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体、双腿自膝盖以下截肢,这些特点我与女主一样,至于具体的长相、细节等等,就是看作者大大潜意识对女主的印象了。”
“女主吗?”林雾喃喃一声。
说起来,他的确是觉得裴佳宁的形象有点符合他书中的女主,同样是父母双亡,也遭遇了车祸,只是裴佳宁已经死了,也不是混血儿而已。
在他脑海中,关于女主的大致印象就是裴佳宁的模样。
十七八岁的年纪,漂亮精致的脸孔……当然性格还是不一样的。
按照镜中妖说的,琉璃是众生愿望形成的虚幻存在,并不是鬼魂妖孽什么的,纯粹就是一个现实不存在的人物。
这么看来,琉璃就是以中的女主作为形象诞生的。
“琉璃,你为什么会以女主的形象出现呢?”林雾不禁好奇道。
“因为女主的人气最高。”琉璃说道。
“人气最高……”林雾愕然道:“主角的人气不高吗?”
“不高,还没女主的一半。”琉璃直接说道。
林雾翻个白眼,疑惑道:“其他比我人气更高的也有不少啊,为什么单单我这本书会诞生出你?”
“不知道。”琉璃摇头道。
林雾不禁有些疑惑,难道和他死后超凶有关?
或者是和裴佳宁重生了一千多次有关?
“算了。”林雾摇摇头,反正也想不通,便说道:“我先码字,今天的三更还没写。”
“作者大大加油,要按摩吗?”琉璃问道。
“额……我是僵尸,好像一点也没感觉累,不需要按摩。”
自从今天下午变成僵尸之后,林雾就感觉自己的体质似乎好了很多,以前长期伏案码字,导致颈椎和腰间盘有点小毛病。
而现在,他却是有一种浑身都很舒畅的感觉,虽然没有传说中那种脱胎换骨后就伐骨洗髓、浑身流出脏东西的感觉,但还是感觉精神、体能都很饱满。
比巅峰状态还要好。
可能是脑子也尸变了的缘故,思维速度也更快了,简直就像是动漫里一样,就算一个棒球迎面砸脸飞过来,他也能在脑子里想到这场比赛比完之后,要去哪个餐厅庆祝。
“我感觉我能写十更!”
林雾自信满满地打开ord,开始飞快地‘啪’‘啪’‘啪’,思绪如飞,灵感如泉涌,手指几乎在键盘上化为残影。
如果是照着抄,一分钟三百字都没问题。
简直比脸滚键盘还要快。
一小时后。
“我靠,这就写完三更了?”林雾有点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成果。
这才成为僵尸半天时间而已,体能、脑力、手速、反应速度都明显远超从前几倍之多。
“啧啧,简直是人形码字机啊。”
林雾忍不住啧啧感叹,要是再过一段时间,等他体质再提升一些,那岂不是一小时一万字?
不过,身为咸鱼,林雾写完答应好的三更,就瞬间没了动力。
“好了,琉璃,更新完了。”林雾敲了敲屏幕。
琉璃的脑袋从屏幕中弹了出来,抬起头望着林雾,露出那张酷似裴佳宁的混血儿面孔,轻声道:“谢谢作者大大,我去看第484遍了。”
“484遍?”
林雾不由得微微一怔,没记错的话,昨晚不是就该看第485遍了吗?
怎么反而变成第484遍了?
————
PS:(没错,悄悄告诉你们一声,从84章开始,书里的时间到现在才过了一天哦,有没有一种度日如年的感觉?嘤嘤嘤~~今天继续吃肘子,虽然因为某萌的微信,导致我连干三大杯,今天只想嘤嘤嘤地趴在床上睡觉觉,但我还是抽空更新了两章,好想变成僵尸,嘤嘤嘤~~一天十更~嘤嘤嘤~)
………………………………
第144章 孟贺
难道是……
林雾心里一动,闪过了一个念头,连忙打开作家助手,看了一下琉璃刚才的打赏记录。
【我回来了打赏了10000起点币】
【我回来了1打赏了10000起点币】
……
【我回来了483打赏了10000起点币】
最后一条打赏记录,是‘我回来了483’,一共484条打赏。
林雾记得很清楚,昨晚琉璃一共打赏了485次10000起点币,最后一条打赏记录是‘我回来了484’打赏的。
而现在,‘我回来了484’却是消失了……
“484……”
林雾心中回想起今天琉璃被镜中妖掐断了脖子,明明身体已经软了,毫无反抗之力地被扔回了屏幕,看上去像是死了一样,琉璃再次出现的时候,却是没什么反应,仿佛无关于她一般。
难道说……被掐死的那个琉璃是……
“琉璃……”
林雾深吸一口气,轻轻拨开了琉璃遮住面容的发丝,轻声问道:“你是‘我回来了483’?”
