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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到他会这么说,杨麦斜了他一眼,“想得真多。”
洛承书一笑,没有反驳。
出了隧道,杨麦已经能够嗅到海风的味道。闭上眼,深深吸了一口气。
“很快就到了。”洛承书淡淡地说,从其中的一条路驶去,距离他的目的地更近更方便一点。杨麦没有应声,只是看着路灯下的花草和灌木丛。
车子在距离海边不远的地方停下来,“下来走走。”洛承书说。
下车之后,杨麦打量了一下,小路往里走是别墅,这条小路是通向各个别墅的。距离他们最近的那个,应该就是洛承书的地盘。洛承书在前面走,杨麦在他斜后方,隔了两三步的距离,不远不近地跟着走。
蓦地,洛承书停下脚步转身,看着杨麦不紧不慢地踱步,“就这么不想和我一起走?”
“你的话有语病,我听不懂。”杨麦抬眼看了他一眼站定,两人还是隔了两步的距离。
洛承书看看杨麦,转身继续走着,直到别墅门口,再往前就是沙滩了。天色虽暗,可是别墅周围加了很多的射灯,因此,别墅正前方的区域,像白天一样。
杨麦穿的是高跟凉鞋,此刻,再往前,鞋跟就会陷进沙子里。想了想,她随意的将鞋子脱下,放在别墅前面的的遮阳伞下,赤着脚,一步一步朝洛承书的方向走去。
洛承书回头,就看见这样的画面,女子温柔清新,嫩绿色长裙裙摆轻轻摆动,墨色长发随风扬起,遮住了她部分的容颜,却没有遮住她明亮的眼睛。她悠然安静地一步步走近自己,赤着脚,白色的脚丫称在沙滩和有灯光照射的夜里,竟然白的耀眼。
这一瞬间,似乎天地最美的景色都不如她,射灯下,杨麦安静却带着一种无法遮挡的气势,几步的距离漫长成了永恒。多年后,洛承书还是清楚地记得那个夜晚,她像天使一样慢慢走向自己,没有任何多余的修饰,却美得不可方物;没有任何仪式,却圣洁地好像一场加冕。
“很美。”洛承书在心里这样想着,话也脱口而出。
两人相距已经不算远了,他的话,她听得清楚。还有三步的距离,她站定,没有说话,只是一笑,就转头望向远处的海面。
杨麦也很喜欢海边,贪婪似的看着景色,感受着海边的氛围,并无和洛承书吵架的心思。
“你喜欢海?”
“嗯。”
洛承书点点头,转身往回走,杨麦没有跟着他,只是继续站在原地。过了一会儿,又向前走去,海风不小,但是还略有温暖的湿气,杨麦很喜欢这种感觉。
走到和海水相交的地方,杨麦轻轻撩起裙摆坐下来,然后将脚放在海水若有若无的地方,感受海水轻轻拂过脚背和脚踝,温凉又清爽。杨麦闭上眼微微向后扬起头,嗯,这种感觉真不错。
不远处,洛承书慢慢走近,远远就看见杨麦的样子,嘴角不自觉地变成好看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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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有温度的人
听见身后有声响,杨麦回头就看见洛承书正向自己缓缓走来。杨麦笑笑,拍拍自己身边的沙滩,“过来坐!”
洛承书有些弄不懂,这短短一会儿的时间,她怎么就像变了个人的似的,不过,选择来这里的确是不错的选择。洛承书听话地做在她身边,但是,并没有像她那样伸直腿把脚放在有水的地方,只是屈腿坐在原地。杨麦这才发现,他带来了啤酒和果汁,果汁?
“来,”洛承书将果汁递给她,“陪我喝一点儿。”
杨麦看看果汁,眉毛拧在一起,“我能选择喝啤酒吗?”
“哦,”洛承书挑眉,“酒量不错?”今晚不是已经喝过酒了吗?
“一般吧,”杨麦拿起一罐啤酒拉开,直接灌了一口,“只不过,今天你准备的果汁恰恰是我不喜欢的口味,而啤酒,刚好是我喜欢的。”她转过头,认真地解释。
“好,那你下回告诉,喜欢什么样的果汁。”洛承书看着她说,眼中有着自己都不知道的宠溺。杨麦听见他这难得的温柔的话,正诧异,抬眼就看见这样的目光投射在自己的身上,吓了一跳。又默默扭过头不去看他。
这漂亮男人随便使个美人计什么的,实在太轻松了!想到洛承书那目光,就像看自己的宠物一样,等下,“宠物”?杨麦真想把自己拍飞,有自己这样不听话的宠物吗?!呸!谁说要当宠物的?
