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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灵圣骑士物语-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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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咣!

    骑士的足甲和冷金属大刀碰撞出清脆的回音。

    攻守两人都感觉一阵大力传来,弗利德借着脚上传来的反冲力,左脚急速落地,嘎达一声渐飞一阵含着血的尘土,脚尖刚一落地,右脚和左脚同时发力,骑士灵活又迅捷的小跳,半空中,身体利落的回环,不到一次呼吸的功夫,他已经转过了身体,骑士剑高举过头,迅速的向着袭来的哥布林砍了过去!

    哈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他的视野里,弗利德逼退了两个进攻者,忽然后踢了一脚,然而空气中却发出了金属交锋的声音,而直到声音落下之后,他才勉强看清楚一个瘦弱的浑身青色的小矮子的身影,高举着一把厚背砍刀,踉跄了三四步。而弗利德则不依不饶的小跳转身,利剑化为闪电,袭向那青皮肤的小个子!

    “乔里姆!”

    空间中回响着巨大噪音,足音仿佛撼动大地的重锤。

    迟钝又缓慢的步伐中,巨兽突入了战线!

    来了!

    弗利德心道一声。自己就是在等这个。

    围魏救赵的战略。

    根据他们精诚的配合不难推测出,这些哥布林彼此都是友人,至少经常混迹一起。有了感情之后,就很容易感情用事。一看队友可能出事,马上前来增援!弗利德就在等这个!

    他的双脚刚刚落地,马上三步连踩,又陀螺似的转了半圈,准备对着敌人刺出他银亮的长剑!

    “唔!”

    然而,弗利德最后换成了左手的臂盾,冷静如他,也不禁露出惊愕的音节!

    他想过,这群哥布林应该有一个老大,老大应该比他们强的多,然而,面前的情景还是让他发自内心的吃了一惊。

    那是亚龙。

    被称之为“岩甲龙”的龙族陆行亚种!

    而几乎有食人魔那么巨大的岩石巨兽背后,一只青色的小小的哥布林,十分滑稽的坐在上面,纤细的手指正指着弗利德!

    “给我撞他!”
………………………………

第二十四章、哥布林龙骑士

    居然是龙骑士!

    这还真是吓了我一跳!

    幽默感让漆黑的亡灵骑士在内心嘲弄着自己。

    咣!

    即便是有盾牌充当缓冲,弗利德仍然像是狂风中无力的一页残叶,只能任由身体随着不定向的力量四处飘荡。

    黑骑士的身影被撞飞,巨大的岩甲龙发出低沉的吼声,不过听不出愠怒的意思,它听从哥布林的命令,撞飞了弗利德,却停在了当场,不再继续攻击。

    到底该责备这头巨兽的蠢笨呢?还是该称赞这头巨兽的听话温顺呢?

    弗利德倒是觉着这点不错。不够机灵总好过乱机灵,更何况自己刚刚被它的“服从”救了一命。

    就算是亡灵骑士,肉身被碾碎也是活不成的。

    坚固的骑士盔甲撞在墙壁上,非常可笑的撞碎的砖石,印下一个人类的背型,弗利德单手在墙壁上一拍,赶紧借力起身,重新做好临战准备。

    对方也不着急攻击,龙骑士哥布林吹了个口哨――不得不说哥布林的声音原本就尖锐,这个口哨实在是难听的很。

    仿佛听到了命令一样,从食人魔的寝宫里,三个瘦小的身影钻了出来,刚刚被弗利德当作诱饵的哥布林也赶紧两步踉跄,回到队伍里。

    一个五人的哥布林小队!

    还有一个地龙骑士!

    哎呀,这可真是有够稀有的,至少弗利德绞尽脑汁,搜索着自己那些常识,结果一无斩获:就算是曾经作为巡礼骑士周游世界的自己,也是头一回听说哥布林龙骑士。

    看见对面没有攻过来,弗利德也没有主动攻击的意思,从他们的配合中不难推测出,他们应该有着不错的智力,未必不能交流。

    趁着这宝贵的和平时间,他打量对面的哥布林队伍。

    五只哥布林在外表上没有什么区别,两个是青色的,三个是土黄色的。有一种说法是哥布林是精灵的劣生种,不过精灵和哥布林双方都否认这个说法。可是没有不着边际的留言,不得不说,哥布林确实酷似一个矮小干瘦的精灵――虽然精灵本身就是以干瘦著称的。

