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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御星魂-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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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不习惯的烦恼

    清晨五点,王朗看了看周围熟睡的室友悄悄的起了床,拿起枕边一本中国历史简体版轻轻走出了宿舍的大门。

    来到户外,深深的吸了口室外的空气,不过王朗并没有感到空气的新鲜,这也是他来到现世第一个不习惯的地方,在他原来世界的那个国度,或者可以这么说,来到了现世他才了解了新鲜空气一词,才知道他前世那个世界呼吸的都是新鲜空气,而现在要吸一口新鲜空气简直就是奢侈,因为现在这个世界多了一种叫雾霾的东西。

    王朗抬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天空,突然想起了他的前世。王朗――秦国频阳人氏,是秦末名将王翦之孙武城候王离的亲兵。在前世的记忆里,两个月前他以统帅王离护卫亲兵的身份参加了巨鹿之战,那场战役秦军以四十万之众最终被项羽军队以数万击破,而王朗就是在秦军被击溃后,护卫统帅王离逃离的路上被项羽麾下大将英布一合挑下崖涧,等他再次清醒时却发现来到了一个陌生的时代――公元2016年。

    自从王朗来到这个陌生的时代已经有两个月了,从最初对未知世界的恐惧陌生转而变得淡定坦然的接受现实。来到新的世界之后,王朗第一件事就是以最快的速度了解这个世界,当他知道这个世界还有书店这样的好去处时,他立刻把闲余的时间全泡在了书店,不过他第一次来到书店翻开书本时,他发现了来到这个时代的第二个烦恼――不认识字。

    之后他才明白现在用的叫简体汉字,与他前世学的秦篆有着很大的差别,好在王朗记忆力极强,甚至可以说过目不忘,通过一个星期与秦篆的校对,终于学会了简体汉字。然后王朗就像海绵吸收海水一样,在书店里学习着距他前世两千年巨大落差的知识,直到今天王朗算是把这两千年的更替了解了个大概。

    低下头看了看手中握着的那本中国历史简版,王朗不仅发出一声感叹,做为前世秦朝一名忠心的守护者虽然在巨鹿之战败北后,隐隐感到秦朝帝国的衰亡,但绝没有想到秦帝国会在此后灭亡的如此之快如此彻底,想到这王朗不由得一阵沮丧。

    而在沮丧的同时王朗也同样感叹着历史的车轮在秦帝国灭亡后已经过去了两千多年,发生了那么多不可思议的历史故事,时代前进的脚步又创造了许多新的事物,特别是被现世称为科技的东西,已经让人类一次又一次进入了更高层次的生活方式。看着手中薄薄的书,王朗不仅笑了笑,来到现世虽然有诸多的不习惯,但就拿手中这本书来说,就比前世竹简作书不知好了多少。

    “看来有得必有失,有失也必有得啊!”王朗嘴里轻轻的自语,眼神变得更加坦然了。

    其实王朗平时在书店除了大量的阅览历史书籍外,还会涉猎一下其他方面的书籍,以便更快的能在新的环境下生存下来。虽然对许多新的事物还只是停留在初步的印象层面,但已经不再是像刚来时一脸错愕的样子。有一件事一直让王朗郁闷不已,他在书店阅读的时候,发现了许多现代作者写的穿越类小说,无不是现代人穿越到古代然后改天变地,而自己估计是唯一一个有古代穿越来的古人,一想到这王朗就苦笑不已。

    在户外看了一会书,王朗站起身,找了个偏僻的角落打了套拳,做为前世统帅护卫亲兵,武技的练习是最基本的,所以来到现世后王朗每天清晨练拳的习惯倒是一直没改。

    打完拳回来,刚走到宿舍门口,就听到一声叫:“王二傻子,快把早饭给我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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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王二傻子

    第二章

    王朗皱了皱眉,抬头看着站在宿舍门口的青年,不禁为现在这身体的原主人感到一丝悲哀。这身体原主人巧了也叫王朗,原是陕西j县一农民,家里父母早亡,家中除了他还有个哥哥叫王柏,大他十岁,兄弟俩都是老实本分人,而做为弟弟的他除了老实,还比哥哥木讷了些,也就是常说的反应慢一拍。

    从小乡里小伙伴都喜欢欺负他,而当被问及如何被欺负时,他总是嗯嗯啊啊的说不清楚,时间久了村里不管老人还是小孩,不管同情他的还是看热闹的都觉得他傻,王二傻子这个称呼就叫开了。每当村里有人叫他王二傻子时,他哥哥总是眼神一暗,而此时王朗只会呵呵傻笑回应。

