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翔,仿佛日月同现。
“哇,好美。”身旁的白衣姑娘由衷赞叹。
“确实好看,但石头放哪里去了,怎么看不出来?渃璃你看出来没?”我扭头问道。
“喏,仔细看这几个地方,鸳鸯的爪子、翎羽、短喙拼成了一个大致的心形,这几个部位都有小小的凸起,石头应该就镶嵌在那里。”渃璃伸出一根白皙修长的手指,在我左手的水晶球上点了几下,教我观察。
原来里面那两只不知名的鸟儿就是鸳鸯。
“咦,还真是,你这么一说,我好像还看出了袖珍画里的石头放在了哪里。”
柜台后专心工作的老板忽然抬起头来,夸了渃璃一句:“女娃子不错,心思细腻,潜质又好,说得上是兰心蕙质啦。”
渃璃微微一笑,十分谦虚的回道:“我只是看的细了些而已,老板的手艺却让我佩服的很呢。”
老人浑浊的双眼亮了,笑问:“哦,你看出些什么来了?”
“我朋友昨天画了两幅画,其中一幅,画着由两个‘9’字结合构成的心形,另一幅则画了太阳和月亮,老板在保留他创意的基础上,竟做出了琉璃鸳鸯和龙凤呈祥这样的精致艺术品来,实在是难能可贵,令人大开眼界。这不仅是物质上的加工,更是创意上的雕琢。”渃璃不缓不急,将其中的曲折可贵之处,娓娓道来。
“好好好,女娃子的眼光确实不错。”老板十分开心,一连说了三个好字,苍老的脸庞上,满是欣慰之色。
看着手中的两样艺术品,我不禁在心里问自己:这真的是一位籍籍无名的手工作坊老板能做出来的吗?
几十分钟后,渃璃订制的“弓”出来了。
放在渃璃手上的,已经不是一张简单的弓了,而是一把艺术意味十足的弓。
整张弓身,两边是龙尾,中间是龙身,龙头相遇处,放着一粒平滑圆润的“金珠”。
双龙戏珠,栩栩如生!
鳞片森森,龙须飘动,还有那锋锐的龙爪,睥睨的神态,都逼真异常!
我们轮流把玩、观赏这把弓的时候,老板却找了一根红线过来,等他将线在两边龙尾缠紧后,一把袖珍型的双龙戏珠弓就此诞生。
渃璃相当兴奋,竟顽皮的弯腰拉弓,做出射日的动作。
随着身体后仰,她乌黑的秀发直垂腰际,左手食中两指夹住弓身,右手食指轻轻勾动弓弦,“嘣”的一声,完成了一次射日动作。
“你这姑娘真是有趣,不枉我费心思做了这把弓出来。你们来看,弓身上的龙鳞都是用你俩给的小石头打磨成的,可费了我好一番功夫。”老板开怀而笑,对渃璃相当欣赏。
“师傅,您才艺这么好,为什么不去外面的世界谋生呢?”白衣姑娘收好双龙戏珠,认真的问道。
“在自己家乡住着不好吗,我年轻的时候也外出打拼过,手艺就是从外面学来的,以前认为外面多姿多彩,可老了却觉得一个人孤单,还是生养自己的老家更舒服。”老板淡淡的回应。
“难怪老板的普通话这么标准,原来是在别的地方待过。”我笑呵呵的说道,随后问他,“你看这三样东西我们给多少钱合适?”
老人相当大度,只收了工本费,加工钱他一分没要。
我和渃璃有些不好意思,就提议帮他做点什么,老板想了想,然后让我们为他收拾收拾这间屋子。
十一点多,在将木屋整理前前后后整理了一遍之后,我们返回了长流村。
“渃璃,明天我得回去了。”路上,我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这么快?”渃璃吃了一惊,随后了然道,“也对,我们都来了四天了。票买好了吗?”
“还没呢,晚上再买就行,反正回去已经可以买动车票了。”我笑了笑,心里突然有种莫名的不舍。
下午,我们在长流村附近转了转,之后,渃璃打算用钟天朗的古琴为我弹一首曲子,说是送行。
琴声绵绵,悠扬随和,好似能带人领略清新如画的农村风光。
田野上,结着饱满稻穗的稻谷轻轻摇摆,金黄的小麦在地里微微晃动;池塘内,碧绿的水面漂着浮成片的荷叶;青山中,青翠的碧竹、常青的树木随风摇曳
记忆深处最初最美好的景色在脑海中一一浮现,一种由内而外的感动从心灵深处迸发,令我不能自已。
“嘣”一根琴弦突然断裂,琴声戛然而止!
