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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王时代-第9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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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说来,最接近他们现在位置的地精城市就是流沙堡了。

    流沙堡地处约罗沙漠,沙漠位于斯坦斯丘陵的南边,东临侏儒的国度坎布史雷,西靠大名鼎鼎的十字军驻地滚石谷,位处内陆,虽然资源贫瘠但是物产丰饶,侏儒和地精们发达的工程学为蒸汽动力火车与地铁运输线的高效率提供了许多便利,流沙堡是陆地运输最发达的城市,它也是泛大陆五个地精城市当中唯一一个不依托海岸而建立的城市,同时也是受到海盗骚扰相对较少的城市。

    说相对,是因为只要经商就绝对免不了和海运打交道。贯穿东西大陆的地下运输线当然也有,但是比起海运来说成本至少以10倍计算,对于饱受海盗欺凌的地精商人们而言,流沙堡的地精们的幸福指数只是在矮子里面拔将军罢了。

    杨海和卡库路契亚都觉得流沙堡是一个不错的去处,前往流沙堡有两条路线,一条是原路返回巨龙海岸,往西走到达坎布史雷,然后一路乘地铁(是的您没有看错就是贯穿半个大陆的地铁线)到达流沙堡;相比起第一种方案,第二种方案多少显得有些风尘仆仆。

    “……取道斯坦斯丘陵的碎日小径……一路走过去?”卡库路契亚瞠目结舌:“我们为啥不坐地铁?”

    “我要画地图。”杨海理直气壮地说。

    “去坎布史雷可以画侏儒主城的地图啊。”卡库路契亚不甘心地挣扎道。

    “反正最终都要到达流沙堡,流沙堡有地铁线,随时都可以去坎布史雷。”杨海反驳道:“但是如果坐地铁去,再想绕去斯坦斯丘陵就太麻烦了!再说你又不赶着投胎,游历大陆、游历大陆,知道啥叫游历吗?坐地铁和游历有蛋的关系啊。再说,碎日小径是大名鼎鼎的行商路线,这条路在蒸汽机车被发明之前贯穿着东大陆的南北贸易,难道你不想去看看?路上说不定还能过一把当佣兵的瘾。”

    说起当佣兵,卡库路契亚终于来了兴致,从出生开始就是他雇人,还没有别人雇过他呢。

    ………………

    在末尾说几句,我这人比较懒,书评区不怎么看,大概很多时候会反应迟钝,衷心感谢各位在书评区给出评论和鼓励。(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qidian。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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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章 佣兵团与信誉推荐

    赶了一天的路之后,杨海和卡库路契亚来到了斯坦斯丘陵外围的平原。眼见天色渐晚,虽然他们不忌惮在低级怪区走夜路,但是这样的行程未免让人感到疲惫且无趣。

    所以两个人决定在平原上一个叫做的烈刃村小镇休整一晚上。

    游戏中的人物是不需要睡眠的,夜间的时间大部分的玩家都会用玉盘珍羞、琼浆玉露打发过去,当然,如果能在酒馆和牌友走上几圈,一边浅酌一边聊天,那么生活就更加惬意了。当然,这只是一种生活方式,也可以选择去地下竞技场看黑拳,或者去拍卖行捡漏,或者像那些专注于生活职业的玩家一样用材料去烧熟练度。

    总之,被遗忘的大陆中,玩家的夜生活可谓丰富多彩。

    烈刃村是一个座落于斯坦斯丘陵的中立村镇,没有国家归属,是来往商队自发囤积而成的中转站。斯坦斯丘陵是巨魔和食人魔的地盘,如果没有补给和休憩地,来往的商队想要穿过斯坦斯丘陵实在是太危险了,像烈刃村这样的小镇还有四五个,都是在斯坦斯丘陵的外围平原上,主要的作用就是保证来往商队的供给。

    这个供给不仅仅指食物和清水,也包括信息,以及武装力量。

    杨海和卡库路契亚两个人进入烈刃村之后没有停留,直接来到了酒馆里面,找了个偏僻的角落坐下,点了一大桌子食物和两桶啤酒。

    大老板一心寻思着当佣兵的事情,小声问杨海:“我去论坛上看了一下烈刃村的消息,斯坦斯丘陵不是个好去处,想要平安到达碎日小径可是个艰苦的活计,很多商队都会在这里寻求佣兵的帮助。你说,一会儿有人来雇佣咱们的时候,咱俩是不是要装一下b,暴露太强的实力不太好吧?”

