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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李世民就是死于这些所谓的仙丹,当然啦,也不能说这些道士毫无作用,至少在炼药的过程中,他们练出了四大发明之一的火药,还是很流弊的。
只是这些人给的配方,当代人也就算了,可自己一个来自后世的万能全才超级选手,有胆量吃吗?
“不会的!”杨氏似是读懂了李元吉眼神中的含义,连忙摇头否定了李元吉的怀疑:“孙道人不喜功名,不爱钱财,常年奔走于民间田舍,数十年间如同一日,为贫苦百姓看病从不收钱,在民间只要遇到了孙道人,便是将死之人,也能拖延数日,孙道人不是那些喜欢装神弄鬼的骗子。”
“你说的是孙思邈?”李元吉这下也明白了,如果这个道人真是孙思邈,那么这幅药方就绝对不是胡来的了,而是操作的人胡来。
杨氏重重的点了点头。
可恶的古人,懒惰的古人,写药方的时候就不能多写一个或字吗?或者在每一种药材的后面加上每次取其一,停药多久方可换药材?你们这么搞,是会死人的好伐?
“殿下,妾身想将几位女儿送到从叔那里一段时日。”误会解决了,杨氏自己闹了个乌龙,差点害了李元吉,也自觉无脸再提这件事情,只好灵机一动的将话题扯开。
“不必了,二哥若是想动她们,躲在哪里都不行。这几天便将她们接入宫中吧,等太平坊安顿好了以后,咱们再搬过去。”李元吉摇了摇头,不过咋想咋觉得这事有些不对。
玄武门已经过去大半个月之久,自己那些便宜女儿都去哪了?看看段简璧那丫头,自己这五个女儿虽小,起码也应该有点孝心啊,孝心呢?你的便宜老爹都快死了,咋就没人来看看俺呢?
“殿下,妾身托从叔将女儿们藏了起来”杨氏有些心虚。
“哦,藏了起来啊,你做的很好!哎呀,我怎么感觉体内燥热无比,浑身有力却使不出呢?一定是你那药茶起了效果。”
杨氏小脸瞬间一片绯红,身为久经沙场的老将,跟李元吉缠斗也不下百回,哪能不知道李元吉的心思?
“殿下,这光天化日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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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最佳导演
杨氏终究还是没能逃过李元吉的魔爪,两人回到寝宫,杨氏主动赶走了所有的宫女,连她的贴身宫女都不许留下,只能待在门口放哨。
终于要了去处男之身了,李元吉还是很兴奋的,虽然心理上杨氏的第一次不是给的现在的李元吉,但身体上却仍是这具身体。
身为男人,脱衣服神马的自然不能亲自动手,而宫女又不在,所以只能由杨氏去做。
看着杨氏拖拖拉拉的将自己身上一件件衣服退去,李元吉更是直接旗杆高立,然后便再也控制不住,犹如饿狼,不,是犹如色狼,也不对,就是一头饥饿至极的色狼,猛的扑了上去。
然后没有然后了
一个时辰后,心满意足的李元吉,带着浓浓的不甘之意,大摇大摆的离开了寝宫。
杨氏因为脸皮太薄,所以不敢与李元吉一同离开。
终于如愿了,老子再也不是处男了
李元吉心中一阵狂吼着,可底气却总是不那么足。
哎,虽然逃离了处男队伍,但摆脱处男身份的过程,对于李元吉来说却是一部象征着耻辱的血泪史啊。
在此之前,李元吉一直以为古代的女人是很羞涩的,是很被动的。
直到这一刻,李元吉才意识到自己错了,错的很离谱。
杨氏的疯狂,彻底的颠覆了李元吉对古代女人的认知。
她她竟然不让我动?
不让我动?
当然,杨氏的理由是李元吉身体未愈,不宜动作过大,于是,李元吉便被杨氏耻辱性的按倒在那张足以躺下五个人的大床上,从头到尾保持着一个姿势,虽然最终耐不住李元吉的威逼利诱,杨氏还是满脸羞涩的换了几个姿势,但对于李元吉来说这就是耻辱啊。
“咦?不对呀,今天早晨我不是还发誓一个月内不准织女和我睡吗?这才一天都不到啊,我的原则呢?”李元吉忽然想起早上自己说下的狠话。
但转念一想,这tm完全是赤果果的强啊,虽然本王很享受,但本王纯粹是被逼无奈的,对,就是这样,本王的原则还在呢。
“殿下!”