    王朗从小是被哥哥带大的,他哥除了种自家田里那三分土地,主要收入就是去村口一砖瓦厂搬砖,一天下来也能赚个二三十块。就这样王朗在他哥抚养下慢慢长大,长大后便跟着王柏在砖瓦厂帮人搬砖,直到前年王柏结婚,娶了邻村齐老爹的女儿。

    齐老爹女儿虽然人长的一般,但做事却挺干练,要不是腿上有残疾,齐老爹说什么也看不上带了个二傻子的王氏兄弟,原因很简单——兄弟俩穷。而且不是一般的穷,而是很穷,除了父母当年留下的三分田和一间破茅屋,就剩王朗兄弟俩十几年搬砖省下得两万块钱。

    即使这样,前年结婚齐老爹还是要了一万八的彩礼,急得王柏向村里杨大户借了五千元,用一千块把破茅屋添了砖加了瓦拾掇了下,另外买了台电视机,添了几件家具,摆了二十桌酒(每桌二百),总算把婚给结了下来。婚后虽然日子过得紧,不过齐老爹的女儿是个会把家的女人,靠着结婚客人们送的八千多礼金(除去还给杨大户借的五千还剩三千多),加上王氏兄弟每月的搬砖钱和自己给人缝衣服的钱,勉强能凑合过。而王朗搬砖之余,每天最开心的事就是在家看电视,一想到自己再也不用到隔壁老宋家蹭电视看,王朗就禁不住呵呵的傻笑。

    就这样过了大半年,一天王朗正在砖瓦厂搬着砖,突然对面悄悄走过来一人,这人跟王朗年纪差不多二十出头的样子,身材瘦削,眼神看人时总是闪烁不定,给人一种贼头贼脑的感觉。王朗一看正是村里外号刘猴子的刘全,此人跟王朗是村里从小一起长大的,不过刘全对王朗并不好,从小就和村里其他一群小子欺负王朗,所以王朗看清走过来的是刘全时,本能的就想离他远些。

    “哎,二傻子别走啊,过来!找你有事。”刘全看到王朗要避开,便囔囔了起来。

    “啥,啥事啊。”王朗看刘全叫住了自己,只能停下脚步期期艾艾的说道。

    “哥找你有事总是好事,你丫躲个啥?”刘全面对着王朗,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哥跟你说个好事,你小子知道村里黑子吗?昨儿个外面打工回来了,嘿,这小子估计外面发了大财,开了辆宝马车回来,知道宝马吗,这可是世界名车。”刘全说着,眼神里完全一副嫉妒羡慕恨的表情。

    黑子在王朗村里小有名气,黑子原名赵狗剩,长大后嫌自己名字难听改名赵有廷,和赵又廷谐音,本意是希望像明星赵又廷那样帅气和有名,不过他黑的像碳一样的皮肤和宋小宝那长相估计这辈子是没希望了,正因为长得太黑,所以村里同一辈的都叫他黑子或赵黑子。

    别看他长得黑,脑子却是村里最好使的,在村里他是年轻一辈最早出去打工的一批,也是打工里混得最好的,乘着这几年房地产蓬勃发展,在大城市里混了个房地产施工队经理的名头,说白了就是个工地工头。不过这小子这几年赚得可不少,除了手下每个工人每月抽头,还经常介绍村里青壮去他房地产公司打工额外拿介绍费,这不连宝马车都开上了。

    “什,什么宝马?”对于没出过村的王朗来说,世上最好的东西就是家里新买的电视机,至于什么宝马别说没见过,连听都没听说过。

    “哎,你还真够傻的,算了跟你说了也是叫对什么弹琴,我只跟你说一件事,黑子这次回来说要带村里一些青壮去他那一起发财,怎么样二傻,一起去?”

    “不去。”王朗头摇得像个拨浪鼓一样。

    “你还真傻啊。”刘全被王朗一句话给堵得差点噎住,不由气鼓鼓的说道:“二傻子,知道黑子那一个月能挣多少吗?这个数”刘全边说边伸出一个手掌。

    “五,五百?”王朗有些迷茫的说。

    “靠,我还一巴掌呢,五千!傻子。”看着王朗傻得有些过分,刘全心里不禁有些着急。

    “五,五千?”王朗变得更加迷茫了,因为他一时想象不出五千有多大一笔钱,只是心里隐约觉得在砖瓦厂他搬了好久的砖才赚了三千块交给了大哥存着。

    “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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