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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自己的武器也是劣等品,如果用它格挡,先不说弗利德力气够不够,这把剑首先就会断掉。
面对疾驰而来的剑刃,弗利德凝聚心神,没有血色的嘴角,却露出一丝微笑。
咣!
清脆的金属撞击的声音。
“唔!!”
人群中惊愕的呼吸。
面对超大范围超强力量的平扫攻击,只见弗利德左腿弯曲,右腿则高高踹了起来,正好踢中那边飞驰的大剑。而他的身体则全力向后摔倒,单手撑在地上,居然从下方避开了这一剑!
大剑士为了不让弗利德逃开,选择了横扫这个攻击范围最大的攻击方式。而弗利德,正是利用了横扫的攻击死点,也就是剑刃下方,巧妙的躲开了这必杀的一击。
“好!”
人群中又有人叫好,大剑士的一击又快又狠,先用姿势骗弗利德做出错误的应对,忽然改变姿势发动强袭,这思维固然难得,可弗利德临危反应,玄之又玄的躲开了来人的偷袭,这份应变力更为洒脱。这次的叫好哈特听的舒服,浑身暖洋洋的,仿佛被表扬的是他自己一样。
不过,和人群中的兴奋不一样,弗利德自己知道这根本不好。星夜似的眸子了迅速笼上了凝重的神色,锐利的剑眉微微凑出了褶皱。
刚刚的那一脚,自己原本是要把大剑士的大剑踢飞的,结果脚尖撞上大剑之后,反馈来的力量强的吓人,大剑轨迹则纹丝不动!吃了一惊的黑衣骑士只能迅速以脚尖传来的力量为基点,迅速弯曲身体从下面躲开了一击,这才发现这剑异常的沉重,光是速度和力量解释不了,只能理解为魔法了。
不是增加“锋利度”,而是增加“重量”。这个大剑士,很睿智啊。
弗利德心中暗赞对手。很多大剑士都喜欢给自己的武器强化锋利度,认为这样能大幅度增加攻击力。然而他们却忘了,大剑根本不是利用锋利度去切开对手的。
这种武器开发出来的初衷,就是应对全副装甲的敌人。沉重的剑身,更长的力臂,这两样东西带来的是破坏性的威力。全力挥动之下,臂力和惯性双方作用,沉重的重量被扩大成恐怖的杀伤力。如果敌人自诩装甲坚固,这么这强横的一击将把他连人带甲一起砍翻。
因此大剑并没有太过锐利的剑刃,它的使用方法更接近于战锤之类的钝器,依赖重量去切开敌人。因此锋利度对大剑的影响不大。
而重量就不一样了。
刚刚那一脚,弗利德清楚的感受到了大剑的重量,那是远超3公斤,恐怕要有十五六公斤的沉重重量了……这么沉重的重量,加上精锐战士全力挥动,惯性和臂力双重加持下,这道银色的弧光就是最可怕,最凶暴的杀器。别说用这破剑去挡,就算给弗利德一把精心打造的骑士剑,只怕也会被砸成两半。
而刚刚那一击,大剑士吃惊更大。自己全力挥动之下,这沉重的凶器挥舞一周只需要半秒。用假动作迷惑对手,让对手误以为自己是小心的准备缠斗,再忽然发难,一口气用最强战技切开对手的身体,这是大剑士的必胜法门。
一般人在面对自己忽然变招的时候,都会下意识的吃一惊,惊愕之中,人的反应就会变慢,如果恐惧感支配了身体,那么还可能做出逃跑这个错误的反应。趁着这时候,大剑就会呼啸而去,轻者被切开身体,重者甚至会被拦腰砍断。
而对面这个黑衣男人,不仅躲开了自己的攻击,而且身体的柔韧性和反应的灵活度都大大超乎了大剑士的预料。
更重要的是,刚刚那一脚,强悍的冲击力居然震的自己手腕发麻!若不是自己全力压着,武器也是强化了重量,还真说不定就被他给踹飞了!不光具有速度和灵活性,还有判断力和力量!这家伙……
这家伙……是个好手!
几乎同时,两人一起想道。
而就在这时,场外骚动起来……
………………………………
第十章、骑士锐锋(下)
在战斗之外,不知道是谁起的头,有一个声音高喊起来:“大家觉着谁会赢啊?”
