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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尸体!又是一具腐烂的尸体,就在他的脚下,被他猜的地上,是那具尸体的脑袋,一踩就如同烂柿子一般,噗嗤一下冒出来浓黑色掺杂着白色的脑浆!
“这是在做梦,我一定是在做梦!”
王信也算是承受能力比较强的,若是普通人,换做是胆小的,早就下混过去了。但是他没有,那一刻王信闭上了眼睛,他在让自己冷静,之后他狠狠的晃了晃脑袋,重新睁开双眼。
而这一刻的房间中……全都是尸体!没错,到处都是尸体,多到了数之不清,那些尸体,都是高度腐烂,而且在王信睁开双眼的刹那,那些尸体,竟然齐齐的抬起了头,望向了王信。
“你是……凶手!”
“杀人凶手!”
“是你,杀了我们!”
“你是个杀人凶手!”
一阵阵声音,传入了王信的耳中,令王信几乎崩溃了,他捂着自己的头,大声的嘶吼,“你们是什么东西,我没杀过人。我没杀过人!”
王信这辈子,除了做菜之外,平时做人,脾气都很谦和,和善,是出了名的好好先生。他这辈子,甚至连一只蚂蚁都没踩死过,怎么会是杀人凶手?
“你就是个杀人凶手,你真的肯定,你这辈子没做过错事吗?我们都是你杀死的,你难道不记得了吗?”
那隐隐约约的声音,在王信的脑中不断的盘旋,但是王信清楚的知道,他从没杀过人,更别提这么多尸体了,他不是杀人犯。
“仔细想想三年前,三年前的十月六号下午,你做了什么?”
隐隐约约的声音依然在响起,王信努力的去回想,三年前,他就在这个大酒店上班了,而三年前的十六号下午,王信还真有着记忆。那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记忆。
三年前,王信还不是名满哈市的大厨,他才刚刚进入这个大酒店,但就是因为三年前的一个下午,他做出来一道惊艳所有人的菜,佛跳墙!
这道菜,很多厨师都会做,但是王信的这道菜,是经过自己改良的,色香味俱全,堪称完美。当时就是这一道菜,让王信在哈市成为了顶级厨师。之后的日子,王信的厨艺蒸蒸日上,多少大地方的大人物,都特意坐飞机过来,只为吃王信的一道菜。
可是自己做了一道完美的菜,怎么就成了杀人犯?王信不明白。难道是那天下午,发生了其他的事情?可是那天下午,自己的记忆非常清晰,除了做菜,他什么都没做过!
“再给你提个醒,你看看,我是谁!”
隐隐约约的声音,再次响起,打破了王信的回忆,紧接着王信就看到了一张腐烂的面孔,那张面孔,膨胀的发白,但是王信看到后,隐约的就有了记忆。他记得这个面孔,是三年前,一个大人物的司机,也就是他们,当时吃了王信这道菜,才给王信的名声宣传出去的。
可是这又怎么样,自己根本没啥人啊!
“我记得你,但我不是杀人犯,我不是!”
王信咆哮了起来,他有些崩溃了,眼前出现的这一切的一切,让他感觉到崩溃。
“你没杀人?呵呵,你的佛跳墙中,加入了地根吧,地根和洋芋,能放在一起吗?你身为一个厨师,不明白这点吗?”
隐隐约约的声音冷笑了起来,王信闻言,顿时如同遭受了五雷轰顶一般,整个人跌坐在了地上。他脸色苍白无比。
地根和洋芋放在一起,再加上几道珍惜的材料,会产生一种令人无法抗拒的美味。但是洋芋和地根放在一起,的确是会产生一种毒素,不过这种毒素只是微弱的,王信深知道这一点,但为了那道菜的完美,王信还是放了一点点,他知道这样的毒素,对人体几乎没有影响,所以他放了这两种东西。
但是王信想不到的是,洋芋和地根那种毒素是微弱的,但是对这种微弱毒素过敏的人,就会出现致命的效果!当年那个大人物的司机,就是这种过敏体质,他在吃了这道菜后的半年后,死亡了。
肺部腐烂而死!
“你杀了我,你做的菜,全都是毒药!这些年,你做的每一道菜,都是完美的吗?你放了多少不该放在一起的东西,只为了那么一点点的完美,那么一点点的色香味俱全,你,害死了多少人?”
