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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事已有十分把握,辩解也无济于事,便道:“卫戍大哥可是认得天狼星?我们和他有点生意上的过节。”
卫戍队长对秦绾绾的问题不予理会,凑到秦绾绾面前,用只有她听得到的声音问道:“你们来找天狼星,是不是为了一个叫天枢的东西?”
秦绾绾没有回答,但她的表情已经让卫戍队长猜到了答案。卫戍队长忍不住大笑起来:“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想不到你们这么快就自投罗网了。来人,把这两个人绑起来,带去见国主,国主一定会重重有赏。”
冷亦鸣已经走了两天有余,子书明月也被挽心扣困了两天有余,这两天对她来说就像两年那么长。尽管她在美国长大,观念比较开放,但做什么事情都有一个跟屁虫跟着,总也不太舒服。而且,吃饭、睡觉在十步之内也就算了,最不能忍受的是,洗澡、方便也得在十步之内。眼看唐天赐寻找解扣之法毫无进展,子书明月的耐心也慢慢消耗殆尽了。
第三天大清早,子书明月便携着一把小刀来找唐天赐。房间的门开着,走进去第一眼看到的不是人,而是堆积成山的古籍,古籍堆里传来了窸窸窣窣的老鼠般的声音。子书明月走过去一瞧,只见唐天赐正趴在书堆里飞快地翻阅着一本古籍。一指厚的古籍很快就被他翻完了,他把书往边上一丢,抓过下一本翻看起来。
子书明月抓过一本书,丢到他屁股上:“喂,跟屁虫,你找到办法了没有?”
唐天赐吓了一跳,飞快地从地上爬起来,拍着胸口道:“哎哟喂,大小姐你走路怎么没有声音,吓死我了。”
子书明月一边把玩着小刀,一边用一种阴森森的语气道:“我说过给你机会找出解扣之法,不过看你的样子,好像丝毫没有进展嘛。”
唐天赐看着那把小刀,手指头猛得一跳:“不不,有进展,有进展,你先听我把话说完。”
“好啊,你倒是说说看。”
唐天赐先请子书明月坐下,给她倒了杯茶,才道:“我这两天把杜老板一半的藏书都翻完了,据我推断,挽心扣里的雌雄双虫之所以有这么大的力量,是因为它们能产生一种叫‘场’的东西。”
子书明月想了想道:“你是说生物磁场?”
“呃,嗯,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古籍上说,万事万物都有场,有的强,有的弱。但大多数事物的场都很弱,无法被我们感知。而雌雄双虫之所以能控制戴上戒指的人,正是因为它们的场极其强大。所以要解开挽心扣,就得先破了双虫的场。”
“那怎么才能破了双虫的场?”
唐天赐抓抓脑袋,不好意思道:“这个……我暂时还没想到。”
子书明月把小刀往桌子上一拍,冷声道:“敢情你说了半天,都是废话啊。”
“这不还有一半的藏书没看嘛,说不定看完了就能找到破场的方法了。”
这时,三宝慌慌张张地跑进来,手里挥着一封信道:“子书小姐,有你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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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意外来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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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信?是亦鸣寄回来的吗?”
“不清楚,信是沙国的人送来的,但是那个信使还没到客栈,就被沙虫咬死了,问不出什么话来。杜老板说,那个信使原本是通天客栈的一名护卫,几年前就死在大漠了,不知道怎么会复活,还变成了沙国的信使。不过杜老板现在要接待一名贵客,就让我把信送过来了。”
子书明月把信拆开一看,上面只写了短短一句话:“欲得天枢,七日之内带黄金五千万至沙国,逾期不候。”信末的署名竟是天狼星,名字上还印着一只血手印。
子书明月气愤道:“黄金五千万,一时半会我上哪儿给他弄这么多黄金?这个天狼星真是贪得无厌。”
唐天赐拿过信件看了看,说道:“信是三天前寄出的,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只剩四天时间了。我现在最担心的,还不是货款的问题,我在想天狼星不可能把全部希望都押在我们身上,所以他不可能只写这一封信……”
“你说得对,日本人和那几个身份不明的人,应该都收到了信件。看来我们得好好准备一下了,我们的对手可不是正经的生意人。”
这时,一个西装革履、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年轻男子出现在门口。男子摘下墨镜,毫不避讳地盯着子书明月看,然后一拍手,用一口洋不洋土不土的中文道:“小月,原来你真的在这里,我找你找得好辛苦啊。”他的语调十分夸张,感情非常饱满,仿佛真的是跨越了千山万水才找到这里,听得唐天赐三人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子书明月的眼里闪过一丝惊讶之色,随即又变成了尴尬:“詹姆斯,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去美国找你的时候,伯母说你来了中国,所以我就来中国找你了。”
“可是,你怎么能找到通天客栈,不是只有受到邀请的人,才能找到这里吗?”