    杨海对卡库路契亚的心思嗤之以鼻:“别开玩笑了。常年跑碎日小径的玩家都是加入了大的佣兵行会的。而且这种危险的活计以职业玩家为主,游戏里大佣兵团的信誉,加上现实当中wga的信誉,双保险才能商队放心。咱们俩突然出现在这里,哪个商队老板会放心雇佣,谁又知道咱们是不是食人魔的奸细。”

    “食人魔还会找奸细?”卡库路契亚的嘴巴张成了o型。

    杨海懒得回答这个问题,拿起刀叉大快朵颐起来。

    海皇魔坠依然在总榜第九上面挂着。这个风头一时半会儿也消不下去,不管怎么说,全大陆的人都知道卡库路契亚和poseidon在一起,一个龙族放逐者+一个人类奥法的组合实在是太刺眼了。

    杨海的魅力已经降低为0,易容什么的……还是算了吧;卡库路契亚魅力属性极高,因此干脆易容成一个精灵法师。也不虞被人看破。

    龙族放逐者+精灵法师,这个组合瞬间就泯然众人了。他们一路走来受到的关注非常少,谁也不知道擦肩而过的两个人正是目前被遗忘的大陆最炙手可热的二人组。

    酒馆的正中间,一群佣兵正在聊天打屁,一个看上去有把年纪的大叔正趁着酒兴给周围的人讲故事:“要说啊,这斯坦斯丘陵的危险,并不只有巨魔部落河那些食人魔强盗。丘陵里面也有大群的猛兽。同样可以对商队构成致命的威胁。”

    说着,大叔灌了一大口啤酒,打了个嗝。

    一个佣兵很有眼色地接道:“安德森老兄,你从25级开始就在跑碎日小径了,肯定搞定过不少猛兽吧,给我们讲一讲呗?”

    “要说这丘陵里面最凶猛的野兽,就是狼群。”安德森被捧得很开心,眯着醉眼讲道:“它们是世界上最凶残、狡诈的猛兽。他们大都不会魔法,身体脆弱,贪婪怕死,可是当一群狼走到一起,并且有了新的领袖之后,这群杂碎就变得极端危险了。他们主要的食物来源是其他动物,可是他们也吃人。狼群懂得衡量彼此的实力,他们从不袭击大型商队,却会盯上数量稀少的冒险者队伍。

    打了个酒嗝,安德森继续说道:“狼群平时是分散开的。一旦其中的一只狼发现了值得狩猎的猎物,就会呼啸着将自己的同伴引过来。狼跑得不快,可也不算慢,他们可以从太阳落山开始就匀速奔跑,直到第二天太阳升起的时候才会精疲力竭,斯坦斯丘陵里面根本找不到比他们更能跑的动物,如果他们是在追人的话,伙计,人跑上一个钟头就只能躺在地上喘气啦。

    “追击猎物的时候,这群狼不会太过逼近猎物,就算能追上,他们也会不远不近地施加压力,让猎物惊慌失措,拼命逃窜,他们就在后面跟着,待到猎物的体力耗尽,然后一拥而上。狼不是一种凶猛的野兽,比起那些猫科动物,狼的咬合能力很差,他们的撕咬能力根本不足以致命。狼群会一只一只地扑到猎物的身上,每一只狼都咬住猎物,直到猎物动弹不得为止。确认猎物失去了反抗能力之后,狼王就会出来,给猎物最后一击,然后开始用餐。”安德森又喝了一大口啤酒:“再怎么厉害的人,遇到狼群也是没法子的,除非狼的攻击根本无法破除防御。除了那些食人魔和巨魔,森林里面最危险的就数这些家伙了。”

    “可是您刚才说狼群不会攻击商队的。”

    “是,是啊,狼是一种欺软怕硬的动物。”安德森大叔打着哈欠说道:“可是若是他们饿极了,为了生存下去,也就只好攻击商队了。”

    杨海和卡库路契亚面面相觑。

    “听起来像是真的,不像是吹牛。”卡库路契亚不确定地说。

    “不知道龙粪的驱逐效果有没有用?”杨海想了想:“如果龙粪只能吓唬一下狼群,不足以让他们放弃追逐的话……万一狼王有反隐法术,让你的次级隐身术失效……你就死定了。”

    “为什么是我死定了?你呢?”卡库路契亚反问。

    “我不信狼王级别的反隐法术能看破我的隐身。”杨海实话实说:“再说狼群也跑不过我,他们耐力再好也没用,我10秒钟就跑得他们影子也看不见。实在不行我还能躲在神庙普拉多的肚子里面,那个地方你和狼群都进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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