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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者-第1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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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在身侧带有倒勾,想来是在侧身擦过的时候给对方造成伤害。

    咔邱莉的就需要自己买了,重甲自然有重型战马的选择了,用了五百金购买了一匹重甲战马,强壮的令人发指,和希珂莱丝的马站在一起,明显的强壮出半个身子,铠甲也十分的厚重。

    所有人都怀疑被撞一下还能不能活着,答案肯定是十分的渺茫,之所以卖这么贵,还因为这马具有魔兽血统,眼睛是血红色的,发着微弱的光芒,带有残暴的性格,力量强大,想要驯服可是花费了不少精力的。

    本来附魔就去掉了两百金,而现在手头上只有三百多金,还是炎成从辛思德的手里抢了一些钱,凑起来的,还不够,和店员讨价还价了一番才弄到手的,为此,炎成将自己的三匹马都卖掉了,虽然本来就要换的。

    咔邱莉成了众人之中唯一一个重型装甲之人,虽然阿朵莉娜和希珂莱丝的也算,但是毕竟马不是,而且就重量而言,没人是咔邱莉的对手。

    看着手里只有零碎的几个金币,炎成说道:“苦心经营了两年的店,赚到的钱,在一朝之内被打回了原形。”

    辛思德骂道:“干你丫的,在这里和我瞎哔哔,你手头上不是还有一颗魔法水晶吗?你个奸商,还想独吞是不。”

    炎成当场就是一巴掌甩了过去,骂道:“老鼠不存隔夜粮是吧,老子为了大家的生计在这里着想,你倒是瞎哔哔的厉害啊。”

    “干你丫的为生计着想,你就是不想动用那颗水晶。”辛思德躲过了一巴掌,反唇相讥道。

    “不到万不得已不能用,那是保命的!丫的给我去赚钱!别在这里废话!我是首领!我说了算!”炎成指着辛思德的鼻子叫道。

    众人这才想起来原来炎成还是个首领的设定啊,一直以来都忽视了这一点。

    辛思德叫道:“去哪里赚钱,丫的,先填饱肚子!找个地方开吃!然后去找那个什么侯爵,他应该会给我们调查费的吧。”

    炎成想了想觉得也是这么回事,于是将手里的三个金币拿出来说道:“今天开销一个金币,省着点吃。”

    辛思德不满地说道:“我干!你行不行啊,一个金币吃一天!我们这有八个人!”他说完特别指着莱维娜说道:“特别是她,伯爵的女儿,你让她吃那些垃圾吗?”

    炎成没好气的说道:“一直以来让你吃垃圾了还真不好意思啊,丫的,那么想吃好的给我赚钱去!”

    爱美达看着两人争吵,她叹了口气拿出了一个钱袋说道:“我就知道你们几个管不住钱,呐,我的私房钱还有五个金币,够大家吃一天了吧。”

    “哦,爱美达,你可真是太棒了。”辛思德立刻接过了钱袋,看着里面的金子开心地说道。

    炎成抢过了钱袋,丢还给爱美达说道:“赚钱是男人的事情,开销也是我们的事情,你的钱自己买自己的东西,辛思德这杂碎,今天我就让他吃垃圾!你带着莱维娜去吃好吃的吧。”

    辛思德怒道:“炎成!你信不信我今天宰了你!”

    “来啊来啊!看你小子有没有这个本事!”两人的吵闹惊动了街道旁边的众人,他们看着这些骑着高头大马的人们在争吵着什么,一个个被他们身上的铠甲所惊到了,特别是咔邱莉的重甲和魔马以及美丽的希珂莱丝和阿朵莉娜的那身铠甲和战马。

    黄天感受到了周围的目光,他说道:“好了你们两个,适可而止啊,这里可是公众场所。”

    两人的争吵在黄天的劝阻下停息了,然后找到了一个路边餐馆,众人走了进去,炎成将一个金币交给了掌柜的,让他看着上菜。

    一个金币,说实话,根本吃不了什么好东西,掌柜的还以为今天来了大客户呢,没想到是穷酸的人,看他们身上的铠甲如此华丽,还以为有钱呢。

    不过想想也是,有钱人也不会来路边餐馆了。

    两个圣女那是入乡随俗,炎成点什么吃什么,爱美达本身就不是娇贵的人,咔邱莉就更不是了,很随意,就是莱维娜吃不惯,于是爱美达带着莱维娜另外开了一个小灶,要了上好的食物,两人吃的一餐就到五十个银币了。

