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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捡起上衣,穿上,问:“出什么事了?”
孟思诚苦着脸看着秦娇说:“那个,那个,我昨晚没做措施。”
“没做措施……”秦娇又重复一遍,才算想明白了。她倒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她不傻,也没那么天真,前两天看电视,不是还看到那个什么“避孕紧急出口”的广告了吗。于是她很平静地说:“没事,买个事后避孕药就行了。”
孟思诚却苦着脸摇头,“等等,你先让我想想,那个药对身体伤害很大的。”
“你怎么知道?”
秦娇其实只是随口一问,发现孟思诚却不答。她一想也就明白了,其实她无所谓的,以前的事,那时候都不知道她在哪,有什么好计较的,所以她根本就没追问。又想了想现在的情形,好像除了吃那个药也没别的办法,她就跟孟思诚商量道:“我看既然那么多广告,吃一次应该也没什么,而且广告上说好像还是在多少小时之内吃才有效,我还是现在就去买一盒吧。”
孟思诚沉默半晌,轻轻叹口气说:“要买也是我去买,还是觉得挺对不起你的。”
秦娇摇摇手,“没啥。”她是真不在乎,都是成年人了,这事你情我愿的,还都享受到了,有啥对得起对不起的。何况没做措施,她也不是没责任。想到这个,她很煞风景的记起了她和顾磊那一段,还是人家泡良的牛,都反应成那样了,还没忘了带套子。
这边,孟思诚大概也没有更好的办法,穿好衣服,匆匆洗漱一下,就要出门。出门前还被秦娇叫住,嘴里塞了两个糖才放他走了。
让秦娇纳闷的是,她住的小区外面就是家药店,孟思诚却去了快一个小时都没回来。她倒是不担心这小子占了便宜就走,倒是十分怀疑他是不是在外面晕倒了,正想打他手机时,这家伙居然自己开门进来了,还拎着一个大袋子。
秦娇接过袋子一看,里面不光有毓婷,还有杜蕾斯,和一个大大的瓶装燕窝礼盒。她转了转眼睛,就说了句“哦,多谢。”
孟思诚走上来,抱着她的腰,叹了口气,“谢什么谢,都是我不好。”
秦娇没再说什么,只是在孟思诚怀里靠着。过了一会,她去吃了药。吃完药,又吃了一瓶燕窝。吃的时候,她想,这燕窝可真甜啊。
都折腾完了,她拎着那盒杜蕾斯问孟思诚:“这个你打算怎么办。”
孟思诚反问她:“你床头柜里有地方吗?”
秦娇点点头,就把杜蕾斯给塞床头柜里了。
“那个,还有啊,我这几天能不能住你这啊?”
“住我这?”秦娇笑得有些勉强,昨晚的事她不是不喜欢,天天这么折腾她好像也受不了吧,她还要上班哪。
孟思诚一看秦娇那模样就笑了,指着她说:“你,你想哪去了。我只是觉得你膝盖受伤了,打算这几天送你上班,晚上再接你回来。我住自己那也成,就是觉得每天早晚跑来跑去的挺麻烦的。”
“哦。”秦娇顶着张大红脸,故作镇定的点点头说:“我也没想啥,你想住就住吧。”
“那最好,那最好。”孟思诚一边点头一边笑。
看着他那个笑,秦娇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又一次被那个英俊的奸商给耍了。同意和他同居了也就罢了,怎么还感恩戴德似的,郁闷……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改得好辛苦,因为几个地方都“情欲”两个字,结果系统自动锁了全章。其实我觉得这章挺纯洁的。这修修那修修,弄了半天,才发现是那两个字的频率太高,唉,发个章节也不容易。
习惯三陪
那天晚上,孟思诚就抱着自己的一些衣服和洗漱用品住了进来。于是随着秦娇处女生涯的结束,她的生活也从一个人变成了两个人。刚开始那两天,她还挺不适应的,没办法,谁让她剩得太久了呢?她有种怪怪的,自己地盘被个外人蚕食渗透的感觉。原本家里就只有她一个人的东西,什么东西都有一定的地方,她也习惯了,现在忽然多了一个人的东西,她只能腾出地方给他用。
