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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男人的眼神,那是上过战场的眼神。统过军队,亲自上过战场的人都会染上战场的味道,永远也散不去。
为了“复国”,他希望尽可能多的拉拢人才加入到流亡政府里。可是贸然让自己的人和他接触就太危险了,万一他是个死板的人,直接高喊卫兵就坏事了。所以,老爷子找来了刚刚经历了一次惨烈的“战斗”的格伦四人,希望他们能雇佣弗利德去逢魔境冒险,那张四级魔法卷轴,自然也是他提供的。
当然,雷因会去挑战,也是老爷子安排的,一方面能看看弗利德的身手,另一方面,也能让雷因练练手。
如果格伦他们没有乱来,那么剧本应该是,弗利德被困在逢魔境里,然后老爷子带队去救援。然后顺其自然的邀请他到自己的营地里一聚,趁机提高和他的亲密度。
现在,全被这四个混账给毁了!
看能人很准,可是看混账就没那么敏锐了。
他只能这么自嘲了。想来也是,如果他看混账也很准的话,早就在议政厅里把未来投敌的那群混账给砍了。
可是,事已至此,也没办法了。
“雷因,你觉着,他能招揽么?钱?女人?还是名声荣誉之类的?你觉着他喜欢什么?能拉拢么?”
“讲道理,我跟他才见一面,哪里能那么清楚。不过钱的话,应该是没什么吸引力吧。虽然他为了五个金币接受了任务,可是后来对赌的时候,他却很果断的放弃了跟赌徒们讨价还价,要知道,他那五个金币原本能翻一番的!所以,我感觉与其说他爱财,倒不是说,当时正好他手头拮据,需要一笔钱。”
“……这样啊……真想拉拢过来啊。”
“那,我再去试试?”
“别。你太有名了,太危险。如果不是因为这次事关重大,我并不准备让你出面。我会再想法子的。只要有一丝可能,我就要为了桑戈尔王国的光荣复兴而拉拢他。要钱就给钱,要土地要荣誉就给他,要女人,只要不对王太女下手,都好商量。”
“讲真的,老爷子,我们真的有必要这么拉拢他么?我承认他很厉害,但是,复国这种事情,忠诚才是第一位的吧?”
“你说的对。可是,雷因。你多大了?”
“额?三十七。”
“我今年六十五。你我算是现在桑戈尔王国里仅存的将领之一了。你不擅长军略,我又没几天好活了,我总得为了复国之后做打算。到时候,我们需要一个能够撑得起台面的将军。总不能从那群刚刚拉练起来的新兵蛋子里抽几个当将军吧?”
“……抱歉,是我想得太少了。那么,我派人紧盯他。”
“不,那样反而容易出事,只要知道他去了哪里就行了。别的不用操心――把这四个人处理一下,直接扔到逢魔境里吧。手脚利索点,别让王太女大人发现了。”
老爷子的话音还没落下,他的身后,就响起了恍若莺啼的清鸣。
“老爷子,我已经看见了。”
“抱歉。”
老爷子赶紧向身后的跪拜,视线低垂,集中在来人身上的金属腿甲上,看着上面雕刻的玫瑰花纹,不敢抬头。
“老爷子快起来。我知道,为了复国,有些时候我们要用点非常手段。但是,我希望您至少能告诉我。我绝对不会阻止您……只是,我希望我能记住,到底有谁,有多少人,为了我流过血。”
“王太女大人您太言重了!桑戈尔王国上上下下,都愿意为了您的伟大复兴而拼尽最后一滴血!哪里值得您多费心力呢!”
老爷子缓缓起身,视野里是结实的女性用全身铠甲,银白色在火光的衬托下,染上了炙热的红。来人太阳一样耀眼的金发披散在上面,仿佛一条黄金的河流,在盔甲上熠熠生辉。
直视着王女紫色的眸子,老爷子对雷因打了个手势,示意他把格伦四人的尸体处理掉。而跳跃的火红色中,王太女紫水晶一样的眸子,始终看着着肮脏的一幕。
“而且,老爷子,如果……有必要的话,联姻我也会做的。”
“哎!折煞我这老骨头了!您大可不必!”
