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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以后也能当做模范典型树立,毕竟如果残疾人都努力工作,一个健全的人有什么脸面偷懒?
“还请大帝多给臣一些时日,这些残疾女子身上还有一些隐疾。”墨怜咬牙切齿的说道。
王诩微微皱眉,轻叹一声“这种事情就交给青娘吧,你就不要经手了。”
“臣有个不情之请。”墨怜抿着唇,抬头倔强着看着王诩。
“既然是不情之请,就别让我为难了。”王诩轻笑着把她扶起来,柔声道“屠檀会替你给那些可怜女子一个交代的。”
墨怜咬着唇轻声道“臣的火凤部是不是允许独立成一军?”
偷听的王离诧异的看了过来。
王诩也楞了一下,笑着点点头“可以,准你组一支军队,人数上限在两千,至于其他军用需要你们自行负担。”
墨怜展颜一笑,兴奋的抱着王诩的手臂“多谢大帝!”
说完一扫之前的阴郁,蹦蹦跳跳的下了城墙。
“女子成军,不符合体统啊。”王离笑眯眯的说道“徒废军饷不说,更是没什么战斗力啊。”
“千万不要小看女人。”王诩笑着摇摇头“她们不只能够相夫教子,桑蚕耕牧,提起刀来,凶狠并不弱于男子。”
“重点是会怀了规矩,难道你希望晚上跟你躺一被窝的女人,手上几十条人命?”王离轻笑道。
“你那个几个女侍卫,手上应该不止几十条人命吧。”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咳,她们哪有福气跟本公子一起睡?”王离略微尴尬的说道。
“那些羁縻部落女子的惨状,应该是刺激了国内的女性。”王诩轻声说道“当她们开始意识到男人靠不住的之后,只有自己拿起武器才能得到安全感。”
“你是说墨怜嘛?”王离微微皱眉。
“她是火凤部的族长,能够有这种觉悟,说明已经开始上道了。”王诩笑道。
“但是放在中原礼法中,这就是冒犯僭越之罪。”王离皱眉道。
“孤竹国跟中原不一样。”王诩摇摇头。
“老祖宗几千年留下来的经验,你觉得不行?”王离眯起眼。
“你怎么知道我这套是来源于何时呢?也许是未来千年的经验呢?”王诩轻笑着问道。
“嘶,羡门中人,不光通晓过去!还能占卜未来?”王离声音有些紧绷。
“这几天禺春他们倒是进展飞速啊。”王诩看着城下纵驼鹿狂奔,带起无数烟尘的禺春等人笑道。
见王诩不愿意多说羡门的事情,王离撇了撇嘴,有些愤愤的说道“有了你的马鞍,就算是是个傻子被我绑在马上也能成骑术大师,我王家百年传承的骑术精髓就这么败在两个破环上!”
“马鞍终究只是一个工具,但是骑术却是属于因人而异的,而且与时俱进不会淘汰。”王诩轻笑道“有了马鞍之后,你们王家的骑术不是能够勇冠三军了?”
“马术的精髓就在于腿部和腰部发力控马,现在有了马鞍,就成了多余的。”王离撇嘴道。
“马术不是单单指控马之术啊,还有马上武术之类的吧,有了马鞍之后双腿控马,双手就解放出来了。”王诩笑道。
“说的有道理,我去研究研究。”王离眨了眨眼,翻身从四米高的城墙上跳了下去。
王诩扶着城墙眺望,被树林遮掩的林胡方向,估算着屠檀他们的任务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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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犴鸢铁骑,风驰千里
第七十四章犴鸢铁骑,风驰千里
人类是一种领域意识比动物还要严重的动物。
只要人类在某一处扎根成功,那么方圆几十里内,就很难出现其他的动物群体了,除非这个动物群体是人类饲养的。
有了马鞍之后让乘骑的难度大大降低了,为了特训禺春他们的骑术,王离每天都像是赶羊一样,带着他们在方圆几十里的范围内打猎,不但学会了纵马狂奔,甚至有几个还能够做到马上开弓。
