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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类拔萃-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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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兰回到自己办公室,觉得自己的头大了一圈,毛发也变得硬硬的。这阻止刘正华立案还有得回旋,这说服于建华撤诉,上哪里去找理由呢?于建华是千难万难,找了院长大人才把案子立上,李凤英是于建华案子的被告,一个立了,另一个不立,你说什么人家会满意?你怎么做人家才不告你?朱建华同孙耀先有隙,孙耀先喝令郝飞把案子立上了,朱建华是不是在同孙耀先挣高下?如果是这样,自己可能就会死的很惨。一片肉在刀和俎之间,会是什么结果?先被拉成条,再被切成丁,最后,变成泥,肉泥。常兰就处在这种境遇之中,她不是没有这种风险意识,但是,这种风险意识能给她多大的帮助呢?常兰想了一想,最好是今天刘正华不来,李凤英不来,于建华也不来,该来的都不来,自己就迎来了一个开门红。

    朱建华在常兰走了之后问李小兰:

    “你看,常兰会不会立案?“

    “决定权在你手呀,你让立他就立,你不让立她就不立。”

    “你不能这样说。”

    “不是我这样说的,是你自己这样说的。”

    “我什么时候这样说了?”

    “你刚说的。”

    两个人正争着,于建华来了。

    “朱庭长,我的案子什么时候开庭?”

    “不是我不给你开庭,你得提供证据。你提供什么证据了?”

    “我都提供了。”

    “那你给我说说,都有什么。”

    “有我们单位的决定,决定里要求李凤英给我支付5000块钱。”

    “嗯。”

    “住院结算单,我住院花了五千多。”

    “嗯。”

    “我输了液体。”

    “嗯。”

    朱建华抬起眼皮,“都输了什么?”

    “氨基酸,主要是氨基酸,还有白蛋白,维生素。”

    “嗯。”

    “你在那个科住的院?”

    “在内科。”

    “嗯。你再去收集一下证据,收集完了开庭。”朱建华眼睛看着卷,好像是在对着卷说话。

    朝中有人好做官,饭馆子有人好吃饭。有副院长做主,我不相信我的案子还给撂倒半道上了。于建华的怒火被朱建华不冷不热“嗯”“嗯”的摁出来。他从朱建华的办公室里出来,直奔孙耀先办公室。

    “他还让你找什么证据?”

    “他就是这样说的。”

    “他的意思好像是我找不来别的证据我就得败诉。”

    “哼!”于建华从朱建华处领略了“嗯”,在孙耀先这里又分享了“哼”。

    “嗯”鼓着他,“哼”推着他。

    “我明天还来!”于建华来到朱建华的办公室门口,倔劲挑动着他的全部音量。
………………………………

第44章

    上班没有几天,常兰就感到头疼,因为有些事有些人,就是让她头疼,尤其是那些把诉状递给院长,院长把诉状转给朱建华,朱建华把诉状转给自己的那些个原告。尤其尤其就是钱大刚的案子,钱大刚本人、钱大刚的老婆及钱大刚的老婆身边的那一大群人,那一大群三四十岁、四五十岁的女人。每次常兰早上上班都能同这一群人相遇,每次相遇时这群人对常兰都指指点点。常兰虽不能听明白她们讲的是什么,但猜也能猜出来,她们没讲好话。

    常言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口碑,到了常兰这里,感觉的就是铜棒铁棒,都不如老百姓的指头棒。开始这一群是在离她距离较远的地方指指点点,后来在擦肩而过时,仍骂声不绝,常兰每次被骂之后都为这一群人开脱。在常兰看来,是自己得罪了她们,说得罪也不完全恰当,应该说是自己剥夺了她们的权利,法律赋于她们的诉权。而自己又为何做这样的恶人呢?是源于对权力的尊崇。尽管这权力的意志同法律原则、法律精神、甚至法律条文相违背。

    法律人以法律的名誉坐在法院的办公室干着违法的事,这就是常兰的自画像。

    常兰想的多了,不但没有解脱,反倒越想越痛苦。今天她又近距离的被“指头棒”们鞭挞了一顿,到了办公室就觉得房间太小,小的不能接收她呼出来的怨气。为了逃避当事人的围堵,常兰干脆在早上签完到后连政治学习都不参加,就躲回住处。她一个人呆在宿舍里的时候就想,为什么办公室不隔上一个护栏?如果有护栏隔着,当事人想骂就骂去吧,可这护栏是想象中的,现实并不存在,当事人一推门就是她的座位。她甚至经常感到很紧张,常兰背对着门,怕有人推门直接从后面攻击她。