杨麦想想刚刚看到的眼神,难道洛承书是喜欢上自己了?随即又否定自己,不,能确信他刚刚不是在诱惑自己?好吧,随意,别想没有用的。杨麦又狠狠灌了自己一口啤酒,让自己把刚刚的那些可怕的想法全部淹没。
洛承书在一边用余光瞄着杨麦,看她脸上的表情各种纠结复杂,暗自猜测,她到底在想什么以至于表情这么纠结?
海风拂过,杨麦舒服地眯起眼睛,用手撑着身子稍稍向后仰去,抬头望天,片刻,扁起嘴:“我说,洛先生,大晚上到海边来你难道是让我来喝风的吗?”
“喝风?”洛承书奇怪地看她一眼,表示不解,“明明你在喝我的啤酒!”
“啧啧,”杨麦嫌弃地看着他,“你看,”杨麦抬起左手指指天空,“你的灯光太强了,都看不到星星。”
“嗯?”洛承书的脸扭曲了,“星星比我好看?”
“……”杨麦无语。放下胳膊,不再寄希望能够和这人正常沟通了。
然后杨麦就看见洛承书默默起身离开,没理会他,杨麦迎着风又喝了一口啤酒,在心里盘算着洛承书到底什么意思。
其实,杨麦一点都不否认自己是颜控,但凡长得好看的,第一眼看去杨麦都会不自觉地眼冒红心。至于以后还喜不喜欢,那……就要看人品了。
她承认见到洛承书的第一眼,那一瞬间真真是被惊艳到了,就算自己周围有各种类型的美男,可是那种感觉却是不一样的。尽管那次见面因为他的失礼让杨麦很唾弃,认为他是“有颜无脑”;后来的接触中,也同样不怎么愉快,但杨麦却在他一点一点有意无意的维护中,慢慢把他从排斥的那一类群体中给拉了出来。
杨麦也怕,怕他只是故意而为,可偏偏,自己该死的很想去相信他是真想这么去做的。明明,他是危险的人,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自己的好朋友。一瞬间,杨麦的心开始纠结起来。怎么办?该拿这个人怎么办?
纠结半天,杨麦并没有想出个所以然了,咬咬牙,好吧,这个危险分子还是呆在原地好了。划清界限,然后给他一个什么位置,让他安静地呆好,做一个算是熟识的陌生人好了,嗯,姑且这样吧。
忽然,灯光暗下来,杨麦一惊,以为是停电了,可是回头看去,发现别墅周围还有小串灯在闪闪发光。然后一个身影慢慢走来,杨麦心下了然,这人是去关灯了。心情忽然大好,刚刚的郁结也不存在了。杨麦转过头看天,果然,这回,就能看见星星了。
“怎么样,这回满意了?”洛承书坐在旁边看着杨麦问。
“嗯,这还差不多。”杨麦点点头,“你认识星星吗?”
“它们应该能认识我。”洛承书汗。
“我还以为你会认识呢?”杨麦语气有点失望。
洛先生完全没有不好意思:“我为什么要认识?认识星星能预测股票行情还是能管理好公司?”
“你还真是……”杨麦看看他,用了一个委婉一点的词,“无趣……”
无趣?我一个大男人没事天天研究星星?我又不是学习天文学的好吗!在洛承书想怒的时候,听见杨麦又接了一句,“我还以为你无所不知呢。”
无所不知?不是嘲笑!听见她淡定地说出这几个字,洛承书心里的虚荣心开始作祟起来,我原来这么厉害!可是,洛先生确实想多了,杨麦只是随口一说而已。
“你喜欢看星星?”
“我喜欢一切美好的东西,”杨麦轻轻说,“因为我喜欢那种将一样东西视若珍宝又小心翼翼的感觉。”
“那是什么感觉?”洛承书前一秒还想嘲笑杨麦幼稚,后一秒却被这句话打动,对啊,视为珍宝的重视,又担心失去和伤害的小心翼翼,是负担,更是甜蜜。
“我有一个好朋友,一个很有天赋的好朋友,她在很小的时候,就能画出很棒的画来,她是我认识的人中,最会画画的。在我眼里,她优秀之极,但是,她却自卑阴暗。”杨麦仰头看着星星缓缓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