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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分饱就好,别浪费粮食!”他拒接。
……
诶诶诶,说的神马话?!怎么她吃了就是浪费粮食呢?!!!
她也就心里嘀咕了半晌,不敢再造次,风卷残云地把桌上的菜都吞食了。
颜培月吃完之后就一直静坐,看着她不断地往嘴里塞,两颊鼓鼓的,像只小青蛙。不知道为什么,打心底涌出一种奇怪的感觉来。
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无法比拟,无法取代。
吃完饭她就在沙发上玩填字游戏,他在厨房洗碗。
余若若看着窗外依旧炙人的阳光,蔫不拉几的耷拉着脑袋的树叶,再看了眼围着围裙的颜培月,顿时觉得……
不做家务的感觉真TMD清爽无边啊……
本来以为下午她即将孤独度过的,可是颜培月一点都没有要去部队的意思,坐在她旁边,也看起书来了……
余若若盯了他半晌:“你不去部队吗?”
他看都不看她:“不要对一个军人的行踪好奇。”
“……”
“诶,德甲云达不莱梅的主球场是哪个啊?”她咬着笔歪着头问沙发那侧的他。
“威悉。”他都不带考虑的。
“可是答案应该是四个字的啊?你会不会记错了?”她眸子里是不设防的疑惑。
他终于抬头看了看她,一脸无奈:“四个字那就是威悉球场。”
“……”
“英格兰的锋线杀手,目前效力于英超的曼联足球俱乐部的是谁啊?”
“鲁尼。”
“哪个国家的首都叫马尼拉啊?”
“菲律宾,余若若,你到底知道些什么啊?!”他终于不耐烦问道。
她被她的语气慑到,低低答道:“我知道中央领导人居住和办公的地方叫中南海。”
……
这片老房子普遍不高,顶多七层,所以虽然是在五楼,还是不影响屋子里的采光。茶几下面铺了层暗棕色绣着金线缠枝牡丹祥云图,有些奢华,脚丫子踏在上面是绒葺葺的微痒,一直挠到心底了。屋子里安静得只听得到乌鲁乌鲁的声音,仿佛迷了路的小猫咪。
她渐渐闻到一股香味,是掺了药材的骨头汤的气味。小时候她常常跟着一群野小子表哥上树爬墙,开始的时候因为身娇肉贵,经常摔下来,骨折了不少次。因此对这样的味道极为熟稔,或者说,代表着旧时的记忆,泛黄的气息,和温暖。
她歪着头看过去,这才明白为什么他会不时起身去趟厨房。心里不由得跳漏了一拍,这是专程为她熬的骨头汤吗?
颜培月即便是在家,穿着休闲的套头卫衣,依旧是一副在部队里肃穆庄严的表情,仿佛时时等着召唤上战场。拿着书的手指纤长,却不显得孱弱,是蕴含力量的感觉。
这样看来,也不算太差劲啦。
骨头汤就是记忆中的味道,偏清淡,带着中草药的苦香味,在唇齿之间萦绕,绵长而缱绻。就像是小区底下长了几十年的爬山虎,绿油油的像帘幕也像古书,记载着这么多年的人事变迁。
她乖乖喝完骨头汤,低下头眯着眼睛继续填字,心里慢慢被太阳晒得融化,被汤水甜到发软。
也许日子,就这样安宁地过下去,也还不错。
作者有话要说:啊啊,维妞来请假,明儿有事,不能更新了,各位谅解一下哈,催更神马的也欢迎哦~~~~
12
12、第十二章 。。。
这样惬意的日子总归短暂,像一只离弦之箭,在抬眼敛眉之间就嗖地一声就过去了。余若若的腿已经完全无大碍了,颜培月上班之前恶狠狠的语气甩了一句:“半个月内再上高爬低你就不用回来了!”
她心情养得很好,不予计较。
樊小茶慰问了几句之后就嘱咐:“没大碍了就下周跟着戚晋去香港,参加今年的金像奖颁奖典礼。”
她嘴巴张成O型:“我去?以往不都是韩姐去吗?我资历还不够吧?”
“我这是给你学习的机会,你是想拒绝的意思?”
“没有没有,我深感荣幸,一定不辱使命,带回最有看点最有价值的新闻!”她握拳做奋斗状。
晚上回来报备的时候颜培月摆出臭脸:“去香港干什么?那儿鱼龙混杂的。”
“诶诶,我是去做记者的,又不是去赌博的,鱼龙混杂也不关我事吧?况且那样盛况空前的娱乐典礼,我第一次参加诶,难道你作为我名义上的丈夫,不应该鼓励鼓励吗?”
