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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当归皱眉,逼着自己把目光收回,脑袋里有些乱。
打开课业桌的抽屉,里面空空如也,只有一本没有写任何东西的笔记本,和一只老旧的按键式手机。
把笔记本翻了两遍,夏当归确定上面没有线索,于是将最后的希望寄托在那只老人机上。
nokea1110款,蓝色,2005年夏季上市,距离现在已有10年之久。夏当归抿唇,见屏幕黑着,便尝试去开机。
几秒钟后,机身震动,开了。
这款手机虽然已下市,但质量却的确好,时隔那么久竟还能用。夏当归估摸着应该是邵三刚从老家出来打拼时买的了,到现在都没有舍得扔,看来是个节俭朴素的。
屏幕亮起来后,夏当归注意到手机上显示的时间很准确,那么邵三应该一直在用这年头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用老人机可真是少见。
当然夏当归是个例外。
先翻开了一遍通讯录和收件箱,一片空白。
又打开照片和通话记录,依旧一片空白。
夏当归不悦,这手机就跟被格式化过一样,什么也没留下,难道邵三平常只是用它来看时间吗
想到时间,夏当归死马当活马医,手指一摁点进了闹钟。
几乎是瞬间,她瞳孔一缩
手机里设置了闹钟时间每周日上午7点整
应该会是一个有用的线索
夏当归咬咬牙,把手机塞进兜里,准备拿回分局让林宵找技术部的人仔细检查一下,看看是否有什么已经被删除的重要信息。
“哆哆哆。”窗外传来三声轻轻的敲击,夏当归转头,看到唐景枫在阳台外面朝她招手,面上带着抹舒缓的笑。
对于闹钟的事,钱一如此回答。
“就是刚才说的,邵三难得会歇在那间屋子,他每个周日也会外出,而且出去得很早,所以开闹钟不奇怪啊。另外,周一到周六没开闹钟的原因是,我会叫他起床。”
大概问得差不多,夏当归示意了一下唐景枫,两人便准备回分局。
唐景枫却在出门的时候顿住了脚步,随即一言不发折身,倒把钱一给吓了一大跳。
“怎么了这是”夏当归皱眉,有点搞不懂。
却见唐景枫单手插兜,随即慢慢凑近钱一耳际,似乎在低语着什么。
然后钱一眉头动了一下,嘴角有些不自然地往上扯了扯。
这在微表情里,代表尴尬。
夏当归暗自揣测,唐景枫到底是说了什么会让钱一都觉得尴尬呢
不过几秒,钱一缓缓。
“好,谢谢,”男人倒退一步,礼貌极了,“那么,再见。”他回身,很自然地拍拍夏当归肩膀。
“走吧,”唐景枫就差搂住夏当归了,只愉悦地弯着唇角,笑意满满,“我们回去跟林宵申请,出差。”
“”夏当归抖抖肩膀,把男人的胳膊给抖了下来。
回去的路上,夏当归一直心事重重的样子,唐景枫拿眼角余光瞥她,心情特别好。
“想问就问,别憋着呀。”他调侃。
夏当归瞪他,“你刚才跟钱一说了什么”女孩眉头高高扬起,用一种“你如果不告诉我我可能会扑上来咬你”的目光瞅他,“上次跟林宵说话瞒着我,这次跟钱一说话也瞒着我,是不是要分开查案嗯”
这话,倒让唐景枫一愣。
他忽然靠边停车,太过突然使得夏当归被安全带勒得生疼。
“当归,我真高兴。”他眉眼一弯,笑了。
------题外话------
我可能大概也许应该要写到感情的转折点了吧
抓耳挠腮,好难写啊啊啊啊啊
出差的话,或许能揭开一点当归的过去,但基于这个作者没有大纲,临时改剧情的事也不是没有过,所以大家懂的哈哈哈哈哈~
明天有奖竞猜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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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分头行动【有奖竞猜10】
;夏当归偏头,语气古怪:“你高兴什么”
