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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金刀捕快-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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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衣正在赶路,忽听到后面有声音呼喊自己名字,就不由勒了缰绳,向后看去,就见尘土飞扬中,丁四正挥手向自己奔过来,金色的阳光将丁四脸庞妆点得生机勃勃,白衣心里就是一痛,眸子就暗了下来。

    转眼间,丁四已赶到眼前,诸葛成元见白衣停下,也都将马缰一勒,一齐围了过来,白衣赶紧稳稳心神,向众人说:“只是京城的一位朋友,无事。”说完后跳下马,向丁四迎去。

    丁四也从马上跳下来,几步走到白衣面前,急急说道:“白衣,你这是要到哪里”

    白衣看他身上装束,并不回答他的问话,只是低低说道:“恭喜你重任捕快,听说太子赏你金刀,封你为金刀捕快。”

    丁四脸上一红:“那是太子的厚爱,其实我什么力都没出。我听说你不要太子丝毫封赏,太子现在一直耿耿于怀呢。”

    白衣轻轻一笑,若轻风拂面:“我跟太子说,红莲教站在太子一方,并不是为了富贵利禄,只要太子能够做一个好皇帝,使天下百姓有一温饱,红莲教愿天天为太子颂经布道。”不待丁四说话又径直问道:“那日匆忙别过,还不知熊天雷、巧姑及陈先生的情况,他们都还好吧”

    丁四声音低了下来:“天雷总算保得了性命,但一只胳膊却没保住,他已在碧云寺落发为僧,法名觉空,我昨日才探过他,他现在日日诵经,说是为父亲赎罪;陈先生也万幸被救了出来,但因惨遭张青一伙人的毒打,身子已是垮了,巧娘前日陪他回了应天府,说要找个山青水秀的地方好好伺候在身旁。”

    白衣嘴里叹了一口气,又问道:“可有祁前辈的消息”

    丁四摇摇头:“那日众人只见他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用火药把张青炸得血肉模糊,等硝烟散去,却是再也没见到祁前辈。”

    白衣强忍着眼里的泪:“是我连累了祁前辈及慧婆婆,若是没有我使你央了慧婆婆,他们哪有这场风波”

    丁四低声安抚道:“白衣,你莫要自责,慧婆婆宅心仁厚,她若是黄泉下有知,定不会怪罪你。白衣,你不要难过。”

    他声音醇厚,句句发自肺腑,白心不知为何,只觉心中大恸,恨不得俯在丁四肩上大哭一场,但是咫尺天涯,那一步却无论如何也跨不过去,两人四目相对,都能看到自己眏在对方眸子里的身影,但是却如同隔着千山万水,遥不可及。

    白衣赶紧拼命把泪水逼了回去,哑着声音说:“等我将圣姑、护法及红裳的骨灰送回思灵山,就算踏破铁鞋,也要将祁前辈找到,到那时,定要认了他做义父,好生供养。”

    丁四安慰白衣道:“我昨日到了无忧谷,本想祭拜慧婆婆,没想到在她坟前见到好大一束花,想必是祁前辈放上去的。”

    白衣闻言心里稍安,抬头看看天色,终于硬了心肠,冲丁四说:“你我各有使命,今日就此别过吧。”

    丁四拱手说道:“白衣,你一路小心。”

    白衣腾身跳上坐骑,对着丁四说:“你也是,多保重。”说完后一拍坐骑,绝尘而去,就在渐行渐远时,听到后面有歌声隐隐约约传出来:

    “新月如扇舞,剑花寒夜露,少年心胸凌云处。

    肝胆硬如铁,黄金比粪土。

    除却人间不平事,如疾风,吹迷雾。

    除却人间不平事,如疾风,吹迷雾。

    天下万里路,庶民百姓苦,英雄豪情当空吐。

    大盗亦有道,风中撕诗书。

    何时乾坤皆清平,看明月,在天幕。

    何时乾坤皆清平,看明月,在天幕。”
………………………………

纸上盛宴,青春贪欢

    日落长河这卷终于告终了,谢谢你有耐心看完这卷文字。

    其实这卷差不多写了快两年时间,一直是写写停停,但最终还是写完了,因为实在抵御不了码字时的那种兴奋和投入。

    这卷写的是青年丁四的事情,十八岁的丁四正是风华正茂,对外界有着种种好奇,对着未来有着种种期盼,但并非没有困惑。

    而且,在我的感觉里,十八岁还是困惑非常多的时候。

    当父母开始放手,当你准备独自前行,当这个世界向你伸出双臂的时候,你会突然会不自信起来,尤其是被保护得太好的孩子。

    但是,还得往前走。

    你会遇到许多事情,这些事情或者让你高兴或者让你痛苦,你接受不接受,你适应不适应,你都得硬着头皮往前走。

    或许,你做的工作不是你愿意做的;

