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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孤竹君-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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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很大,死去的驼鹿看着比活着的还要大,洛阳铲的探针刺穿驼鹿的后颈,鲜血染红了深驼色的皮毛和那一对巨大的鹿角,还在滴着鲜血,看上去十分震撼。

    王诩都能感到旁边的族人牙齿在打颤,这可能是他们见过最大的猎物了。

    “这家伙冲过来的时候,我还以为地龙翻身了,太吓人了。”王离半边身子被鹿血染红了,跳过来甩着手上的血。

    “怎么弄回去是一个问题。”王诩看了下在场的人,除了他一共八个人,想要抬走这个近一吨的大家伙,确实有点困难。

    “确实是个问题,要不就地烤了吧。”王离眨了眨眼。

    “好主意。”王诩点点头,吩咐道“墨丁先去把墨甲他们叫过来,咱们先烤着吃点。”

    身材瘦高的墨丁在族内就是负责侦查的斥候,点点头,像是猿猴一样在林间飞奔而去。

    “做梦也不敢相信,我们能够猎杀一头犴达罕。”墨狼神情有些怪异。

    “去附近看看有没有异常,血腥味太重了,我担心会引起其他野兽的注意。”王诩对着墨狼说道,然后指挥着其他人把驼鹿肢解了,生活。

    林中的柴火虽然带着湿气,不过耐不住王诩有打火机,生起火堆后直接把半人高的巨大鹿腿架在石架上烘烤。

    鹿肉倒是吃过不少,驼鹿倒是第一次吃。

    专门负责剥皮的墨壬浑身赤裸,在肢解了驯鹿之后,整个人像是在血水里泡过一样,看着像是个血人,抱着一张同样血红的鹿皮,笑的露出一口白牙,真的很吓人。

    “辛苦了辛苦了,有了这身皮毛,至少可以给族人添置几件皮大衣。”王诩对着墨壬笑道,

    对于王诩的夸奖,墨壬欣喜若狂,嘴咧的更加夸张了,拖着鹿皮就要跑过来,吓得所有人都躲开了,即便他们对卫生问题没有太大要求,但是也不愿意和一个从血里捞起来的人靠的太近。

    墨壬抱着鹿皮委屈的到了另外一边,可怜兮兮的看着他们。

    “为了表彰你的额外付出,回头我给你做一个帽子。”王诩瞥了眼被割下来的巨大驼鹿头,又看了看墨壬现在的状态,感觉他应该可以完美cos德鲁伊。

    虽然不知道帽子是什么东西,但是听到王诩要赏赐他东西,墨壬脸上的委屈一扫而光,跪在地上谢恩,其他族人则满脸羡慕。

    驼鹿肉的味道比野猪肉要好很多,尤其是烤出来的,虽然没有调料,但是味道让王诩都眼前一亮,饿了一天吃采集了果子吃的人早就饥渴难耐,等王诩切好他吃的那一块儿之后,一拥而上向那只巨大的鹿腿。

    “只能吃烤熟的。”王诩皱着眉扔过一把小刀,让墨狼切分烤熟的部分。

    王离则显得优雅多了,拿着王诩送给他的钢叉还有那把自己的随手匕首,切割着鹿肉一脸津津有味“美哉,这犴达罕巨兽之肉果然别有风味,比我以前吃的鹿肉都要鲜嫩。”

    “辛苦你这个大公子跟我们一群野人茹毛饮血了。”王诩打趣道,把剩下的一点喂给金雕。

    “你这个羡门中人都下凡了,我一个公子吃点生肉算什么?再说这不是烤肉嘛?”王离笑呵呵的说道“不过你的炼火之术是跟谁学的?”

    “自然是燧人氏啊。”王诩笑道。

    “有没有故事?”王离眸子一亮。

    “现在还不是讲故事的时候。”王诩摆摆手,从包里拿出两个杜蕾斯,套在了自己的运动鞋上。

    之前踩到排泄物的惨痛经历让王诩十分心痛,毕竟在这个时代,应该没有什么比自己脚上这双运动鞋更舒适了,他还想多穿几年呢。

    好在有避孕套这种便携式多功能神器,作为一个经常混迹在荒郊野外的工作人员,这是必备的装备。

    给鞋子加上了安全措施,让王诩倍感心安,大步的踩着被驼鹿血染红的土地走过去,看着驼鹿剩下的骨肉。

    被剥皮肢解后的驼鹿同样庞大,犹豫身子是在太大了,小刀很难切割开。

    被奖赏了一整只小腿的墨壬凑过来狗腿道“大帝想要做些什么?交给我就行了。”

    王诩指着鹿身“应该抬不动吧。”

