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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的工业革命-第3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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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虎大威这些秦兵把总千总们不用说了,愕然的看着眼前爆炸出的一道道火光,耳朵炸的‘嗡嗡’乱响。

    脑子也有些‘嗡嗡’乱响。

    只不过耳朵是因为受到了剧烈爆炸声的冲击,脑子却是因为眼前惊世骇俗一幕的冲击。

    就连早有准备的孙传庭,还有他从辽东边疆带来的一些亲信,已经提拔为游击将军的亲信们也是有些难以置信。

    孙传庭早在辽东边疆就已经见识了东风火箭的威力,也在曹文诏一次酒后吹嘘里得知了曹鼎蛟的步炮协同。

    亲自推演过后,对于这种还没经过实战洗礼的步炮协同,感到了很大的震动。

    孙传庭觉得自己已经很高估步炮协同了,但他没想到步炮协同第一次现世的威力,竟是这么惊世骇俗。

    这一战,在平川大地上面对二十万闯贼大军,孙传庭是有把握赢的。

    但这个赢只是暂时击退二十万闯贼大军,孙传庭和秦兵也早就做好了共赴国难的准备。

    因为孙传庭很清楚双方的兵力差距太大,只是暂时击退,也要建立在孙传庭和秦兵全部战死的基础上。

    孙传庭一介书生前方潼关卫,就是为了送死,也做好了送死的准备。

    他的目光从来没局限于战场,看到了更为深远的政堂。

    他是准备用自己的死,唤醒大明人士心里的血性。

    告诉闯贼,告诉建奴,告诉整个天下。

    大明不是只有通敌卖国的晋商,也不只是有只会争权夺利的东林党,还有他孙传庭。

    他孙传庭这般为了大明,甘愿坦然赴死的文弱书生。

    孙传庭望着一举扭转乾坤的新式战术,那张总是在僻静处安静读书的脸容,流下了两行眼泪。

    不是庆幸自己的苟活。

    而是在为大明感到庆幸。

    已经彻底腐朽的大明,原来真的有希望中兴!

    ()


………………………………

第四百一十三章 步炮协同的开始

    孙传庭留着眼泪拔出了腰刀,狂吼着下达了一道军令:“换火铳!”

    步兵对抗骑兵唯一的办法就是长枪,这也是一千多年来形成的根深蒂固常识,换成火铳只能是送死。

    读书人都很难去改变根深蒂固在脑海里常识,更不要说大字不识几个的老百姓了。

    但就在孙传庭下达了一道‘送死’的军令过后,换成一般官兵早就哗变了,秦兵们却是一丝不苟的执行了军令。

    数千秦兵全部都是抛弃了相当于性命的‘长枪’,拿起了相当于死亡的‘火铳’,同时把唯一能够对抗骑兵的紧密数阵,变成了松散的线式阵型。

    步兵对抗骑兵只能依靠两种东西,一是超长的长枪,用来洞穿第一波冲锋过来的骑兵,尽量减弱骑兵带来的冲阵能力。

    二是紧密的阵型,骑兵最大的优势是速度带来的灵活性,可以在松散的步兵阵型里不停穿梭。

    结成紧密的阵型,步兵就成了一只蜷缩着的刺猬,有了对抗骑兵的可能。

    抛弃了这两样,只有死路一条。

    秦兵还是毫不畏惧的换上了新式火铳,虽然这种新式火铳不是秦兵的常备火器,却也拿着几十支样板操练过,知道怎么使用。

    秦兵更换斗米式步枪的同时,闯贼骑兵也开始调转马头。

    骑兵在战场最大的优势是灵活性,最大的短板也是灵活性。

    骑兵通过不停的穿插步兵阵型,灵活的收割一名名步兵的性命,调转方向却不像步兵那般简单,只需要转个身就可以了。

    骑兵想要调转方向,只能通过一定距离的缓冲,在战场上划起一道弧线,才能调转方向再次穿插步兵的阵型。

    一旦停留在原地,想要调转放心就难了。

    闯贼骑兵在原地艰难调转马头的同时,秦兵已经替换了斗米式步枪,在小旗总旗们的率领下,一步步的走向了‘死亡’。

    此时,火炮营和火箭营也已经调好了射角。

    十三家三十六营的流寇首领们能够活到今天,个个都是大浪淘沙淘出来的金子,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也没长篇大论的学过兵书战策。

