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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歌侥幸凭着自己智慧破解玲珑阵,但也失去三十年寿命。
什么玲珑阵是这天下第一奇局,根本就是骗人的的话!
“可恶!”
陈浩骂道:“没想到,孟公作为知情人居然不告诉你,让你活活去送死!”
朝歌已经不想谈孟公,他想让找回自己青春:“陈浩兄,你有一间神奇的党派,我拿麒麟印典当,能不能换回我失去的寿命!”
说着,朝歌将麒麟印双手奉上!
陈浩随着朝歌动作,看了一下麒麟印,摇摇头:“这麒麟印是有主之物,乃是不可典当之物,又是想要典当,必须解除契约!”
“如何解除!”朝歌像是抓住最后一丝救命稻草,面带希冀,一个劲问道。
“杀掉原来契约的主人就可以了,这是灵魂契约,只有契约者死去,契约就解除了!”
陈浩只是把系统告诉他的方法告诉朝歌。
朝歌听后,浑身发抖,苍白的脸上,一双星眸,渐渐失去最后的光亮,他眼睛中光芒完全暗淡下来,朝歌有些绝望:“与麒麟印签署契约的人就是我!”
“七国会,我赢了,得到了麒麟印!”
说着朝歌露出比哭还难看的笑:“陈浩,我终于名扬天下,可为什么我一点不开心!”
“早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我宁愿……从来没有踏足天城!”
陈浩望着朝歌,有些不忍,也感叹命运弄人,他本想让朝歌功成名就,不用牺牲太多东西与当铺做交易。
可谁能想到半路杀出一个吞人性命的玲珑局呢,吞掉朝歌三十年寿命。
与当铺开出等同代价顿悟玲珑局。
结果最后呢,朝歌没有与当铺做成交易,但在别的地方又失去三十年的寿命。
现在的朝歌已经没有多少日子可活了,本来他还有十五年的寿命,可惜他将麒麟印损坏,形神俱损。
这点……陈浩没有说!
朝歌既然已经掌握麒麟印,自然知道麒麟印与他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道理、
既然朝歌自己明白,他不愿说,陈浩又何必点破!
“朝歌,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等朝歌情绪稳定点,陈浩问道、
“我还能活多久?”朝歌木然的眼睛中带着最后光彩问。
陈浩摇了摇头:“你现在情况很不好,不光失去太多寿命,而且损坏麒麟印,让你形神俱损
!”
“也许几天,也许几个时辰,也许一个月……”
“那我用比六国还丰富的学识,换回我五年的寿命可以吗?”
陈浩望着朝歌那祈求可怜的目光,满嘴的苦涩:“对不起,当铺的规则,只能典当不能赎!”
“那我还可以做什么?”朝歌感觉心中最后一点灯光都没了。
婉君的样子都快看不清了。
“我不知道……”
・“陈浩,我有些累,我想睡一会吗……”
“好,到床上睡!”
陈浩拉着朝歌让他躺好,给他盖好被子!
“陈浩,有些事情我其实一直没跟你讲!”
“你说!”
陈浩感觉眼皮有些重,但是有些话一定要说:“其实,我去当铺根本不是要草鞋的,因为饥寒碌碌的我,脑子里想的只有活下去……”
“当你踏进当铺那时候起,你说我的人生是不是注定输了!”
“我输在不是开始,而是路上……”
“不,你没有输!”陈浩用肯定生声音:“你答应婉君的事情,你做到了,你说给她一个锦绣未央,一个锦绣江山。”
“如今天星国再没有外患之忧,你的妻子可以不用饱受战乱之苦,可以过着和平富足的生活,这些都是你的功劳!”
“陈浩,答应我一件事情好吗?”朝歌像是想起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抓住陈浩衣角不放。
“什么事情!”
“我拿用故事典当的十两黄金,给婉君送去!”
“然后,你不要告诉她我死了,就说……我在天城已经忘了她,让她不用再等我!”
