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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他们就真的丝毫不念旧情,当真开始选拔圣女,每个人都好像忘了她一样。难道人活在这世上,名字不比职位重要吗?除了圣女之位,特蕾莎的善良和虔诚不是更应该赞美吗?”
欧帝斯半敛血眸,一声不吭俯视着秦逸云。
小孩翻了个身,干脆躺在主位大椅上,金发散落枕在脑后,蜷缩着双腿,瓷白的双足踩着雕花扶手。
她眯起眼睛,好像察觉到了什么,碧绿眸子斜觑着欧帝斯:“喂,你那是什么表情?”
“想上你。”欧帝斯的语言从来不婉约,直来直去,耿直得可怕。
“咯咯咯。”秦逸云笑声带着一股子堕落癫狂的病态和轻浮,眉眼间自成风流,风情万种,“修罗,我想征服你,我成功了。现在你说你想征服我——呵,给你个机会也无妨。给我痛苦,让我全心全意感受你,你才能成功。”
“是吗?”欧帝斯俯下身,伸手穿过秦逸云的膝关节和背后,把她抱起来。柔软的胸脯贴着秦逸云,修罗的眸色变得深沉,声音也低沉起来,好像择人而噬的猛兽,“我要怎么做?”
秦逸云的脑袋顺从着地心引力往后仰,柔软白皙的脖子好像天鹅一样高傲,碧绿的眸子从眼底觑着欧帝斯:“随便你,如果你能弄哭我。”
“做哭你!”欧帝斯面无表情之下藏着凶狠霸道,大步走向主卧。
“哦?你试试。”秦逸云眉眼一挑,身体快说发生变化,从一个女孩变成一个男孩。喉结凸起,肌肉线条变得明朗……
“不许变!”欧帝斯命令道。
秦逸云两只小眉毛都扬起来,颇为惊奇:“天呐!修罗,女孩和女孩……你什么时候懂得这么多东西了?”
欧帝斯没说话,面无表情地抱着秦逸云往主卧走:“有些事情,无师自通。”
“咯咯咯咯,随你随你,如果你这样能够征服我,也无妨。”秦逸云又变成了女孩子,在血色长发女人的怀里笑得颇为狂气。
喜好征服别人的人,心底也渴望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征服自己。可不论是科琳娜还是洁茜卡亦或者是特蕾莎都失败了,秦逸云骄傲,而她们也喜欢这种骄傲,最终却被这种骄傲所征服,没有一点反抗之力。
秦逸云会承认修罗是自己的妻子,最重要的正是这个原因。秦逸云骄傲,但是成功征服欧帝斯的并不是骄傲的性格而是放肆的魅力。欧帝斯始终没有放弃征服秦逸云的念头,因为这个女人骨子里也是骄傲的。
你是什么样的人决定了你未来的伴侣是怎样的人。只有眼界和底气相近的人才有可能走到一起。
“忘掉见鬼的特蕾莎,”欧帝斯把小孩儿丢在柔软的羽绒大床上,冷声命令道。双手撑在她脑袋两边,将这妖精禁锢在自己的阴影之下,血眸深邃迷离,“现在全心全意感受我。”
秦逸云知道这是欧帝斯表现温柔的独特方式,霸道凶狠,但也善解人意。
“好哇,”小孩儿笑得娇媚动人,眸子里流转无限风情,又带着她独有的病态美感,染着妖异血色的指甲拂过欧帝斯绝美的脸庞,“任你摆布。顺便一提,呼~我这具身体好像还是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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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章 来皮啊
厮杀是生活,狂怒是生活,肆意张扬是生活,平静悠远也是生活。
秦逸云软趴趴地卧在凌乱的羽绒床榻上,一动也不想动,她只觉得满足。
她有一群爱自己爱到毫无原则的人,她有所有自己想要的一切,她伸手就可以拥抱世界,放手就可以在虚空遨游,没有什么不满足的了。
“洗澡吗?”侧躺在旁边的欧帝斯抱住秦逸云,柔软白皙的胸脯贴着后背,伸手揩去秦逸云眼角的泪痕。
修罗果然是说一不二的女人,说要把秦逸云做到哭,那就真的做到哭。天知道欧帝斯到底从哪本糟糕的书上学来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不想动。”小孩儿眯着眼,回味还未完全褪去的余韵,餍足的表情让人忍不住想亲吻。声线都带着哭喊过后的沙哑和慵懒,很是勾人。