隐隐约约的声音,继续的响起,令王信跌坐在了地上。那一刻他无言以对,这些年,他为了每一道菜的完美,甚至只是为了看着好看,他的确是将一些不该放在一起做的东西,一起做了。
一直以来,王信都以为,这些微弱的毒素,对人体是没什么伤害的。他自己也吃自己做的菜,自己就没事啊!
“我只是想做菜,我只是想做菜啊!”
王信痛苦的抱着自己的头,而那个声音,却是依然在冷笑,“你做菜没错,但你做出来是毒药的菜,就是你的错。你不配做一个厨师,你没有一个做厨师的资格,你只不过是一个杀手!你是个杀人凶手!”
“不是的,不是这样的,我没想过要害人。我只是想做菜,我不是杀手,我不是杀人凶手!”
王信在嘶吼,而隐隐约约的声音笑了起来,“看来你是不知道悔改的。像是你这样的人,是要受到惩罚的。你不是喜欢做菜吗?我就让你变成一道菜,一道,你认为完美的菜!”
这一次隐隐约约的声音,变的狰狞,恐怖,紧接着屋子里那些腐烂的尸体,都站了起来,如同行尸走肉一般,他们有的拿着菜刀,有的拿着铲刀,有的拿着刀锯,他们把王信包围了起来,押金了厨房,之后将王信一道道的切开,烧开了油,开始活活的烹饪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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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六章 郑宁宁
“不,不要啊,不要啊!”
王信发出了惊恐的尖叫,但是那些尸体,根本不管他怎么哀嚎,就那么活活的把王信给烹饪死了。画面到了这里,还没有结束,事件预览在继续。
在厨师王信死后,画面出现在了哈市的一个地摊小街上,这条小街道,都是摆地摊的,卖水果的,卖玩具的,卖衣服的,卖小烧烤的,数不胜数,是一条地摊小街。
画面就出现在了一个买衣服的摊铺上面,这个摊铺的老板是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她的地摊上面,那些衣服质量都不错,看着很高档,不过价格很便宜,吸引了不知道多少人过来买衣服。
只是一个小时的时间,女孩就收入好几千。销量堪称恐怖,但是忙碌中的女孩,总是抓着自己的脖子,感觉痒痒的。
“真是该死,昨晚上摸药膏了。”
女孩自语着,他叫做郑宁宁。是一个乡下姑娘,大学毕业,就自己创业,虽然是摆地摊,但是每天忙碌的都很认真,收入也不错。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奋斗青年,但是最近几天,不知道怎么的,他总感觉身体痒痒的。去了医院,医生说是皮肤过敏,小病,抹掉药膏就好了。
但是这药膏摸了好几天,病情不见好转,她还是感觉身体痒痒的。
“算了,今天就忙到这里吧。回去休息。”
女孩叹息,他本来想忙到晚上十点在收摊的,但是这身体越来越痒,也是让她无心做买卖。他收拾了自己的摊铺,回到了家里。一路上在自己开的小面包车上,他不断的在抓挠自己的脖子,那里都红了。
“痒死了。真闹心。”
女孩有些懊恼,回到家里,他立刻冲了个凉水澡,之后涂抹药膏,躺在床上的她,逐渐的没有了那种痒痒的感觉,他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也许是这些天太累了,他很快的就睡着了。
那时候是下午六点,深秋十分,才刚刚天黑。但是女孩已经熟睡,可是他睡着睡着,就感觉到有着一股股凉风,在吹他的面颊,令女孩逐渐没有了睡意。
女孩醒了,他起来去看看了窗户,关的都很好,并没有漏风的地方。
“破房子,封闭太差了。等有了钱,一定买一个好的!”
郑宁宁自语着,她出身农村,走出大农村的那一刻起,郑宁宁就发誓,一定要住最好的,穿最好的,吃最好的。这才不枉生在世上一回。
“已经攒了不少钱了,再有半年,我就可以买一栋好的房子了!到时候给我爸妈也接过来!”
郑宁宁望着窗外的夜景,望着那灯红酒绿的城市,在憧憬和计划着自己的未来,他想要个人上人的生活。
“该死,怎么又痒了。”
郑宁宁站了一会,可能是药膏的药力过了,他的身体,又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