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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场,厄王天赐王大公子对阵山姆。”
“不是厄王天赐王大公子,是王天赐。”王天赐对这个宣判比赛的人无语,忙要求更正。
一身棕色武士重铠甲的山姆健步走上台来,和王天赐差不多的一米八的高大身材,高挺的鼻子,刀削的脸,典型的美男子模样。
“我不会让你的,因为今天我是打败了许多贵族青年才俊才到这一步。”山姆的话冷冷的,仿佛王天赐已经是他的囊中之物一样。
“我不管你是谁,总之今天的一千金币谁也别想抢走。”
“你是为了钱而来的?”
“是又怎么样?”
“少瞧不起我家小姐,吃我一枪。”
山姆的枪带着凌厉的枪风,朝着王天赐便刺过去。王天赐不敢大意,拔出剑就迎战。
叮的一声,王天赐的剑在胸前挡住了山姆的攻击,枪做横扫状,王天赐便飞出了几米。
好大的力气!心中暗惊。
没等王天赐缓过神来,山姆的密集的枪雨便攻击过来,透着丝丝的寒气,肩膀处被枪头的斗气擦破皮肉,鲜血直流。
王天赐使出浑身解数,压箱底的都要拿出来用。无极神宗精妙的剑招,顿时行云流水般使了出来。山姆一时手忙脚乱地抵挡出来。
本来王天赐是五阶四层的实力,一套普通不过的剑法,虽精妙流畅,也不构成越过六阶不久的,约莫六阶二层的山姆构成太大的威胁,可是,就这么真实上演了。在此之前,王天赐的境界是臻至化境,现在到了返璞归真,对于剑法的见解和使用又上升了更高一个层次,这其中的玄妙的感觉不是只有开光脱凡境界的山姆可以体会的。
此时的山姆的的确确对王天赐的剑法不甚了解,抵挡起来也防不胜防,干脆拿出了最强的斗气防御,另外依靠自身的防御来抵挡攻击。王天赐的攻击一时也奈何不了他。
“喝!”
山姆大喝一声,手中的防御盾骤然增大起来,然后脚下一用力,几个扎实的箭步,就把王天赐推飞几米远。王天赐刚刚落好脚,胸口一闷,吐出一小口鲜血来。
斗气真的不能小瞧,防御中的斗气护罩居然有这样的冲击力!
………………………………
第三十四章 只为钱来
王天赐用手拭擦掉嘴角的血,轻撇嘴唇,体内灵力快速检查了一遍全身,还好没有其他的伤。
山姆刚才的一击正是斗气中的冲锋技能,在一定范围内打断对手的技能的作用,造成对手物理伤害,高级的冲锋技能还附带短暂的耳鸣眩晕效果。
王天赐再次重新审视眼前的对手。
山姆重新发动了攻击,全身的斗气迸发出来,两人之间杀气激荡,透着寒气的黑色长枪更加凌厉冰冷起来。
嗤嗤嗤!
黑色的长枪破空之音不绝于耳,王天赐不得不避开枪锋的尖锐,往旁边一跃,不过身上的衣服就遭殃了,上身的衣服被霸道的斗气开了十几道口子,露出精钢的皮肤。
说实话,王天赐的身体强韧程度绝对不输于同级别的战士、武者,这一类追求完美体格、身体强韧者。
喝!
一声怒吼,山姆没有给王天赐再有喘息的机会,全身的斗气环绕,黑气聚顶蒸腾,急速敏捷地腾地而起,空中犹如蛟龙般矫健,手中的长枪似乎是手臂的延伸,在空中划作风火,飞转数圈,敏捷地激起几朵枪花,气机已经锁定了在擂台角落的王天赐。
在场的人都认定王天赐必输无疑,尘嫣也着急了,柳眉轻蹙,双手合放在胸口,屏气凝神祈盼!
王天赐异常冷静。
终于到了一决胜负的时刻!
白净的手掌有条不紊地闪过一道道各色的光彩,来回照映出俊美的轮廓,静如海天的眼神,流露出超乎年龄的凝练沉稳。
轰隆!
山姆觉得自己的枪撼在了山岳上,未进分毫,反震之力令胸腔气血翻涌,手心传来的强烈麻痹,沉重的长枪几乎脱手而出!
升级土盾之术,岩盾,具有比土盾更高的物理防御能力,缺点是施展耗费时间长,不利于快速攻守转换的战斗。
也就在这瞬间,王天赐飞跃过岩盾而起,长剑高举于头顶,以无以伦比的气势,力劈华山而下,泛着金光的长剑无坚不摧,金属破风火石电光。劲风扑面而来,山姆只得咬咬钢牙,指挥麻木的手举起沉重的长枪格挡。
铛!