    辛思德一直想凑过去,但都被炎成给拉了回来,让他吃这些在他眼里的垃圾食物,弄的他呲牙咧嘴的,像个猴子。

    吃完了饭后,大家朝着城门离去,这里并不是他们的目的地,侯爵也不在这个城市。

    两年前,黄天往东边走,碰到了来自谢德城的希珂莱丝,当时的士兵队长莱德说谢德城就在隔壁,黄天一直认为谢德城就在东边呢,没想到这个所谓的隔壁居然是东边的隔壁西边的意思,谢德城就在王国的西南方,而王城在南方,现在要去的是西方。

    从光辉圣城谢德城往西边走,那就离开了光明神的范围,进入了火神的地界,火神神庙掌控者西方和北方,虽然东方部分城市里也有火神,但是少数,中部居多,中部是两个势力的交汇处,双方都有许多神庙在中部。

    光明神控制着东方和南方,也就是王城之中也是光明神的地盘,虽然那里也有火神的神庙就是了。

    离开了谢德城,七匹马奔跑在路上,让行人们自觉避开,废话,不避开就要被撞死了啊,看那黑色的魔马,那厚重的铠甲,擦个边都要人命好么!

    咔邱莉一直试图控制住魔马的速度,但是貌似魔马的性格残暴,根本难以听从她的使唤。

    炎成叫道:“咔邱莉,揍它!”

    咔邱莉闻言举起了那厚重铠甲的拳头,然后猛的一拳打在了魔马的脑袋上,当场将其打的晕头转向,直接倒在地上。

    这力量着实恐怖,重新拉起了魔马,貌似吃过亏之后,老实了不少,于是接下来就比较听话了,不乱跑了。

    露宿在野外丛林之中,咔邱莉将魔马的头盔摘了下来,用布擦拭着被自己揍出来的伤口,那里的血已经干了,应该受伤不严重。

    “叫你不听话,以后还敢不敢乱来。”咔邱莉责骂着魔马,然后重新为其戴上了头盔,把缰绳绑在了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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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到达目的地

    魔马的缰绳也是特制的,里面用着上好的韧带,能够防止魔马挣脱缰绳跑走,这缰绳一般的刀剑都难以一下砍断,需要割好几下才行,或者用重武器才能一次性砍断。

    绑缰绳的树也不能够太小,至少要有半个人那么粗,最好是一人粗以上的树,否则魔马发狂起来的话,用脖子就能撞断小树干的,用身子撞的话,更加强大了,甚至将树撞倒也不是不可能。

    因为魔马的狂性太重,所以很少人愿意购买魔马,除非对自己的实力非常有自信,例如像咔邱莉这样的重型武装之人,一般的重骑兵根本不愿意买魔马。

    也正因为如此,魔马的价格才不算很贵,相比其它的名马来说可以算得上是便宜的,毕竟才五百金就买到了,好马一般上千金,那一般是贵族的坐骑,平常人不会去买的,因为好马不一定实用,战场上还是看马会不会胆怯,好马当然不会胆怯,而平常的马不胆怯的话也是军马了,军马实用性高,性价比高,虽然不如好马,但作为战斗用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

    特别是咔邱莉这样的重型装甲,好马还不一定能承受得住,只有魔马,军马这类型才可以跑得动。

    重型装甲是用卡扣来固定的,腋下部分能看出一条条的卡扣卡住背后,后面再用钢条锁住卡扣,防止被攻击脱落,全部都是金属的,而且很厚实,没有缝隙,而且是两层交错的卡扣,保证了长枪突刺的时候无法突破防御,胸前直接就是一面盾,背后的铠甲高到了后脑勺。

    重甲唯一的弱点就是没有笨重,只要解决了这个问题,那就没有弱点。

    厚重的裙甲到达了膝盖下,内部为了不妨碍腿部行动,还用金属做了框架,将裙甲撑开,不会合拢挡住脚的行走奔跑。

    腿甲是裤子,内侧和上部分是皮革,外侧与前后是厚重的装甲直至膝盖处才是全包钢,也就是说腿的内部和屁股是容易受伤的地方,但皮革上面也覆盖了钢片,总之上厕所的问题是解决了,只要脱掉裤子就行,方便快捷。

    裤子上面是用过厚厚的金属块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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