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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生意人-第9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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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齐齐欢呼一声,纷纷自密林里穿越而出,唯有羽灵姨记得搀扶着太平公主,快速跟着跑过去。

    人们的激动也是正常,即使唐代原始森林随处可见,老虎踪迹更是多不胜数,但若真正遇上也是极难,更不要说猎到它们了。

    便是行猎几十年的老猎户,一辈子能射杀六、七只老虎,已经算是神奇了。

    而且猎虎一向被视为狩猎中的大片,普通人中像是故事里什么世代以打虎为职业,祖祖辈辈也不知打过多少虎,打起虎来绿色、环保、低碳,汗水都不出,分分钟搞定之类,纯粹是想象中的杜撰而已。

    老虎的凶猛异常是没有人可质疑的,不然怎会获得个兽中之王的美誉?

    方才乞乞承洙的表现就是明证,他所在的靺鞨族算是狩猎世家了,其一生行猎经验更是佼佼中的顶尖,不一样仅是两箭射在了老虎的屁股上,若没有李之的飞快赶到,那点伤并不妨碍它逃跑。

    而离其、严永春均为修为很高的修炼者,且对弓箭的使用娴熟,才会一击致命。

    众人里只有乞乞承洙走在了最后,连续两箭没将其击杀,众目睽睽之下,让他这位资深猎人很感羞愧。

    相比一箭放空的李之,好歹人家另有神奇展现,那只虎也最终死在他的掌下,之前的失误自然会被他人忽略掉了。

    尤其乞乞承洙来到后,看到李之的一副得意洋洋,还有意识地不断瞥向自己,更是令其大感羞恼。

    好在总算李之懂得稍微刺激后的抚慰,连声道是他的两箭,才算是留给自己追赶上的机会,乞乞承洙才算是有了笑意。

    其实李之说的也在理,一旦被老虎再一次钻回山林,他的飞剑速度就会大受影响,再想追上天生属于丛林的兽中之王,还真不好说。

    最为得意的还是离其、严永春二人,他们的两支箭虽说未达到自眼中穿入的最佳境界,也远比李之的那只虎皮剥下来的品相好多了。

    屁股上的两个大洞,就将虎皮的品质拉低了太多,而且好像很丢人的样子。

    而且很巧的是,离其的那一箭是射在老虎的耳朵里,尽管他也知道这是自己的运气使然,不过他是不会承认的。

    实际上有他这一箭就足以取其性命了,不过离其也没责怪严永春,这是因他知道自己,再有这样一次机会,绝不会有如此效果。

    这一次收获足可称之为巨大,使得中人的情绪一下子被调动起来,便是太平公主,都讨了一把弓背在了身上,尽管她接过来时,曾试了几把,也未曾拉成满月。

    东北的森林里最常见的就是狍子,子为鹿科,与獐同类,长得很像鹿,比鹿小很多。

    东北神兽“傻狍子”可是盛名已久,并流传后世一千多年,具体有多傻呢?

    因为这种动物实在是非常的不聪明,而且它们会好奇任何它们没见过的事情,如果有猎人开枪打中了其中的一只,其它的并不会跑远,反而会探过过来看个究竟。

    即使在没有枪的唐代,想要逮住它们也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试想,一旦在马路上遇到行驶汽车的时候,也根本不知道避让,甚至还会跟着汽车的灯走,它们的智商得有多低。

    虽然人类没有停止过对它们的猎杀,却似乎依然没有对人类有所忌惮,真不知道它们是傻还是无所谓。

    它们其实长得有点像梅花鹿的感觉,或者可以说它就是属于中小型的一种鹿类,尤其是雄性的狍子在脑袋上面会长两只角,而且狍子的繁殖一般是双胞胎,可以说繁殖能力还是非常优良的。

    实际上这种动物还是非常可爱的,尤其是它们一旦受到惊吓的时候,屁股上的一块白毛就会炸开,显得非常的好看,所以很多的人为了看它们那朵白毛开放,都会故意惊吓它们。

    它们平日也只吃草,走起路来更是蹦蹦跳跳的,只是因为天性原因,导致很多的猎人想要抓捕它们,而且非常的简单。

    因为即使第一次抓不住的时候,它们也会跑过来看一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就给了猎人再一次抓住的机会。

    或者说这种动物特别搞笑,它们受到惊吓的时候,并不会第一时间逃跑,而是选择站在原地看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然后再决定自己要不要逃跑。