有时候她随手开柜子拿东西,然后发现里面的东西很陌生,只能再去别处找自己的东西。还有她特别喜欢“大”字一般伸长了手脚,睡在自己的双人床上。但现在经常半夜伸腿时,却发现踢着了旁边的人,她只能趁着那位还迷糊时,赶紧又把腿给缩回来。
本来孟思诚刚住进来时跟她说过,要是她不习惯,他可以睡沙发。可是人家是为了接送她才搬进来的,而且他们都“骨中骨,肉中肉”过了,再让他睡沙发她也太虚伪了吧。
每当怪怪的感觉袭来的时候,秦娇就跟自己说:“秦娇,除非你想一辈子剩着,要不这事早晚得习惯,不习惯不是人家的问题,是你的问题,不习惯两个人住,是毛病,得改,一定得改。”
这句话她跟自己说了n遍之后,发现就真是那么回事,是她毛病,而且适应一个人也不是那么难的事,何况这人还什么不良习惯都没有。再说一个柜子开错三遍,第四遍时你肯定就记得对的地方了。不就是个习惯问题吗,以前她习惯没有他的日子,现在她习惯有他的日子就行了。
不习惯归不习惯,但她也不得不承认,有个人陪着还是挺好的,更何况陪她的人还是孟思诚。长得养眼不说,任劳任怨地接送你上班;有空的时候他还陪你吃饭,吃完饭陪你聊天看电视,看完电视陪你上床睡觉。
你说人家都三陪了,她还有什么好抱怨的。说实在的,这日子比她每天一个人在家,一定要时时开着电视才能听到人声好了不知道多少倍,那点小小的不习惯实在不值一提。而且她都能从中国适应到美国,再从美国适应回中国,适应个男人算啥。
怎么想,想什么都不重要。事实就是,没到一个星期,她就适应了,还适应得特好以至于养成了一个让她自己非常不耻的习惯,就是现在睡觉她倒不是个“大”字了,而是非得猫一样靠在某人的胸口,或者抱着某人的胳膊才睡得香。于是秦娇又开始鄙视自己,心说有你这样的吗,人家不是说了只是为了接送你方便才住进来的吗,这到时候膝盖好了,人家走了,你岂不是要失眠。
患得患失之间,两星期就过了,秦娇的膝盖已经好得差不多了。适逢周末,孟思诚早有朋友约了去打高尔夫球,他看秦娇的伤已无大碍,就跟秦娇报备一声出门了。
秦娇望着他迈着大步,离开时潇潇洒洒的背影,忽然想明白了一件事,孟思诚无论要走还是要留,都不是她一个人说了算的,所以与其自己翻来覆去的瞎折腾,还不如好好享受这些三陪的日子。将来的事谁知道,现在好好享受了,将来至少还有回忆。
顿悟了,心情也轻松了,秦娇开了电脑,倚在沙发上上网。这个星期,丰苑房子的贷款终于搞定,她便在网上查家电,基本找到自己想买的型号之后,她打算有空再去电器城看看实物,该买的买了,她也就可以搬到自己的家了。
看看时间,将近5点,秦娇发了会呆,然后把以前存的私房小菜的帖子翻了出来,闲时做做饭也是一种享受,特别是还有人可以分享。不过她才选好四个菜,就接到了孟思诚的电话,说一会接她出来和朋友一起吃饭。
一听要和孟思诚的朋友吃饭,秦娇还真有些紧张,迅速关了电脑,开始一丝不苟地化妆。和大帅哥孟思诚站在一起,抢眼当然不会是她,但总不能让别人觉得他们太不配了吧。但这和朋友相聚,一定不能是浓妆,最好是别人根本看出来,却把脸上不好的地方掩盖了,把好的地方突出了。
秦娇选了水质的粉底,薄薄的一层;没有用眼线,只用了无晕染的睫毛油把上下睫毛都涂过两层,一点点眼影点在双眼皮之间;然后是和她唇色几乎相同的唇彩,配上浅粉的腮红淡淡地扫在脸颊两侧。这样就好了,虽然不够美艳,但应该也还可以算是眉清目秀的。
女人样貌不足,还可以用气质来补。虽然她自己平时挺没气质的,但装个知性美还马马虎虎。怎么说也是个博士,知识绝对不少就是了。换上简单的灰色无袖衬衫,配一条过膝的乳白色布裙,秦娇对着镜子浅浅一笑,还真有点气质美女的感觉。
不一会,孟思诚就回来了,看到秦娇就是一愣,然后眼睛亮亮的笑着走过来抱住她的腰,在她嘴上狠狠地啃了一口说:“阿娇,你知道你好在哪吗?”
“好在哪?”
“特耐看。刚开始不觉得多漂亮,越看越有味道。”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