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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据他所知,村子有史以来,根本就没有出过会使剑的人,连拿刀杀猪的都没有。
村人都是种桃的农户,很多东西都要靠去城里买,村中的桃子也要挑到城里卖。
林归摸了摸洞壁上的剑痕,发现剑痕光滑平整,深不可测,这种力道,早已超出正常人的极限。
而且从剑痕看来,应该是某人一气呵成,仅一剑劈出来的,就算你喊一个屠夫过来,料想他一刀下去,也劈不出这么深这么平整的剑痕。
这样就只剩下一种解释了,洞府的主人,是村子外来的,而且拥有一种常人所无法理解的力量。
就在林归皱眉思索之时,洞内的一个角落中,有一个闪闪发亮的东西吸引了他。
他走近一瞧,原来是一颗反射了阳光的珠子,他连忙捡起珠子,放在手中细细端详。
乍一看,这珠子有鸟蛋大小,质地光滑,通体晶亮,外表还有七个孔,看起来似石非石,似玉非玉,可能大有来头,也可能一文不值。
“不管了,捡到东西,先收起来再说。”林归把那颗鸟蛋大小的珠子收起,然后再在洞内仔细搜寻,看看还能捡到什么东西。
片刻之后,他又发现了一本书,他拍了拍书上的灰尘,然后走到洞口,借着外面的光亮,细细品读起来。
翻开蓝色的封皮,几个大字赫然映入他的眼帘,那里白纸黑字写着几个大字:天师入门指南。
下面还有几个微小的字体:南境中州天师处著,每本仅售十文钱。
………………………………
第十四章 坑蒙拐骗
洞口之外,野草郁郁葱葱,像一张铺在洞前的绿色地毯,宽大而柔软,呈扇形向外延伸,生意盎然。
清凉的晨风,夹带着充沛的灵蕴,不断涌入洞内,吹得林归衣衫轻轻摇摆,宽大的袖口里灌满凉风。
这一阵灵风吹过,林归精神大为振奋,不得不说,这里就像是一个天然的盆口,汇聚了群山的灵气,果真是一个修行的洞天福地。
林归不自觉地盘腿而坐,借着洞外洒进来的光亮,他轻轻翻开《天师入门指南》的第一页。
上面写着:如果道友相信这个世界上存在妖魔鬼怪,那就请翻开第二页,倘若不信,那就可以把这本书撕了,因为退款是不可能的。
林归见过蛤蟆妖,还险些被血蛤蟆吃掉,从那一刻开始,他不得不相信,这个世界上存在妖魔鬼怪,所以他毫不犹豫地翻开了第二页。
上面写着:
恭喜道友,你已经击败了南境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你离这个真实的世界又近了一步,并且将越来越深入,你将有机会走进这个世界谜团的中心,并且看清这个世界的原本面貌。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很多凡夫俗子都不懂这个道理,他们拘泥于自己的小世界,以为这个世界就是他们眼中的世界,殊不知,他们所见到的世界,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冰山一角罢了。
因为没见过妖魔鬼怪,所以他们不相信,他们又哪里知道,凡人之眼,是很难见到高级的妖魔鬼怪的,必须要通过修炼,开天眼,才能够看见凡人所见不到的东西。
“这么说来,那只血蛤蟆只是一只不成熟的低级妖怪?”林归回想起自己见到血蛤蟆的情景,喃喃自语道:“这也难怪我和傻儿能够成功逃脱。”
与此同时,林归也颇感震撼,一个尚未成熟的妖怪都如此厉害了,那那些高级妖怪得妖孽成什么样呀?
