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憨憨的笑道“这不,马车颠簸,我不由自主的震到你旁边”说来也巧,马车突然大震一下,我差一点失去重心,也趁机抱住胡美霜。我心想,三叔你真够意思,在外头都听见了,还真帮侄子大忙,故意往坑上走,谢谢了。
胡美霜心中没有好气,一把推开我,可似乎没怎么用力,没成功。她冷冷说道:“是谁说,再进我胡家就是小狗,这车马就是我胡家,你怎么不硬气了”她说罢,脸上露出得意的微笑。
我见状,心想这马车还真是胡家的,外头挂的旗帜也是大大胡,原本是为了借胡家在东北的势力让过往的土匪不来惹事,可现在我就有些尴尬。不过,大丈夫能屈能伸,况且还是为了大美人,自尊什么丢了就丢了。我把双手放到头上,口吐红舌,模仿狗状
“呜,呜”马车内传来一阵吠叫,胡美霜听了很是高兴,得意的大笑起来,说:“想不到你学狗叫还真像,简直是一模一样”
我惊讶的张大嘴,说道:“不是我叫的”我的确还没叫,我只是做小狗状而已
突然,马车内传来一阵极小声的清脆悦耳声音:“你别叫,要被发现了”
………………………………
第三十三章 佳人相随恨路短
马车内的声音,我和胡美霜再熟悉不过了,我急忙打开车马内的箱子,只见皮毛大衣下正有两双圆溜溜的眼睛看着我。
胡美霖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爬出衣箱,怀里抱着那只小白狼崽,她拉着我说:“秋哥哥,姐姐你们先别生气,我知道错了”
胡美霜有些责备的敲了她头上,她立刻就躲到我身后。胡美霜摇摇头说:“妹妹你怎么这么不让姐姐省心,这次去野鹿山我们不是去游玩,路上指不定会遇到什么危险,你怎么就跟来了”胡美霜打完美霖,又心疼的揉揉。
我之前还一直奇怪这小妮子今天怎么这么安静,还懂事的主动帮忙搬箱子,原来是为自己打算得,想来这几箱子定有她的衣物。
“我不怕,有你们会保护我的”胡美霖笑着说道
我叹了一口气,心想这妹妹还真是天真,简直把我当万能了。不过,我一想到如果胡图鸿看到胡美霖也跟我跑了,那份彻底蚀本的气急败坏样子顿时偷笑起来。眼角看到胡美霜正怒怒的瞪着我,我才勉强收住。
三叔也知道那个胡小妹也跟来了,现在已经天黑,已经走了很远的路程,再回头也不行,只能继续前进。
有了胡美霖,这一路也热闹许多,众人竟不觉得枯燥了。胡美霖没有寻宝的念头,只道是到大山里旅行,时常对着跑过的野生动物大呼小叫,偶尔也唱唱从学校学来的新歌。她的声音特别甜美,说话也柔声细气的,众人都非常喜欢这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一口哥一口叔的叫的他们也开心,一路上格外照顾她。虽然马车队里有一个绝色大美人胡美霜,可她高高在上,脸上冷淡,除了三叔和我都不怎么敢接近,但胡美霖与她完全相反,对谁都十分崇拜,他们也觉得自信心爆棚,认为宝藏仿佛唾手可得。
胡美霖心地善良,在路上那几个人免不了要打些野味做食物,可她总是一脸害怕,劝大家把野味放掉,所以后来大家就不在她面前杀生,总是等野味弄好才给她,每一次胡美霖总是吃的最开心,真是单纯的姑娘。也亏了敖武兄弟,这家伙真看不出人高马大的,心却如此细。出来时特意去市场搞了很多调料品,他厨艺也好,每一餐都是极其可口。听三叔讲,以前潜伏在彼得别墅时,就是这敖武以大厨的身份。
走了几百里山地,过了段日子,彻底进入冬季了,山里偶然也下起鹅毛大雪,在外头行进也越来越难。虽然没有土匪猛兽的骚扰,可大山中最可怕的怪物就是大雪。后几日,马车队也尽量绕着人村庄的路线走,哪怕要多几里路。可至少能有了温暖的大床睡。
野鹿山近在咫尺,而风雪却已经大的寸步难行,只得在野鹿山附近找了一座小村庄。村庄名字叫和官村,是一个几百人的小村落。这里背向风雪,没有呼呼大笑的山风吵闹,但雪还是积到膝盖。