    或许,你爱的人却不能跟你并肩走下去;

    或许,你看不惯周围的种种;

    或许,你开始为生计发愁。

    在这卷里,丁四也是一样,做了捕快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做捕快,爱上了白衣却不能相守,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却受到了阻挠。

    他有困惑,他不知道前面有什么等着自己。

    这样的设定应该不是读者所愿意看到的,之前记得有人给我说过:“网文就是臆想,得有金手指,得让读者看得很爽,得让主角无所不能。”

    我犹豫过很长时间,也想动笔写篇穿越类的作品,妻妻妾妾莺莺燕燕,文能治国武能平天下,众人臣服天下敬仰。

    但我最终还是放弃了,在我这个年纪,对,在我这个比大叔还大一些的年纪,如果还是去盲从还是去模仿,那未免太可悲了。

    何况,这些本来就是骗人的,没有穿越,没有这么简单的丝逆袭,虽然看文一时爽,但也只是自欺欺人。

    然后,我又问自己,我为什么去码字

    不是为了成名,不是为了挣钱,不是为了出人头地。只是为了抒发胸中的情怀,表达自己的感情,图的就是码字时的爽快。

    我在闲睱时写作,感觉心里格外宁静。

    所以,当有人建议我扑了这本小说时,我就在想:不能扑,不能扑,就算是写给我一个人看,也是不能扑的。

    因为,这里有我青春的痕迹。

    那些少年的迷茫,那些沸腾过的热血,那些不甘和冲动,那些痛苦和兴奋,本就是相辅相成的,所以,我想表达出来上述的东西。

    于是便最后有了这卷大明金刀捕快之日落长河。

    在这卷里,朱祐樘是年轻人,丁四是年轻人,熊天雷也是年轻人,白衣也是年轻人,一群不知道世事艰难的年轻人,用热情对抗冷漠,用青春对抗陈规。

    青春的热血,足以冲淡种种苦难和不幸。

    朱祐樘这个人物始终是我喜欢的,根据记载,朱祐樘的生母是普通的宫女,姓纪,结果被宪宗宠幸怀孕,万贵妃就派人为她堕胎,前去的宫人不忍心这样做,就谎报说纪氏肚子里是个瘤子,万贵妃还不放心,把纪氏关进了冷宫,结果纪氏在冷宫里生下了朱祐樘,万贵妃得知后又派太监张敏溺死朱祐樘,可张敏考虑到宪宗至今无子,于是不但没有按万贵妃的话做,反而暗中将朱祐樘保护起来。后来有一天,张敏在替宪宗梳头的时候,宪宗感慨说自己这么大年纪了还没有儿子,张敏就扑通跪下来,跟宪宗说他有一个儿子,只是如此种种,一直养在深宫里,宪宗又惊又喜,当时就让张敏把朱祐樘带来,这样,朱祐樘才被封为太子,并封纪氏为淑妃,可是很快纪氏暴毙,张敏吞金自杀,周太后担心朱祐樘也遭毒手,于是把朱祐樘接到自己住处,并教朱祐樘说不能随便吃万贵妃的东西。结果有一天万贵妃把朱祐樘接到自己住处,并给他很多好吃的东西,朱祐樘却一概不尝,并说:“怕食物里有毒。”万贵妃怒火冲天,于是要求废掉皇太子朱佑樘,另立邵宸妃的儿子兴王朱佑杭,但就在宪宗决定要废掉朱祐樘时,泰山地震,钦天监说此兆应在东宫,宪宗只好作罢,万贵妃的阴谋算是落空。后来宪宗驾崩,朱祐樘即位,面对的是一个满目疮痍的大明,但就在这样的环境里,朱祐樘仍然开创出“弘治中兴”的局面。

    生于忧患,长于荆棘,尚能心存乐观和忠义,这需要多大的勇气。

    所以,我一向觉得,环境不是我们自怨自艾的借口和理由,这世上没人是一帆风顺的,你只有努力过了,才能说自己运气不好。

    但在这本书里,主人公并不是朱祐樘,因为他这样的身份和际遇,不是一般人所能比拟的,所以,我虚构了丁四这个人物。

    在我的设想里,丁四应该是这样一个人:阳光帅气、积极进取,他有着鲜明的道德感和正义感。按照古代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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