老爷子赶紧摆手,心知道自己刚刚的话是被王太女大人听见了。
“没,也不算什么吧。比起那些不知道那个国家那个贵族的腐烂公子,我倒真希望自己的夫君是一个忠诚的骑士来着。”
不知为何,王太女把“忠诚”咬的很重,两人都不说话了,伴着篝火哔哔啵啵的声音,不知道是谁,叹了口气。
――――――――――――
某日某时。
艾叶兰镇里,每个人都庆幸着自己今天能够留在城里。
原因无他,一只特殊的队伍来到了艾叶兰镇。
这支队伍有接近两百人,清一色的白色着装,白色骏马,大致分成两类,一半是穿着银白色,纹饰着奇异花纹的全身骑士铠甲的骑士,一半则是身着白底金边长袍的圣职者。
巡礼骑士队!
在东西两片大陆,没有人不知道这支队伍。每年安格利尔教国都会排出两支巡礼骑士团,在东西两片大陆上进行巡礼,驱除疾病,消灭异端。
为首一人有着利落的金色短发,眼窝颇为深陷,蓝宝石一样的眸子微微眯了起来。他身穿白色骑士铠,外面套了一件纹着安格利尔教国国徽的披风,浑身上下透出一股贵气。最吸引围观者眼球的,就是他腰间配着的红金双色的宝剑。
那是只有最高贵的圣骑士才被允许佩戴的,教国特别制造的圣剑仿品。
“怎么了,达菲兰斯大人。”
或许是注意到巡礼骑士团的首席骑士露出了凝重的表情,他身边骑着白马,穿着白色铠甲的女性骑士驱马前行两步,向他询问。
首席圣骑士达菲兰斯淡淡的瞥了她一言,不苟言笑的唇角张了张。
“这里,有浓重的亡灵死气。好好探查一下,到底是什么类型的亡灵。如果是高危险的统军种、吸血种甚至是鬼王种,趁早祓除。”
“是!”
………………………………
序章、被追击的少女
青葱的草原一望无际,碧连天这个形容词恰到好处,一望无际的草原尽头,便是蔚蓝如洗的天空,草叶和泥土的清新味道便浓郁又微妙的充盈出一片安闲的空间。正如天穹点缀了些许洁净的云朵一样,草原上也稀疏的生长了几颗老树,宽大的树冠仿佛支撑着天空,让一无变化的视野多了一点起伏。
空气清新,景色如画,对于旅者来说,这应该是最好不过的出行日了。不过,似乎不全是这样的?
“呼呼……”
年轻女性粗重的喘息声水波似的扩散至宁静的空气中,她哒哒的足音成为了打破草原宁静的罪魁祸首。
文学家或许会喜欢吧,他们大概会说这一阵足音以动写静,衬托出草原的安静祥和――然而,被他们所讨论的女主角,目前可没这么多有用没用的想法。
褐色的长发随着奔跑的动作,飘扬的在身后,划出优美且匆忙的曲线,琥珀色的眸子里满是惊恐的光,张合的双唇里露出疲倦的呼吸。
青蓝色的让人联想到水纹的精致披风随着头发一起甩在身后,下面是白色的学术长袍,无论是衣服还是披风,都用金线纹绣着奇异的淡雅花纹,隐约散发着淡淡的水蓝色的光辉。
同样精致的针织长靴紧紧包裹着黑色的长袜,原本为了突出小腿线条的布料,居然在意外的时候派上了用场,紧紧包裹着少女小腿柔软的皮肉,把它们聚拢成结实的形状,便于她更加快捷的逃走――虽然这个加成微乎其微。
在少女身后,是可怕的追击者。
那是一种外形酷似蝎子的生物,它们用六条干瘦的节肢长腿迅速爬行,一对前肢和一对人类胳膊似的钳子耀武扬威的高举着。没有头,在“应该是脑袋”的地方,甲壳里分开一个缝隙,延伸出了一对小小的冒着红光的圆眼睛,全身上下――包括他们的大钳子上全都覆盖着盔甲似的复合夹克,边缘生着锐利的刺,一看就知道不好惹。
这样的怪物,超过七八匹的追杀着女孩子。
这是名为“溪甲杀手”的生物。
它们是栖息于溪流或者是湖泊附近的软泥里,静候并且捕食前来喝水的生物的残忍的狩猎者。很难想像它们会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追杀一个少女,就好像无法想象一头冰原熊会在热带沙漠里捕食一样。
这里并不应该是它们的狩猎范围。被追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