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嫉妒那些衣服,暗想,要是把那些丢掉,妈妈就会爱他了。于是他偷偷潜入她的卧室,把所有衣服全都丢去了垃圾堆。结果,他等到的是一记重重的耳光,和妈妈冰冷怨毒的目光。
那是妈妈第一次打他,他吓得号啕大哭,她却连安慰他的工夫都没有,匆忙下楼,投进一辆轿车里。
他哭叫着追到窗口,哭得越发响亮——
其实他已经不想哭了,可是他不信她会那么狠心,丢下他不管,他赌她会回头。他不记得当时自己哭了多久,只记得哭到后来,眼睛里再也没有一滴泪,胸口是痛的,嗓子是干的。最后,他晕乎乎地靠着窗口睡着了,被晚归的爸爸抱回了卧室。
次日醒来,他木木地躺在床上,再度回忆昨天被妈妈抛下时的痛苦,他悚然发现,他居然觉得没那么难受了,他试着继续大哭,可是心里空空的,像被什么掏了一个洞,以前满心装着的,对妈妈的爱与依赖全没了。
他在一夜间长大。
那以后,他学会了冷眼旁观,冷眼看着她打扮得像只穿花蝴蝶似的往外面跑,冷眼看着她怒斥爸爸窝囊没用,冷眼看她极不耐烦地做出难吃的食物敷衍他。
面前的她还是以前的她,在法国化妆品的滋润下,甚至更加美了。可他总觉得那美丽底下掩藏着什么让人讨厌的东西。
随着妈妈夜不归宿的次数增多,院子里的孩子都开始孤立起他来,他们看他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让人恶心的垃圾堆。
有天,他按照惯例去二炮大院踢足球,可是他所在的队伍居然不声不响地把他踢出去了,更让他觉得屈辱的是,他们宁肯用一个曾经被他们嘲笑的“鼻涕虫”,也坚决把他排除在外。
他以为是这个“鼻涕虫”背着他做了什么手脚,愤怒地冲上去打他,结果那一群人冲上来,像打一只野狗那样踢打他,让他滚蛋。临了,那个“鼻涕虫”恶狠狠地朝他脸上吐了口口水,极尽侮辱地骂道:“破鞋养的,滚!”
他大哭着回家问爸爸什么是“破鞋”,却换来爸爸更重的体罚,他把他绑在厕所里,用皮带狠狠地抽,像是嫌他哭得太响,他顺手抽出一条毛巾捂住他的嘴,直到他带着恐惧与憎恨,翻着白眼倒下。
他再醒来后,漠然望着坐在床边自责垂泪的爸爸,只觉得心里那个空出来的洞又大了一些。
*
*
江宁最终还是知道了“破鞋”的意思。
七岁那年中秋,他和爸爸去丰台爷爷奶奶家过节。那天,爷爷的一个新疆旧部下来家里做客,给他们带了一筐新疆红石榴。那是他第一次见到那么好的大石榴,个个颗粒饱满,比上佳的红宝石还色泽浓艳,吃进嘴里也甜得叫人心醉。他忽然想起妈妈最喜欢吃石榴了,很久以前,她喜欢把石榴籽剔进碗里,一边用银勺挑着吃一边看书,心情好的时候,她也会喂他吃几口。
不知怎么的,一股对妈妈的爱和眷念又从他的伤口汩汩溢出,就像裂皮的树溢出树脂那样,他忽然想要和妈妈重修旧好,让一切回到从前。
他拿起一个最大的石榴,背着家人,偷偷坐了三个小时车回到家里。到楼下时,他看见家里的灯亮着,于是更加迫不及待地往楼上跑,然而当他打开房门时,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呆了,他看见妈妈被一个男人抱着半躺在沙发上,那个男人粗短的手在她莹白的胸口上游走,她的脸和如瀑般的长发从沙发上倒挂下来,表情扭曲得像一幅抽象油画。
他张着嘴,看着这一幕,想要叫却叫不出来,整个人像被钉在了冰天雪地里——那是他敬若天人的妈妈。
全身的力气仿佛被谁抽走,手中的石榴猝然滚落,滴溜溜地滚到沙发边上,与此同时,妈妈睁开了眼睛,在看到他的那一瞬,她像看见了一条让人厌恶害怕的毒蛇。
那一刻,江宁想,哦,原来她这样讨厌他!原来她也有这么丑陋的时候!
