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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有什么问题吗?”
监察官:“我来监察洛阳,他们也不回避!”
我:“你不就是监察他们的吗?他们回避,你还监察个屁啊!监察房子?那我做个模型送到长安不行?”
监察官看着我,皱皱眉,没说话。
…
…
到了省府,我和吕承景宴请这家伙。
我其实挺讨厌宴请我不想宴请的人,还逼迫自己喝酒,但没办法,赶紧把这家伙打发走。
监察官:“洛阳不行啊,太乱。”
我:“哦。”
监察官:“我看到有人在外面戴着刀剑,有人别着手枪走来走去。伤了人怎么办?”
我:“怎么会伤人?谁会无缘无故伤人?”
监察官:“他们拿着手枪到处走,手枪那么危险。”
我:“你都说了,手枪被人拿着,怎么会伤人?”
监察官:“走火了咋办?”
我:“走火了再说。”
监察官:“走火了你负责?”
我:“我凭什么负责,我当然不负责!谁的枪谁负责。”
监察官:“是你允许他们拿着的。”
我:“我没允许。我啥都没做。我没允许他们拿着,也没允许他们没拿着。”
监察官看着我:“你这是‘懒政’!”
我有些生气了:“我什么都没做,就可以不负责。如果我做了,我才要负责。比如,我把洛阳的武器全没收后,有人拿着刀子继续抢劫上交武器的人,那我才要负责。如果他被抢,就是我抢的;如果他被杀,就是我杀的。懂吗?”
监察官:“那是因为你没把武器收完!”
我:“妈的!就算我收完了,他们还有板砖,还有板凳呢!我收了板凳,他们还有拳头呢!”
监察官:“你就是不想负责!”
我刚想要反驳,突然想到――他说的很对,我还真是不想负责。
于是,我就不说话了,专心吃菜。
…
…
监察官看到我吓怕了,继续说:“洛阳治安太乱!你看,还有那么多帮派!他们登记了没?他们效忠了没?他们杀了人怎么办?”
我好烦:“谁吃饱了撑的杀人。”
监察官:“可笑!杀人的多了去了!你没见过?杀了人怎么办?”
我:“杀人了官府会通缉他。”
监察官:“要防患于未然。”
我:“防不了的。”
监察官:“怎么防不了?”
我:“我是说……没必要,你吃饱撑的。”
监察官:“这太危险!长安就是禁武的。你看长安多安全,一切有秩序有安全有保证。”
我:“举个例子吧,你眼前有一双筷子,说不定,你不小心栽在竖起的筷子上,把你的双眼扎瞎。”
监察官:“我怎么会扎瞎?”
我:“所以叫‘不小心’嘛。防患于未然嘛。你用手吃饭吧。等等,万一噎死呢,所以别吃了。等等,不吃会饿死。所以,你自杀吧。你死了就不会再死了,多安全!”
监察官大怒:“你推三阻四!你油嘴滑舌!你拥有太多的负能量!我们当臣子的,要为皇帝分忧,要为平民做表率,正能量一定要多。”
我:“见鬼,你们从哪儿来的这么多奇怪的名词。能量是质量乘以光速的平方――请注意,我说的不是定义,而是真理。所以,负能量是什么玩意儿!反物质的能量?听说,古代有人能制造反能量炸弹,一个炸弹毁灭全地球……你说张强生在研究反能量?我才不信,他们连核弹的边都没摸到呢。”
监察官:“负能量就是懒惰之气!正能量就是……正气!正气!一身正气,勇往直前!大写的人,大写的……嗯……能量。”
我:“正气是什么气?呼气还是吸气?”
监察官:“做事正义!”
我:“凡是我做的事,都是正义的;凡是我没做的事,都是不义的――这就是我对正义的定义。”
监察官:“大胆!那皇帝做的事,皇帝说的话呢?”