    朱建华有时打她的手机,问她在哪,她说怕钱大刚来找她立案,她躲在房子里,朱建华说躲一躲也对。不想给人立案就躲在房子里不出来,但说服于建华撤诉需要面对面,说服李凤英不起诉也要面对面,躲是不可能躲出预期效果的。常兰还是要硬着头皮去说。于建华就是不撤诉,不但不撤诉,还隔三差五的找上门来,问什么时候开庭。常兰被压的喘不过气来。常兰开始往坏处想,因为,如果有人跑到政法委或者其它什么地方告上自己一状,那责任肯定由自己来承担违法后果,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可时间一久,常兰每天都被当事人纠缠着穷于应付,她反到是忘了这个可怕的噱头。她每天都是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穷于应付,忙于躲避,有点找不到北了。

    于建华找到了孙耀先,孙耀先得知情况后很恼火。于建华走了,孙耀先忽然想到了办法:不管朱建华这么说,这排期的工作应该是常兰做的,就打电话把常兰叫到办公室,问:

    “于建华的案子为什么还不开庭?”

    “正在准备排期。”常兰说。

    其实,常兰是在撒谎,案子立与不立由朱建华来定夺,开不开庭也是朱建华说了算。朱建华一直在让撤诉,哪有什么开庭这一说呀。不过常兰的谎言背后也有一定的道理,再过说,如果于建华就是死扛着不撤诉,那时也该排期开庭了。

    孙耀先说:

    “于建华的案子我很清楚,李凤英夫妻把于建华夫妇打了,水利局纪检部门做出了决定,要求李凤英夫妇向于建华夫妇赔礼道歉,同时赔偿五千元,决定下了之后,李凤英不接受处罚,不赔偿这五千块钱。他们纪检委书记特地到我办公室来,要求我们法院强制执行。我跟他说,水利局纪检部门的决定没有强制执行力,于建华夫妇想拿到这五千块钱,必须到法院起诉。”

    “不要搞什么能拖就拖,能压就压,能不立就不立,法院就是老百姓打官司的地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就要立。”孙耀先说。

    常兰知道,如果符合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就要立,李凤英的案子可以立,刘正华的案子可以立,钱大刚的案子可以立,令她头痛的案子都可以立,她根本就不会把工作做得千难万难,天天的像老鼠躲猫一样躲着当事人,把自己搞的身心疲惫灰头土脸,但孙耀先送来的橄榄枝她不敢接,也不敢顺着孙耀先的思路往下缕。如果按着孙耀先说的做了,朱建华会怎么说怎么做?朱建国怎么说怎么做?自己得罪了一个孙耀先,都经常被修理过来修理过去,如果再得罪了朱建国和朱建华,那该是一种什么样的日子?那真的没法活了。再说,在常兰看来,书记为大,书记不让做的事情,还是观察一段时间在说吧。毕竟,书记还扛着一面人文管理的大旗呢,如果自己首先在这给他这面旗杆下面挖洞,可能倒得的是夫自己有利、对所有的人有利的事情。更何况,于建华的案子即使开庭了,也不一定能拿到五千块钱的赔偿。因为民事诉讼打得就是证据,一个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原告,住的的内科,这不要说是一个专业的法律人士,就是知道内科和外科这两个科室大概是干什么的,就知道其中的蹊跷了。常兰在静默中,思考着,静静的听着。

    见常兰不表态,孙耀先也不再说什么。他明明是在给常兰解围,常兰却把自己压制在围墙里,不敢从孙耀先挖开的这个洞爬出来。

    常兰走到楼下,在楼下的大厅不停的踱着步,一进楼的左侧第一个办公室是朱建华的,右边第一个办公室是她的。常兰转了很长时间,不知是该进自己的办公室还是进朱建华的办公室。

    走了很久,她还是进了朱建华的办公室。

    不知为什么,自从朱建国在大会上公布常兰负责综三庭案件的授理后,朱建华的脸经常四角朝下,整个脸也向下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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