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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作吃的。”沈云初往荀阳面前凑了凑,软语道:“阿初知晓先生对阿初好,就会常常念着先生,等阿初烤墨鱼炖山鸡的时候,定然会念着先生,先分一半出来给先生送过去,若是先生明日陪阿初去菩提山,阿初答应先生,去少师府做半个月厨娘,如何?”
荀阳很为难地揉额头,“不是先生吝啬,那块风水宝地是我观摩了半年才选出来的,打算百年之后与我的夫人同穴长眠,我答应转让给你的小鹰倒是没什么问题,若是我未来的夫人听说这件事以后又不肯嫁给我了,我岂不是很吃亏?”
“先生这样的圣人,将来的夫人必然是个仙人。既是仙人,怎会因为这样的蝇头小事而不嫁先生。况且先生的模样这般好看,她若不嫁,那当真是个没眼光的,先生不娶也罢,京都闺中娇娇,哪个不为先生的风姿折服,哪个不为先生的好模样痴迷,哪个不想嫁给先生为妻?”
沈云初款款分析,将荀阳夸得“此货只应天上有,人间那得几回闻”,总而言之一句话就是,荀阳将那块风水宝地让出来,不会耽误他娶妻的。
“你说如何便如何吧。”荀阳清泉般的眸子幽幽地看着她,似乎在审度她的话中有几分真几分假,“那阿初是不是也想嫁给我?”
程思扬一杯酒喝喝呛了,捂着嘴使劲咳嗽,跟看怪物似的看着荀阳,堂堂梁国的圣人,就算对自己的学生产生了旖旎情思,怎能朗朗乾坤就问出口,将人伦置于何地?
“阿初是先生的学生,怎会罔顾人伦,是吧,阿初?”萧九寒星般的眸子淡淡地迎上荀阳的视线,“想来先生也不会眼睁睁看阿初犯错误。”
荀阳固执地盯着沈云初看,沈云初只觉得被四道灼热的目光看的头皮发麻,她死死地盯着鸡屁股,口齿清晰,“若是寻常男子那般好看,阿初大抵是想嫁的,若那人是先生,阿初却是想也不敢想。”
人家是云端高阳,是湘王府的世子,是梁国的圣人,自己不过是在尘埃里翻滚的庶女,内有嫡母欺凌,外有俗礼律令,他与她根本就没有半分的可能,何况他还是她的先生。
想到这里,沈云初心里面“咯噔”一声,暗暗责备自己怎会冒出这般荒唐的想法,纵然两人没有世俗人伦的牵绊,即使是门当户对的,就凭荀阳黑心黑肺的秉性,她也不能对他有想法啊,将来还不得活得凄惨无比啊。
可是越这般劝自己,沈云初只觉得胸中闷着一口气,憋在那里压的心都疼了。
她抬头发现席间气氛诡异,尤其是萧九与荀阳,四目相对,她脑中不自然地将梵色换成了萧九,与荀阳引颈相交的画面,恶寒地抖了抖,荀阳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比那日在马车上还要凶狠。
莫非是自己不想嫁他,他自恋的心情没有得到满足,所以怨恼她了?
沈云初用手指戳了戳依旧盯着荀阳看的萧九,低声附耳道:“我知晓先生长得好看,可他与梵色才是天造地设的,你这般盯着他看,他若是误会了怎么办?”
萧九讶异地看她,“你莫再胡思乱想了,我明日陪你去菩提寺,我们两人养的鹰,自然要我们两人去送它们最后一程,你何苦扰了先生呢?”
荀阳闻言又瞪过来,沈云初赶紧摇头,“你还是留在少师府练武吧,梵色想见的人又不是你,你去又不济事。”
见萧九不解,沈云初有些恨铁不成钢,“我明日让先生带我去,到时候会见到梵色,然后顺便央求梵色为咱们的鹰超度,你去的话,梵色肯给咱们面子?”
萧九沉默,低头去啃她没啃完的鸡腿,沈云初想阻止,可看盘子里的鸡没有腿了,遂作罢了,心道小时候在云州的时候,常常啃一块红薯的,也没见谁拦着。
荀阳的脸更黑了,沈云初心道坏了,嫁了块竹笋,软语道:“想嫁先生的娇娇,能从城东门排到城西门,阿初不骗先生,若是冲她们每人收一两纹银,阿初定然能狠狠挣上一笔!”
半晌,荀阳妥协似的叹息道,“你究竟是给你鹰找风水宝地,还是留给你自己的?”
