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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持续不到三年,仅存的十三名坛主竟有七人叛教而出,有的隐姓埋名,有的投入南方魔教太阴教,有的自立宗派。
若非阴山总坛上还有历代教主遗留下来的一些奇门阵法道门禁制,恐怕阴山魔教早就被南方太阴教给一锅端了。
于是接下来的十几年里,天下血云密布,到处都是流血杀伐之事。
此是后事,暂且不提。
且说那日在陷空山小溪边,骆千雪和金叹月一番过后,不想却为另外一段故事埋下了伏笔。
骆千雪因此怀了金叹月的骨肉,不久诞下一名男婴,取名为金怀月,取得乃是怀念乃父金叹月之意。
此子既是金叹月和骆千雪的孩子,体内自然而然的继承了大量的鸿蒙紫气,一出生就显得卓卓不凡,方圆十里之内,竟无蚊虫啼鸣,亦无游魂夜哭。
此后投入仙云岭,修习金光神咒,十五岁名声大噪,在保卫仙云岭一战中大显神通,与其母骆千雪并肩作战,合两人之力竟打的太阴教教主血祖天雄丢盔卸甲,损兵折将,从此不敢窥视仙云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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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仙侠传446:
。更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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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话
《屠龙仙侠传》写完已经整整一年。这一年中,一直在默默修改,改剧情,改文笔,改词句。一开始写的时候,是写完一章发布一章,没有考虑过要扬名立万,也没有考虑广大读者的感受。当时淳朴的初衷,是因看多了武侠小说和仙侠小说,心里燃起了熊熊火焰,不知何时起,渐渐勾勒出一个仙侠故事的雏形,强烈的创作**如火山喷薄而出,遂匆忙动笔。这大概是2012年时候的事了。
按照网络小说流行的套路,一本书要想出名,在刚发布的时候就要足够惊艳,引起读者的密切关注,然后持续更新,至少每天要有新的章节奉献给读者。可是我并不是纯粹的网络写手,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写作小说纯粹是业余的爱好。况且工作繁忙,前两年又结婚生子,以至于在写作本书的过程中拖拖沓沓,几乎是一周一更新,有时候一月一更新。如此缓慢的更新速度,不可能讨好读者,每天的阅读量始终在个位数徘徊,也在情理之中了。
从写出该书的第一章直至收尾,足足花了三年,方才完成120万字的初稿。耗时虽久,然而并没有创作出一部让人满意的精品,既有作者才华粗疏的客观原因,也有用心不够的主观因素。以前倒还不觉得,总是自我感觉良好,直到小说结束后,通读此书,重新审视,才发现有许多地方确实是不忍卒读,剧情低级,文笔拙劣,迫切需要加以修改。
尽管本书已经完结,可还是鼓起勇气,从头开始修缮,一点一点,一段一段,一章一章,虽然这种事后的一百分用心于事无补,默默无闻的《屠龙仙侠传》依然是默默无闻的《屠龙仙侠传》,籍籍无名的作者还是籍籍无名的作者。我所做的事情,只求一个心安。毕竟上天赐我一个故事,我若把它写成了一个冷笑话,未免辜负了上天的恩赐。
再者,尽管本书每天的阅读量稳定的维持个位数增长,但就是个位数的阅读量时刻提醒着我,每天总会有几个朋友看到本书,一个也好,两个也罢,都是热心读者,都是作者的朋友。不断完善,是为了给这些朋友一个交代。
《屠龙仙侠传》在创作之初,本来是想以“千古一圣魔圣萧霸陵”为第一主角,写他如何从一个富家书生,一步步成为名震天下的魔教教主,又是如何率领正魔两教、六大仙派的高手以九九归一先天混沌玄天大阵对付潜龙,救生民于水火,还百姓以太平。可是写完第一章后,作者忽然发现萧霸陵的故事太震撼太刻骨铭心,以作者的才华和经验,想在第一本书就塑造这样一位顶天立地的大英雄,简直是痴人说梦。萧霸陵这类惊才绝艳的神话人物,永远只能活在神话故事里,就像是《天龙八部》的扫地神僧、《笑傲江湖》的东方不败和风清扬、《诛仙》的万剑一,犹如惊鸿一瞥,犹如流星掠过夜空,然后归于沉寂,人世间只留下了一段段千古传说,这才是神话人物在小说中最理想的生存方式。
