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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亲兵都食指大动,但是主子不动,他们自然不敢贪鲜,约摸过了一盏茶的时间,拓跋寻看沈云初无事,料想她果真是嘴馋了所以下厨炖汤喝,这才放心尝了半碗,其他人立即秋风扫落叶,只觉得这粗粮馒头也不是那么难以下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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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的男宠(有修改)
沈云初喝了汤,就等在旁边,神色冷然地把玩着手中的紫玉簪,这玉质居然是莹润发暖的,果然是世上难寻的好东西,她心中默数着,三、二、一,倒!
果然见四位亲兵瞪大了眼睛看她,然后统统倒在饭桌上。
沈云初背着手蹭到拓跋寻面前,眸中流露出冷锋:“殿下这张脸,少有的俊美,若是扔到南风馆里给那些纨绔二世祖们糟蹋,定然值不少金子。你不是说去逛兰香苑很委屈么?那就好好呆在南风馆中任人糟蹋,说不定能遇到个合你胃口的。”
“店家,你这里可做营口生意?”沈云初的表情早就变成了生意人的精明。
“郎君说笑了,我们可是老实的生意人。”掌柜的满脸堆笑,眼中却闪过不明的寒意,小心翼翼观察着眼前人,生怕是官府的探子。
沈云初故作诧异,“京城里的白三曾经告知某,说你这里做营口生意,而且某方才明明见后院里关着几名美貌女子,怎会是说笑?”
掌柜脸上严肃了几分,他的确买卖人口,不过都是些逼良为娼的勾当,但是京城白三却是个大人物,黑白两道通吃,一般人不敢打着他的名号开涮。
沈云初继续说道,“京城的白三跟某家素来有生意来往,某做生意赔了一笔,实在养不起闲人,想将家中几口闲人发卖了,换了银子好做本钱,他便给某介绍到你这里来。”
她指着拓跋寻道,“那位便是某养的男(和谐)宠,姿色手段都是上等的好,若是卖给累世大族至少值百金,其他几位奴仆也都很能干,某如今急等着钱用,又不好将他们卖到京城里跌了某家的名声与颜面,所以只好将他们贱卖到远处或者是那种见不得人的地方。”
沈云初做出舍不得的心痛样子,“某与男(和谐)宠感情很好,只求店家能为他找个好人家,待某赚了钱便将他赎回来,如今只收八十片金叶子,如何?”
掌柜的看桌上的饭菜,粗粮加素菜,对沈云初的话信了二分;再想想商人重利不讲情义,碰上赔本急需用钱的时候,将家里孕育过子嗣的小妾发卖了也是正常,更何况是不会生孩子的男(和谐)宠,便对沈云初的话信了五分;再看那位男(和谐)宠,气质风华都是不错的,穿衣打扮却很寻常,而且头上插的居然是最不值钱的木簪子,便对沈云初的话信了七分,掌柜的笑问,“他们的卖身契可随身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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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土豆:靠之,男(和谐)宠都是敏感词,不活了!
编辑:再吐槽,和谐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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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野少年
“自然是带着的。”她掏出五张卖身契,这原本是沈家给她随嫁的几位奴仆的卖身契,不过拜那些挨千刀的黑衣人所赐,他们此刻早已经成了刀下亡魂,只好拿拓跋寻与他的属下顶替了,沈云初毫不客气地塞给掌柜的看,“都是好牙口,尤其是某的男宠,那滋味,啧啧——”
拓跋寻眼睛腥红着,想教训她却无法动弹。
原来从一开始,她就在算计他们,先是故意被他的属下撞见他们亲昵,吃饭的时候又在属下面前撒娇邀宠,好让他们降低戒备。又利用他对墨都尉的信任骗他们吃带毒的蘑菇,而且将他头上值钱的紫玉簪子换掉,让掌柜的相信她的谎言,好你个沈家大娘,别让老子有翻身之日!