“阿初自然是给我的鹰找的,若是百年以后阿初无处可去,倒是可以去找我的鹰,主仆情深,想来先生不会以为阿初是想抢心生先生的安息之地吧,先生这般光明磊落的圣人,怎会有这么阴暗的猜度?”沈云初被他猜中心事,有些恼羞成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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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荀阳
腹黑荀阳(3011字)
“死了没?”韦庄嫌弃地扇着那些因为他的动作而浮起的尘埃,无奈地拎着衣角,对着夜空吩咐道:“你们两个死人给爷滚出来,把这贱人给爷带回别院,爷有话问她。”
韦庄话落,立即有两条黑影出现在杂货房中,眨眼的时间,连春柳都不见了身影,韦庄挥袖,“吧嗒”一声,外面的锁子落地,袖子带起的强风,直接将门推开,他缓步走出去,踮着脚尖,牵着袖角,生怕门框上的尘土蹭到他身上。
饶是如此,韦庄还是看到锦袍上沾染了大片的灰尘,魅惑的桃花眼中闪过寒星点点,他再挥挥衣袖,简陋阴暗的杂货房轰然倒塌。在尘土飞起来之前,他已经施展轻功而去。
梧桐苑负责看管春柳的两位婆子听到声响,急匆匆地往外冲,却只看到一片废墟,唬了一大跳。若是平时也就算了,现在府里面夫人病了,是大娘掌家,若是大娘追究她们的失职之罪,她们也只能吃不了兜着走。
再定睛看,废墟的边缘压着一截衣角,正是春柳今日身上穿着的,两人趁着月色,将衣角拽出来,此人却不是春柳,其中有个胆子大的,拎起旁边的废材直接往那人脸上砸去。
醉仙楼天字一号房中,沈云初悄悄咽口水,眼睁睁看着三个男子大快朵颐,而自己只能硬生生忍着饱腹感,这种感觉委实是糟糕透顶了。
“阿兄,你住哪个院子?”沈府是当年韦氏按照郡主礼下嫁的府邸,所以规格远远超出了将军府,不仅景致很好,院落也很多很大。
“青松苑与你的梧桐苑离的最近,又宽敞又别致,我就住那里了,已经让孟管家收拾出来了。”程思扬明显感到荀阳看他的目光中,带着丝丝杀意,能够让少师大人如此失态的事情可不多,他果断选了距离沈云初闺阁最近的院子。
“阿九,你是与阿兄住在一起么?”沈云初看萧九一直闷头吃,禁不住没话找话,明知道程思扬住在沈府天经地义,而阿九却没有“沈将军义子”这样的名分做掩护。可是萧九总不能住到程府去,府中尽是女眷,他住进去也不合适。
“不是说青松苑很宽敞么?”萧九问,眨着漂亮的黑眼睛,有些腼腆,“既是足够宽敞,我跟三阿兄一并住进去就好,离你很近,你想吃烤山鸡的时候我随时烤给你吃。”
“不好吧?”荀阳剥蟹壳的动作一顿,抬起头来看程思扬,“陛下既然有意磨练你,你不妨搬到楚飞扬的营房去住,与他多磨合磨合,以后到了战场上也好有些默契。”
见鬼的楚飞扬的营房,谁不知晓楚飞扬年前才娶的夫人,如今正是恩爱无比的时候,人家夫妻离别在即,连陛下都体谅几分,让楚飞扬每日会府中夜宿。
“楚将军深明家国大义,若是知晓你想要与他培养作战默契,定然会理解你的,他夫人也会理解你的。”荀阳似乎看穿他的想法,补充道。
公报私仇!
荀阳的意思分明就是,你敢带萧九住进青松苑,我就让楚飞扬接你去军营吃苦,还得让楚飞扬怨你拆散了人家夫妻恩爱。将这些利弊反复对比一番,程思扬果断往离沈云初最远的角落躲了躲,“其实住在沈府的前院也不错,每日去营中处理军务,能节省不少的脚力。”
“前院的确不错,你每日可多睡半盏茶的功夫,否则怕你熬不住训练强度。”荀阳表示很赞同。
程思扬险些从椅子上滑下去,不甘地问荀阳,“我是掌书记,又不用冲锋陷阵,还需要接受强度的训练么?”
“你也知晓,陛下将征东的事宜全权交由我处理,我每日里甚是担忧,你虽是掌书记,不同于冲锋陷阵的将军,但是你若是实力太弱,容易被敌军俘虏的话,会拖延战事。”荀阳慢条斯理地拆着龙虾张牙舞爪的壳,像是在拨弄着琴弦,说不出地优雅得体。
程思扬去看沈云初这个“罪魁祸首”,她却盯着荀阳在咽口水,不知道是嘴馋荀阳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