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林宵“啪”地扔掉笔,就差指着顾弗青鼻头骂了。
顾弗青贝齿咬着薄唇,唇色依旧苍白。
“继续。”林宵压下怒火,认命似地又把笔捡了回来。
“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了,至于你现在正在调查的碎尸案,我只能告诉你,死者不出意外应该是邵三。”
林宵笔尖一顿,“你怎么能确定”他觉得自己大概要问到关键了,干脆把笔放下,抬眼盯着顾弗青,用从未有过的认真态度面对这个女孩。
可始终配合的顾弗青,却在这一刻选择。
“我就想说到这里,其他的你再问也没用,我不会回答。”顾弗青的神色比之前凝重许多,这让林宵感觉非常不好。
“不会回答”林宵重复一遍,语气严肃了,“不会回答是什么意思你知道,但是要隐瞒”
------题外话------
这章还差1000多字,先更新了,晚点补上来。
以后更新时间就定在晚上了,等蠢暖慢慢调整回来再说
最近卡文,后续情节不知道如何串接,要是之后卡得写不出来,可能会请假一天,先跟大家报备一下还有,这两天断网了,后台一天只上一次,就是更新的时候,留言回复不及时抱歉了
………………………………
第二十二章 风俗
;此时,林宵和夏当归正对着顾弗青,而唐景枫则抱臂靠在墙壁上,看似懒洋洋,目光却耐人寻味。
林宵还没从夏当归的话里回过神来,耳边依旧回荡着女孩那句势在必得的“证明给你看”,忽然他便感觉腹部一凉。
下意识低头一瞥,林宵头发都要竖起来了
苍天夏当归这是在干什么
他只套了一件简单的宽松短袖,外套丢在办公室没有穿,所以夏当归伸过来撩他的衣服,动作是极其轻松。
唐景枫一愣,脚步下意识往前挪。可他到底是清楚夏当归的目的,所以虽然心里很不高兴,最终还是忍了下来,只抿抿唇,鼻间一声轻含不情不愿地转开脑袋。
“呀”触目是男人精瘦的身材,六块结实的小麦色腹肌,还有一道隐隐可见且颇有年岁的狰狞疤痕。
顾弗青的脸瞬间便红了。
“小夏”林宵第一次对女生不礼貌,他几乎是重重拍掉了夏当归的手掌,将被她毫不客气撩起的衣服仓惶扯下,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夏当归没觉得自己做了什么错事,甚至没有跟林宵解释任何。
顾弗青没敢抬脸,将脑袋埋得更低,从三人跟前小跑着离开,头也不回。
“林宵,”一分钟后,夏当归喊了一声,“别整理你的衣服了。”
“”林宵眉头皱得都能挤死几只蚂蚁。
“我已经证明给你看了,”夏当归波澜不惊道,“你还不开窍”她说着瞥林宵,将后者疑惑的表情尽收眼底。
“笨,”唐景枫都看不下去了,过来拍了拍林宵肩膀,“亏我家当归煞费苦心,你都没注意,光想着自己害羞了。”
夏当归斜眼,“你家的”她觉得林宵和唐景枫简直就是两个极端的人,一个嘴太滑,一个人太木。
唐景枫笑眯眯,“我家的,”他现在很享受和夏当归耍嘴皮子的乐趣,“赚找钱一去。”
当然唐景枫很清楚,和夏当归斗嘴虽好,但不能逾了底犀所以他话头一转,既讨了便宜又不会惹得丫头不快,机警得很。
两人走了,而林宵也终于明白夏当归的意思了。
顾弗青和林宵认识,却在看到他裸露的腹部时还会避开目光,又怎么可能是他所认为的那种女孩呢
林宵抿唇,拳心慢慢紧握。
可,几年前,是自己亲眼所见
钱一的住所就在ht旁边的小型公寓楼,也可以说在ht就职的大部分外省人员都住在那幢公寓楼。或许是距离方便,又或许是ht的老板统一安排了住宿问题。
不过虽然地点掌握容易,要想进去却有些困难。
门卫似乎尽职得过分,不仅外来访客要身份登记,连小区居民都要刷卡。
林宵说那个叫顾弗青的女孩一直跟踪黑色背心男却常在半路跟丢,其实她就算跟踪成功了,想找到人家具体几楼几室也非易事。
这案子现在已经算是放到明面上来了,所以唐景枫和夏当归并不忌讳实名登记,况且他们两人也非编制内的警务人员,说到底身份也没有林宵那几个来得。