紧接着,林归又翻了一页,上面道:
天师,分为九钱,从一钱到九钱阶位依次升高。
天师的资格,由南境中洲的天师处统一组织考核,每三年一次。
天师的阶位,由天师处的长老们,依据天师平时的表现而颁发,每一年更新一次。
林归看到这种介绍,匆匆看了几眼就翻过去了,因为林归对那些虚无缥缈的阶位一点兴趣都没有,他只想知道,这里面可有关于天师修炼的内容。
林归一连翻了好几页,全是些讲天师门规的东西,他平生最受不得约束,所以匆匆翻过便了,直到他翻到最后一页,他才停下来。
上面写道:
世间凡人,皆有灵魂,有灵魂,便可以修炼,修炼到一定程度,便可拥有过人的神力。
按照修魂者的境界,可以分为筑魂境,开魂境,金魂境,元魂境,大魂境,神魂境,天魂境,劫魂境,以及最后的圣魂境。
至于具体该如何修炼,这不属于天师处的业务范围。
天师处,只管斩妖除魔,为民除害,匡扶正义,替天行道。
而对于修炼的事,南境各地门派林立,遍地生花,皆可去往。
天师处友情推荐:
南音道寺,盛产灵符。
南境十宗,各有所长。
。
“我靠,”林归看完,当场就把书给撕了。
这本《天师入门指南》,说了一堆林归毫不关心的东西,他最关心的东西,却被一带而过:这不属于天师处的业务范围。
“还真是一群不学无术的骗子,这本破书都敢卖十文钱?简直把天师的脸都给丢尽了。”
看完这本书,林归有一种不详的预感,当年以斩妖除魔,为民除害,匡扶正义,替天行道为宗旨的天师,如今是不是已经变味了?
“蛤蟆,”傻儿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他看见林归在撕书,觉得好玩,立即捡起《天师入门指南》的残卷,将它撕个稀巴烂。
“傻儿,别撕了,咱们摘桃子去。”林归在山上冻了一夜,早已口干舌燥,再加上桃芷君那一口烈酒,他早就口渴难耐,非得摘几个桃子解解渴不可。
一眨眼的功夫,两人就来到桃树王底下,林归仰望着高大挺拔的桃树王,感慨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妖魔鬼怪,非凡人所能见,你高大得已经超出了常理,算不算是妖呢?”
正思考间,傻儿一溜烟的功夫,就已经爬上了桃树顶,他扔了几个大桃子下来,林归都一一接住了。
就在林归吃得正香甜的时候,一个瘦削的身影迎面走来,那人长得尖嘴猴腮,一脸麻子,还断了半截手臂,宽大的衣袖里空荡荡的。
村里人都知道这人的大名,他就是村里游手好闲的桃麻子,因为偷东西被村里人砍了半截手臂。
从那以后,桃麻子的偷窃本性收敛了许多,但他依旧什么都不干,整天游手好闲在村中寻东西。
今天捡四婆一只鸡,明天又顺三婶一只鸭,搞得大家对他恨之入骨,奈何又找不到证据,因为鸡鸭都被他吃掉拉了,就是想找出一些蛛丝马迹,也无从下手。
桃麻子看着林归手里的蜜桃,不由得舔了舔舌头,举头朝树上的傻儿叫道:“小傻儿,给我也弄一个桃子呗。”
“蛤蟆蛤蟆。”傻儿对桃麻子吐了吐舌头,然后又专心致志的摘桃子,全然不理会讨食的桃麻子。
“野小子,傻儿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呀。”桃麻子讨食不成,还碰了一鼻子灰,他眉头紧皱,一脸不悦,只好将怒气撒在林归身上。
被人唤作野小子,林归当然不高兴,加上桃麻子经常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林归就更不能忍了,他没声好气的说道:“傻儿他说,癞蛤蟆想吃桃子。”
麻子虽然没上过学堂,但是那句话他还是听说过的,于是连忙反驳道:“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才对吗?”
“对对对,你老人家真是博学多才。”林归连忙附和,但随后又加了一句:“不管是什么,反正就是癞蛤蟆想吃就对了。”
桃麻子这次算是听出来了,原来林归这是在绕弯子骂他。
“你个小野种,看我今天不扒了你的皮。”桃麻子怒不可遏,挽起袖子就想冲上去。
“桃麻子,你说你要扒了谁的皮?”林归挺直身板,单手握住腰间的石剑,作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
林归平时在家里可没少帮母亲干活,什么挑水浇菜,上山砍柴,所以他身子骨硬朗得很,看起来也很健壮,虽然只有十五岁,但他身高几乎与桃麻子等高,身型也比桃麻子结实,让人觉得很有威慑力。
桃麻子断了一只手,又瘦得只剩皮包骨,再加上他平时也没少被人打,所以学聪明了许多,他自知不敌林归,只好改口道:“我没骂你,我骂傻儿呢。”
话音刚落,桃麻子就捡起一块石头,一边骂骂咧咧的,一边朝树上的傻儿扔石头。
以桃麻子的力道,当然扔不到傻儿,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