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广博仔打赏九鱼100起点币这本书太棒了!犒劳一下,希望后续更加精彩!
血之誓言打赏九鱼100起点币这本书太棒了!犒劳一下,希望后续更精彩!
尼尔斯的旅行打赏九鱼100起点币这本书太棒了!犒劳一下,希望后续更加精彩!
一分辛苦一分收获,打赏虽少,一番心意!
观川打赏九鱼100起点币这本书写的太好了;犒劳一下希望后续更精彩!
bnss打赏九鱼100起点币这本书写的太好了;犒劳一下希望后续更精彩!
言箭笔刀打赏九鱼588起点币这本书写的太好了;犒劳一下希望后续更精彩!
狂野鈞打赏九鱼10起点币这本书写的太好了;犒劳一下希望后续更精彩!
林婵意打赏九鱼100起点币这本书写的太好了;犒劳一下希望后续更精彩!
………………………………
第一百二十二章 援救(一)
伯德温首先感到的是寒冷,腥臭的寒冷,从坚硬的地面、积水、他的皮肤到他的肌肉与骨头。
他记得自己短暂地昏迷过一会,潘妮给他留下的伤口已经令得他流了太多的血,极度的干渴让他伸出舌头想要舔抿就在面颊边荡漾的水,但他没有成功两个粗壮的守卫从后面拉起他,把他固定在一把铁质有着无数细小钉子的椅子上,用坚固的镣铐拷住他的手脚,他听到有人语调轻柔地吩咐用烙铁烙他断了的手臂。
热,而后是无法忍耐的疼痛,他大声尖叫,扭转身体,他的衣服已经在被投入地牢之前全部去除,被鲜血浸润的黝黑发亮的钉子刺入他的臀部与腰侧,他疯狂地想要挣脱,但两个对此已经相当熟练的行刑人巧妙而准确地压住了他的关节与头颈,强迫那只失去了手掌的手臂与一块马掌大的烙铁紧紧相贴,创口滴下的血在红亮的铁块上腾起烟雾,然后就是烤肉的臭味与香气。
一根野猪皮制做的项圈套进他的脖子,项圈的两个末端从铁质高背椅的椅背预留的小洞里穿出去而后相互扣紧,逼迫他向后仰,好让他的脊背也能感受到钉子的尖锐,同时也能看清面前的人。
那个人挥动一根细长的鞭子,抽中伯德温的眼睛,只有一只眼睛,因为他还要让伯德温好好地看着呢。
“希望殿下不要太在意,”他嘀嘀咕咕地说道:“不过我真是太讨厌你了,伯德温,有人说你有着一双唐克雷家族的眼睛,但我看那就是一对儿冻僵了的脓包,诸神在上我一直希望有那么一天能亲手戳出它们,啊,”他故作惊讶地摇摇头,“但我可没想到这一天回来的这么快。”
伯德温的内脏翻涌着,他认识这个人,即便血液已经浸透了他的一只眼睛,这个卑劣之徒是富凯麾下的一名狂徒,被人称之为鬣狗的家伙,也是黛安公主的诸多情人中的一个,在伯德温第一次踏入王都时,为了讨长公主的欢心,他给伯德温找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问题是那时的伯德温还未真正地体会到王都的危险所在,他差点杀了这个人,如果不是摩顿唐克雷及时地阻止了他。
在伯德温成为雷霆堡的主人,继承了摩顿唐克雷的姓氏与封地,并且受到了国王的宠爱后,这家伙就极其聪明的消声觅迹了,伯德温曾经以为自己再也不会见到他了但他一直在,就在他的脚下,在王庭阴暗的地牢里,无时不刻地窥伺着,寻找着机会。
“尊敬的,伟大的,崇高的高地诺曼之王……”富凯的鬣狗在看到伯德温的表情时撅起了嘴,夸张至极地嗤笑了一声:“不,伯德温,不是被你杀死的那个,可怜的老王,他居然被他最信任的那个人刺穿了喉咙,那是多么大的一根鱼刺啊,就算是仁善的伊尔摩特降临于此也无法挽回他必死的命运我说的是我们的新王,在此我不想提起他的名讳以免他的荣光受到你的污染,总之,你知道的,还有我的主人富凯,他们要求我留下你的命,以保证你明天能够被审判,”他低下头咕哝了一声:“虽然我觉得这完全没有必要。”
