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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
林智想说,姜尧对你好,是为了自己在神医谷站着脚,多学本事去报仇。没看你爹都要把衣钵传给他了吗?一看就是想招上门儿婿。
林智看向陆英一脸崇拜的样子,开口询问:“谷主是你爹,你难道不想自己把医术学好,继承你爹的衣钵?干嘛传给外人。”
陆英摇摇头,神情低落:“我不行的,到现在从来没有独自给人问诊。”
“试一试就知道了,趁着你大师兄和王大夫都在,你跟着多练练,治不好有你大师兄殿后。”林智在一旁蛊惑,给陆英画了一个香喷喷的大饼:“等你医术炼起来了,会发现你师兄不过如此,到时候你爹肯定会非常欣慰。你师兄也会对你刮目相看,搞不好会反过来崇拜你。”
陆英跟着林智一番憧憬,情绪激动,星星眼询问:“真的可以吗?”
林智点点头,“你看了那么多医书,又有谷主那样的神医从小指导,肯定行的。”
陆英腼腆地笑了笑:“你到时候要在旁边和我作伴!”
“没问题!”
林智看着活蹦乱跳离开的陆英,摇了摇头,心想:当初还说用药毒我,现在就拿我当战友。忘记我要跟你抢师兄了?
林智:高达你知道吗,人一旦有了事业心,爱情都要靠边站!现在陆英估计满心都想着怎么一展宏图,他的师兄,在他心里只能排第二了。
高达:难怪人说要先成家再立业,我爹和我爸也是先结婚,才出来创业的!
就在林智感叹一番,准备回房间时,背后有人走过来。
“我像个冰块,又凶又狠?”
林智脚步一滞。
那人慢慢靠近,一脸疑惑地看向林智,又问:“我医术不过如此?”
………………………………
15。第一个故事
当天下午,高达客串高德,给林智做语音导航,带着岳书微去了一家私房菜馆,两人吃了顿清淡的庆祝餐。
岳书微今天心情不错,林智便乘机提出要求:吃晚饭去逛一逛,消消食。
情侣吃完饭一起漫无目的地压马路,有助于增强彼此之间的情感。而且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闲逛的时候,能顺路买买东西,那是再好不过了!
知道岳书微反感华而不实的场所,林智选择附近一条非常接地气的夜市街。
夜市街像一排鸽子笼,人流稠密,拥挤喧闹。
每一个小摊位只卖一种东西。卖盆的摊子,从小到大,叠放着五颜六色的盆。买鞋的摊子,从小孩穿的到老人的,码着去年的旧款。
还有一些卖皮带的、卖袜子的、卖小装饰品的,应有尽有。这里卖的每一样都非常实用。
不知从哪牵来电线,每个店铺门口都高高挂着乳白色的节能灯。
灯光不是很亮,林智私心觉得这是老板别有用意:光线不好,看不清商品的好坏~
逛夜市的人中,有不少大学生,应该是附近高校的学生,刚开学,来这里置办家当。
每一个刚进入大城市的人,面对灯火通明、富丽堂皇的商场,都有一点局促与不安,担心手里的钞票付不起商场精致的货物。
夜市的存在,让他们在适应这个高物价的城市之前,有了片刻喘息的机会。
林智牵着岳书微的手,边看边逛。
他们已经买了一盒指甲刀、两大卷垃圾袋,还有一个不锈钢菜网。
指甲刀是林智上次用了之后,不知道丢哪里,问高达,高达把他臭骂一顿:“我是你的工作伙伴,又不是你的保姆”。怕岳书微以后要用找不到,趁着现在有摊子在卖,入手了一盒指甲刀套装。一盒里面有好几个指甲刀,够林智丢三落四的。
垃圾袋是消耗品,林智非常细心地发家里的都快用完了,刚好可以囤一下。看到有卖垃圾袋的,他顺口提了一句,岳书微对他露出赞许的目光,让林智心里乐开了花。
至于菜网,纯粹是因为他们现在用的那个颜色是绿色的,他看着碍眼。虽然岳书微没做啥像样的饭给他吃,却不妨碍他对那个绿色菜网的嫌弃。
“你要买的东西,自己拿。”岳书微接过其它东西,拒绝帮他拎着那个巨大的菜网。