唐景枫微微侧身,“我真高兴你学会了威胁我,”他笑着,把手从方向盘上缓缓下移,“你精通分析他人情绪,可有试着分析过自己的情绪”
见夏当归明显一怔,唐景枫又接道:“当归,以后就跟今天一样,想说就说,想问就问,不高兴了瞪我,不满意了威胁我,你会开心的。:3w。し【鳳/凰/ 更新快请搜索】”
女孩再一怔,眼睑微颤。
男人白皙的五指在黑色方向盘上格外显眼,而封闭的小小空间内,正剩下她渐渐变得急促的呼吸。
似乎他的话,一下子撞上了她的心。
窗外行人步散,嬉闹的欢笑恍若隔世,从她的角度,能看到他认真的眉眼,以及穿透他剪影的浓重墨绿,在背后渲染一片静谧安详。
仿佛时间停顿,仿佛岁月安好。
她忽然伸手拍拍胸口,动作突然而又仓惶。
“开车。”夏当归闷声道,转开脑袋不自然地扯了扯安全带。
唐景枫瘪瘪嘴,笑容朗润。
他真高兴。
十多分钟后,唐景枫和夏当归在办公室等到了林宵,因为先前在电话里已经说好,所以林宵过来的时候已经把邵三的资料准备完全了。
说是说邵三的资料,但薄薄的两页纸,更多的却守于邵三父母的信息。
而这,也是唐景枫所着重要求的。
邵三原籍崎县,是距离海城八百多公里的内陆大省下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县城。而他所在的村庄,估计用导航也很难找到。
不过所幸,根据钱一的笔录,他们知道邵三的父母现在正在县城医院,目标地更具体,要找到也更容易些。
“真的要去”林宵问,虽然向邵三父母了解情况在侦察范围内,但只有唐景枫和夏当归去,他的确不太放心。
唐景枫倒不这么想,他认为自己肯定会很享受这趟绝无仅有的“单独出游”。
“当然,”他不置可否,用余光瞥夏当归的时候也觉得丫头乐在其中,“这里还有许多疑点需要你去调查,我和当归走一趟更合适。”
“行吧,”林宵挠挠头,“等我跟上头汇报一下,不出意外明儿一早你们就可以出发,路上要注意安全。”
唐景枫打了个响指,一边悠悠从口袋里把另外一只手伸出。
指尖似捻着什么东西,看不太清。
“钱一家捡到的头发,进行dna匹配吧。”他说,神情倨傲。
夏当归斜眼睨他,忽然也动了动胳膊。
“邵三卧室捡到的头发,更精准。”她说,毫不示弱。
林宵综合了多方线索,暂时将调查方向确定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凶手极有可能是每个星期日与邵三有约之人,或为陌生人却在邵三赴约途中暗下杀手。
二:凶手极有可能与邵三相识甚至相熟并深知他有领口扣别针的习宫故可排除推测一的第二种可能。
三:凶手极有可能具备丰富的外科手术技巧和出色的反侦查能力,甚至有可能具备同伙作案。
四:死者遇害时间初步断定为22日,因钱一后续口供,基本确定死者于20日前后无故失踪,可从死者失踪前的具体行踪入手。
五:死者社会背景简单,但人际关系复杂,故暂不能排除仇杀、情杀等任何动机,需一一排查。
而本案较为重要的疑点,又有如下几个。
一:死者遇害时所穿的衣服。
二:死者遇害时间与凶手抛尸时间相隔的三天时间差。
三:凶手肢解的目的。
四:凶手对于第一现场和第二现场的选择。
五:碎尸案和弃狗者的关联。
沉思了片刻后,林宵对于自己所提出的疑问尝试开始自我解答。
首先,衣服。
基于求证人对死者的了解以及他们的深入调查,不难看出死者是个极其朴素节约的人,突然购买新衣服势必会显得奇怪。而这衣服的价位又不符合富商身份,也不像是人家送的,来源便值得推敲。
如果是邵三新买的,为何买为何穿何时何地因何事
衣服的来源,应该不难查,需要着手。
其次,时间。
9月22日遇害,9月25日抛尸,中间三天,隔的是凶手的惶恐和胆战心惊,还是凶手的淡定和运筹帷幄或许就如夏当归所说,擅长外科手术的医生绝对不会用肢解来自己,但如果这是一招欲擒故纵呢或者凶手只是正好有一个擅长拿刀的医生朋友中间的三天不过就是为了精细分割尸体
这样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