“窝草你什么时候站在这里的?”李元吉被这突如其来的喊声吓了一跳,回头一看,宋忠那货正一脸正经的站在自己身后。
不对,脸上怎么有点红红的感觉?这货肯定听见我刚才的话了。
“殿下,奴婢刚刚才过来的呀,殿下放心,奴婢什么也没听到,奴婢什么也不知道”宋忠连忙解释。
李元吉满额头的黑线,你特喵的,能不能把后面那句话撤回?快点,超过两分钟就不能撤回了
“殿下,奴婢以前还为殿下放过哨呢”宋忠觉得自己好像闯祸了,继续解释道。
窝草,你还说?
李元吉的眼神恨不能吃人,虽说他有一颗放荡的心,可实际上却还是做不出这种放荡的事情,人类最起码的羞耻感他还是有的。
好吧,去他的羞耻感。
身为皇族,身边侍寝宫女一大堆,哪次羞羞的时候身边没站着几个宫女侍奉着?不仅要侍奉着,还得瞪大了眼睛看着,神马危险姿势一类的统统不允许,无论想不想怀孕,羞羞完了以后宫女都会紧跟着进行处置,别以为这是假的,古代宫里规矩多着呢。
当然,如果觉得一个人不过瘾,也可以拉着侍寝宫女一块做游戏。
但这种情况少之又少,那些嫔妃挑选的是寝宫女基本上不算太丑,但也绝称不上好看,只能说羞羞的时候不会觉得吓人而已。
李元吉怎么感觉自己好像很期待这种生活呢?
不过
侍寝宫女一定要自己来选
李元吉竟然无耻的被宋忠给带歪楼了,宋忠看的心中大喜,总算躲过了这一劫。
“殿下,事情已经办妥了。”趁着歪楼的机会,宋忠紧接着说着,争取把这一栋楼歪到另外一栋,这样他才算真正的安全。
“这么快?”李元吉微微一愣,本以为宋忠只是回来汇报一下接下来的打算,却没想到这货竟然是个快枪手,不对,他没枪。
“殿下,此事宜早不宜迟,解决的时间越早,便对殿下树立威信约有帮助,迟则会让人以为殿下手段不过如此,日后也难免心不甘情不愿。”宋忠解释着。
“说说看!”李元吉饶有兴趣的问着,他越来越发现,宋忠如果不是的太监的话,应该有做大官的潜质。
但没办法,寒门想出头,即便上面有人罩着,也很难走到巅峰,相反,当个阉人反倒更容易出头,因为贵族没人会来干这个。
“奴婢先前是想借此机会将整个长安搞的天翻地覆,咱们不过是找一个人,只要不过度扰民,不伤及无辜,在这个前提下闹的动静越大,就越是能够证明殿下您并未失势,会让百姓对殿下拥有信任,一旦信任有了,到那时在上街去收保护费,那些家伙一定会心甘情愿的缴纳。”
李元吉深感认同的点着头,不得不承认,宋忠在这一点上把控的还是挺准的。
“而殿下又不许用强,只能让百姓自愿的缴纳保护费,这么搞不树立威信是不行滴。
同样的,奴婢也能借此机会试探一下那些地痞流氓,争取将能用的留下,不能用的统统赶走。
但这样一来,后面将会发生什么事情?这些事情是不是可控的?就都成了未知数。
与其将设计好的剧情搞成未知数,倒不如快刀斩乱麻,在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之前,便了解此事,以速度给人带来震撼。”宋忠全盘托出了自己的想法。
但宋忠很清楚,只是说出想法是不行的,为了跟余仁争宠,就必须要全身心的投入到齐王身上,不能有半丝的隐瞒,于是继续道:
“奴婢先是去找了几个可靠的老伙计,让他们先将高二狗引入小巷,然后二话不说便对其施暴。”
“然后让老伙计秘密前往东市,花费二十贯钱买了一家奴隶,并与其言明,二十贯钱买他一条左手,并上街游行,事成之后,在给其十贯,共三十贯钱,他可带着这些钱财与家人一同到其他地方安家,若无处可去,奴婢可为其进行安置,并在地方给其均田。”
“虽失一臂,但对于他们来说也是大赚特赚,毕竟一家奴隶也花不了一贯钱,买来之后,便是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