这个点不知道钱一在不在公寓里,唐景枫和夏当归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敲了门。等了大概半分钟,屋门竟然开了。
“你们是”应门的是个高大的男人,黑眉大眼,高鼻薄唇,棱角分明。
“川南刑侦行动队案情特助。”唐景枫简洁而直白,在钱一开门的刹那就把屋子给大致扫视了一遍。
客厅不大,二十平米的样子,旁边用玻璃门隔开,形成开放式卧室。而客厅的正对面是小型厨房,至于卫生间在哪儿,从唐景枫这个角度并不能看到。
与其说是单身公寓,倒不如说是ht为他们安排的简单宿舍,迷你极了。
“刑侦”钱一不傻,细细咀嚼后瞬间便明白了,“快请进”他似乎难掩激动,但脸上还是流露出一丝紧张。
夏当归心里有了底,这男人真如朱祥所言,和碎尸案的被害者邵三关系匪浅。如果的确是钱一在案发现场推波助澜让碎尸案轰动全城,那么就不难解释他的激动情绪是因为在明白自己无法报警后警察却自动找上门的。
至于紧张,夏当归认为这楼里大部分是ht的人,钱一让他们两个进门,只是害怕被发现,跟不敢报警是一个道理。
想到这个,夏当归斜了唐景枫一眼,对于他站在门口就自报身份表示毫不掩饰的鄙夷。
钱一手脚很利索地端来了两杯水,大概在ht呆久了的缘故,他会看脸色和眼色,不等唐景枫和夏当归提问已经自顾自道:“我知道你们是为什么而来,我这几天待在公寓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就等着你们来找我。”
唐景枫和夏当归对视一眼,相比较于朱祥,钱一的配合态度实在让他们有些错愕
“你们是为碎尸案来的,对不对”钱一的相貌属于硬汉类型,但此刻却露出一丝苦楚,“这么说吧,我可以肯定碎尸案的被害人,就是我兄弟邵三。”
虽然林宵几乎已经将死者身份确定为邵三,而且朱祥顾弗青和钱一三个人的笔录都如此,但唐景枫还是拿出那一件在案发现场发现的染了血的衣服,语气严肃道:“你看看吧,是不是邵三的”
钱一接过,手指微抖。
唐景枫不动声色地看向夏当归,用眼神询问她钱一这人有没有嫌疑。
夏当归收回落在钱一手上以及脸上的目光,转而皱眉,淡淡摇了。
意思很明显,不能肯定,需要进一步确认。
衣服上的血迹早已凝固,呈现渗人的褐色斑驳。钱一只是正反翻了两下,就将手撑在椅背上,拳心紧紧握着那衣服,紧到手背青筋暴起。
“是邵三的”他面色有些白,哪怕心里无比确定自己的兄弟已遇害,真到了这时候,反而愈发难以接受。
“噢”唐景枫换了个坐姿,将长腿轻轻叠起,食指在大腿上点了两下慢慢道,“这衣服没什么特别的,你如何肯定”
死者的衣服的确没什么特别,不是名牌也非地摊货,只是最普通的polo衫而已。况且,这衣服上没有任何装饰品,纯白底色,胸前两条蓝黑相间的横杠,实打实的运动款。
“因为,”钱一深吸一口气,似乎在缓和自己的情绪,随即他定定神,目光坚毅地在唐景枫和夏当归跟前把衣服展开,“除了邵三,我从没有见过谁会把别针扣在领子上”
夏当归一愣,唐景枫悠悠摆着的脚一停。
钱一呼吸急促,手指点着的地方却并没有看到别针。
“别针”夏当归问,眼尖如她拼命眨了下眸子,甚至微微前倾上半身,也没发现有什么别针。而且林宵和秦法医肯定对这衣服检测过多遍,如果有别针,他们早该知道了。
钱一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眼眶却有些红了。
“这里你们仔细看”他抖着嗓子慢慢道,“有个孔”
夏当归凑近,唐景枫看到她侧颊表情一变。
果然有个小孔
不仔细看根本注意不到,因为那孔真的太小了。
如果不是钱一知道邵三有这个习宫他就不会着重注意衣领的位置。如果不是那被扯掉的别针尖端勾出一根细犀钱一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