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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不能输的比赛,如果输了……天星国还有未来吗。
看到朝歌一脸愁色,朱青有些感触,说真的如果不是凌云要来,就算大食国怎么求自己,朱青都未必来。
一个以脸看人的国家有什么好呆的,自己父母双亡,喜欢女孩已经成为别人的妻子,据说男的虽然长得不错,但是好赌成性,最后实在是偿还不了赌债,将自己老婆卖进青楼。
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朱青心中是平静的,毕竟往事如烟,当人离开大食国的时候,所有一切早就决定放下!
现在想想在,自己都不记得喜欢女孩叫什么名字。
在宋国十年,虽然凌云一个劲说要给自己找老婆,但都被朱青婉拒了。
自古情伤最难痊愈,自己被伤害过一次,不想有第二次。
本以为自己守着十年友谊就好,没想到水中望月一场空!
“朝歌,不要在意太多成败,因为人生不光是输赢还有很多!”
很多,那是什么,朝歌一脸莫名看着朱青。
朱青摸着自己两撇胡子:“就拿我的事情来说,虽然我因为相貌被最爱的女孩拒绝了,看似我输了,但我的文学境地却又升华一个台阶,凌云虽然是宋国第一才子,但他的才学都是我教出来的。”
“很多事情,不能用输赢来看,如果七国会你输了,但是你能有机会和这个世界那么多有才华人比拼,你说这算不算赢了呢!”
一听此,朝歌反而不开系而是一脸惆怅:“朱青兄,你应该明白,天星国已经到了单膝存亡之间,七国会如果不胜利,让其他六国答应天星国一个条件,天星国拿什么保全自己。”
朱青毕竟比朝歌年长几岁,看的事情比较全面:“朝歌兄,你要记得,国家存亡,往往不是一个人能挽回的。”
“大食国远在沙漠之中,沙漠之地最缺水源,有一个小部族水资源很丰富,但是他们弱小大食国可以用一个脚丫子踩死他们。”
“可就是这样,我们秉着先礼后兵的态度与小部落来一场文的比试,如果对方赢了,我们就去其他地方寻找水源!”
“最后大食国输了,但是小部落也被大食国踏平了!”
“至于原因,以超高兄的才华不用我多言吧!”
朝歌低着头,双眉如麻花一样拧着,他这才发现一件事情,就算他拥有满腹经纶,竟然无法阻挡突厥的铁骑。
当一个拳头和鸡蛋相碰的时候,鸡蛋必碎。
现在天星国好比鸡蛋,突厥人好比铁拳!
“难道我天星国必亡吗?”说到这里朝歌满蓝落寞,自己是天星国的子民,面对国家的窘境似乎束手无策!
朱青也不知如何说好,眼下情况就是这样,要是他真的要说什么,也说不出来。
他微微一抱拳:“朝歌兄,还是提前做好打算好,我去过突厥人的土地,哪里的孩子从4岁起就开始习武,而你们天星国还有能打仗的将军吗。”
“朱青言尽于此,就此别过!”
“你要去哪里?”朝歌一脸不舍问道。
朱青看着连绵的细雨,似乎从雨中看到另一番景象:“我去找凌云,看看他被打成什么样!”
“他那么看你!你……”
“至少让十年的交情化成一个句号吧!”
说着朱青有些落寞,有些受伤,他真的很想原谅凌云,可无论怎样说,他自己都无法说服自己。
凌云明明知道自己过往那段伤,却还要当着很多人羞辱自己。
自己看看凌云是否安好,已经是作为曾经朋友最后一点交情了。
当朱青身影渐渐远去,朝歌满是沉重,朱青临走前给自己忠告,就算自己在七国会取得胜利,那些突厥人也未必会放过天星国。
可自己不取得声音,天星国真的是一丝机会都没有了。
雨下的更大了,乌云滚滚中一条套紫色的闪电在空中来回翻滚,犹如巨龙一般在云中咆哮。
风轻轻吹过带来一丝丝凉意,似乎让心中负担减轻了不少。
朝歌吐出一口浊气,伸伸懒腰,想这个天气,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雨会停。
“朝歌!”一个温和声音喊自己。
等自己回过头去,看见陈浩打着油伞看着自己:“下雨了,我来给送伞了!”
