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说什么?”佛爷漫不经心地用小拇指掏了掏耳朵,“风太大,听不清。”
我说草泥马,听到了吗?草泥马!
“至于其他人,”秦逸云扫视被修罗的无形墙给拦截在内的人,“没见红的也就算了,留下左手小拇指指甲盖,不必伤了和气。”
我这么豁达大度,简直想要夸夸我自己!
一群圣级强者站在场中敢怒不敢言,原本以为三个半神级强者就算杀不死秦逸云,至少能够坚持到他们拿下几个人质。没想到啊没想到……
宝宝心里苦,宝宝不说。
虽然断手很痛,又颜面扫地,但至少拿着断手去光明教廷还有很大希望续回来。怎么说也别死在这里好得多!
连三个半神级强者在秦逸云手下都走不过一百息,就算在场所有人一拥而上,也是送菜。
“噌!”面容阴鸷的剑圣拔剑斩下自己的右手腕,鲜血溅上花白胡子,甚是刺眼。
“是老夫看走眼了,认栽!”用星辰之力硬生生夹住伤口,遏制流血,老剑圣捡起断手。深深看了秦逸云一眼,转身便毫无阻碍地穿过了修罗的无形墙。
“苦海无涯,回头是岸。”佛爷笑眯眯的样子看起来人畜无害。他还是颇有欣赏的眼光的,他欣赏聪明人,也欣赏悔改人,他欣赏坚忍的人,也欣赏敢于放弃的人。
大彻大悟和执迷不悟,有的时候只不过是一念之差。
“噗!”又是一声短促的尖刺入肉的声音。
银白长枪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回到了佛爷手上,枪尖却从他臂弯缝隙穿过,毫不留情地捅在背后的虚空上。
惊如游龙!
一个面容平凡的女人从虚空里显露出身形,银白的枪尖已然洞穿了她的心脏,从背后突了出来。
“咋的?本佛爷说话,你是不信呐?”鲜血被佛爷背上的佛光给挡下,扭头露出亮晶晶的带笑眸子,却是杀气凛然。
到底是有人看不下去了,怒喝起来:“秦逸云!你的人性……”
“噗!”又是一枪封喉。
“唔?你刚刚想说啥?”佛爷扭回头,歪了歪脑袋,笑得锋芒毕露。“手都没剁,还有空跟本佛爷瞎**。”
秦逸云满脸的嘲弄神色,看着尸体无力扑倒,漫不经心地又用神秘召唤出那个巨大的酒坛子。
秦逸云把一双比少女还要嫩滑白皙的双手伸进大酒坛里仔细揉搓,絮絮叨叨自言自语:“今日杀孽深重,应当金盆洗手。我秦逸云三岁能文能武,六岁提刀杀人,十岁步入社会,黑白两界略有薄面。自问于兄弟无愧,于道义无损,刀山火海,忠肝义胆。杀孽过重,应当修身养性。今日金盆洗手,天地可鉴……”
金盆洗手?佛爷要金盆洗手!这……
“对了,你们不用管我,该剁手的剁手,该修指甲的修指甲。”佛爷突然抬头腼腆一笑。
腼腆?大约是幻觉吧……
“顺带一提,”佛爷一脚把酒坛踹倒在擂台上,浓郁酒香就渗透了这古老的斗兽场,好像百年前勇士和猛兽的鲜血那样醇厚。秦逸云碧绿的眼眸在闪动,“枯荣果,谁想要的,先问过我。否则,你怎么吃下去的,我就让你怎么吐出来。啧,这般戾气不好不好,本佛爷今天金盆洗手了……”
“嗯,明天再杀吧。”
大约是被佛爷这诡异的自言自语给吓到了,被困在无形墙里的圣级强者该壮士断腕的壮士断腕,该生拔指甲的生拔指甲,很是带种。
佛爷笑弯了眼睛,又翻手出一坛小巧的黑色酒坛子,掂了掂才拍开酒封,豪饮一口,傲然昂首:“代本佛爷向复国组问好!”
此话一出,本是平常,却让在场不少人悚然变色。
“哈哈哈哈哈!”秦逸云笑得桀骜又爽朗,豪气干云,脚下飒踏流星,一身黑袍卷起雪尘,且行且歌,“我应在江湖悠悠,喉头烧烫浊酒,看罢万里长空碧透,是问谁做敌手……”
他高声而歌,潇洒自在得很。比原野孤狼更加放肆,比苍穹雄鹰还要自由。
潇洒恍惚间,竟似个谪仙般的人儿。
“走吧,”佛爷回头对着擂台上发呆的众人摇了摇酒坛子,微眯的眼睛带笑,似隐有醉意,“请你们喝酒。”
也不管他们答应不答应,佛爷一脚踹塌了好大一块观众席,这个古老的斗兽场竟是被他踏出一个丑陋的疤痕。
是了。
谁也看不见,秦逸云低垂眼帘里闪烁的不是醉意,而是些许寂寥的冷笑——他知道,黑皮书里就记载着,四百年前的转世神明同样在这里杀出一条血路来!
