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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孤竹君-第3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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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心吧,只要稷下学宫还在,就会有守门人。”张唐微微一笑。

    守门人?听起来跟扫地僧一样吓人。

    王诩皱起眉,看了眼朱家。

    朱家轻轻颔首。

    “可以。”王诩点头应允。

    “先生请写吧,到时候我亲自送过去。”王离走过来说道。

    “好。”张唐对着王诩拱拱手,去后堂写信。

    “不如你回去告诉你阿翁,襄平城已经是一座空城了吧。”王诩笑着说道。

    “张唐还活着,这件事情已经高于襄平城了。”王离摇头说道。

    “你担心,王氏会落得跟张唐一样的下场?”王诩笑着问道。

    “不是担心,是一定会。”王离眉头紧锁“之前答应你的,可能。。。。。”

    “孤竹现在已经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了。”王诩嘴角上扬,笑意盎然。

    王离微微一怔,看向抱着木桶吃饭的禺春,笑着点点头“说的也是。”

    “孤竹永远有王氏一座小城。”王诩轻声笑道。

    “当然,王氏准备将毫都定为祖地了。”王离咧嘴笑道。

    “毫都,还是有点近。”王诩微微皱眉“出关吧,我在关口给你再建一座城。”

    “不了,王氏要在关内。”王离摇摇头“出了关,会给你造成麻烦。”

    “荆轲他们现在应该已经到咸阳了。”王诩笑了笑“我估计,无数赤犬卫应该吐着舌头向辽东狂奔而来了。”

    “朝歌危险。”王离皱起眉。

    “天下一统,秦王又要准备修缮祖祠,又要安抚六国遗民,还得重新立制,朝中的文书估计都要堆到王宫外了,就算他发现朝歌,也没精力管,等到他闲下来,朝歌已经可以封山了,除非再派出六十万大军围城,否则,只能望歌兴叹。”王诩笑着摇摇头。

    “说的也对。”王离笑了笑“既然如此,不如这份功劳就送给我吧。”

    “可以。”王诩点点头。

    “我会告诉王上,王氏会帮王上盯着朝歌城的。”王离咧嘴笑道。

    “这样做太冒险了。”王诩微微一怔,皱眉摇头。

    王离这样做,按照嬴政多疑的性格,肯定会多想,到时候不管事实如何,嬴政都会认为王氏跟孤竹有勾连了。

    不过王离这么做,也是为了向王诩表个态。

    “遮遮掩掩不如坦坦荡荡。”王离咧嘴笑道“你教我的。”

    “那是在孤竹的道理,在大秦未必管用。”王诩摇摇头。

    “不论如何,这样就很好。”王离也笑了笑,

    王诩看着王离已经渐渐褪去青涩的脸,拍了拍他的肩膀“若是在咸阳过得不开心,就让人传信给我,我想办法带你出来。”

    王离瞳孔一缩,抿着唇拍开王诩的手笑道“耶耶在咸阳怎么会过得不开心?咸阳之繁华可远非孤竹之萧瑟可比。”

    王诩笑了笑“等下次你回孤竹,会看到一个比咸阳更繁华的天地。”

    “拭目以待。”王离咧嘴笑道,又咂了咂嘴“可惜田鸡还是没吃上。”

    “孤竹的田鸡吃不到了,但是山间的吠蛤应该还是有的。”王诩笑了笑“朱家,去抓几只吠蛤,要肥的。”

    朱家微微挑眉,应了声领命离去。

    “其实你把做法写给我,我回去自己研究也可以。”王离摸了摸后脑勺,笑的有些腼腆。

    王诩微微一怔,嘴角抽搐了一下笑骂道“鸡贼!”

    “毕竟不能就靠着豆腐一样发家啊。”王离笑道。

    王诩无奈的摇摇头,准备给他写几道油炸类的菜,油炸这种做法最早应该是从西汉发展出来的,因为早期华夏缺少榨油的原料所以技术发展可能有些延迟,张骞从西域带回来胡麻和榨油技术后,榨油量慢慢变大之后才发展到庖厨上。

    所以西汉之前的的脂肪油通常都会作为灯油使用,而且这种脂肪油也上不了贵族的饭桌,所以油炸食品一定是稀罕之物。

    襄平城外就是森林,而且城外有很多条河流的分支,连城内都有一条河流贯穿全城,供襄平城灌溉食用。

    水源多的地方说明地下水资源丰富,容易形成小湖泊或者池塘什么的,所以青蛙蚊虫自然不少,而且夏天刚好是青蛙最多的时候,朱家不一会儿就抓了一大桶回来,当然,里面是青蛙和蟾蜍混着的。

