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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包里的钱,只够买两碗酒,一盘茴香豆。
朱舜坐在匠作间的长条板凳上,面前是那块经常用来打铁的砧板,总旗朱忠义坐在对面的长条板凳上。
爷俩一人一碗酒,就着一盘茴香豆,津津有味的喝着。
两人喝的很慢,倒不是酒烈,而是一年半载的也不见得有酒喝,好不容易逮到了,当然要慢慢的品。
朱舜碰了一下二叔的碗,笑道:“今天喝酒为了庆祝两件事,第一件事就是一千支线膛燧发枪已经打造好了。”
总旗朱忠义黝黑的脸庞,咧嘴一笑,抿了一小口酒。
朱舜也是抿了一小口,再次碰了一下二叔的酒碗:“第二件事就是新王恭厂的火药,全部埋好了。”
总旗朱忠义还是咧嘴一笑,抿了一下口酒。
虽然他不知道埋好火药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地方,但是孩子高兴,他的心情就很好。
爷俩喝的再慢,终究也只是两碗酒,半柱香时间没到酒喝完了。
各自回屋去睡觉了。
躺在床上睡的很香的朱舜,不知道就在他陪二叔喝酒的时候,有一个人羡慕的看着他们爷俩。
崇祯得知一千支线膛燧发枪打造好了,带着王承恩第三次微服私访了。
听到王恭厂外面的番子汇报,说是朱舜正陪着他二叔喝酒,崇祯心想今天确实值得庆祝,就带着王承恩一人兴冲冲的过去,准备蹭酒喝。
哪能想到,搅动那么一场庞大风波的朱舜。
面前唯有。
两碗酒,一盘茴香豆。
更加想不到。
今天晚上见到了一幕,让崇祯这辈子都难以忘记的温馨画面,也就没去打扰喜滋滋喝酒的爷俩。
崇祯平时连肉都吃的很少,酒水更是一滴都不沾,就在朱舜和总旗朱忠义的身影,消失在视野里。
崇祯突然说道:“承恩,今晚陪朕,不,陪我好好的喝两杯。”
“咱们也庆祝庆祝。”
王承恩跟着崇祯这么多年,经历了很多事情,太知道什么叫做最是无情帝王家了。
心里叹息一声,脸上露出一个笑脸:“老奴就陪阿大,多喝几杯。”
听到阿大二字,崇祯脸上出现了不知道多少年未曾出现的温醇。
京城里人人都在庆祝,远在数百里之外山西老家的黄永贵,也在庆祝。
不过,他杯子里的酒还没开喝,八仙桌就被二弟给掀翻了。
亲朋好友们过去看黄永贵的眼神,基本上都带着一丝崇拜,毕竟黄永贵是他们这一支偏房里,唯一能在京城买宅子置田产的豪商。
今天却用一种看见了傻子的眼神,嘲弄的注视着他。
二弟掀翻了桌子还不算完,差点拿起酒壶砸向黄永贵的脑袋,厉声喝道:“黄永贵你再说一遍!”
黄永贵从丫鬟手里接过来一条汗巾,慢吞吞的擦干了绸缎褙子上的酒水汤汁,从容不迫的说道:“二弟你不懂。”
“我把咱家传了十几辈的祖宅抵押出去,是有大用,未来你我兄弟几人,将会载入族谱,成为中兴咱们这一支。。。。。。。。。”
话还没说完,二弟抡起拳头就砸在了黄永贵的脸上:“中兴你个屁,我今天非得替死去的爹,打死你不可。”
“这可是咱家传承了十几辈的祖宅,传承了十几辈子啊!”