一声响彻全场的金属撞击颤音,山姆的长枪倒飞脱手,高大的身躯踉跄倒退数步。比倒飞的山姆倒飞去速更快的是几枚细小的冰锥袭来,眼睛可以感觉到逐渐放大,宛若毛针般细小锋利的冰锥,惊骇擦脸而过的疼痛,令山姆汗毛倒竖,最后结结实实钉在皮制的披风上。然后,又是连续的数道冰锥同时到达。台下的观众就看到,高大的山姆在冰锥的高速带动作用下,快速往后飞退,直至掉落擂台,甚至在台下还滑翔了好几米才停止。广场上的所有人都愣愣地看着这电光火闪、不可思议的一幕。
一分钟后,待到宣布结果的一刻,广场上的数万人都沸腾起来,比亲自拿到胜利了还要激动。
“你居然还会土系魔法,在之前的比赛中,看你使用过了风系、水系的魔法。”山姆爬起来,迷惘的双眼尽是不信。
“在我们东方叫做法术,或许可以理解为魔法吧。”
“法术?”山姆不解之意更浓。
“是的,就好像我对魔法和斗气都不了解一样。”
“你确实很优秀。我是城主府上的侍卫,从小就看着阿丝碧小姐长大,今天我打败了一个个华而不实夸夸其谈挑战者,今天就是我离阿丝碧小姐的距离最近的时候,可我终究还是差了一步。”山姆深邃的眼睛,耷拉下来沉重的眼皮。
“或许你在场下就应该多努力,说不定就不需要这场比武招亲了。”
“是的,我就不应该来。”山姆转身拖着长枪离开,痴情的人,落寞的身影,王天赐心中动了恻隐。
“或许我也不应该来。”王天赐暗念,转身欲走下台。
“王天赐王小兄弟,请留步。”
从擂台后面走上来一位身材高大中年人,宽大的黑色武士服穿在身上略显霸气,络腮胡子,火红色短发、铜铃大的双眼折射出强者压迫感气息。
这位中年人给王天赐的感觉,气息内敛,霸气威凌,此人的实力应该和寒战天师兄差不多。
“我是自由之城的城主克洛,我一直在后面看着你的比赛,恭喜你获得了这次比武招亲的第一名。”
“谢谢!”
“阿丝碧,出来吧。”
从擂台的后面,走出一位大约十六七岁的姑娘,一米七八以上的高挑身高,身材凹凸有致,风姿绰约,姣好的面容略带寒霜,眉宇英气流转,最奇特的是他有着和他父亲一样的火红色的披肩长发,一身火红的武士服装更是和她火热活力的个性相得益彰。
“父亲,我不嫁。”
“阿丝碧,不得胡闹,这位是父亲为你精心挑选的夫婿王天赐王公子,刚才你也在后面见到他的表现了。”
“想成为我的男人,必须可以打败我的。”阿丝碧嘴角轻翘,歪过脸去。
“阿丝碧,这次就听父亲的话没错。”
克洛刚才是见王天赐年纪轻轻就展现出了四种属性的法系,对王天赐早就喜爱有加,欲招致麾下,最牢固保守的办法就是――联姻。
“既然阿、阿丝碧小姐不愿意的话,在下也不想勉强,强扭的瓜不甜,城主应该懂得这个道理。”王天赐点头行礼。
“哼,我和父亲在说话,哪里轮的到你在这里插话?别以为这样就可以娶到我,你也不照照镜子。”阿丝碧骄狂之意更盛。
“阿丝碧,不得无礼。”
此时的王天赐确实有些狼狈不堪,蓬松的头发,破损的武士服,还未止血的手臂,两日的饥饿和大量的体力消耗,使得王天赐站着都吃力,除了那双不时发出亮彩的双目,深邃清澈!
原来阿丝碧不单只是传闻中的暴躁,而且还骄横任性,无礼兼大小姐脾气,可恶的她,还恰好是个外貌协会。王天赐在心中把所有他知道的贬义词语都加到了她的身上。
“哈哈,很好!既然如此我也不瞒城主大人了。我王天赐因为路过宝地,不幸身上的钱财被盗贼洗劫一空,用来赶路的坐骑都卖了,得知招亲大会第一名可以获得一千金币,便来碰碰运气,没想到运气还不错,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