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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酒出,帝召袁盎诸大臣通经术者曰:“太后言如是,何谓也?”皆对曰:“太后意欲立梁王为帝太子。”帝问其状,袁盎等曰:“殷道亲亲者,立弟。周道尊尊者,立子。殷道质,质者法天,亲其所亲,故立弟。周道,者法地,尊者敬也,敬其本始,故立长子。周道,太子死,立適孙。殷道。太子死,立其弟。”帝曰:“於公何如?”皆对曰:“方今汉家法周,周道不得立弟,当立子。故春秋所以非宋宣公。宋宣公死,不立子而与弟。弟受国死,复反之与兄之子。弟之子争之,以为我当代父後,即刺杀兄子。以故国乱,祸不绝。故春秋曰‘君子大居正,宋之祸宣公为之’。臣请见太后白之。”袁盎等入见太后:“太后言欲立梁王,梁王即终,欲谁立?”太后曰:“吾复立帝子。”袁盎等以宋宣公不立正,生祸,祸乱後五世不绝,小不忍害大义状报太后。太后乃解说,即使梁王归就国。而梁王闻其义出於袁盎诸大臣所,怨望,使人来杀袁盎。袁盎顾之曰:“我所谓袁将军者也,公得毋误乎?”刺者曰:“是矣!”刺之,置其剑,剑著身。视其剑,新治。问长安削厉工,工曰:“梁郎某子:谓梁国之郎,是孝王官属。某子,史失其姓名也。来治此剑。”以此知而发觉之,发使者捕逐之。独梁王所欲杀大臣十馀人,吏穷本之,谋反端颇见。太后不食,日夜泣不止。景帝甚忧之,问公卿大臣,大臣以为遣经术吏往治之,乃可解。於是遣田叔、吕季主往治之。此二人皆通经术,知大礼。来还,至霸昌厩,:括地志云:“汉霸昌厩在雍州万年县东北十八里。”取火悉烧梁之反辞,但空来对景帝。景帝曰:“何如?”对曰:“言梁王不知也。造为之者,独其幸臣羊胜、公孙诡之属为之耳。谨以伏诛死,梁王无恙也。”景帝喜说,曰:“急趋谒太后。”太后闻之,立起坐餐,气平复。故曰,不通经术知古今之大礼,不可以为公及左右近臣。少见之人,如从管闚天也。
帝少子,徙封於梁。太后锺爱,广筑睢阳。旌旂警跸,势拟天王。功扞吴楚,计丑孙羊。窦婴正议,袁盎劫伤。汉穷梁狱,冠盖相望。祸成骄子,致此猖狂。虽分五国,卒亦不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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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九 五宗世家第二十九
() :景帝子十四人,一武帝,馀十人为王,汉书谓之“景十王”。此名“五宗”者,十人为王,其母五人,同母者为宗也。
孝景皇帝子凡十人为王,而母五人,同母者为宗亲。栗姬子曰荣、德、阏于。:阏音遏。汉书无“于”字。程姬子曰馀、非、端。贾夫人子曰彭祖、胜。唐姬子曰发。王夫人兒姁:况羽反。兒姁,夫人名也。王皇后之妹也。子曰越、寄、乘、舜。
河间献王德,:汉书云“大行令奏:溢法曰聪明睿智曰献”。以孝景帝前二年用皇子为河间王。好儒学,被服造次必於儒者。山东诸儒多从之游。
二十六年卒,:汉名臣奏:“杜业奏曰‘河间献王经术通明,积德累行,天下雄俊众儒皆归之。孝武帝时,献王朝,被服造次必於仁义。问以五策,献王辄对无穷。孝武帝艴然难之,谓献王曰:“汤以十里,王百里,王其勉之。”王知其意,归即纵酒听乐,因以终’。”:注“问以五策”。按:汉书诏策问十馀事。“被服造次”。按:小颜云“被服,言常居处其也;造次,谓所向所行皆法於儒者”。子共王不害立。四年卒,子刚王基代立。十二年卒,子顷王授代立。:汉书云授谥顷,音倾也。
临江哀王阏于,以孝景帝前二年用皇子为临江王。年卒,无後,国除为郡。
临江闵王荣,以孝景前四年为皇太子,四岁废,用故太子为临江王。
四年,坐侵庙壖垣:服虔云“宫外之馀地”。顾野王云“墙外行马内田”。音人椽反,又音软,又音奴乱反。壖垣,墙外之短垣也。为宫,上徵荣。荣行,祖於江陵北门。:按:祖者行神,行而祭之,故曰祖也。风俗通云“共工氏之子曰修,好远游,故祀为祖神”。又崔浩云“黄帝之子累祖,好远游而死於道,因以为行神”,亦不知其何据。盖见其谓之祖,因以为累祖,非也。据帝系及本纪皆言累祖黄帝妃,无为行神之由也。又聘礼云“出祖释軷,祭酒脯”而已。按:今祭礼,以軷壤土为坛於道,则用黄羝或用狗,以其血衅左轮也。:荆州图副云:“汉临江闵王荣始都江陵城,坐侵庙壖地为宫,被徵,出城北门而车轴折。父老共流涕曰:‘吾王不反矣!’既而为郅都所讯,惧而缢死。自此後北门存而不启,盖为荣不以道终也。”既已上车,轴折车废。江陵父老流涕窃言曰:“吾王不反矣!”荣至,诣尉府簿。尉郅都责讯王,王恐,自杀。葬蓝田。燕数万衔土置冢上,百姓怜之。
