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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之前葬身于此的十多个冒险者能有一个活着出去,格伦四人都会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在生死关头背叛自己的同伴,这个罪过实在是太大了。而逃走之后,还要用石头把其他人逃走的道路封锁起来……那更是罪无可赦。
可是啊,如果这十多个冒险者一个都没活,那么格伦四人就是全力在和食人魔交锋的时候挣脱出来的勇士,为了向后人传达这个食人魔有多危险。过街老鼠瞬间变成了冒险者的英雄和勇士,改变的何其之快。
格伦他们当然相当英雄,但是,他们更想当一个有钱又体面的英雄。死人不需要武器和装备,更不需要金钱和首饰。格伦他们这次雇佣弗利德,就是为了能够没有风险的寻到队长他们的尸体,然后回收他们的装备,能用的就穿上,用不到的就交换,坏掉的就卖给铁匠铺,怎么看都是不赔本的买卖。
冒险者的资金往往很短缺,所以大部分人都没有全副武装,而是添置自己最迫切需要的装备。
前卫一般是铁甲,剑士则是护腕,有些人会选择铁靴。而现在,他们都死了,只要能找到,这些都是格伦的。
而且,格伦记得很清楚,自己的队长,手里拿的是一把附加了魔法的车**斧!乖乖,那可是好东西!不管格伦是以后改用斧头,还是卖了换一把魔法战锤,都值得一赌。
至于两人身后一言不发的人,其实,是奴隶。
在格罗斯帝国之前,某个不被允许提起名字的王国是支持奴隶贸易的。大多数的冒险团都会雇用自己的奴隶——当然,冒险者买奴隶,仅仅是用来维持补给线,换言之,就是负责背包的,团队人员达到20人的话,光是必要的食物和水就足够沉重了,冒险者还要保存体力应对战斗,所以大团都会有自己的奴隶。
而奴隶,自然也不需要武器。在格罗斯帝国攻破王国之后,对奴隶贸易的态度,变得很暧昧,聪明人马上选择了观望,给奴隶穿上衣服,配上武器,模棱两可的静候帝国的态度。
这就是为什么弗利德借来的剑那么粗糙——奴隶不需要好武器,他们根本没有战斗力。
这也是为什么两人一言不发——奴隶也不需要说话。
至于那张精致的角弓,则是那个女人的逃走之时,从某个团员身上抢来的。
挂在奴隶身上,仅仅是因为她担心角弓的弓弦会割伤自己的手。
四个人跑了一阵,轻车熟路。
他们毕竟探索过这里一次,对于自己的队伍去了哪里,还是清楚的。
尤其是食人魔这个生物,有着把猎物拖回家里再享受的习惯。而很巧合的是,之前的探索中,格伦正好跟着前锋直达了食人魔的住处。当时他正在睡觉,原本准备一鼓作气消灭它,却没想到,被它那恐怖的恢复力给打垮了。
四人沿着熟悉的路途,迅速冲到了之前食人魔用作巢穴的房间。
那是一个酷似神殿的地方,不过年久失修,里面的精美装饰坏的坏,烂的烂,堆积这食人魔的粪便,猎物的血污,还有吃剩下的骨头残渣……逢魔境逢魔境,这里总算有点魔境的意思了。
果不其然,食人魔不在。
果不其然!队长他们的尸体也在!
格伦一眼就看出队长那华丽的盔甲了!
果不其然!就算是食人魔,也没法几天里吃完十几个人。
“太好了!哈哈,出去之后,一定要好好感谢他们啊!”
格伦兴奋的难以自制,这个世界很少有比不劳而获更让人觉着幸福的事情了。虽然他花了五个金币,可是很奇怪的,他一点都不心疼。这只能解释为,他认为自己获得的远远超过了五个金币。
“好了,赶紧去吧,我可不想等那傻大个杀回来——哎,你说,有没有可能,那个黑头发的把那怪物给杀了?”
忽然,莱温想到了这个可能,他怯生生的问道。
“怎么可能,那可是食人魔!还是魔化的!那个恢复力!你看见了,咱们砍了它脑袋!他居然长了个新的!这tm有人能宰了他就见鬼了!——成了,你要是不放心,咱们出去的时候把那洞口轰的炸了,一了百了嘛!我记得炸药还剩下了不少吧?”
