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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他被迫离开这里,回到家人的身边,林致远不知道那时他是否已经找到属于自己的真理。当初发现这里的时候,林致远曾经向村长打听他的下落。只知道他早已经离开了村子,直到现在依然下落不明。如果他真的找到了自己的信仰,林致远倒是很想一窥其中奥妙。
就在林致远随手拿起布满灰尘的书籍开始翻阅的时候,突然听到身后传来细微的声音。顺着油灯的亮光往发出声响的门扉望去,只看到小倩稚嫩的脸庞从门后探了出来。
“……林致远先生”
吓了一跳的林致远赶紧将书本合起。小倩踏着轻柔的脚步从长椅之间的通道走了过来。
“我从家里的窗户看到这里透出亮光,就猜到一定是你过来了。”
“嗯……”
“还记得答应我的事情吗我把书带来了,请为我签上你大名哦。”
林致远点点头,从小倩手中接过书本。没想到自己这销量十分惨淡的小说,居然会迎来有书迷要求签名的一天。
“谢谢,我会好好珍惜的。”
油灯的亮光照在少女欣喜的脸上,显得更加的鲜明。
在上次见到她之后,林致远特别在网上查了一下遗传性紫外线过敏的资料。颈面部、手臂部、肩背部等外露皮肤出现红斑、水疱等,火烧般痒痛难忍,数天后红斑或水肿消退,患处皮肤出现脱屑、蜕皮,并留下暂时性的色素沉着,皮肤在强烈日光照晒下出现急性损伤性反应。医学界认为紫外线过敏与家族遗传有关,却找不出其中的关连。发病时的特征是皮肤会出现红斑,关节也会出现不明疼痛,有时也会引起全身性的症状,如果在发病时得不到及时的救治,最严重的就是肾衰竭和心肺功能的降低,会使患者的免疫功能降低,大脑与神经系统也有产生病变的可能。目前医学界认定免疫功能的异常是遗传性紫外线过敏患者致死的原因,然而发病原因不明,也缺乏有效的治疗方法,患者注定要与病魔缠斗一生,很难过一般正常的生活,被视为一种绝症。
不知道是这些知识使然、抑或是油灯忽明忽暗的亮光所造成的错觉,林致远总觉得少女的脸上带着一丝阴郁的神情。
“你的脸色不太好。”
“真的吗或许吧,这几天我一直躺在床上。”
“不要紧吧”
“我已经习惯了。”
少女耸耸肩膀,露出淡淡的笑容,苍白的肌肤给人一种不甚健康的感觉,不过倒是没看到红斑。治疗这种重度类型的皮肤病,最普遍的方法就是服用类固醇,长期服用虽然会造成严重的副作用,不过小倩倒是没有像其他长期服用类固醇的患者出现什么副作用。除了脸色不好之外,看起来倒是跟健康的人没什么两样。
不过林致远知道小倩的生命建构在一种微妙的平衡之上。没错,生命就像积木一碰就倒,远比人们想像中的还要脆弱。秦婉清已经死了,秦延清恐怕也无法活着回来。
秦延清比林致远小三岁,就住在附近而已。道观与秦家的关系本身十分密切,而小时候林致远、李少荃、秦延清三人就经常玩在一起,算得上是林致远的儿时的朋友。
今年夏天死了不少人,其中有林致远认识的,也有紊昧平生的村民。然而像秦延清这样与林致远共同度过人生某个时期的人突然倒下,算起来倒还是第一个。如果他也是得了那种怪病,恐怕就真的没救了。记得最后见到他是在赵欣雅的葬礼上。林致远心想自己恐怕再也见不到秦延清了。下次再见面的时候,秦延清应该已经变成一具空壳,而自己将会引导这其空壳前往西方极乐。
………………………………
第九十二章 恶念
“林致远道长,村子又有人死了吗”
小倩的问题将正在沉思的林致远拉回现实世界。
“嗯,这个……怎么说”
“我还记得啊,上次村里有个年轻女孩子死掉的时候,你也是坐在这里,像现在这样一副很沮丧的样子。”
林致远报以苦笑。
“这次也是村里的人吗”