    之前一上一下偷袭弗利德的土黄色哥布林,明显是两个战士,他们身上穿着粗藤蔓编织而成的盔甲,上面绿油油的泛着油光。这是一种特殊的防具,相传栖息于森林中的某些部落,会用柔软的植物制作盔甲,然后涂上一种特殊的魔法油,在魔法油庇佑之下,植物会同时兼具钢铁的坚韧和藤蔓的柔软。

    弗利德毫不怀疑他们穿的就是这种藤蔓盔甲。这两个哥布林手里的武器都是弯刀,明晃晃的冷光无声的宣扬着自己的价值不菲。藤甲之下,是粗麻布的衣服,因为经常涂油的关系,上面泛着一层灰绿,腰间系着一条皮带,斜插一把短刀。纤细的腿上蹬着兔皮靴子,也插了一把匕首。

    在两人身后,是刚刚被弗利德级踢中大刀的哥布林。他有着青色的皮肤,不难推测出,他原本栖息于森林,绿色会成为最好的保护色。

    他的护具更类似人类的装束,那是一件合身的小皮甲,揉淬过的皮革在光耀术之下泛着好看的光,不过整件衣服的针脚颇为粗糙,能看出他们努力做的精细了,不过真的不行。皮衣外面用皮带扎着,不过他腰间的武装是一把大号弹弓,几乎有弗利德小臂那么大了,对于哥布林而言,这简直是“巨大”的型号。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哥布林脚上穿的是一双东方款式的布鞋,上面淡淡的散着紫色光辉。

    布会发光吗?当然不会!

    居然,是一双附加了魔法的布鞋!

    弗利德更加感兴趣了。

    别的不说,光是这三个哥布林的装备,就比格伦四人一丁点都不差。这和弗利德印象中总是使用劣质装备的哥布林完全不同。

    借着进入弗利德眼帘的,又是一个土黄色的哥布林,而且能看出是个女性,她左手杵着一根歪歪扭扭的登山杖,高度几乎超过了她的身高,顶上固定着一个山羊头骨,插了一大堆花花绿绿的不知道什么禽鸟的羽毛,两根红绳从羊头骨的眼窝里穿了出来,下面挂着一大串东西,粗略一看,有贝壳和草药和花花绿绿的石头,一眼就能看出神秘学的味道。

    而这个一眼就能看出是巫术师的哥布林的另一只手上,却提着一把精巧的手弩,上面已经搭好了一根新的弩箭,估计之前袭击弗利德箭矢就是她发出来的。干瘦土黄的皮肤上用红色勾勒着不知名的图案,身上的衣服最简单,只有一件亚麻裙,腰上系的是布袋。

    最后一人,弗利德需要仰望――哇,一个需要仰望的哥布林!

    骑士又在心里开自己的玩笑。

    不管那个无趣的玩笑,弗利德凝神观测着哥布林和他的龙。

    岩甲龙顾名思义,身上披着酷似岩石的角质层,极具防御力,传说中,就连精工打造的刀剑都难以伤其分毫,如果试图狩猎这种庞大的生物,斧锤之类的重型武器才是聪明的选择。利用全力挥动产生的势能,穿透盔甲直接震荡内脏或大脑。

    这种亚龙生活在山岳地带,以岩石和泥土为食,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性格温顺。身上的岩石一样的皮肤,既是天然的盔甲,又是极佳的伪装色。捕食者不喜欢这种无处下嘴的巨兽,猎人亦然。没有天敌自然而然演化出了无忧无虑的生活。

    部分聪明人就开始打起来它们的主义。就好像驯服野猪来食用,驯服野马来乘骑,那么这种温顺迟钝的龙,又能怎么做呢?

    答案就是“乘骑”。它们巨大的身体和坚固的皮肤仿佛一堵会移动的城墙!在战斗中会成为援护队友的最佳肉盾!因此,衍生出了一种全新的职业,人类称之为“龙盾卫士”。

    当然,驯服岩甲龙是很困难的事情,龙族普遍高傲,岩甲龙虽然温和,但这点是一样的。很难想像,一个瘦小的哥布林居然能驯服高傲的岩甲龙,让它成为自己的坐骑!

    而乘骑在龙背上的小小骑士有着青色的皮肤,他身上穿着一件酷似人类骑兵板甲的小号盔甲,坚固的金属透着让人安心的冷光。他头上带着一顶全覆式头盔,护面推了上去露出一张绿色的脸和琥珀似的眸子。不知道为了掌控缰绳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他没有戴手套,四根绿色的瘦弱的手指头捏着一根长绳。

    此时,他也正打量着弗利德。

    “喂,我说人类!”

    龙骑士哥布林说话了!

    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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