琉璃沉默了一下,问道:“作者大大发现了?”
林雾皱眉问道:“昨天从屏幕里出来的那个琉璃,是‘我回来了484’吧?她已经被掐死了吧?”
“死,并不准确。”
琉璃注视着林雾,静静地说道:“真正的‘我’是因为愿望聚集而产生的女主,每看一次这本书,‘我’就会分化出一个新的人格,哪怕被掐死,也不过是缺失一个人格而已。”
林雾愕然,这岂不是相当于485条命吗?
而且,只要琉璃看一遍这本书,就会多一条命??
现在林雾终于明白了,难怪裴佳宁说琉璃比杨婉卉稍微弱一点,但杨婉卉却不是琉璃的对手了。
这不是废话嘛,琉璃有四百多条命,死一次就能满血满魔原地复活,耗也能耗死了。
“那琉璃你加油看吧。”林雾露出一丝笑意。
“作者大大晚安,我去看第484遍了。”琉璃微微一笑,露出两只小虎牙,随即缓缓退回了屏幕中。
林雾收拾了一下,便打开房门,悄悄开门下楼去了。
他答应了晚上要陪佳宁睡觉,正好吸收阴气,强化一下体质,早点变成铜皮铁骨、力大无穷,也能体验一下小超人的感觉。
当然,只是睡觉而已。
毕竟佳宁浑身都是鲜血,两只小腿也是断的,简直比大姨妈还要过分十倍,强行生死之交的话,那就真的是‘浴血奋斗’了,未免也太煞风景了。
还是等找到了那个撞死她的凶手‘孟贺’之后,等她化解了执念,‘洗白白’之后再说吧。
咦,说起来,杨婉卉似乎答应陪他一晚?
算了算了,人家是鬼魂,这样都不放过的话,就有点太过分了,还是等她成了僵尸之后再说吧。
他敢摸着杨婉卉的良心发誓,他只是为了研究一下僵尸是怎么繁衍后代的,绝对没有任何不正经的想法,这可是一种新的人类生物繁殖方式,具有重大里程碑式的意义,他怎么可以退缩?
为了探索未知的神秘,他愿意义无反顾的亲身试验,这是何等的奉献精神啊!
他都不禁被自己感动了。
……
……
深夜时分。
某穷乡僻壤的小镇上。
镇上的其中一个院落内,一个穿着大裤衩和背心的男子蹲在屋门口的台阶上,大口大口地吃着西瓜。
吃了几块西瓜,男子忍不住把西瓜皮往地上一摔。
“玛德,这鬼日子真是难过。”
男子呸了一口,恨恨地骂道:“躲在这种破地方连个妞都没有,网速还特么稀烂,真是哔了狗了,城郊那地段连监控都没有,怎么就发现是我做的?”
他不禁满心郁闷。
当初他以为撞死了那个女生,那地方也没有监控,谁也不知道是他做的,他应该不会有事。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找了一处穷乡僻壤,暂时避一避风头,先缩起来一个月,看看情况再说。
他也没想到,过去一个月之后,警方居然开始通缉他了。
所以他只敢待在这种消息不便利的穷乡僻壤小地方,出门也是戴着帽子口罩,不敢随便露脸,更不敢去那些需要身份证的大城市。
“草,快没钱了。”
男子暗骂道:“都怪李思琦那个碧池,分手就分手,还特么让老子还车,害得老子走投无路……”
忽然间——
“咔!”
院门上的锁一震,猛地崩飞了,已经报废的门锁飞到了他面前的地面上。
门口的灯光下,厚重的金属门锁微微发亮。
男子不由得愣了一下,难以置信地望着地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