詹姆斯得意洋洋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金钱办不到的,我刚刚和杜老板做成了一笔大买卖,他当然要邀请我来通天客栈做客了。”
唐天赐抱着手臂,怀疑地打量着詹姆斯道:“莫非杜老板刚才接待的贵客就是你。”
“不错,就是我。你又是谁?”
“我叫唐天赐,我是……”不等唐天赐说完,子书明月便道:“他呀,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跟屁虫。”
子书明月把挽心扣的事和詹姆斯说了一遍,詹姆斯听罢,撕了唐天赐的心都有了,这摆明了就是吃自己心上人的豆腐嘛。不过,他又有点羡慕唐天赐,有了挽心扣,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留在子书明月的身边了。詹姆斯瞅了唐天赐手上的戒指两眼,寻思着怎么才能把它取下来。
子书明月拿着信件,思索了一会儿,问道:“詹姆斯,你这次和杜老板做的还是军火生意吗?”
“那当然,现在这个世道,还有什么比军火更值钱的。”
三宝小声对唐天赐道:“杜老板好像很喜欢和假洋鬼子打交道。”
詹姆斯耳尖,听到三宝这样称呼自己,有点不高兴了:“nonono,我不是假洋鬼子,我出生在英国,生长在英国,是一个正宗的英国人。”说到英国人三个字的时候,詹姆斯腰板都直起来了,神气地俯视着比自己矮一个头的三宝。
瞧见詹姆斯那神气的模样,别说唐天赐和三宝,连子书明月都看不过去了。子书明月咳嗽了两声道:“好了,现在说正事呢。詹姆斯,我这次要去一个叫沙国的地方,会比较危险。所以我想向你购买一批武器,不知道你现在有没有余货。如果没有,我只能高价向杜老板买了。”
“余货当然有,你知道我从来都会留一手的。”詹姆斯拍了两下手,便有人抬了六个大箱子进来。詹姆斯把箱子一一打开,只见里面装满了手枪、步枪、手榴弹、炸药包。“这些都是最先进的武器,刚研发出来不久,尚未批量生产,所以连军队都还没用上。”
子书明月拿起一把手枪看了看:“比毛瑟枪还先进?”
“先进得多了,这是弗兰科手枪,七发全自动,有效射程一百五十米,一百米之内精度百分之百,安全性能也提高了一个档次。”
子书明月知道弗兰科是詹姆斯的姓氏,笑道:“不错,的确是好东西。詹姆斯,认识你这么久了,我第一次觉得你这人还挺靠谱的。”
唐天赐看得眼睛都直了:“大小姐,你是打算带一支军队去打仗吗?沙国人看到你这阵仗,估计连门都不敢开了。”
“连亦鸣都说那里很危险,多带些武器人手不会错的。詹姆斯,你这些武器我全都要了,你开个价吧。”
詹姆斯道:“谈钱伤感情,以我们两个的交情,我怎么可能向你要钱?这些武器,你只管拿去用。”
子书明月怀疑地看着他:“天底下有这么好的事情?”
“当然,我有一个要求……”
子书明月把枪放回箱子里:“我就知道你这么精明的生意人,怎么会做亏本买卖。”
詹姆斯走到子书明月身边,用一种诚恳而暧昧的语气道:“我的要求很简单,就是从今天起,你去哪里都得带上我,不能故意抛下我。”
唐天赐一听,忍不住多看了詹姆斯两眼,心想这个洋鬼子还挺痴情的。子书明月微微一怔,没想到詹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