以这句话为开端,原本就在窃窃私语的围观者们迅速哄吵起来,仿佛炸开的油锅:支持弗利德的,支持大剑士的,认为灵活的单手剑可以耗死迟钝的大剑的,认为威力无穷的大剑只要一击便能决胜负的……
人群的声音渐渐高了起来,又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我赌20个铜币,那个大剑赢定了!”
赌博,一种让人一旦沾上就总是戒不掉的习惯。投机心里下,人们总是认为自己会成为小几率下唯一的获利者,从而把赌注不停的投进去。
而赌博的一大种类,就是赌斗。
这种从奴隶制社会流传下来的野蛮而血腥的行为,至今已经渐渐发展健全,成为了一向广受军人和冒险者青睐的赌博方式。一来,胜率很高――有50%呢!二来,有了赌金,上台战斗的战士们便更愿意卖命,战斗就会变得精彩起来。
就算自己输了,也可以安慰自己说,这是为了让比赛更精彩的必要投入。心理上能好受一点。
根据不成文的规定,赌斗的金额有2成是直接归属于战斗的胜利者的。同时,战斗者也可以给自己下注,不过参战者只能压自己。之前大家不敢下注,是因为担心两人中有一个很弱,会被秒杀,经过刚刚的交手,大家马上明白这两个人都是少见的好手,好奇心和投机心一起涌了出来。
弗利德听到外面居然在赌博,心里大感好奇。他生前是教会的巡礼圣骑士,在世界上到处游行,经验和阅历是有了,可赌博这种“三教九流”的东西,碍于教会的名面可没有沾过。
若不是现在还在战斗,他还真想亲自去赌一把呢。
刚刚大剑士的横扫没有命中,弗利德迅速一个翻身跳了起来,提剑向着大剑士刺了过去。
那么沉重的大剑,再加上全力挥动,其惯性已经达到了恐怖的境界,大剑士别说回防了,就连收住大剑都很困难。这就是重型武器的最大弱点:虽然“挥动过程中”一往无前威力无穷,可一旦攻击落空,想要调整姿势发动下一击,也是格外困难的。
弗利德就是看准了这一点,漆黑的身体仿佛毒蛇一样迅速滑动,脚下步伐连动,呼吸间已经冲出了七八次碎步,漆黑的身体迅速切近了大剑士的身体,手中生铁长剑上,粗糙的反射着阳光。
虽然是劣等剑,可依旧比皮甲要强一些,划上去的话,多少能让大剑士受点损失。看到大剑士本领如斯,弗利德暂时不去想一击制胜之类的事情,慢慢积累小的伤害,最后把它转化为胜利,这种战法和骑士道可不冲突。
然而,大剑士与大剑为伍,怎么会不了解这么简单的常识呢?一个人最熟悉的就是自己,他怎么可能明知道大剑有这么大的缺点,却不去想方法弥补呢?
一般人攻击挥空之后,都会选择停住剑刃,然后反向挑斩,或者是突刺,逼开敌人。而大剑士知道,这些手段根本没有用。
弗利德太快。
娴熟的战士只需要交锋一次就知道对手的特性,大剑士现在完全理解,弗利德就是全方面都很强,没有短板的中规中矩的剑士。不,应该说,全方面优秀没有弱点的剑士。
面对这种人,大剑停下的瞬间,就是分出胜负的时候。
更何况,自己的大剑附加了提高重量的魔法,更不可能随随便便停下了。停止它少说要1秒,蓄力再次挥动则需要2、3秒。加起来4秒的时候,足够弗利德把剑刃抵住自己的脖子了。
所以,大剑士选择的完全不同的应对。在明知道自己的横扫不能奏效之后,他便马上采取了措施,双脚并齐,迅速的两个碎步转换,大剑士居然没有选择停住大剑,而是选择了顺着大剑挥动的驱使继续转身!
“哎呀!那可是臭招!”
人群中有人喊了起来,额头见汗,估计是刚刚压了大剑士获胜吧。
他大概懂剑,看大剑士的样子,应该是要旋转身体,以“旋风斩”这个战技来对敌,那是充分利用惯性,把武器在身边旋转,仿佛旋风一样挥舞的战技,破坏力一流。
诚然对于一般人而言,这个战技威力很大,暴起的护身剑光也可以逼退近身的敌人,可是,可是这个黑衣的东方人太快了啊!他的速度和敏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