如果在没有马鞍的中原,一个能马上开弓的士兵,轻而易举就能够得到二级上造爵位。
于是方圆几十里的猎物都被猎杀殆尽了,连狼群都屠了好几群了,树中的黄鼠狼,紫貂,貂熊之类的小型猛兽也都被抓走了,崽子被墨壬饲养起来,其他的剥皮做成熏肉或者腌肉。
墨亥又带着人将林中所有的野生鬼禾以及菽和能吃的粮食都被收集起来了,南边海边虽然到了螃蟹秋肥的时候,但是却眼见着日益减少,估计下个月,海边就没有什么能吃的了。
附近几个湖泊的鱼蟹已经被严格控制起来不让捕捞当做过冬的存粮。
在这种大规模的囤积粮食行动中,虽然粮仓已经堆满了两个,但是依然源源不断的人口进入,终究是有些不足。
王诩在等屠檀传来的消息,林胡部到底有没有粮食储备,如果林胡部没有粮食储备,那么只能另外再想想办法。
眼见着秋风越吹越冷,树叶已经开始变黄了,屠檀的消息终于传回来了。
“怎么说?”王离听到消息赶过来,着急的问道。
这几天越是操练禺春他们,他就越期待着战事来临,虽然只是一个几百人的小规模战争。
“林胡部种植了很大面积的戎菽和冬葱,最近刚刚开始收割,似乎准备运往前线。”王诩把文书递给他。
戎菽是一种豆科植物,是最早的大豆,冬葱则就是大葱的古老种,这两种最开始都是山戎驯化的作物,后来齐桓公灭山戎后带入了中原,尤其是冬葱,更是成为齐地,也就是山东地区的特殊代表作物。
《管子·戒》:“北伐山戎,出冬葱与戎菽,布之天下。
王离接过之后看了眼,皱起眉“你的煽动计划失败了?”
“意料之中。”王诩抿了口花茶“如果没有见到主人的尸体,奴隶的刀是不敢挥向主人的,因为那些敢挥刀的奴隶都已经死了。”
“这也是你之前放在鹿群身上的淘汰论?”王离皱着眉不解道“那你还派翟仇过去干什么?不怕打草惊蛇?”
“但是只要杀了第一个主人,他们就会一直杀下去。”王诩放下茶杯,笑着说道。
尽管王诩声音清淡,但是王离却莫名的有些后背发凉冷声说道“那这些奴隶不能要了。”
“尝过血腥味的狗,可能会慢慢变成狼,这是本性。”王诩点点头“所以我才会派翟仇去。”
王离眨了眨眼,坐下给自己倒了杯茶,喝了一杯后觉得用茶杯不过瘾,该用茶壶。
喝了一茶壶后擦了擦嘴“你是说,翟仇就是选出来控制这些狼群的头狼?”
“我更希望他能够成为一只哈士奇。”王诩笑了笑。
“哈士奇是什么?”王离疑惑道问道。
“就是一种长得很像狼的狗。”王诩轻笑道。
“狗控制不住狼群。”王离摇摇头。
“所以我说的是希望。”王诩笑了笑“你不是急着看看自己的训练成果嘛,明早就可以上路了,拉上一车镰刀。”
“拉那东西干什么?你要是舍不得把铁器给翟仇他们,也把那些炼废的铜剑铁刀什么带去啊。”王离撇嘴道。
“镰刀是用来收割戎菽的。”王诩翻了个白眼。
“我以为你准备趁热打铁,一直杀到纍城白狄部呢。”王离也翻了个白眼。
“你这个人不要满脑子都是打打杀杀,能用脑子解决的事情,尽量不要动刀。”王诩摇头叹息道。
“但是最后终究还是要动刀啊,费这个劲干什么?”王离撇嘴嫌弃道。
“这就是人和动物的区别了。”王诩轻哼道“也是文明和野蛮的区别。”
“假仁假义吧。”王离笑道。
“与仁义无关,这叫仪式感,如果都跟你一样做事只想着动刀,那得杀到什么时候?”王诩摇摇头。
“杀到什么时候我不管,你也别管我怎么杀,等不到明日了,今夜就出发,借我一盏圣灯。”王离轻笑一声站起来“我去找涂山娘子要马铠和甲胄了。”
“去吧,尽量把造型弄的有点震慑力。”王诩笑着点点头,躺在沙发上打了个哈欠。
灌钢法很成功,但是消耗巨大,将近半个月时间,投入近千人的劳动力,才提炼出足够给七十只驼鹿制作覆盖全身的马铠,还有板甲。
虽然还有着很多的杂质,但是刚刚浇筑锤炼出来的钢是十分具有质感的灰白色,虽然不如后世不锈钢那么亮银刺眼,但是这种质感的灰白色有点像是汽车的磨砂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