欧帝斯也眯起眼,显得有些危险,似乎又蠢蠢欲动起来。可是蠕动了嘴唇,到底还是忍住继续折腾小妖精的念头。一时脑热是真的,但如果刻意去折磨秦逸云,谁也狠不下这个心。
“我抱你去。”
“不许动。”秦逸云转身抱住欧帝斯,看都不想看她一眼,闭着眼睛蜷缩在她怀里。
“我的征服……可让你满意?”欧帝斯试探着问道。
“狂欢之后也别扫兴,让我抱一会儿。”秦逸云脸皮薄,性格还有点小傲娇,不肯正面回答问题。
修罗果真不动了,乖乖躺好,任由秦逸云抱着。好半晌拉了拉羽绒被,给两人盖上,她弯腰亲吻佛爷的发顶:“睡吧,夜深了。”
小孩呼吸清浅,好像已经睡着了。可是蹭了蹭脑袋,又梦呓般呢喃:“晚安。”
“晚安。”
有冥神亲自补魂,自然是万无一失的。莎朗终于完成了她的“完全形态”,变成了真正的吸血鬼之祖,重新掌握了吸血鬼全部的力量。
吸血鬼之祖认为秦逸云会主动召见她,并且主动提出要求,然而事实证明,莎朗对于秦逸云的任性程度认知太过浅薄。
秦逸云不想见她,看到她这张脸,秦逸云就会想起死在自己怀里的特蕾莎,那个穿着洁白纱裙葬在花缘溪的姑娘。
明明都在这个不大的秦府里,可不论是神出鬼没的白子幽,还是人偶小猫巽夜都在或明或暗地阻止莎朗见秦逸云,好像防备着歹徒。
这激起吸血鬼的傲气,偏偏就要见到秦逸云不可。
莎朗再次见到秦逸云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一个月的时间。如果不是秦逸云暗示白子幽放行,区区吸血鬼之祖还真过不去冥神这一关。
“坦白说,我不太想看到你。”秦逸云在菩提萨婆诃的林间喂养可爱的小鹿,小鹿圆溜溜的黑眼珠子盯着莎朗,好像在提秦逸云防备着这个女人。
那人的开场白还是一如既往的不近人情,扎人又直白。
“我说话直了点,你多忍着,要是忍不了,有本事你打我也可以。”秦逸云转过身,碧绿眼睛真诚地看向莎朗,“我会还手的。”
莎朗抿了抿嘴唇,不想说话。
秦逸云等到的回答是沉默,她也不生气,默默伸手抚摸着小鹿的脖子:“要不是亡灵峡谷的亡灵给我整幺蛾子,我还真不想这么早见你。那群骷髅僵尸都有一个特点,要么没脑子,要么脑萎缩。它们觉得亡灵之主兰德成为死神之后,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接任亡灵之主的位置。”
“什么!兰德冕下成为死神?这不可能!”莎朗接到的消息足足迟了一个月。
“脑子是个好东西,可惜,它们没有,你看起来好像也没有。”秦逸云同情地摇摇头,颇为悲天悯人。“唉,关爱智障儿童从我做起。”
是了,兰德成神之后,亡灵并不安定,反而来说蠢蠢欲动起来。除了大巫妖里奇之外,越来越多的亡灵领主出现,大死亡骑士,大阴影守卫……
怎么?在我秦逸云老得扛不动刀了,还是你们这些年轻人飘了?生杀予夺是跟你开玩笑的?
“话不多说,你,做亡灵之主。”秦逸云斜觑着莎朗,神态漫不经心,自成风流,但是却暗藏着不容拒绝的霸道姿态。
“那你呢?”莎朗没有怀疑秦逸云有这个能力指定王冠之下的人选。
“我?关我屁事。”秦逸云不屑道,“只不过是看在你还算识时务,颜值也勉强过眼的份上,才指定罢了。”
事实上,如果莎朗没有坚持追杀半成品吸血鬼的责任心,秦逸云也不会对莎朗另眼相看的。
嘴上说着无所谓,但秦逸云还是个温柔的人,不可能把一个种族交到一个不靠谱的亡灵之主手里。
漂亮的鸟儿落在秦逸云肩头,用鸟喙梳理毛羽,灵动地看着莎朗。
“走吧,今天就去,把那些傻乎乎的家伙丢进冥河里洗洗头,等他们脑子进水之后或许会清醒一些。”秦逸云嘟哝着伸手逗弄肩膀上的小鸟儿,又身边的树后拉出一道人影。一手勾着那人的脖子,踮起脚尖就狠狠吻住那人。
是欧帝斯。
一吻即分,秦逸云漫不经心地摆摆手:“过段时间,我们去神西大陆度假。”
她肆意又轻狂,可是又不乏历尽红尘百态之后的稳重沉淀,好像天地间最艳丽的颜色,又好像距离世界最可望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