格伦笑嘻嘻的跟莱温打趣,说着,还趁机在她屁股上捏了一把,莱温咯咯娇笑,推了他一把,忽然转过头,脸上的笑意忽然消失,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怒骂:“你们两个,愣着干嘛!赶紧撑起袋子去装!看着值钱的全给我拿过来!一个子儿都不能少!”
带着兜帽的两人瑟瑟发抖,赶紧点点头,赶紧从腰上解下来两个麻袋,逃也似的冲进了食人魔那肮脏的“寝宫”。
“啊!”
“啊!”
而几乎同时,两个奴隶一起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哀嚎!
“怎么?!”
格伦吓了一跳,赶紧把战锤提到手里。而莱温也抽出了两把匕首,刀刃隐约泛着绿光。做出作战姿势的两人,姿势都有点奇怪。
格伦侧着身体,左脚不自然的后踏,挡在莱温的腿后。而莱温的刀刃也不自然的接近了格伦的肚子。
面对危机,两人的决策惊人的一致,真不愧是队友:必要的时候,牺牲掉对方,也要赢得逃走的时间。
“什么人!”
壮着担子,格伦大吼了一声。
昏暗的空间里,回应两人的,是轻微的窸窣声,还有此起彼伏的轻微呼吸声,几双泛着浑浊光彩的小眼睛,在黑暗中缓缓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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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关于和的称呼,可能读者们会觉着无所适从,举例来说,就好像和。杀人犯是人类,但不是所有人都是杀人犯。吃人的是,但不是所有的都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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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最好的陪练
“喝!”
随着坚定的低喝,神圣的银色剑刃瞬间化为最为致命的武器,凌厉的一刀切开了食人魔的抓着战斧的右腕。不知畏惧为何物的怪物也不禁发出痛苦的咆哮,庞大的身体摇摇摆摆后退两步,勉强站定了身体,再次吼出一阵腥臭的风。
“干的不错哈特。”
弗利德笑着拍了拍哈特的肩膀,他现在站在哈特背后,仿佛他的披风一样。
“接着,我要教给你的是,剑术中的‘荡剑’,这是西方剑术中特有的,东方的长剑没有配重球。荡剑,就是在挥剑的时候,充分利用配重球的力量,让手腕发出灵巧的一击……”
弗利德说着,闪电似的抓住了哈特的右手,同时膝盖一弯,因为两人距离极近,弗利德的膝盖直接压到了哈特的膝窝,逼得他弯下了腿。
“放低你的重心,然后挥剑的时候,充分体会配重球在你手腕外部的滑动轨迹……”
说着,弗利德抓着他的手在半空中划出一道又长又流畅的刃之轨迹,招数虽然简单,但效果确实华丽的。不得不说,圣剑那淡淡的乳白色光辉加了不少印象分。
圣剑的神圣属性透过哈特的身体传导到弗利德身上,让他感觉浑身都在刺痛,仿佛自己不是再抓哈特的手,而是一个被烧红的铁刺猬,又热又疼,不过他完全把自己的痛楚隐藏了起来,不露一丝痛苦的继续给哈特讲解剑术。
食人魔右腕的伤口迅速的愈合了起来,它高举着战斧,双手握住,嗷嗷乱叫的砸了下来,声势浩大,大有把两人连着地面一起砸得粉碎的意思。
咣当!
斧刃沉重的砸在地上,直接把不知道多少年前的古董地面给削了一个大口子。在半空中,弗利德空出的左手凝了一把骑士枪,圆锥形的可靠银枪直接格开了食人魔的大斧,金属交锋发出了让人感觉的耳朵生疼的摩擦声,巨大的凶器所携带的狂暴力量尽数贯入大地,伴着轰隆一声,砖石为止碎裂,飞溅的尘土中,无数的细碎砖石飞溅四方,哈特只感觉一阵强风吹过,发丝乱舞,好几块石头砸在脸上,生疼生疼的,可也就仅仅是这样了。
弗利德先生……好强。
这是哈特的第一感受。
不光是实力强劲,而且还有理智的判断力,而且还很温柔。虽然言行很多时候不像是传统的圣骑士,但却不得不说,他肯定是个好人。
一边在战斗,一边教导自己……
自己名义上是救了他一命,可实际上,他的实力这么强!说不好那也是他的自谦而言。
真的是,太强了。
这种和心中偶像几乎是零距离接触的机会着实太少见了!
哈特在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