“爹要是还活着,今天也会被你这个败家子给气死,还舔着脸说中兴。”
黄永贵早就防着这一拳,却没想到来的这么突然,来了个驴打滚才勉强躲过去。
这么多亲朋好友还在看着,黄永贵今天算是把脸丢尽了,再也没了所谓的风度,黑着脸离开了这里。
第二天就要离开老家了,黄永贵故意起的很迟,好让外面送他的人都来齐了。
一直熬到日上三竿才起的黄永贵,走到庄子外面,却没看到一个人。
过去不管黄永贵是回来,还是离开,都是夹道欢迎,家里的亲朋好友就算是嫁到一百里以外,也要提前几天过来。
就是为了迎接黄永贵,或是把这位面子最大的大人物给送走。
今天过来送黄永贵的只有秋风了,倒是也应景。
黄永贵慢吞吞走上装着金砖的驴车。
负手站立,遥望远方。
过了许久,平静道:“你们不懂。”
………………………………
第五十二章 拆走水利纺纱机
黄永贵按照西洋老爷的指示,赶往了良乡县,朱舜也去了一趟良乡县,让三叔赶紧停下生产把水力纺纱机拆干净,存放到京城里租的库房。
女真人即将翻越喜峰口的消息,朱舜本来想传遍北直隶,刚在黄村把这个消息散播开,就被沉默寡言的总旗朱忠义阻止了。
饶是以朱忠义见惯了生死的性情,还是被这件事吓了个半死。
老百姓有两件事千万不能干,一旦做了,就是抄家灭族的大罪。
私藏火器铠甲,散布谣言。
老百姓买来一些刀剑放在家里,只要不明目张胆的拿到大街上,没有多少问题。
唯独火器和铠甲,只要是被发现了,不管是谁都逃脱不了一个死字。
散布谣言就更严重了,这可是造反者的惯用伎俩,谁敢散布谣言,谁就是想要造反,三族都不灭了,直接夷灭九族。
朱舜站在黄村的石桥上,看着以里长为首的一部人还是不肯离开这里,藏到安全的山上去。
也没说什么,带着家人们离开了这里,朱舜已经仁至义尽了,他们自己找死那就没办法了。
家里人在京城里安顿好,朱舜了却了一桩心事,继续两耳不闻窗外事的编教材。
科学一共分为七大基础学科,朱舜现在编写的第一科教材,就是七大基础学科里最重要的数学。
其中包括了几何学、运筹学、泛函分析、拓扑学等等,这一科教材又分为初中部分和高中部分,大学部分暂时还用不上,就没编写,等以后再说。
朱舜刚把最后几页写完,总旗朱忠义就走了进来,交给朱舜一封信:“曹总旗的信。”
曹总旗?朱舜可不认识什么曹总旗,很随意的打开了信封:“二叔,哪个曹总旗。”
总旗朱忠义的口气,也是很随意:“曹文诏。”
朱舜的手指头突然抖了一下,信封差点掉在地上,这位可是明末第一猛将,真的做到了七进七出的主儿,而不是演绎话本里的故事。
拆开信封,看了一眼里面的内容,说是感谢朱舜的军袄和燧发枪,让他带着兄弟们完成了深入女真腹地三百里的壮举。
朱舜看完手里的信,真的是忍不住震惊了,这个深入女真腹地三百里可不是夜不收的单打独斗。
而是在没有给养的情况下,率领数千人深入,在女真鞑子疯狂的反扑下,最后还能保持八成的人数退回来。
朱舜不得不感叹了一句:“曹总兵真是写的一手秀气八分书。”
曹文诏这样在刀口上舔生活的武夫,会写字就不错了,朱舜没想到曹文诏竟然会写八分书,还那么的秀气。
字迹秀气,为人一点也不秀气的曹文诏,正在粗暴的打扫战场。
“总兵——总兵——”
大风呼啸的旷野上。
曹文诏刚刚拿刀剁下一名商队护卫的脑袋,一名总旗兴奋的跑了过来:“总兵,我抓了一个叫做金之俊的汉子,他说自己是朝廷的正五品郎中。”
“总兵,这可是主管一司的大官,换你一壶酒没问题吧。”
其他总兵操练麾下的军士,都是在校场上一板一眼的劈刀射箭,曹文诏练兵只干两件事。
一是斩杀关内的流寇,二是斩杀关外的晋商。
曹文诏进攻的这支多达数百人的商队,就是一支走私鸟铳的晋商,可惜不是粮食,要不然曹文诏又能让兄弟们在战死以前,多吃几顿好的了。
曹文诏的眼睛一瞪,走到总旗面前,瞪着他拖过来的一名士子。
还没等金之俊开口说话,曹文诏一刀砍掉了他的脑袋,嘴里骂骂咧咧道:“他要是郎中,老子就是兵部尚书,这种骗人的鬼话你也信。”
曹文诏表面上骂骂咧咧的,心里却在偷乐,又能省一壶酒了。
金之俊要是知道了曹文诏心里的想法,就算是还活着,也会被气死过去。
他金之俊堂堂一司最高长官,在曹文诏眼里竟然还不如一壶酒,还是他娘的边疆劣酒。
总旗挠了挠脑袋,想想也是,不过他实在是馋酒了,这才听信了别人的瞎话。
赶紧堆起笑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