    但是打仗不是全靠纸面上的东西,更多的是依靠经验。

    说起打仗的经验,十三家三十六营里的很多小头目都比官兵经验丰富,甭说是最少起家的流寇首领们了。

    闯王高迎祥、李自成、罗汝才等人个个能征善战的流寇首领,怎会不清楚精锐骑兵们的短板。

    就在闯王高迎祥下达命令以后,李自成也给麾下一支披甲率很高的精锐步兵下达了命令,立即去掩护精锐骑兵的撤退。

    这个时候就看出李自成的心胸和眼界了,他首先想的不是个人的得失,而是着眼整个大局。

    就当前的局势而言,活着的精锐骑兵所能发挥出的作用,远远超过了一般的精锐步兵。

    所以就在其他流寇首领们还在想着自家精锐的折损,内心做着要不要派遣精锐过去的斗争,李自成果断派遣麾下精锐赶往了战场。

    救下精锐骑兵。

    六百米。

    五百米。

    四百米。

    三百米。

    就在秦兵推进到距离闯贼骑兵三百米的距离,李自成花了很多心血培养的一支披甲精锐,挡在了精锐请的前方。

    流寇首领们通过手里的西洋千里镜望见一步步碾压过去的秦兵,刚开始还有些担心,毕竟秦兵的军容不是一般官兵所能相比的。

    当他们望见秦兵手里的兵刃不是长枪腰刀,而是一支支火绳枪,不免松了一口气。

    “孙传庭到底是个书呆子,真的以为火器在战场无敌了,这种装药很慢的火绳枪可不是刚才的那种妖术火炮,发射过一次以后就和烧火棍没什么两样了。”

    “也不能怪他,毕竟是没打过几场仗的文人,哪里有咱们对于各种火器熟悉。”

    “刚才的妖术真是把老子吓的不轻,现在看到孙传庭这个样子,老子也就放心了。”

    就在流寇首领们用嘲讽讥笑来平息内心对妖术的恐惧的时候,擅长见缝插针的罗汝才,当即下达了命令:“赶紧让老子的罗家军冲过去,这样的便宜不占是傻子。”

    其他流寇首领们听到罗汝才猴急的命令,赶紧也下达了相同的命令,赶紧让手底下的狗头军师用最快的速度通知自己的精锐冲过去抢功劳。

    狗头军师们用最快的速度跑了出去,很快就超过了罗汝才的幕僚,有点奇怪的是狗头军师们都是恨不得插上翅膀,罗汝才的幕僚却是不紧不慢。

    罗汝才讥笑一声,没有说话。

    不管有没有便宜可占,罗汝才始终都秉承着保命为上的原则,战功不同要,威望也不重要,谁能活到最后才是最重要的。

    罗汝才闷不吭声苟在后面的行为,再一次让他侥幸逃过了一劫。

    就在流寇首领们下达完命令,麾下精锐也冲过去了。

    火炮营的05型野战炮发火了。

    随着一道道震耳欲聋的轰鸣,战场上炸出了大量耀眼的火光,同时弥漫出了大量的硝烟。

    二百多颗带着硝烟的炮弹,精准的落在李自成的披甲精锐里,秦兵前方的讥笑着手持盾牌大刀准备来上一场屠杀的披甲精锐。

    瞬间被二百多颗炮弹打的七零八落,排列好的紧密数阵也垮了,讥笑着准备屠杀秦兵的披甲精锐里传来了一声声哀嚎。

    秦兵已经准备好了赴死,就在他们准备上刺刀进行肉搏战的时候,也是傻眼了。

    毕竟秦兵也是第一次步炮协同作战,第一次面对这种情况。

    双方还没接触,敌人就已经被己方的火炮给犁了一遍。

    他娘的就算是面前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八旗兵,接下来也只剩下捡便宜了。

    秦兵们立即扣动了斗米式步枪,随着‘砰’‘砰’‘砰’的枪响,宛若迷雾般的呛人硝烟,披甲精锐再次哀嚎着栽倒了一片。

    秦兵知道这种斗米式步枪的有效射程是510米,战场上到处都是闯贼,一堆一堆的堆在前方。

    ()


………………………………

第四百一十四章 步兵的战斗素养

    根本不需要瞄准,只要端着斗米式步枪开枪射击,蒙也能射中敌人。

    第一排秦兵迅速开始后退,第二排秦兵开始射击,接着是第三排秦兵。

    线式战术就这样来回循环了几次,披甲精锐在李自成脸色铁青的观望里,一片一片的倒在地上,成为了一堆死尸。

    这些可都是他多年来培养的精锐,是敢于正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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