颜培月皱了皱眉头,没做声。
她越过这张扑克脸,心里的兴奋不可自抑,哼着小曲儿洗澡去了。
躺在床上跟宁静打电话报喜。
“宁宁,你有啥需要我买的吗?我下周要去香港了。”
那边的人不知道在干什么,声音慵懒:“嗯,这么近,有空我自己就能过去。”
“诶诶,你好歹问问我去干嘛好不?”
“恩,那你去干嘛?”
“我们老大派我公干哦,去做现场记者,参加金像奖颁奖典礼。”她语气里全是得瑟。
“正好,那段儿我公司在做扩展,我大概也会过去一趟。”
……
计划永远比变化慢一拍,余若若把行李箱都清理好了的时候,樊小茶发话了:“你不用过去了,我另外安排人。”
她傻眼了:“老大,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上级的通知,让新来的陈洋过去。”樊小茶脸上也没啥表情,似乎心情也不怎么样。
“可是她比我还生疏啊,她才来两个月,又不是科班出身……”余若若有些急了,罗列出一系列的关于陈洋的劣势。
樊小茶这才正视了她一眼:“可是她有个有本事的老爹,这就够了。你也不是第一天参加工作,个中道理不说你也通透,钻这个牛角尖只会对你更不利。”
……
一直到下班,余若若心中的郁结之气始终不得纾解。
认识到现实是一回事,可是轮到自己炮灰又是另一回事。她坐在公司不远处的长凳上,微微后仰地靠着,眯着眼睛。残阳照在玻璃上,反射得到处都是。
“你知道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怀抱,受不了看见你背影来到,写下我读秒如年难捱的离骚……就算整个世界被寂寞绑票,我也不会奔跑,逃不了最后谁也都苍老……”
手机铃声兀自响了很久她才接起:“喂?”
“……我只有你了……”低沉模糊的男声,莫名其妙的话语传了过来,吓她一跳:“谷星河?你怎么了?”
看了看四周没人,她才压低了声音:“出什么事了?”
似乎声音里是有些不对劲儿,余若若从他进娱乐圈就开始关注他,好像已经有五个年头了,是掺杂了一种粉丝对偶像的崇拜,老人对青春的怀念,以及坚持不下去的人对走到最后的人的羡慕的复杂情绪。
她二话不说,提了包就赶了过去。
很普通的花园酒店,在这个城市里用打来计算。余若若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开始说胡话,整个脸都烧得通红……
她试探了一下,烫得不行。
“走,我送你去医院。”作势就要将他扶起。
“不要,我不要去医院……”边说着还边拽着余若若:“于任晶,你做蛋炒饭我吃,我要吃蛋炒饭……”
她倒吸了一口凉气,于任晶,不是今天结婚就要嫁给富二代的那个最近红透半边天的女明星吗?
像是明白了什么,她拿过他的手机,果然,余若若就在于任晶的隔壁……
原来是个乌龙而已,她本来还有些窃喜,以为他还记得她呢。可是现在做甩手掌柜她也不忍心,只有半是扶半是拽地将他拖到床上,看着不起眼的竹竿儿身板,竟然重得跟铅块似的……
她明白这些公众人物的悲哀,想了想,还是叫了房间服务,要了冰块儿。慢慢用布裹着贴在他额迹替他降温。
随即在楼下的便利药店里买了退烧药,灌了一大杯水让他吃了。忙活完这些的时候她一看时间就吓了一跳,竟然已经是晚上十点钟了。
想到早晨出门的时候她承诺颜培月绝对到点下班准时回家的,顿时有些两难了起来。
探了探他的额头,似乎已经不怎么发烧了,她正准备离开手就被拽住了……
“不要走,不要走……不要离开我……”男人虽然生病了,力气却不小,一个使劲就将她抓到怀里了,两只手跟八爪鱼似的抱着她不放。
余若若真是哭笑不得,她跟他真的算得上只是萍水相逢,现在被错抱在一团,真是让人太不好想了 ……
用力挣了挣,他拽得死死的,似乎是发狠了,下定决心了,这辈子都不要再放开。一晚上都嘀嘀咕咕地细语着。
余若若听不清楚他说什么,只是微微叹了口气:“现在趁着生病有什么用,当初绯闻一度闹得人尽皆知全城轰动的时候可没见你男子汉地举起她的手宣布领土主权啊?!现在在这里扮痴情男有什么用?”
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