荣最长,:颜师古云:“荣实最长,而传居二王後者,以其从太子废後乃为王也。”死无後,国除,地入于汉,为南郡。
右国本王皆栗姬之子也。
鲁共王馀,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淮阳王。二年,吴楚反破後,以孝景前年徙为鲁王。好治宫室苑囿狗马。季年好音,不喜辞辩。为人吃。
二十六年卒,子光代为王。初好音舆马;晚节啬,:晚节犹言末年时。啬,贪吝也。惟恐不足於财。
江都易王非,:按:谥法“好更故旧曰易”也。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汝南王。吴楚反时,非年十五,有材力,上书原击吴。景帝赐非将军印,击吴。吴已破,二岁,徙为江都王,治吴故国,以军功赐天子旌旗。元光五年,匈奴大入汉为贼,非上书原击匈奴,上不许。非好气力,治宫观,招四方豪桀,骄奢甚。
立二十六年卒,子建立为王。年自杀。淮南、衡山谋反时,建颇闻其谋。自以为国近淮南,恐一日发,为所并,即阴作兵器,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载天子旗以出。易王死未葬,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苏林曰:“淖音泥淖。”:郑氏音卓,苏林音“泥淖”之“淖”,女教反。淖,姓也,齐有淖齿是。又汉书云“建召易王所爱淖姬等十人,与奸服舍”。:淖,女孝反。夜使人迎与奸服舍。及淮南事发,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建恐,因使人多持金钱,事绝其狱。而又信巫祝,使人祷祠妄言。建又尽与其姊弟奸。:汉书云建女弟徵臣为盖侯子妇,以易王丧来归,建复与奸也。事既闻,汉公卿请捕治建。天子不忍,使大臣即讯王。王服所犯,遂自杀。国除,地入于汉,为广陵郡。
胶西于王端,:按:广周书谥法云“能优其德曰于”。以孝景前年吴楚国反破後,端用皇子为胶西王。端为人贼戾,又阴痿,:委危反。不能御妇人。一近妇人,病之数月。而有爱幸少年为郎。为郎者顷之与後宫乱,端禽灭之,及杀其子母。数犯上法,汉公卿数请诛端,天子为兄弟之故不忍,而端所为滋甚。有司再请削其国,去太半。端心愠,遂为无訾省。:苏林曰:“为无所訾录,无所省录。”:颜师古云:“訾,财也。省,视也。言不能视录资财。”府库坏漏尽,腐财物以巨万计,终不得收徙。令吏毋得收租赋。端皆去卫,:谓不置宿卫人。封其宫门,从一门出游。数变名姓,为布衣,之他郡国。
相、二千石往者,奉汉法以治,端辄求其罪告之,无罪者诈药杀之。所以设诈究变,:究者,穷也。故郭璞云“究谓穷尽也”。彊足以距谏,智足以饰非。相、二千石从王治,则汉绳以法。故胶西小国,而所杀伤二千石甚众。
立四十年,卒,竟无男代後,国除,地入于汉,为胶西郡。
右国本王皆程姬之子也。
赵王彭祖,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广川王。赵王遂反破後,彭祖王广川。四年,徙为赵王。十五年,孝景帝崩。彭祖为人巧佞卑谄,足恭而心刻深。:谓刻害深,无仁恩也。好法律,持诡辩以人。:谓诡诳之辩,以伤於人。彭祖多内宠姬及子孙。相、二千石欲奉汉法以治,则害於王家。是以每相、二千石至,彭祖衣皁布衣,自行迎,除二千石舍,:谓彭祖自为二千石埽除其舍,以迎之也。多设疑事以作动之,得二千石失言,忌讳,辄书之。二千石欲治者,则以此迫劫;不听,乃上书告,及汙以奸利事。彭祖立五十馀年,相、二千石无能满二岁,辄以罪去,大者死,小者刑,以故二千石莫敢治。而赵王擅权,使使即县为贾人榷会,:韦昭曰:“平会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