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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皇蒲高松不由的笑了起来,不过,却没有任何恶意,打趣的说道,“我说兄弟啊,我们皇蒲家世代经商,要跟我们做买卖的话,可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必须是有足够的利益,来打动我们皇蒲家的。”
皇蒲高松的话刚刚说完,却现叶凌风一点也不紧张,反而是镇定自若的喝着茶,然后,从怀里掏出了几张纸,放在桌上,对着他说道:“高松大哥,先看一下,觉得上面的东西,能否打动你”
叶凌风的话,令皇蒲高松皱了几下眉头,伸手拿起了那几张纸,看着纸上精细的图样,他震惊的后退两步,眼神火热的看着叶凌风,哆嗦道:“这,这是你画的”
叶凌风点了点头,神情自若的笑道:“高松大哥,你觉得这几份图纸,能打动你吗”
皇蒲高松吞了吞口沫,暗压心中的激动,对着他赞叹道:“实在太棒了,叶兄弟啊,你不愧是天都第一奇才,这样精美的衣服图样,我真的是头一次见到啊,不过,我有些不理解,我能猜得出来,凭着这几张图纸的设计,你一定能摧垮我们皇蒲家的布行,为什么却要提出跟我合作这不是多此一举吗甚至,说难听一点的话,你这种行为等同于是给我们皇蒲家送钱”
叶凌风却是苦笑的摇了摇头,说道:“呵呵,我知道,不过,这份图纸并不是我最珍贵的设计,仅仅只是一个改革的开始,跟高松大哥你们合作,也没有想过要分的多少利润,甚至,可以二八开,我二你八,但是,我有一个要求。”
“说吧,你有什么要求,只要不过分,我可以代替家主答应你。”皇蒲高松笑着答复,他手中紧紧握着这几份图纸,他知道这几件衣服设计图的价值,利润是何其的巨大,别说一个条件,哪怕是十个,他都会答应。
叶凌风看到他这副举止,心中不由冷笑了一下,嘴上却是笑着说道:“其实,大哥应该也有所耳闻,我对天誓过,一定要击垮胥家,至于布庄的生意,只要你们皇蒲家不倒戈相向,我绝对不会插手,另外,我这几天就要接管天都城所有的车行,我知道你们皇蒲家也有涉足其中,所以,我今天是来跟你们打声招呼,把所有的轿子卖给胥家,马车则留给我们叶、宫两家,价格要比市面上低一层。”
皇蒲高松听了他的话,顿时,有些吃惊的好笑道:“叶兄弟啊,别说为兄打击你,胥家在天都的车行生意,比我们另外三大家族都要好,不是你说击垮就能击垮的,听大哥劝,从其弱下手吧。”
叶凌风却摇了摇头,冷冷的笑道:“放心吧,没有十足的把握,我是不可能冒险的,我要一次重伤胥家,让他们时时刻刻的提防我,到时候,还请高松大哥参加我的开业典礼。”
看到叶凌风冰冷的笑容,皇蒲高松一阵莫名的胆颤,意识深处告诉他,叶凌风绝对惹不起。
最后,皇蒲高松答应了叶凌风的要求,最迟明天会将所有人的轿子,出售给胥家,马车也会低价转让给他们。
等到叶凌风离开了皇蒲家后,停在门口的三顶轿子也起轿回府了,而一条巷子内的几个身影,也神神秘秘的往相反方向离去。
半个时辰后,胥持国听着眼前几个下人的叙述时,挥了挥手,让他们继续去监视,随后,便陷入了沉思当中,眉宇深皱,喃喃自语道:“叶凌风那小子葫芦卖的是什么药难道,想找皇蒲家帮忙呵,皇蒲家的那老东西,还不至于陪小孩子玩过家家,除非能有什么东西打动他,如果,有的话,那会是什么呢地级日书吗,不太可能,皇蒲那老家伙,不是这种贪多务得的人,那么,会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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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id191o717;bookna级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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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再遇林媚娘(二)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叶凌风见天色已晚,若是再往前赶路,也不知道有没有落脚的地方,所幸就住进了每隔三百里设立一处的驿站。