我们是一商队的名义来到和官村,村长热情的招待了我们。这个与世无争,与外界少有联系的村庄偶尔也会遇到路过的商队,所以他们也对我们深夜到来不怎么突兀。他们除了偶尔去城里赶集采买生活用品,也会从路过的商队搞些一些器物。
进到村庄时,还发生一件小事,村里一个小女孩高烧不退,吃了草药也不见效果,我们进村时他们正围着商量连夜冒雪去城里找医生看病。的亏三叔队伍里有一个叫李士贞的男人,他是那死鬼李济棠的伯父,倒会一些医术,听三叔讲此人医术高明,早年中药世家,后又留学欧洲学得一身西方医术,是融贯东西医学的大家。早年做过革命军的军医,后来一直跟着三叔,此次三叔以防路上出事,特意让他跟着。
李士贞用昂贵的西药给小女孩打了几针,果然烧慢慢退去。村长很是感激,热情的杀了一只大肥羊在村子最大的祠堂招待。
众人围着大炭火,一道喝着烧酒聊天。我见祠堂内放置了各种各样的兵器,不仅有古代中国大将军的盔甲还有一些西洋的火枪。因为,祠堂是放祖宗牌位的地方,兵器毕竟是凶器,如此摆放于风水习俗来讲是不妥了,想必这山野村庄没那么讲究吧。
突然,村长斐达走到我身边,他见我看兵器正出神,说道:“叶小弟,你怎么对这些感兴趣啊”
我笑道:“斐达大叔,我只是好奇你们怎么把兵器放祠堂里,这不和规矩啊”说罢,我指指自己身上的道袍,告诉他我是道士,懂风水。
斐达大叔大笑道:“山野地方,自然比不得城里,没那么讲究让叶小弟道长见笑了,这都是祖上曾经用过的兵器,放这老祖们不会介意。”
三叔走近问道:“斐达兄弟,你祖上是大将军啊,真是久仰。”斐达摆摆手,觉得不值一提,他说:“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是打了败仗的逃跑将军,怕上头责怪才隐居在此”败军之将的确不是光彩事,我们也不敢再多嘴,可斐达人却非常豁达,喝了几碗酒后就把祖上的事当故事讲出来,他已经看的很开,时间这么久有什么好丢脸的,而且交朋友就得交心,他告诉三叔,在百多年前,他先祖奉命去关外剿匪,在路上吃了败仗,整队人马就十几人人逃出,那祖先怕被皇帝责罚,一不做二不休就在这里隐居起来。
三叔指着旁边的西洋火枪说道:“那些也是你们先祖用的”盔甲刀枪是中国人常见的武装,可火枪毕竟少见,而且见枪身和型号,是最近几年才有的新式。
斐达笑道:“那些都是从野鹿山里捡来了,大伙见它比弓好使就一起放着”我心中大惊,居然有人提前找到野鹿山,而且是最近几年的事。我急忙问道:“那些枪都是哪些人带来的,怎么都好好丢弃不用,可真大方”
“也不是故意丢弃的,他们人都死在野鹿山里”
“他们怎么死的”众人顿时紧张起来,野鹿山怕不简单。“那我就不怎么清楚了,说是狗咬狗,自相残杀”斐达不以为然的说道“野鹿山自古就是危险地方,连我们打猎也不敢进的太深,那些洋鬼子不知天高地厚,定是得罪了山神”
“哦,野鹿山居然还有山神,斐达兄弟给我仔细讲讲,你们是怎么发现这些洋枪的”三叔好奇的问道,他知道一定要弄清楚,否则等我们进了大山出同样的危险就完了
斐达喝了一口酒,缓缓讲起十多年前的往事
………………………………
第三十四章 野鹿山迷雾
那是发生在日俄战争期间的往事,那时候中国还有皇帝。日本人和俄国人在东北争夺利益发生了一场大战。虽说是日俄战争,可兵火相交的地方却是在中国境内,受苦的多数是中国百姓,损害的也是中国主权。
满清政府**无能,也无力介入列强在龙兴之地肆虐,只得宣布保持中立,这是一段耻辱往事,斐达大叔说到不免激动起来,钱安自己就是爱新觉罗的子嗣,也是为家族感到羞愧,不禁眼睛红起来,猛灌了几口烈酒。
虽说中立,但是历史却不由你不相信,其实当时中国人还是偏向日本人的,原因很多,一是甲午战争以后,满清彻底被日本打服了,也知道该向曾经的对手学习,那些年满清的子弟多数都是去日本留学,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日本人很是开放怀抱,特意为从中国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