    很多时候,就是因为在它们犹豫不定的时候被猎人打了黑枪,有的时候自己的小伙伴死了的时候也不知道躲避,真的让人非常的无奈,一点都感觉不到危险的存在。

    但傻狍子虽然是每年被猎取最多的一种动物,却由于它们超强的繁殖能力,反而有渐趋更多的迹象,当然仅是指在枪支还未出现的那些年代。

    因而太平最好的练手目标,就定为了傻狍子,狍子四肢很高,尽管善奔跑,但是耐力不足,很少单独行动,喜三、五只以上成群奔跑,这也成为初学者的另一种机会。

    或许不许瞄准,只要大方向不偏,几只箭里终会有一支中的,而且不必担心被早早吓跑。

    就像乞乞承洙说的那样,早年间从海边跑来的海狍,土人称其为“布勒都里纠”,成千上万跑来,像羊群一样。

    随便甩出去一根棒子,就会打中一只,所以东北有“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到饭锅里”的俗谚由来。

    狍子常栖息在稀疏多草的混交林里,出没于次生林和灌木丛中,所以,狍子皮能隔寒防潮。


………………………………

正文 第七百九十九章 熊一虎二野猪三

    东北多数人家都有几张狍子皮,平时不烧火时铺在炕上,隔凉隔热,狍皮还可以围暖爬犁的棚子,野外住宿时围窝棚,隔风挡雨。

    兴安岭一代的猎人还将其做成皮囊,睡时人钻进去,另外还可以做衩裤和鞋、袜子、围裙等。

    狍子好在早晨和黄昏时出来觅食,主要吃杨、柳、桦及灌木的嫩枝叶、树皮等,也吃草。狍子的肉有点腥,但很鲜美,尤其是狍羔子,据说吃了可以壮力,所以贡品中既有狍子,还有狍羔子。

    当地少数民族秋、冬常把狍子当食物,狍肉瘦肉多,很少有肥肉,比较适合烤着吃,炖时多和酸菜放在一起;炒和炖也都非常鲜香,吃火锅时和鹿肉、牛羊肉一起下到锅子中,分不清彼此。

    旧时过大年,杀不起年猪的庄户人家,常用狍子肉酸菜做馅包荞面饺子,香而不腻,富户则将其当做山珍野味。

    一里地之内,众人就遇到两群狍子经过,旁人都未出手,均在等候太平公主出手。

    怎奈,公主殿下连续几次搭弓射箭,箭矢皆在飞出一丈远后软绵绵着地,却是没有几人敢笑。

    唯有李之与大大咧咧的羽灵姨,不知避讳的咯咯乐出声,于是太平最终还是选择放弃,那张弓也不好意思再背着了。

    不过在猎取了几只狍子后,见很多人对没有难度的猎杀兴致不大,乞乞承洙建议设套;令猎狗上前捕杀。

    这也是猎户们训练自己家猎狗的方式之一,也没人觉得过于残忍。

    这种猎取狍子的方式就是用猎狗撵和下套子,此时虽不再是冬天的大雪封山,雪面上有一层硬壳,却也是初春季节的雪上冻结成一层薄冰。

    由猎人领着猎狗去追赶,狍子蹄子小,很容易踩破雪面硬壳,脚踏下去,同样容易的陷住,再拔出腿来,跑起来也很费力,而狗体轻蹄子掌面又大,比狍子就灵活多了。

    当狗咬住狍子的后腿和腰部连接的鼠蹊处时,狍子就跑不了啦,狗再一缓口时,狍子一挣扎,就一头栽到前面的雪窝子里,猎狗就轻易地撕破它的喉部。

    此时大多数人就地休息,点火做点吃食,喝点自己家酿的纯粮食酒,好把一路的劳累解解乏。

    由于不仅今日的主要任务完成了,还额外的收获了两只老虎,等太平公主等人玩得累了,众人就要返回了,所以此时的众人心情都很放松。

    因此三五一群聚在一起谈天说地,李之几人就围在乞乞承洙身边,听他说些稀奇事。

    聊着聊着就讨论起在这莽莽兴安大森林里,究竟是什么猛兽最厉害这个话题上来,乞乞承洙想了一下说:“西伯利亚巨虎!它应该是这片莽林里食物链最顶级的猛兽了。不过这里没有,安北都护府所在漠北地区才能见到!”

    西伯利亚虎体型巨大,均在五百斤左右,但凶悍程度远比东北虎要强上很多,即使对付一千斤左右的黑熊,依旧能保持很好的胜率。

    别看这么大的身躯,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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