    襄平城的人不怎么吃青蛙,因为古人将青蛙和蟾蜍归为一类,而蟾蜍是带有一定毒性的,虽然不致命但是也会中毒,所以口口相传中青蛙就是不能吃的东西,除非是到了饥荒时候,饥不择食,否则燕国人都不会吃这种动物。

    王诩虽然知道蟾蜍的毒只要处理好皮肤和内脏就可以,但是也不敢情以涉嫌,把蟾蜍都扔了之后,剩下的都是青蛙了。

    东北地区的青蛙种类基本都是黑斑蛙,是一种常见的野生蛙类,肉质鲜美,不过将近半斤大的黑斑蛙王诩还是第一次见,不得不说古代的动物,体型都比想象中的要大很多啊,野兔,野鸡野蛙什么的都大的吓人。

    燕国的面粉,孤竹的豆油,加上襄平的野蛙,和王诩仅剩的一些孜然。

    当炸至金黄的油炸田鸡出锅后,将近四百平的王宫内飘香四溢,让人口舌生津。

    王离来不及品尝发表评价,就抱着这一锅油炸田鸡,带着第一批粮草赶回辽阳城。

    王诩没有跟他说‘保重’,‘后会有期’之类的告别,只告诉了他,慢点吃,要不容易戗风腹泻。

    王离也只是憨笑着拍了拍自己的肚子,说自己是铁打的肠胃,不用担心。

    尽管两人都知道,这一别,不知何日再能相见。

    王诩以前学文史的时候,听过白老爷子说古人离别,为何显得矫情而且小题大做,那个时候白老爷子说。

    ‘古人的离别,是生离死别的缩写。’

    因为古人相别,再见一面的成本太高了,而且通讯困难。

    平民的离别,成本是时间与金钱。

    而王离与王诩这样的离别,代价可能是无数人的性命。

    既然明知难再见,所幸也别轻言离别。

    王诩这次没有去城墙上送别,上次给屠檀送别时,他已经下定决心了,以后谁走,都不去送了,离别对于他来说太难受了。

    尤其是这些对他意义非凡的人。

    王离的离去比屠檀的背叛更加让王诩难受。

    因王诩一直感觉王离是他到这个世界之后,一个同病相怜的朋友。

    王离的存在,让王诩在最困惑的时候得到了一点慰籍。

    虽然有点不地道,但是确实在王离这个倒霉孩子身上,王诩找到了自信和慰籍,成为了他最初的动力之一,也是给他助力最大的人,若是没有王离,王诩带着孤竹遗民迁徙的时候,肯定又是另外一个解决了。

    而且王离这个天真的贵公子,让王诩再次找到了当哥哥的感觉。

    孤儿加早慧让王诩懂事以来就有些感情封闭,尤其是对于亲情方面每次看着王离,王诩都会想起从小跟自己一起长大的弟弟狗子,只不过自己小时候对狗子似乎没有这么好。

    当一个人孤零零的穿越到这儿之后,夜深人静时经常会后悔自己年少时的淡漠无情。

    所以在王离身上,王诩也倾注了儿时对于亲情的遗憾。

    尽管看似才一年多的相处,但是实际上,王离身上有着王诩两世的寄托。

    现在,这个寄托断了。

    王诩也感觉自己往前走的路,似乎也断了一截,仿佛离自己当初的目的,偏差了。

    这让王诩再一次开始迷茫起来。


………………………………

第二百七十二章 为燕国复兴而奋勇(求全订)

    第二百七十二章为燕国复兴而奋勇(求全订)

    老人象征着夕阳,孩子象征着朝阳。

    一个代表死亡,一个代表新生。

    一个全是老人和孩子的城市,是什么样的氛围呢?

    是一种显得温和的平静。

    孩童在乡间玩耍,老人在街口闲聊,没有所谓的欣欣向荣,也没有迟暮的暮气沉沉,两者相结合是一种让人感到温馨的平静。

    这样的氛围下,才让王诩感觉到一种属于生活的真实感。

    勤恳一辈子的燕国老人们经历过战火的离乱,经历了骨肉的分别,也经历了残酷的苦难,虽然身体已经老迈,但是精神已经磨练的坚韧,他们没有太多的恐惧,也没有太多的希冀,仿佛找到了人生的轨迹,坦然而从容的照料这跟自己有血缘或者没有血缘的稚童们。

    而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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