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和爸爸紧张的声音:“江宁,你怎么一声不响的自己跑回来了?我们都急……”
他的声音在看到客厅里这一幕时戛然而止。紧接着,他冲进卧室,拿了一把枪出来,涨红着眼睛朝那个男人开了一腔,他的眼泪在枪声、尖叫声中决堤……
*
*
那个男人没死,却彻底毁了辜默成的前途。张遇也被那一枪吓得老实了很多,她不敢再出去招惹是非了,她身边的狂蜂浪蝶也不想冒着被枪击的危险找她,她被迫滞留在那个阴暗的家中。
她憎恨那座军区大院,憎恨那个连拿着枪都杀不死人的废物男人,更加憎恨越来越像她的儿子——如果不是他那个石榴,她至少还能和他们父子俩维持表面的和平。如今,一切全毁了。她不甘心,她怎么能甘心就此一生?如果谁让她不痛快,那她也要加倍奉还,让他们鸡犬不宁。
江宁七岁到十岁的那三年,是他们全家在北京的最后三年,也是江宁如在地狱的三年。前途尽毁的爸爸学会了酗酒,一喝醉就会红着眼睛打他,妈妈则会抱着手臂冷眼旁观,嗤笑着怂恿他往死里打。因为脸越来越像妈妈,爷爷奶奶也不那么喜欢他了。起初他还会哭,可是后来他就失去了那种能力。
没有家人,没有朋友,没有爱与尊重,没有温暖,他明明健康,心却有了残缺,他明明年幼,但也老透了。
第七章(1)
辜徐行走后,以沫很长时间都陷在一种失魂落魄的状态里。
白天的时候,她总是沉浸在回忆和幻想里,回忆和哥哥在一起的每一件事情,幻想哥哥忽然从美国回来了,到晚上的时候,她则会因为幻想落空而默默垂泪。
她隐隐有种担忧,担忧总有一天,她和哥哥会互相忘记彼此,变成两个陌生人。她比别人更加知道时间的残酷性,就像妈妈刚去世时,她每天都哭着闹着要她,但是时间久了,妈妈就成了一个符号,一个照片上的剪影。再怎么植入骨血的亲密,最后都会变成两两相忘的淡然。
思念的痛苦如跗骨之蛆,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她,她不敢路过辜徐行家,也不敢见江宁,甚至连“美国”两个字都不能见,不忍听。
这种失魂落魄,带给她的直观影响就是成绩下滑。
进了五年级后,以沫身边的小男孩们忽然从小豆丁长出挺拔的姿态,成绩也突飞猛进起来,以沫年级第一的位置很快被一个男孩抢走,接着,她连进年级前三都吃力了起来。
一向厚爱以沫的班主任雷靖不免替她操心,数度找她谈话,希望帮她重新拾昔日光彩。
让班主任失望的是,以沫自己对此似乎并不上心,无论怎么问,她都是一副和她年纪不相符的客气疏离。
几次谈话下来,雷靖发现这个孩子变了,以前,她每分每秒都处在一种积极向上的状态里,好像要表现给什么人看一样,但是现在,那股劲儿从她身上卸掉了,她的光芒也被卸掉了。以前,她对班上的同学都很热情,但是现在,她变得冷静孤僻,连走路都是一个人沿着墙边走。
同时,雷靖发现,以沫的作文越写越好了,虽然她的作文成绩一直都很好,但那种好只是基于她的博闻强记,文章虽然漂亮激昂,却空洞。如今,她的作文里有了感情。就算她掩饰得再好,笔端不经意流露的文字却映射了她逐渐细腻敏感的心。
富有教学经验的雷靖知道,过早有了“心”对一个孩子来说,并不是好事,它意味着过早的成熟,过早的精力分散。
有了这一层意识,雷靖便不再对以沫施压,转而找以沫的爸爸宁志伟谈了一次话,提醒他要对女儿好一点。一个孩子,只有在被呵护、被保护的状态下,才能将最美好的童真延续更长时间。就好比温室里的花朵,总比曝露在风雨中的花朵,花期更长一样。
宁志伟是个粗人,听完老师的话后,当天傍晚就精心给以沫做了一顿鸡肉,以为这就是呵护了。结果那天的晚饭,以沫吃得并不开心。这时,宁志伟才猛然发现,女儿长大了!
才一眨眼间,女儿就长大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已经不会像小时候那样抱着鸡腿啃得满嘴流油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已经不会只为了晚上加顿好菜就欢喜得手舞足蹈了,再打眼一看,她的脸尖了、白净了,一头乌青浓密的长发顺服地披在肩上,衬得整个人越见清秀,宽大校服包裹下的身体,已经有了少女的妍态。
宁志伟惶然想,他怎么就糊里糊涂把一个襁褓里的婴儿养成大姑娘了呢?
*
*
直到五年级下学期,以沫才渐渐适应了没有辜徐行的生活。
她的生活在一片荒芜后,长出了新的绿色。她有了新的爱好——看各种闲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