于是心思一转,就把初稿的第一章给删了,将主角换成了萧霸陵的徒弟金叹月。故事还是那个屠龙故事,只是已经是三百年后的故事了,至于三百年前的萧霸陵传奇,留待日后再说。也正是因为改变了创作思路的缘故,作者并没有按照心里最初的构想去写作,这就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我不但要把萧霸陵的故事撇开不谈,而且还要琢磨如何以不同于萧霸陵的方式去叙述金叹月的人生经历。一路坚持下来,虽然困难重重,但还是基本上写完了。
作为本人的处女作,这部《屠龙仙侠传》整体上并不成功,第一男主角金叹月的性格和故事没有引人入胜的地方,反倒是另一位男主角五圣山端木龄本来可以更出彩,还有几位女主角凌霄云、骆千雪、封芷兰也可以更加丰满有趣摇曳多姿,但是由于作者的才华有限,活生生糟蹋了他们的才华。
希望在《屠龙仙侠传》第二部,可以弥补这些遗憾。
谢谢阅读过《屠龙仙侠传》的10942位读者朋友,更发自肺腑的感谢收藏过《屠龙仙侠传》的560位读者朋友。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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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章 火龙神罩
火龙童子精心钻研了十几年的八卦阵,居然被一个十岁孩童随随便便找个替身就破了,其心中之恼怒羞愧可想而知,何况他今日本来就是来者不善,惊怒之余,右手猛地一挥,怀里立刻飞出一个红光焰焰的神罩,其中隐约可见一条火红巨龙腾挪飞舞,火舌吞吐,炽热异常,此罩初升之时仅有瓷碗大小,火龙状如泥鳅,待冉冉飞到骆千雪等人头顶时,已经变得硕大无比,那条火龙俨然成了骇人听闻的庞然大物,牙尖爪利,鳞甲鲜明,煞是吓人。
百灵虽然是猎户之女,常年追随父亲行走深山野林,也算是见惯了各种各样的飞禽走兽,见识并不算差,胆量也不算小,然而一见到这条声势骇人火光艳艳的巨龙,顷刻间吓得脸都绿了,双手紧紧拽着金怀月的右臂,瑟瑟发抖。金怀月却津津有味地仰望着神罩,啧啧称赞,居然一点儿也不感到畏惧。
骆千雪傲然冷笑道:“早就听说太阴教四大尊者中的火龙童子有宝曰‘火龙神罩’,乃是一位修真高人仿照上古时期太乙真人九龙神火罩创造出来的奇珍,内蓄火龙一条,喷出太阳真火,可将血肉之躯化为灰烬。江湖传闻,夸的神乎其技,今日一见,却也不过如此,依我之见,此宝看似煌煌赫赫,不可一世,其威力却远远不如当年青牛谷凌霄云手中的太戊神锋。”
昔在南疆之时,火龙童子曾与年方二八的凌霄云大战数场,虽说每次都能占到上风,可是他凭借数十年的修为竟然没能一举击杀一个初出茅庐的黄毛丫头,而且有几次差点吃了大亏,后来每当想起此事,都引以为奇耻大辱,没想到千雪随随便便一句话,就揭了他最为忌惮的伤疤,顿时右手连连挥舞,指挥火龙神罩攻敌,口中骂道:“贱人,徒逞口舌之快,今日叫你葬身于此。”
那火龙得了主人的命令,立刻兴奋起来,一口口炽热的烈焰如冰雹一般绵绵不绝的喷射过去。
骆千雪连忙挥舞鸳鸯紫绫,将头顶那片天空遮的滴水不漏,紫绫展开之后,四周更是霞光艳艳,仙气缭绕。以神力而论,火龙神罩纵然不如太戊神锋,却是远远胜过鸳鸯紫绫,不过今日之骆千雪因为体内积蓄了蓬勃的鸿蒙紫气,十年苦修后功力大进,较之十年前的自己早已胜过十倍,火龙童子这些年虽然也有突飞猛进,终究不能望千雪之项背。法宝自身之神力固然重要,可是真正斗法之时,法宝主人的法力才是决定胜负的最终因素,倘若二人法力相差无几,法宝优越的一方自然占到上风,倘若二人法力相差悬殊,则法宝之优越性很难体现出来。千雪依仗着一身深不可测的修为,以鸳鸯紫绫抵御火龙神罩的太阳真火烈焰,火龙神罩虽然厉害,那烈焰始终只能在鸳鸯紫绫的外围旋转肆虐,一点儿火星也射不进里面。
如此反复激战了小片刻功夫,火焰烧的越来越旺,将鸳鸯紫绫方圆两里之内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