沈云初漠视他充满恨意的眼睛,揣着到手的金叶子扬长而去。
眼看夜色已经黑下来,沈云初却不敢稍作歇息,趁着淡淡的月色顺着官道往前奔,直到累极了,她还在荒野里头晃荡,想这汗血宝马一日千里,如果她方向没错的话,离京城应该不远了,但是如果跑反了方向的话,那就悲剧了。
沈云初顾不得那么多,只好将马拴在某处小树林中露宿一晚。
睡得懵懵懂懂间,耳边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沈云初警惕地睁开眼,天已经亮了,她看到不远处有个身影趴在地上刨着松软的土堆。看到土堆中露出一角衣料,那身影似乎很兴奋,加快了刨土的动作,很快就挖出一具尸体。
只见他无比娴熟将死者的身上摸了个遍,舀出一小块玉般的饰物,然后飞快地将死者身上的衣服扒下来,小心翼翼地收起来,继续刨下个土堆。他一边敏捷地动作着,还一边警惕地注意周遭的动静。挖坟是大罪,一旦被人扭送到官府就必死无疑。
沈云初懒散地转过头去,她是死过一回的人,没有同情心这种奢侈的东西,更何况她现在全身乏力,似乎染了风寒,实在没有多余的精力顾及旁的事情。
“小杂种,敢在老子的地盘上撒野,看老子不打死你!”两位成年的乞丐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不仅抢了他的东西,还对他拳打脚踢的,那黑影抱着头缩在地上滚来滚去以躲避他们狠辣的殴打。
沈云初本来不想管闲事,可她看到了那黑影的眼睛,在晨起微凉的空气中显得格外的清亮好看,好似揉碎了漫天的星辉,沈云初立刻想到了她死去的玄儿,也是那般的清亮无尘。
她的心一软,捡起地上的某土块,用尽全身力气打在马的头部,那匹正在幸福地啃草芽的汗血宝马,恼怒地嘶鸣一声,马蹄翻飞,挣扎着刨地上的土。
这个时代,只有贵族才有资格驱马,听到马声就意味着有权贵出没在官道上,那两位成年乞丐相视一眼,掉头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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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如山倒
沈云初看他们跑远,这才慢吞吞地扶起地上的黑影。那是位十三四岁摸样的少年,头发乱糟糟地披散着,脸上蒙着一层尘垢,或许是那层污垢还不够厚,依稀能看到那些青紫色的伤痕,唇角肿的高高的,还带着惨烈的血丝,总之,这张脸简直是被人打成了猪头。
但是,从他那线条柔美的下颚弧度,沈云初依然能够判断出,他应该是个非常俊美的少年。沈云初注意到他的手,骨节修长,比京城最盛名的那位大乐师的手还要漂亮,但他的手上结着厚厚的黑茧,实在影响美观。
而且那少年,看向她的眼神中带着明显的戒备,沈云初意识到,这少年已经身染山间野兽的习性,这说明他常年与野兽为伍,那么,他身上定然发生过惨痛的事情。
沈云初蹙眉问,“少年郎,此处离京城远不远?”
少年摇头,又点头,纠结了半天终于憋出三个字――“不算近。”大概是很少说话,所以发音有些模糊,而且很不利索。
沈云初心中暗自松口气,说明她昨晚上亡命狂奔没有搞错方向。她还指望他带路,所以不免关切地问道,“你刚刚受了伤,可还能走路吗?”
他不说话,只点点头。
沈云初将马背上的包袱背在身上,却独独丢下了那匹汗血宝马,少年小心翼翼地摸着红色的马鬃,眨着黑亮的眼睛看她,那意思是为何丢下它?
这匹马是拓跋寻的宝贝,邪气的很,她上世可是见识过,拓跋寻百里之外吹口哨子,这畜生就屁颠颠地奔过去,似乎还能识别气味,她牵着这匹马不就相当于被人跟踪么,而且他被她整的那么惨,再落到他手里能有活路吗?
当然,她不会对少年说实话,她只淡淡笑,“不是某的。”
少年带着她往前走,走了不到半盏茶的功夫,沈云初就觉得自己浑身发虚无力,定然是昨夜露宿吹了冷风,外加惊惧交加,腹中空空,简直是病来如山倒。
少年担忧地看她,黑乎乎的小手在自己衣服上蹭蹭,才敢去摸她的头,察觉她不正常的热度,二话不说将她扶在路旁的那块平整的大石头上,他转身就走。
沈云初虽然惊诧,却也只能坐在石头上养精蓄锐。
没多久他带回来许多根青葱的植物,那是麻黄,能退烧,她道了谢,也不管什么滋味使劲往嘴里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