我:“正义是相对的,他做的事,对他来说是正义的……”
吕承景来打岔:“来来,别光说话,喝酒啊,菜都凉了。”
监察官:“一切以皇帝为准!一切为了皇帝和朝廷!皇帝说……”
他巴拉巴拉说了半天。
我几乎都想拿椅子砸他了。
最后他说:“而我就是皇帝的代表,见了我就是见了皇帝。”
在我的想象中,我拿起椅子把他砸了半死。
监察官:“我们是大唐之子,要为大唐……”
我:“或许你是大唐之子,但是,我是大唐他爹。”
监察官:“你……你谋逆!”
我:“你说人们都是大唐之子,那我孙子也是大唐之子,我儿子不就是大唐,我不就是大唐他爹?”
监察官:“你才多少岁,怎么会有孙子?!”
我:“我干孙子!你不服气?我还有好多干重孙子,他们也是大唐之子……也就是说,妈的,原来我是大唐的爷爷!原来我这么厉害啊……我都没发现。”
监察官指着我:“你等着……你等着……我这就汇报给朝廷!”
他一拍屁股走了。
吕承景:“这……怎么办?”
我:“凉拌。我这算好的,说不定,外省的监察官早死于非命了。”
一边的张康宁说:“我这就派人杀了他?”
我:“你安生点吧!”
………………………………
第五十七章 小贩之死
现在终于要说“小贩事件”了。我为什么要说“终于”?等我慢慢说……
小贩事件,说的是一个小贩在大长安区长北县被衙役打死的事。
我第一次知道这事,是在这个小贩被打死两个月后。他被打死的当天,锦衣卫的《长安情况汇总》根本就没提这事――如果这小事都提,那每天的《长安情况汇总》就是几百几千小贩的冤情汇报了。
我现在写这事的时候,我猜你们肯定会骂:妈的,赵普民**解剖一千多人,这里面多少悲欢离合多少爱恨情仇啊,你几句话就写完了,而一个小贩被衙役打死,也值得你写?!
我的回答是:的确不值。大长安区每天死亡或失踪无数人,某个小贩之死真是个屁事。但这事不一样,这个小贩之死掀起惊天巨浪,搞乱天下。可以说,今后多少年的事都是它引起的。
那你们会继续说:妈的,这么大事,为什么当时发生的时候不写?就算你那时不知道,不是你两个月后知道了吗?你现在写,应该写当时的事啊!你懂不懂什么叫写作的时间顺序?
我的回答是:的确,按照时间顺序而言,我应该在十几章以前就写这件事――甚至放在本卷的首章。但我那时怎么写?当天有无数个小贩被打死,我为什么要单独写那个小贩被打死?难道写完后我再写一句:“当时我不知道的是,这是非常重要的事”?
不,我不会的。
这会让你们以为:我能掌握世界的规律,你们也能掌握世界的规律。
没人能掌握世界的规律。
我们每个人都是事后才知道原因。
他和它根本毫无起眼,也应该毫无起眼,是历史的冥冥之神选择了它们,而不是它们的自身特殊之处。
…
…
锦衣卫是在两个月后,当这件事已经变得非常受重视,他们才重视这件事。
时间太久,人们的记忆被污染,而且反复交叉感染,因此他们根本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于是他们就把一切传言都汇报上来。
如果锦衣卫有一种超光速机器,让他们能追上在宇宙中光速传播的景象,他们就能真正知道当天发生了什么。可惜,光速是不能超越的――起码《元老书》说不能――因此,锦衣卫实在是不知道实情。
朝廷(主要是刑部)只讲证据。所谓证据,就是白纸黑字,而且当时的白纸黑字。
什么衙役的话(这叫口供或假口供)、县长的话(这叫间接证言)、小贩亲属的话(这叫口供或假口供)、帮众的话(这叫利益关系的无效口供)、敌对帮帮众的话(这叫反利益关系的无效口供)、围观群众的话(这叫口供,但却是无数种相反的口供)、自称围观群众的话(假口供,当场被戳穿,因为不可能一百万人围观小贩被打死)、报纸读者的话(舆论)、大臣的话(政策)……基本上是不可信的――我也不写了,毫无意义。
…
第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