从怀里掏出了一块铜牌,对着那驿站的人员说道:“给我找一间上房,再烧一桶热水送来,把我的马牵去,明日寅时一到,便来唤我起来。”
那接待的驿官,看到那铜牌上的郡字,立刻吓得连连点头,赔笑道:“王爷,您请放心,我这就带您去看房间,您这边请。”
叶凌风走进了一间客房,里面十分干净整洁,不由满意的点了点头,说道:“这房间不错,好了,你下去吧,给我烧桶热水,顺便吩咐膳房做些吃的过来,不需要太好,马马虎虎就可以了。”
“好的,王爷您稍等片刻,小的这就去准备热水。”驿官谄媚的笑着,随即,小心翼翼的退了出去。
叶凌风倒了一杯茶,一饮而尽,这骑马还真是一件苦差事,马背上是颠簸个不停,连他强化过的身体,都有些吃不消,换成别人的话,估计骨头架子都颠散了,不禁心里有些佩服那些马不停蹄,日夜兼程的信使。
没有多久,敲门声便响起了,打断了叶凌风的思绪,淡淡的说道:“进来。”
木门被推开,那个驿官带着手下,各自提着两桶热水走了进来,谄媚的笑道:“王爷,热水来了。”
叶凌风点了点头,说道:“倒在浴桶了吧,待会把饭菜放在桌上就好了。”
那驿官连连点头称是,来回倒了七八次热水,又倒了十几次的凉水,才将浴桶装满七成,试了试水温适合的时候,立马谄媚的笑道:“王爷,可以了。”
叶凌风点了点头,走进屏风,将身上的衣服一件一件的脱落,整个人躺入浴桶,舒适的水温,除去了他一天的疲乏,有一股说不出的舒服。
“人还在吗”叶凌风对着屏风,淡淡的问道。
“王爷,小的还在。”那刚打算拿着水桶离开的驿官,见叶凌风唤他,连忙应答道,“王爷,还有吩咐”
叶凌风见他还在,就说道:“问你一个问题,从这里出,到堰塞关的话,还需要多少天”
那驿官笑着答道:“这要看王爷怎么个走法了,若是,一日九百里的话,大约十三日便到。”
“要那么久”叶凌风略微吃惊,苦笑了一声,说道,“好了,你下去吧。”
洗好澡,吃完饭,叶凌风并没有立刻躺下歇息,而是,盘腿坐在床上,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心观自在,进入心无杂念的冥想状态。
他嘴里默念烈焰枪法的内功心法,来吸收游离在空气中的灵气,体表渐渐浮现一层红光。
那青白色的内力,劲道刚猛,势不可挡,虽固然可怕,但却无功法相助,显得后继无力,是用一点少一点,属于减无增的奢侈品,只能尽快的积攒烈焰枪法的内力,以备急需所用。
浓缩就是精华,这句话并没错,但一个时辰所积攒的内力,就如同杯水车薪,却实在又让人有够无语的,所幸修炼内功完毕后,身体越来越结实,每次都感觉精神抖擞,仿佛像是吃了万艾可一般,精力旺盛的无处泄。
次日凌晨,天还是灰蒙蒙的,就连报晓鸡还在梦中跟母鸡颠鸾倒凤时,叶凌风的房门就叩响了。
一番梳洗后,叶凌风喝了一碗粥,吃了两个包子,就翻身上马离开了驿站,继续朝北驰骋而去,一路尘硝滚滚。
昨晚两个时辰的打坐,身体的疲劳是一扫而空,可怜了他胯下的骏马,又是一路驰骋,长途跋涉。
“救~命~”突然,叶凌风勒住了马缰,竖耳倾听,不远处的树林子里,传出了一阵微弱的求救声。
顿时,他立刻翻身下马,身似轻燕的朝着树林子飞奔而去,片刻就远远的看见树林子里边,正有一伙强盗,在施行杀戮,地上鲜血横流,少说有着三十来具尸体。
“救命啊,你们不要靠近我。”出求救声的,正是被强盗围困的女子,只见她一脸的血污,遮住了她的容颜,但从身形上,绝对是个诱人的女子。
叶凌风自然不会放任不管,从地上捡起了一块尖锐的小石头,蕴含内力的弹射出去,刹那,一个强盗的脑袋,像是西瓜爆裂开来一般,红的白的溅了周围强盗一身。
突然的一幕,让强盗们吓傻了眼,如临大敌的提防四周,却见到站在不远处的叶凌风,顿时,怒不可遏的吼道:“王八犊子,是你搞鬼”
“臭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