林智只好自己拎着菜网,穿着一身昂贵的西装,在人群中艰难地游走。
幸好是夜里,路人视线看不清,把这个身价千亿的大总裁,只当成来下班后这里置家当的保险业务员。
路过一处亮晶晶的卖饰品小摊时,林智眼睛也跟着一亮,看向岳书微。
岳书微叹了口气,点点头,林智便凑了上去。
一对少女也围在这里挑选。
那个老板看上去脾气不错,其中一扎着丸子头的少女,一个手链来来回回挑了数十个款,老板都非常有耐心。
每看中一件,丸子头少女都会拿给身边扎着马尾的少女看,问她好不好看。
马尾少女看上去有点呆,只会点头说‘好看’。当丸子头少女问好看在那里时,她又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
两人就这样挑来挑去,最后定下一条带着四叶草装饰的手链。
“300一条!”老板伸出三根手指,狮子大开口。
在夜市上一条手链卖三百?难怪服务态度那么好。
“太贵了,便宜一点。一条三十,我买两条。”丸子头少女也不是省油的灯,直接从一折开始砍价。
漫天要价,坐地还价,就是这个理。
面对少女暴力的砍价模式,老板并没有生气赶人,“最低一百一条,你看中的链子用的是特殊金属。我这还有十块钱的手链,姑娘可以看看,样式保证好看,就是买回去戴上个把月,就生锈。”
“不就是不锈钢嘛,五十一条,选了这么久,各让一步吧。”丸子姑娘摆摆手,继续砍价。
两人就这样展开割据战,最后夜市老板带着一脸无奈,仿佛投降一样,从货架上取下两条手链。
丸子头少女接过手链,爽快地抽出百元大钞递给老板,一脸豪气的对身边的马尾女生说:“伸手。”
马尾少女乖乖伸出手腕,丸子头少女给她带上手链后,把自己的手又递过去。
就这样,两人交换着替对方戴好手链。照明灯下,手链发出亮闪闪的白光。
丸子头少女满意地点点头,走之前如同一个恶霸,对老板恐吓:“要是你这手链上锈,我就带人掀翻你的摊子。”
夜市老板被怀疑后,大受委屈:“我这夜市开了几十年,随你那一天来找我,我都在。”
那一对少女走后,老板便来应付在一旁看热闹的林智和岳书微。
一场交易圆满完成,林智觉得老板还是赚了不少。
老板是个精明人,看到林智和岳书微的衣着,就知俩人不差钱,来这里逛,纯粹凑热闹。这样的顾客,买东西看心情。推销的太火热,反而引起顾客反感。
于是老板开口只说了一句“两位顾客,看到感兴趣的,随意挑选”,就在一旁自顾自整理整理摊位上的货物。
这里卖的都是小玩意,除了手链之外,林智在摊子角落还看到一些动物软陶挂件。
小玩意做工不是很精细,林智拿起几个好奇地看了看,兔子的尾巴比耳朵还长,小猫的尾巴还分了叉。
真丑!
不过有些软陶颜色鲜艳,整体看起来倒也鲜活灵动。
在一堆小动物里,林智发现一只醒目的大公鸡。
大公鸡头冠鲜红,腹背红色,脖颈墨绿,尾巴还翘着一个好看的弧度,雄赳赳气昂昂,站在一群小动物里,气势十足。
林智对这个大公鸡比较满意,开始继续寻宝。
在角落里,他又发现了一只丹顶鹤。那鹤的头顶血一样的红,通身羽毛雪一样的白,翅尖是墨一样的黑,优雅的栖息在角落里。
“老板,这只大公鸡还有这一只白鹤,我要了。”林智开口。
“好的,一共五百。”
林智没有与老板还价,爽快的付钱拿下了今晚的战利品。
回到车上,林智把那只白鹤摆放在前台,与一尊玉佛摆着一起,把剩下的那只大公鸡递给岳书微,让他也放在自己的车子上。
“我是这只大公鸡,你是仙鹤。”林智说。
岳书微被他弱智的比喻逗笑了,嘴角扬起细微的弧度:“农家养的大公鸡,凶狠彪悍,可以像狗一样看家护院,你哪里像大公鸡?”
收下大公鸡看了一眼,岳书微继续嫌弃:“不过这只有点蠢,看久了,还是和你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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