朝歌像是交代最后一件事情一般,将一直抓住陈浩的衣角上手松开,便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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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凤求凰(完)
陈浩在床边守了朝歌一夜,当天空的颜色已经渐渐被黑色掩盖,一轮明月悄悄的挂在树梢上。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
“先生,先生,春喜已经准备好晚饭了。你们要是不是先吃,还是等孟公……”春喜在外面拍打着门扉,小声询问着、
“你等等,随后我和朝歌一同去!”
陈浩站在黑暗的屋子里,借着月光望着朝歌还昏睡的脸颊。轻声:“朝歌,醒醒该吃饭了!”
朝歌依旧紧闭着双眼,没有丝毫反应!
陈浩上前推了推朝歌,手刚刚碰触朝歌时候,被一阵刺骨的寒意惊的缩了手。
怎么会这样,朝歌浑身上下一片冰凉。
试探的用手察看朝歌鼻息。
这一试可好,朝歌已经鼻息全无,浑身冰凉僵硬,根本死去多时。
陈浩凝视着朝歌尸体,一下子怔住了,他仿佛又回忆起,不久之前,朝歌着双脚来他的店铺说要买双草鞋的少年。
而今,才过了多久,朝歌就变成一个冰冷的尸体!
“朝歌!这一次,是不是我害了你!”
陈浩有些悲伤,又有些绝望。
若不是他给朝歌十两黄金,朝歌说不定早就坚持不下去回家了。
而不是现在一样……变成一具尸体。
夜色的风带着浓浓的悲伤吹过陈浩的耳边。
陈浩想起,朝歌生前最后说的话。
请把我十两黄金带给婉君,然后为我准备一封休书,告诉婉君,我在京城已经又有相好,我要休妻。
婉君还年轻,还可以找个好人家,不然以婉君性子,知道他死了,一定不会独活!
朝歌,你放心,你托付的事情,我陈浩一定办到!
……、
在楼下已经准备好饭菜的春喜,等了许久都不见楼上下人来,浑然不知道此时楼上已经空无一人。
自由陈浩留下的三百两白银。
银子是陈浩留个春喜的,孟公已经去世,作为孟公的书童,伴随着孟公的死亡变得无依无靠。
三百两银子足以让春喜平平安安,好吃好喝过完一辈子了。
也不枉他照顾他们这些日子。
陈浩抱着朝歌的尸体从后窗跳下。
踏着夜色寒风,驾驭着孟公的马车向着朝歌家乡奔去。
“朝歌,我带你回家!”
……
家开始的地方就是故乡,故乡是每个游子的最开始的地方。
婉君已经泡好了酒米,经过一天发酵后就可以去市面上买,朝歌已经走了三个月,还没有听到半点消失。
也不知道他在外面好不好。
南城实在离天城太远了,根本无法打探什么消息。
婉君一边担心着一边开始做着手边的活。
自己已经不是富家小姐,很多针线的活都需要自己做。
浑身上下都穿着补丁衣服,这里破了用布头补补,那里破了再用布头修修。
反正时间久了,自己身上已经有三十七块补丁。
望着铜镜中女子,婉君有些觉得好笑。
自己现在哪里还是南城第一美人,陶婉君呢。
和乡下农妇一点没有区别。
婉君又看自己手,自己手原来了如白脂玉一般芊芊细手,而现在上面有好几个地方磨成碱子。双手变成粗糙不堪。
已经不是原来弹琴的手了。
可婉君不在乎,……有朝歌在,日子再难也是甜的。
“嘎嘎!”老旧的木板门被人大力推开,发出悲鸣的叫声。
婉君一抬头,发现自己娘亲陶夫人就站在不远处。
她一身华服,浑身珠光宝气与这个有些简陋显得格格不入!
陶夫人一脸嫌弃看着房顶墙角处还有蜘蛛结网和寒酸陋室,连坐的地方都没有。
“婉君,这就是你背离父母,追逐的爱情吗,你看看你现在活成什么样子!”
正在缝补衣服的婉君听母亲这样指着,一不小心针扎进了手指。
“丝!”婉君吸允着冒血的手指,一脸淡然望着母亲:“母亲,我现在活的很好!”
“你看看你现在现在样子,哪里还像一个千金大小姐!”
陶夫人有些恨铁不成钢,从丫鬟哪里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