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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林鸟-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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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节

    谭维每次看见那个“打胎”的牌子,总是有点好笑,今天也一样,他忍着笑,把自行车推到那店子跟前,叫一声:“谭师傅,又要打胎了!”

    店里一个五、六十岁的干瘦老头正在昏暗的灯光下修车,听到谭维的叫声,头也不抬地问:“又搞出事来了?”

    “是啊,安全措施做得不好,这不,套子又破了――”话没说完,谭维看见从狭小的店铺那个狭小的内门里走出一个女人,他马上收起玩笑,很礼貌地问,“谭婶在呀?”

    被称为“谭婶”的女人笑一笑,问:“还没舍得换辆摩托?”

    “换啥摩托?摩托有咱这永久好使吗?”

    “就怕你小庄不这么想。”

    “小庄说我这永久比摩托舒服多了,还安全――”

    谭师傅看了妻子一眼,谭婶不再提摩托的事,寒喧两句,回里屋去了。

    谭师傅把手里正修着的那辆车推到屋外去了,谭维把自己的自行车提到屋子里来,统共就那么一点地方,谭维知趣地走到门外,在一个旧得看不出原先油漆颜色的小板凳上坐下,等修车。

    外面,暮色四合。这是一条没有街灯的小路,很窄,路边有些很老的民房,还有几个什么单位,但沿着单位的院墙,搭了一排违章建筑,住的都是“盲流”之类,使这条称不上街道的街道有点苍凉,有点黑暗。

    谭维一般是不走这条路的,因为这里下雨一街泥,天晴一地灰,没事谁跑这里来遭罪?除非是要修车,不然的话,他一般走a大附中门前的那条路。

    他认识修车的谭师傅已经好些年了,都忘了第一次是怎么撞到这里来的了,只记得那次选这个地方修车,是因为外面那个牌子上的“打胎”二字,应该是魏碑体,他小时候被父亲逼着练过这种体,能看出来。“打胎”两个字写得非常有功力,跟别处那种歪歪扭扭的“狗脚迹”完全不同。出于好奇,他选了这家修车铺,聊天的时候才知道这修车师傅是清华大学毕业的高才生,反右的时候因为嘴尖牙利得罪了领导群众,被打成右派,开除公职,赶回原籍,种田劳动。

    政策稍微松动之后,谭师傅离开农村,来到b市,当年清华大学的高才生就成了一个“盲流”,做了修车师傅。后来虽然取了右派帽子,但也没能回原单位,因为谭师傅这么多年没摸本行,早就被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抛到八百里外去了,就算回了原单位,恐怕也只能看门了,那还不如就做个修车师傅,好歹也算是自己做老板。

    不知道为什么,谭维总觉得自己跟谭师傅之间有一种宿命的联系,都姓谭,都是十二月出生,老家是同一个城市;两人学的是同一个专业。所以他总有一种感觉,好像从谭师傅身上看到了自己老年的光景一样。他明知中国再也不可能搞反右了,即便搞也搞不到他头上,但他总有这么一种感觉,不知道该叫“宿命”还是叫“认同”。

    有时说到谭师傅的命运,谭维总免不了抨击这个,针砭那个,给谭师傅搞点民间平反昭雪:“怎么能这样?一个人的命运就这么彻底改变了,这可是用多少金钱都挽回不了的损失啊!何况他们还没陪你钱――”

    谭师傅好像已经“一笑泯恩仇”了,或者已经超脱金钱了,只呵呵一笑,说:“可能他们知道金钱赔偿不了,也就不劳那个神了。”

    有时谭师傅也会暂时停下手中的活,半仰着头,仿佛在跟什么超自然的being交流一样,说:“人哪,就像蚂蚁,忙忙碌碌地谋生存,作古正经地窝里斗,但从来没想到头上就有一只大铁拳,不定什么时候就伸出一只手指,按住你,轻轻地一捻――”于是谭师傅那根沾满机油的手指在空中象征性地一捻,“你就报销了――”

    这个蚂蚁和铁拳的比喻,谭维从他爷爷那里也听到过,但那时没有现在这样感触深,可能是谭师傅的身世起了注解作用,也可能是小店的那种气氛起了烘托作用,总而言之,就是听得他很有一种在命运面前无奈而渺小的感觉。