    “要是等墨甲他们都来的话,应该可以抬得动。”墨壬也有些拿不准,毕竟他们从来没有猎杀过这么巨大的猎物,昨天的马鹿也才三百多斤,三个人抬着并不费力,六个人轮班抬十几里回到部落没有问题。

    但是眼前的这只驼鹿光身子可能就有六七百斤,这可不是再加三个人就能轻松抬走的,更别说今天的路程比昨天还远。

    而且要是只带走一点,真的太浪费了,一想到族里那群骨瘦如柴的族人,王诩就更不敢浪费了。

    但是想要都抬回去,一定会耽误行程,而且马上就要傍晚了,太阳下山之前要是赶不回去,在这座森林中真的很危险,即便王诩手里有着指南针和手电筒,也不敢保证能够带着他们走回去。

    而且墨狼还在几百米外的地方,发现了野狼群的痕迹。

    就在王诩思索的时候,突然瞥见因为吃的太饱而躺在石头上感叹人生的墨狼,他吃撑的肚皮给了王诩灵感。

    “把肚子给我切开。”王诩对着墨壬喊道。

    “啊?”墨壬手一抖,手中那个被他啃得油光发亮的骨头掉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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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规矩:女娲和伏羲的爱情故事

    第三十章规矩:女娲和伏羲的爱情故事

    正常哺乳动物的内脏和骨头,会占据体重的五分之三,其中内脏的重量就可能占据五分之一,当然,内脏也算上体液重量了。

    后世品种比较好的肉食猪,牛,出肉率也就百分之四十五左右。

    而且内脏虽然也是肉,但是跟纯肉相比,在没有任何调料和烹调技术的情况下,大部分内脏的味道都不会被人接受,但是这些内脏对于肉食动物,是有着致命吸引力的,是当诱饵的不二人选。

    内脏浓郁的血腥味(对个别物种而言是腐臭味)对于肉食动物的吸引力相当于咖喱对于阿三的吸引力,辣椒对于湖南银的吸引力。

    “这里,把肚子切开,内脏都清理出来。”王诩指圆鼓鼓的肚子说道。

    墨壬没有多问,接过瑞士军刀再次开始解刨工程。

    墨壬是一个合格的猎人,不但会打猎,更会解刨猎物,在王诩没来之前,他都能靠着不算太锋利的骨刀和石刀剥开一张完整的兽皮给族人做成衣服。

    现在手中有了利器,更是如鱼得水,虽然驼鹿皮糙肉厚,但是耐不住墨壬刀工刁钻,三下两下就将驼鹿的肚子划开了。

    内脏像是山体滑坡一样从裂缝中流了出来,场面让人不忍直视。

    “传闻鹿心有仙灵之气,鹿肝为明眸神物,就这么浪费了?”王离倒是津津有味的凑过来观看,嘴里还在嚼着烤肉。

    王诩本来没感觉恶心,但是被王离恶心到了。

    他上辈子见过最牛的就是医学院的朋友了,对着各种生物的尸体吃盒饭什么的,简直是刷新他的三观,但是没想到王离小小年纪,口味就如此之重。

    “谁说要浪费了,鹿心可以拿回去吃,鹿肝就算了,有点大,你要是喜欢就切一块。”王诩捂着嘴离开,现在空气中不止有血腥味了,还有别的味道混杂了。

    “鹿鞭。”王离眼神直勾勾的盯着某处。

    “你要是不怕盛阳而亡,也给你带走。”王诩白了他一眼。

    “可惜了,如此巨物。”王离莫名的低头叹了口气“在这蛮荒之地,耶耶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啊,你们族里的女人长得都太丑了,就一个墨怜还能看。”

    “我劝你还是想一下怎么好好活着吧。”王诩微微挑眉,轻嗤道。

    “哦,我懂了。”王离眨了眨眼,露出一个猥琐的笑容。

    王诩白了他一眼,让躺在石头上晒太阳的墨狼起来干活,把之前的陷马坑都挖的大一点,深一点,埋上骨刺和木刺,用树枝和树叶遮掩,做成陷阱,再让墨壬把内脏什么的都扔进去。

    “你还真是一点都不浪费啊。”王离轻笑道“运气好的话,明天我们来的时候,下面应该就有收获了。”

    “可惜这边没有挖到矿。”王诩有些遗憾。

    “别贪得无厌了,能发现一处铁矿就是你的大造化了,你还真以为这蛮荒之地遍地是金啊?”王离翻了个白眼。

    王诩懒得跟他解释东北地区矿产资源有多丰富,看着赶过来的墨甲他们大快朵颐的吃完了另外一条鹿腿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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