“嗯。”林致远点点头。“但他还没死,不过……我想大概他已经过不了这一关了。”
林致远不觉得这么说有什么不妥,秦延清的病情根本没有康复的可能性。
“的确是村里的没错,而且还算是我儿时的朋友。”
“哦”
林致远轻叹了一声。
“小时候我们常常玩在一起,应该说他老是找我玩才对。那家伙比我小三岁。”
“就像个屁股后的小跟班一样”
小倩笑得十分保留。
“或许吧小时候我相当内向,除了少荃之外就没什么朋友了。”
“少荃是……”
“就是卫生院的院长。少荃跟我的交情不错,不过他那个人十分好强,不喜欢被年纪大的孩子当成跟班,所以我们两个自然而然的就玩在一起了。少荃比较独立,个性相对尖锐,跟年纪比他大的孩子处不来,跟年纪小的孩子倒是相处得不错。虽然他有时霸道了点。会把朋友之间的气氛弄得很僵,不过我们这些孩子还是很喜欢跟他在一起。”
“这就是典型的孩子王嘛。”小倩笑了出来。“不过我还真无法想像你跟孩子王玩在一起的画面,林致远道长反而比较像是一个人躲在家里拼命看书的孩子呢,嗯,就是现在说的宅男。”
“也不见得啦,小时候的我梃顽皮的。”林致远露出微笑。“不过提议的多半都是少荃。那家伙最会出一些鬼点子来整人,不然就是发明一些莫名其妙的游戏,反正挑战禁忌他最行就是了,真的算得上天不怕地不怕,什么都要打破砂锅问到底。通常碰到这种时候,我多半都会持反对的意见,不过根本说不动他,弄到最后我也只好跟他同进退了。现在回想起来,少荃就像是不断踩油门拼命往前冲的亡命徒,而我就是扮演煞车不离脚的角色。”
“……我能想像。”
林致远看着油灯的亮光。
“村子里每年都会举行盛大额庆典的仪式,我跟少荃小时候曾经跟在大人的队伍之后……”
说到这里。林致远突然想起今年的庆典后所发生的种种怪事。屈指算来也已经是一个多月前的事情了。林致远却觉得好像昨晚才刚发生一样。
“其实我们这么做真的很不应该。庆典是十分神圣的仪式,照理说小孩子是不可以跟在队伍的后面,再说那么晚了还跑出来也十分危险。不过说也奇怪,每年村子里总是会有几个孩子偷偷跟在大人的队伍后面。或许小孩子天性就是这么好奇不怕死的生物吧”
“嗯。也许吧。”
“还记得当时少荃提议要跟上去看看的时候,我当然是反对的。至于延清……就是那个病危的家伙,他夹在我跟李少荃之间,不知道该听谁的才好。延清真的很怕鬼,他从小就是个胆小怕事的孩子,叫他跟在大人的队伍之后简直就是要他的命一样,万一被大人发现的话,少不了会惹来一顿臭骂,更何况庆典的气氛又十分诡异。所以当我表示反对的时候。那家伙显然是松了口气,可是少荃却说就算我们反对,他也要一个人去。听到他这么说之后,我们也只好乖乖的跟着地去了。”
“我能想像当时的情况。”
看到小倩露出了然的微笑。林致远也笑了出来。
“我们三个人的关系就是这样。即使少荃再怎么霸道、再怎么不讲理,延清还是会乖乖的跟着他走。至于我则是担心少荃会冲过头了,所以只好待在他身边,适时的拉他一把。”
林致远已经忘了他们三人是在什么时候分道扬镳的了。小孩子一旦进人青春期之后,就会脱离原先的小团体,跟同样处于尴尬期的朋友另组团体。他们不再像小时候一样以干傻事为乐,反而比较注重朋友与朋友之间的言语沟通。进入青春期的李少荃已经懂得如何跟年长的朋友相处,林致远还记得当年他经常跟家里开书店的周新和陈记粮油店的兄弟交换书本和唱片。少了李少荃之后,林致远就不常见到秦延清了。秦延清也交了其他属于自己的朋友,几年之后长大成人,跟心仪的女孩子结婚,也当了父亲继承家业。然而不可否认的,林致远的确曾经与他们共同度过一段青涩岁月。
林致远低头不语,想像正躺在病床上的秦延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