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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其实今天也没有什么要做的,找麦麦来,再帮我看看工作室的布局而已。”刘阅心微笑着解释。
“那什么时候能走,一起吃饭吧。”洛承书问。
刘阅心摇头:“走时可以,但是一起吃饭就算了,你们俩个去吧。”
“走嘛,姐姐,一起嘛!”
“不了,我这里没有什么课准备的,但是我的人还是要准备的。我一会儿回家还要继续看书。”
“真的不要去吗?”杨麦一脸恳求,“不然我不要他了。”
洛承书无奈地笑笑,刘阅心也笑了起来:“我真的不去了,你们去吧,要是愿意,你们顺路给我送回家吧,我就耽误洛先生的美事了。”刘阅心说完又朝杨麦眨眼睛,“他出国回来就见了你一面,现在连吃饭都不好好吃了啊?”
杨麦有些不好意思地笑:“我知道你最体贴了行不行!”
路上有些湿滑,洛承书车子开得不快,给刘阅心送回家之后,杨麦看看洛承书:“我们去哪里?”
洛承书笑:“你一会儿就知道了。”
杨麦不再问,过了一段时间,看着眼前熟悉的路,杨麦就知道他们要去哪里了。
“我今天还想起梁九,想着好久没有来了呢!”杨麦轻轻靠在车窗上。
“看来,我们果然是心有灵犀呢。”洛承书转头看了一眼杨麦。
原来夏天时来的路上的鲜花已经被收拾的干干净净,现在那里一片白色,像一块长长的白色长毯。
初冬的山上,安静的异常。
来到最后的铁门前,杨麦发现里面的院子,布置得和从以前一样,只不过没有了盛夏的鲜花。但是院子里又多了几株常青的树木。
“下车。”洛承书对杨麦说。下车后,杨麦挽着洛承书的胳膊向城堡走去。
走近门厅,暖意融融,灯光温馨。梁九并不在,但是厅内只有中间一张桌子,两人坐下,杨麦四处打量周围和以前比,多了一些鲜花和干花的装饰,但是不显繁琐,看起来欢快一些:“梁九呢?”
“应该在准备呢。”洛承书话音未落,就见梁九推着一辆手推车走出来,“看来我没有耽误得太晚是吗?”
“是啊,刚刚好。”洛承书两只胳膊肘撑在桌子上,双手修长的手指交叉着。
杨麦欲起身,梁九腾出一只手,摆了摆,示意她不要动,“来了就好,来了就好。”梁九走近,看着杨麦带着笑和少少的责怪:“我以为是我社里的工作太过繁重,让你没有时间过来了呢。”
杨麦带有歉意地说:“当然不是,是我早该来的。”
梁九背起手,认真打量杨麦:“你气色可不算好呢。”
“是吗?”杨麦伸手摸摸自己的脸,“我可能是最近总熬夜的关系吧……”
“年轻人总熬夜做什么?熬夜就是熬心血。”然后瞅瞅洛承书,“有什么事就让他自己熬吧,就可他一个人来吧。”
“也是啊,”杨麦故意嫌弃地看着洛承书,“反正他最爱工作。”
“我哪有?”洛承书委屈地说。
梁九笑笑,从推车上端下来一个砂锅,“天冷了,我想还是吃点暖的东西好一些。”梁九笑呵呵地说,“我熬了好几个小时,正好呢。快吃吧。”
梁九这回没有再说多余的话,点点头,笑眯眯地就离开了。
砂锅里现在看起来是朴素的食材,但是闻起来,杨麦眯起眼睛,里面肯定有不菲的药材和食材,“这一锅一定让师父费心啦。”
“不浪费他苦心的最好方法就是赶紧趁热吃掉它。”洛承书开始动手为杨麦盛汤。
没有什么意外,砂锅味道很好,两个人配着白米饭,刚好将砂锅里的东西吃完。吃饱饭,杨麦擦擦嘴,摸着自己的胃,“果然,冬天的时候就要吃点这样热乎乎的东西才舒服呢。”
洛承书笑笑:“是啊,要暖暖的才舒服。”
转角处,一个穿着服务生衣服的男侍者端了两杯茶来,“老板煮的的养生茶,请慢用。”
杨麦道谢之后,看着杯子里的略带红色、还冒着热气的茶水:“好香,好香有玫瑰花呢!”