而他,现在不过是重复了四百年前转世神明的壮举罢了。
不得不承认一个残酷的事实,秦逸云到底是敌不过现实。他可以酷得像风,野得像狗,但在神明面前也只不过像影子一样,被迫循规蹈矩。
………………………………
第271章 江湖
“喂,你没事吧?”岩风用眼角的余光看了看秦逸云,可是在触及那似笑非笑的眼神时还是下意识挪开了。
“我还能喝。”佛爷又拍开一坛酒叫嚷着,狠狠咬了一口手上的酱鸡腿儿,“谁说我不能喝的!”
事实上,秦逸云的状态说不上好。和各路大世天才交手没压力,支撑净莲领域没压力,哪怕是对付三个半神级强者都没什么压力。真正让他吃不消的反而是最后把半神级巫师威尔逊回家。
从罗曼帝国最南端的奥罗领传送到拉克帝国的北方,一瞬间跨越了小半个圣东大陆,这可不是轻松的事情。
至于这样做是否值得,秦逸云是向来没有这样的考虑的——在疯子的世界观里,只有愿意或者不愿意,没有划算不划算。
“没没没,你能喝,你最能喝,我喝不动了。”百里延举手投降,脸色微熏,眼皮已经显得有些沉重。
天知道佛爷的酒到底是哪来的!连剑圣都扛不住!
这里是克林克城最北边的酒馆,最前线的战火让这早已人去楼空,只留下桌椅让佛爷还能小宴宾客。
“没用的东西,嗝~”秦逸云嘟囔两声,脑袋枕着修罗的厚重黑色胸甲睥睨着大圆桌上的人,“你们是佛爷的朋友,我的意思是,可靠的朋友。”
就连说这样的话的时候,他也是骄纵得不可一世,好像是一位国王踏过九百重汉白玉云阶和一群乞丐做朋友。
“当然,我们是朋友。”洁茜卡笑了笑,却伸出纤白的手指戳戳秦逸云柔软温热的脸蛋,“但是你醉了。”
“我没醉!”秦逸云恼羞成怒地拍开作乱的手,没好气地瞪了这个女人一眼。“我可跟你们说,就冲着你们今天给本佛爷撑场子,以后,有事尽管喊我!出来混的,就是讲究一个道义!”
社会社会。
“不用太担心,刚刚那些人怂成那样,这些天也不敢来找麻烦的——至少在战争结束之前。”科琳娜耸耸肩,摇了摇醇厚的美酒,到底是不敢喝醉。
“别闹,谁担心那些怂包了!一群不成气候的东西罢了。”佛爷捏了两颗花生米丢嘴里,漫不经心的碧绿眼眸里带着几分朦胧水汽,“复国组,这才是条毒蛇。默不作声藏在草丛里,等你放松警惕的时候一口咬在你后脚跟。”
“复国组为什么对你这么感兴趣?”秦浩云捋了捋自己一头张狂的白发,斜了佛爷一眼。
“我对这一点也很好奇,但是经历了今天的事情,我已经隐约有了答案——”佛爷面露严肃,瞪圆了眼睛,好像隐含愤怒,猛地拍案而起,把大家吓了一跳,“他们就是嫉妒我帅!”
哦,那你这么棒,我是不是要夸夸你啊?
秦浩云没好气的一巴掌拍在秦二少的后脑勺:“你这么帅,你咋不上天?”
佛爷憨笑了两声,又咬了一口鸡腿儿,含糊不清地说道:“应该是十岁时候的事情吧,你知道的,那件事情。”
有些事情,佛爷一直都看得很明白,只是不想说透罢了。生命如此脆弱短暂,何必给自己添堵呢?
“你觉得和复国组有关?”秦牧风蹙眉紧接着问道。
“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佛爷习惯性地用看白痴的眼神看向自家妹妹,随即又极其装逼地摇摇头,“唉,忘记了,我除了承受这个年纪不该有的帅气之外,还背负着令人可望而不可及的智慧。人生啊,真是……”
“我让你寂寞如雪!”秦牧风没好气地用精神力从酒馆屋檐扯了一大团积雪,直接糊到秦二少脸上。
“真是粗鲁。”佛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