    不过今天谭师傅没有雅兴发表人生高论,只聚精会神地修车,用一个脏乎乎的脸盆装了水,把拆下来的“胎”放在水里找漏洞。对面人家的电视正在播新闻,附近有炒菜做饭打鸡骂狗的声音,路人都是低头缩肩,行色匆匆,完全是一幅“人如蝼蚁,命如铁拳”的画面。

    谭维正在那里小资着他的小资,突然听见有摩托驶近的声音,他想起谭婶的话,心想是不是也该弄辆摩托了?正想着,只见那辆摩托停在了他附近,骑手两腿叉站着,正微笑着看他。

    他认出那是他的同事谢怡红,他没想到一个人戴了头盔可以使相貌发生这么大的变化,谢怡红差不多是天天见面的人,两个人都是b大的老师,而且在同一个系,共用同一个实验室,但他从来没发现谢怡红的脸有这份英姿勃勃的俏丽。

    他小时候学了几天绘画的,所以看人的时候免不了扯到比例什么的上头去。他想平时没发现谢怡红的这份俏丽,可能是因为谢怡红眼睛生得上,额头比较短,显得脸的下半部分过长,但戴了头盔,就把额头拉长了,看上去眼睛就位于脸面的二分之一处了,而这个上下比例一般是孩子才有的。可见人的脸面好看不好看,比例太重要了,真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他兀自在那里出神,只听谢怡红笑着问:“怎么?不认识了?”

    “呃――还真有点不认识了,今天怎么――这么――”他有点怕谢怡红,觉得跟她说话总是他吃亏,无论他说什么,谢怡红都可以提个问题,把他问得人仰马翻,所以他干脆呵呵几声,等于是划个长线,让谢怡红自己去填空。

    谢怡红打趣说:“打胎啊?打好了没有?打好了一起走,找个地方补养一下身子――”

    谭维自惭形秽:“你骑的是――电驴子,我这――土驴能跟你一起走?”

    “把你的车丢这里修,我载你去吃酒席――吃完再回来拿――”

    “还是算了――”

    “怎么?小冰在家等着?那连她一起请了,我先把你载回去,然后我们三人打个的――”

    “不用了,小冰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呢,你――赶快去赴宴――”

    谢怡红眉毛一挑:“小冰还没回来?你也太放任自流了?让她跟那些色鬼糟老头子搞到这么晚还不回家,你就不担心?”

    一个“搞”字,听得谭维心里一烦,不知道是在烦谢怡红这样说,还是在烦妻子庄冰这么晚还不回家,很可能两个原因都有,因为小冰这么晚不回家也是谢怡红起的头。

    谢怡红跟庄冰是好朋友,因为比庄冰大几岁,一直是以大姐自居,时时刻刻在敲打谭维,叫他不要欺负小冰。就是因为谢怡红的撺掇,小冰才会辞了大学教职,跑去做保险。他对妻子做保险是比较担心的,但小冰要做,所以他也不好过多干涉,有时就自欺欺人地不去想那些事。但谢怡红显然是个哪壶不开提哪壶的角色,一爪子就挖得他一个血印。

    他没吭声。

    谢怡红呵呵笑着说:“又刺激你那大男子主义的脆弱心灵了?跟你开个玩笑而已,我知道怎么才能激得你跳,所以激你一下。这么多年了,你还没看穿我的鬼把戏?”

    谭维好脾气地跟着笑了一阵,说:“你还是赶快去赴宴,别搞晚了。”

    “真的不去?今天是人家请吃,不吃白不吃,走。”

    “别人请的是你家常胜?你常夫人光临是应该的,我这算个什么?算常夫人的保镖?还是跑去吃白食?”

    “算我的面首就行了,”谢怡红见谭维越来越不自在,解释说,“你这个人就是这样,总象那些做二奶的,把个名分看那么重要。干嘛把事情的名称看得比事情本身还重要呢?吃饭就是吃饭,好吃就吃,管它算什么?算常胜的老同学,我的同事,行了?”

    谭维还是不肯去,这种蹭饭的勾当,打死他也不愿做,又不是穷到了家里揭不开锅的地步,干嘛去蹭饭?让人瞧不起。

    谢怡红劝了一阵,看看劝不动,也不再勉强,只说:“既然你真不愿去,那我走了,只是想找个说话的伴,不然的话,跟那群人吃饭真的很无聊――”说罢,一踩离合器,嗖地窜出去老远。

    车修好了,谭维也不问价,自动放了两张十元的票子在谭师傅桌上,说声谢谢,就一偏腿骑上车,在坑坑洼洼的小路上走了一段,来到一条大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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