朝歌怔怔看着这一幕,不知不觉很是感动,他想这就是朋友吧。
可以同舟共济,一路前行的人就是朋友吧!
“陈浩兄,我刚刚见到大食国和宋国的人,头一次知道有山怪经这本书,这七国会我能赢吗?”
听到此话,陈浩深深看了朝歌一眼:“你是相信自己才华,还是相信我?”
如果相信我,根据等价交换的原则,拿出你能舍弃的东西找我典当吧……
朝歌将手抱在后面,看着乌云密布的天空,不见一丝太阳的光彩,重重开口:“我相信自己才华,不会输给任何人,十年寒窗苦,又有谁人知!”
陈浩很满意的笑了,这才是他认识朝歌,无畏艰难险阻,一路前行。
只为了达到成功方向。因为他有足够的才学去征服其他六国之人。
“陈浩兄,我一定会赢得!”
“我相信!”
突然天空中射了一下闪电到达地面上,引起阵阵的烧焦的痕迹,惊的朝歌心脏有些跳。
他怔怔看着被闪电烧焦的土地上,发现一朵白色花朵悄然开放。
这是什么……
陈浩倒是识货,自己曾经在苟活给自己孝敬的法宝中有一朵特别的莲花。
这是一朵浑身带着雷电的莲花。
据说内有一丝道果,拥有雷电属性攻击,只要第一个能碰触它的人就能成为它的主人。
可以释放雷电,保护主人。
这种东西在修炼者城市并不是很少见,苟活给自己是万年份的。所以稀奇了点。
没想到在凡人的土地上也有这种特别的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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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画个圈圈诅咒你
是不是要说这是天地创造的奇迹。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
“朝歌,这是雷莲花,因含一丝雷性道果孕育而生,传说第一个碰触它的就是雷莲花的主人,如果你将它典当给我,我想你要获得比六国还强的学识,我想说不算什么难事。”
“真的吗!”朝歌一开心,目光清澈看着陈浩,自己没有想到陈浩居然这么愿意帮助自己。
明知道这朵花多么珍贵,还把机会留给自己。
“朝歌,你一个凡人身体,你自己去摘说不定会遇到危险!”
陈浩有些担心,毕竟这个雷莲花可是修行世界才有的东西,贸然出现在凡人土地上,真怕有什么意外来!
“不用为我担心!”朝歌一脸淡定走到雷莲花跟前,虽然他不知道什么是道果,也不知道这是怎样罕见的物品,在他眼中这是自己可以不牺牲自己身体一部分换来比六国还强学识机会。
朝歌一咬牙,手捂住雷莲花,将莲花连根拔起握在手中。
感觉阵阵暖流从手中传入心脏的部位,手中拿着雷莲花对着陈浩:“陈浩兄,我拿到了!”
朝歌没事情一样,陈浩微微的松了一口,他公式化问道:“是否用雷莲花担当比六国还强学识!”
“是!”朝歌肯定回道。
“交易成立!”
朝歌手中的雷莲花消失不见,在陈浩手中出现一个蓝色的光团。
那里是比六国还强的智慧,智慧如海水一般的颜色,每一滴都是历史沉淀累积出文明。
陈浩将智慧注入朝歌脑袋中。朝歌感觉自己自己大脑汇入强大的磅礴的信息,在信息中有很多陌生的东西,有些东西自己似乎有些熟悉,有些东西根本就没看过。
比如山怪经,长着翅膀的白色老虎叫做穷奇,可以喷出火焰的浑身朱红色的在火种涅槃的叫做朱雀。
红色鲤鱼叫做横公鱼,煮不死,以乌梅二枚煮之则死,食之可却邪病。
这让朝歌想起自己小的时候偶曾经吃到这种鱼,小时候生病朝,村里的医生都说这个孩子没救了。
母亲不信,她说我的儿子从小喜欢看书,将来时要中状元的在,他怎么会是短命鬼。
最后也是村子里路过的老道士给了母亲的一条鱼,他听母亲说过那是一个红色的鲤鱼,用水煮不死,要用物美和话梅一起这条怪鱼才死,自己喝了鱼汤吃了鱼才好。
现在想想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