“但我的另一个主人,” 鬣狗继续说:“啊,你也知道,尊贵的女主人,她不能违逆前两者的要求,可是呢,只要保证你还能抱有理性和生命对我来说可不是什么难事儿。”他几乎可以说是羞涩地抿唇一笑:“我得承认我不够强壮也不够聪明,幸好我总还是有点用处的伯德温,我的女主人要为她的兄长守灵所以不能亲自前来观看,这可真是太遗憾了。”
他坐在椅子上,当然,不是有着铁钉的高背椅,而是一把包裹着柔软羊皮的椅子,放着一个鹅绒坐垫,他的穿着打扮就像是要去参加某个盛大的宴会,他低着头,不断地拨弄着自己的手指,仿佛在计算什么:“我先得给你喝点止血的药,”他说,叹着气:“因为你已经失去泰尔的眷顾了,啊,你应该知道吧,据说白袍一旦失去神恩就无法接受牧师施放的治疗术了,真糟糕,不然我们能够玩儿的把戏还能更多。”
他举起手,一个守卫端来了一杯热气腾腾的药水,另一个守卫用拔舌器撬开了伯德温的嘴,那杯像是还在沸腾的药水就这么被直接倒了下去。
鬣狗等了一会,以便伯德温略微清醒一点好听见他在说些什么:“我先要砍掉你左手所有的手指,对,就是你剩下的那只手,然后是你所有的脚趾,或许还有一部分脚掌,直到你的脚能够塞进那些能给女人穿的铁鞋里……”
他兴致勃勃,津津有味地想象了一下,“你喜欢裙子吗,我可以给你一条裙子,这样你在炭火上跳舞时会变得格外动人哦,是的,”他拍了拍手:“为了避免出现什么让人不愉快的纰漏,我还得在你身上动动刀子,放心,保证干净利落,完美无瑕,就像南方岛屿上的领主对那些漂亮的小男孩做的事儿那样。真可惜你很快就要死了,不然还能去瞧瞧他们的后宫,服侍他们的妻子和女儿呢。”
伯德温迫使自己集中精神,他受过伤,几次都曾经险些死去,但如今他面对的是最可怕与最卑鄙的敌人,他没有武器,也没有力量没有朋友,也没有愿意庇护他的人,泰尔的光辉不再落到他的身上他能够感觉到,曾经充沛在他体内的,那些光明、炽热的部分都已经消失了,它们带来的力量与骄傲也在缓慢地流走,他像是落入了魔鬼的手掌里,听不见,也看不到。
他断断续续地祈祷,毫无作用。
*
梅蜜蜷缩在阴湿的房间一角,这是整个地牢中最好的一间了,很少老鼠,很多虫,但虫子只会让你起脓疱,那些犹如狗和猫大小的老鼠会啃掉你的耳朵和脚趾。
她看向她的对面,那里摆着一口挺奇怪的箱子,箱子是铁质的,十分粗糙,缝隙里浇着铅,只在上面有几个透气的孔洞。
(待续)
………………………………
第一百二十三章 援救(二)
凯瑞本站在一个被帷幕遮掩着的角落里,屏息静气,克瑞玛尔做出一个手势,轻声念诵咒语,有什么东西降落在精灵游侠的身上,他抬头望去却什么都没看见但他随即发现自己的斗篷变成了毛茸茸的灰色,就像那些女官与侍从们常穿的那种,是由一种生活在森林边缘与灌木丛中的大灰松鼠皮做的,那种松鼠可以长到头尾十五英寸,繁殖力强,所以它的皮毛不那么珍贵,但至少要比兔子或是田鼠来的好。{中文
斗篷的扣针也从镶嵌氟石的秘银扣针变成了普通的银扣针,接下来是外袍,精灵的外袍是朴素的银灰色,因为混有蛛丝与秘银所以带有金属质感,如今它被变成了柔软的酒红色提花绸,垂在肩头的长发变成了深褐色并且打着卷。
“幻术?”
“小小的戏法而已。”巫妖回答,转而开始伪装自己,黑色头发与黑色眼睛是极其鲜明的特征,曾经的不死者没有多动手脚,只是让它们的颜色变浅,“这样你看起来有点像是唐克雷家族的人了。”精灵评论道,魔法的力量流水般地泻下,施法者的白色外袍(也是个致命的特征之一)变成了暗蓝色的丝绸,这和凯瑞本身上的酒红色是王都的贵族侍从最长选用的两种颜色施法者的法杖变得细长,表层变得粗糙发黑,顶端握着红宝石的鹰爪向上生长,包裹住宝石后组合成一个多棱的三角体,这样它看起来就像是一柄随处可见的长矛。
“哦,还有这个。”巫妖说,随手碰了碰凯瑞本的双刀,“银冠”、“星光”在吟游诗人的歌谣中出现过不下百次。
“即便如此,”凯瑞本说:“他们还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