“渃璃,你没事吧?”我快速走到她身边,出声询问。
她摇了摇头,苦恼的说道:“自从这次来到巴马,我就产生了灵感,心里总有一种冲动,想做出一首曲子,但每次在内心演练的时候却似乎又差了点什么,本来想借今天提前为你送别将它完善的,没想到反倒把老师的琴给弄坏了。”
“别多想,创作本身就不是件容易的事,钟老爷子练习《红尘渡》的时候不也弄断了四根琴弦吗,慢慢来,别往心里去。”我温言安慰,接着又问她手指有没有事情。
渃璃摊开修长的双手,让我放心,说自己没事。
………………………………
第一百三十四章 交心
次日。
吃过早饭,我背上背包出发,渃璃执意要送我一程,劝不动,只好让她送送。
今日的气温比前两天要高一些,上午十点多,阳光已经相当**,这个时候在路上走着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于是我让渃璃回去,坦言送到这里就可以了,我很感激。
“我又不是半点苦都吃不了的小女生。”渃璃轻巧的回了一句,随后从自己的包包里拿出一把白色旱伞扬手撑开,接着对我轻轻一笑,道,“过来啊,一起遮。”
“不用,不用,我皮肤黑,不怕晒的。”我本能的连连摇手,婉言谢绝。
“倔强。”她小声嘀咕了一句,既不强求,也不恼火,打着伞继续陪我赶路。
白伞、白衣、白鞋白袜,坦白说,走在我身旁的是目前为止我见过的所有女性当中,气质最为空灵的姑娘。
道路上忽有和煦的微风迎面吹来,让人神清气爽。
“我这包里,总共背过四个人包的饺子,除了我妈和大姐二姐包的饺子外,再就是你的了。”我拍了拍身后的双肩背包,相当是自豪的说道。
里面有二十个渃璃昨天做好的饺子,早上吃饭前她已经替我蒸熟,而且用保温盒装了起来,随时都可以吃。
“还欠你九百五十个,想想都觉得任务好艰巨。”
“不应该是九百七十个吗?你和钟老爷子不是一人吃了十个?”
“老师吃的可不能算我头上,至于我自己吃的嘛,只能抵消我的手工费哦。”
“这材米油盐的小事你都算上去?”
“当然。”渃璃乐了。
“真不符合你的气质。”我笑着摇了摇头,不知为何,脑中突然回忆起了当年跟馨姐、师娘外出郊游时发生的一件小事。
人的情绪很奇妙,你可以用理智去控制它,但情绪的产生和消失并不受理智的管辖,比如现在,我心里就有种不吐不快的感觉。
“跟你说件我高中时期发生的事情。”
“哦,好啊,你说。”她欣然同意。
“那是高一下学期的时候,当时还在我老家的小县城住着。有一个周末我和大姐二姐去郊外游玩,当时我姐她们也是打着白伞,我呢,跟只好动的猴子似的,左蹦过来右跳过去,前前后后绕着她们转,精力十足。大姐让我歇会儿,说别累着了,我哪里肯听,而且蹦跶的更欢,谁知乐极生悲”说到这,我突然住口不说,打了个哑谜,让她猜猜后面如何。
“这还用猜,肯定是摔倒了呗。”渃璃笑容满面。
“是啊,经过一个小山坳的时候,我欢欢喜喜的跳下去,结果却不小心把脚给崴了,痛的连路都走不了。我二姐当时乐不可支,还打趣说我崴脚是现世报。不过说归说,看到我脚受伤,她其实还是蛮心疼的,看我走不了就背着我走,当时天清气爽,我竟然趴在二姐的背上睡着了,醒来时依然在她背上。她一只手后伸托住我,一只手在身前撑着伞,走了那么久的路,我姐非但半点累的迹象都没有,而且还边走边跟我大姐谈天说地。”我瞠大了眼睛,晃动着左手,以此来表达心里的惊讶,脑海中当年发生在郊外的情景越发清晰。
年少时的美好时光总是让人异常留恋。
“当时我也是年纪小,除了为自己睡着感到不好意思外,其余的方面丝毫没有多想,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