“自从带你来吃饭,我总是担心有一天梁九会不会把我补成雌性激素发达的人……”洛承书看看杯里的茶水笑说。
“不会吧?”杨麦故作惊讶地说,“你就这么容易就变了啊?”
“小丫头你想怎么样?”洛承书咬着牙说。
杨麦假装没有看见洛承书的表情:“哎呀,真香,某人要是不喝就省省,我喝!”然后拿起杯子,捧在手心轻轻啜饮了一小口。
洛承书也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是好喝,应该是女孩子喜欢的口味。”
杨麦笑,又慢慢啜着茶水,却发现洛承书一直在盯着自己,终于忍不住放下杯子,问道:“喂,我说洛先生,你今天很奇怪好吗?”
“怎么了?”
“怎么了!”杨麦皱着眉说,“你为什么一直要盯着我看?而且眼神那么奇怪,我好怕。”
“你也有怕的时候?”
“你在看不起谁?谁还没有害怕的时候啊!”杨麦就不爱听了,抗议起来。
洛承书见杨麦假装生气的样子,也实在绷不住,于是笑着说:“好好,我不看了,行吗?”
“……”杨麦给了洛承书一个白眼球,没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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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章 求婚
“那个,我说……”洛承书又开口,却突然间似乎变得有点紧张,杨麦转头疑惑地看着他,“你这是怎么了,连话都说不明白了?”
“我想说,我喜欢你。”洛承书很温柔地看着杨麦说。
杨麦笑了起来:“我知道的啊……哈哈……”
“然后,我爱你……”
杨麦脸略微有点变红了:“这个我知道的。”
“而且我知道你也爱我,你不喜欢那些花哨的东西,我也是;你喜欢一个人面对困难学会成长,其实我也是;你有时候很自卑,但又总是满满正能量,你珍惜感情又喜欢孤独,我们这一点也很搭。你善良,这让我觉得那是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事,而且是在我爱你之前就存在的美好。而今有幸我才获得。”
洛承书突然说得很快,看着杨麦疑惑地盯着自己,他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所以,我们既然这么合适,又缘分十足的在一起了,你说,我们还等什么!意外那么多,别等了,嫁给我吧。”
如果说刚刚杨麦听见洛承书的话还只是疑惑,此时就是吃鲸鱼的表情了。眼睛瞪得圆圆的,脸颊也微微泛红,一瞬间似乎忘记了呼吸。
“哦,对了,”洛承书好像才想到什么,右手从西服外套里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礼盒。然后起身来到杨麦身边,打开,“红宝石,是你的诞生石,我记得曾经你说过希望以后自己心爱的人,用你的诞生石来求婚。”
盒子里,黑色的丝绒上嵌着一枚玫瑰金的红宝石戒指。略微呈椭圆形的深红色宝石被切割十分精巧,灯光下每个侧面都恰到好处的有着红宝石的光彩。深邃又通透的红色,是无烧鸽血红独特的颜色。红宝石周围点缀了一圈碎钻,闪亮的火彩衬托着红宝石,使它的颜色更显得深邃而华美。
杨麦怔怔看着盒子里的戒指,发呆了很久。
“怎么了,不喜欢?”洛承书有些担心地问。
“不,”杨麦仍旧低着头看着那枚红宝石戒指,摇头说,“不,我喜欢。”声音有点颤抖。
然后杨麦抬起头:“我怎么不记得我跟你说过,我喜欢红宝石?”
“你是没有跟我说,但是你跟叶安然说的时候,我听见了。”洛承书笑着说,“那次你和叶安然吃饭,我恰好在隔壁桌,不小心听见的。”
“不小心……听见的?!”杨麦哭笑不得地看着洛承书,“你明明就是故意的好么?”
“这都无所谓了!”洛承书笑,“关键是,我是你心爱的人,现在用你最爱的红宝石来求婚了,你要不要同意?要不要嫁给我?”
杨麦仰头看着自己眼前这个眉目好看的男人,忽然喜笑颜开地点头:“要!”然后将自己的左手擎到洛承书的面前。
洛承书心里好像卸掉了一块千斤巨石,两个人互明心意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是洛承书之前多怕杨麦会反悔,会觉得嫁给自己是一个负担,就在刚刚,她同意了!洛承书从盒子里取出戒指,握住杨麦的手指,很庄重地将戒指戴在杨麦左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