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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孤竹君-第2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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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非之死,姚贾李斯各占其五,冯氏可以为姚贾,但是放眼朝堂,也难寻一个李斯。”王贲紧锁着眉头“毕竟李斯这样的狗,秦王有一条就够了。”

    “别忘了,不还有个卢生嘛?”朱家勾起嘴角“大将军在燕地这么长时间,卢生的底细应该清楚了吧。”

    王贲疑惑的看着朱家“你觉得,卢生能比李斯?”

    “可能比李斯更甚。”朱家轻叹了口气“大将军不信羡门,但是愿意相信的人,很多。”

    王贲眨了眨眼,沉吟不语。

    。。。。。。。。。。

    夜盲症,也称雀蒙眼,是古代最为常见的一种病。

    而且因为这种病太过常见了,以至于古人觉得没有这种病的人,可能就是天赋异禀。

    这样的人多被聘为斥候,方便夜间执行任务。

    夜盲症主要的原因就是摄入维生素A不足,维生素A是华夏人自古以来稀缺的一种微量元素,一直到胡萝卜,菠菜,油菜这些富含维生素A的蔬菜引进后,才慢慢改善。

    先秦时期的营养肯定是缺少的,即便是士兵,也难以保证正常的营养摄入,所以有夜盲症很正常,所以古代夜袭成功率都很高,同时战损率也很高。

    公孙戈带着三万燕骑,在丑时出发,没有放马,慢慢前行,将近寅时才逼近东胡的营地,点燃火把发起冲锋。

    还在睡梦当中的东胡战士被外面喊杀声和马踏大地的震动声惊醒,因为天气炎热,营帐又简陋密集,他们一个二十平米的营帐最少都住着二十多人,所以基本不穿衣服。

    来不及披甲拿着武器就冲了出去,发现外面已经一片火海了。

    各部百夫长都愤怒的咆哮着,组织战士们上马追击放了火就开始往回逃窜的燕军。

    东胡王慕容贺站在王帐的瞭望上,眺望放完火就退去的燕军,身上古怪的血印图案,在月光和火光的照应下显得格外诡异。

    “大王,各部并无太多损害,秦军似乎只是来骚扰一番。”一个百夫长勒马瞭望台前大声喊道。

    “灭火,不要追击。”慕容贺冷静的下达命令,看着已经跑远的燕军喃喃道“疲兵之术?难道秦军还有什么底牌?”

    。。。。。

    “这就回去了?应该还能杀一波。”剧亢一手持着火把,另外一只手勒着缰绳,背后的剑匣缝隙还在渗着血,顺着流到了战马的毛发上,在火光下泛着光。

    “我们就是来放火的,又不是来歼敌的。”公孙戈将长枪上挂着碎肉抖掉,将长枪背回身后,转头看了看后方,让左右侍卫高举着火把,引领其他人返航“保存实力,明天才能好好的杀敌。”

    “你直接从城中征兆十万民夫,是去杀敌的呢?我怎么觉得是建城去了?”剧亢咧嘴轻笑着,瘦高的身子像是猿猴一样踩在马背上站了起来,高举火把。

    在战马狂奔时还能站在马背上,足以见其骑术高明。

    “好骑术。”公孙戈赞叹道“建城不至于,但是至少要建立一个军寨,既然大将军能够依靠军寨固守东胡强攻三个月,我们守半个月应该没有问题。”

    剧亢因为站起来以后更加颠簸,声音有些抖“其实你是在找后路吧。”

    公孙戈咧嘴一笑“不瞒你说,若是燕地失手让给东胡,那么这个罪责,谁来背的几率比较大?”

    剧亢转头看了眼公孙戈,没有接茬。

    “毕竟是个降将,没有献城的功劳在身,总归是没有底气,若是秦军真的输了,我带着这十万民夫,二十万大军深入北地,也能够建功立业。”公孙戈朗声笑道“到时候小亢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去草原?”

    “你信不过卢生?”剧亢晃着手中的火把,示意大军放慢马速整军,然后坐回马背转头问道。

    公孙戈勒住战马,揉了揉被疾驰时夜风吹得有些僵硬的脸“这个世道,把脑袋托付给别人的都是傻子,生父也不行。”

    剧亢眨了眨眼,看着身后大军开始整合,晃了晃头“看小高的决定吧,要是真的无家可归,去草原看看也不错,至少自在,这中原,我是待够了。”

    “你去过咸阳?”公孙戈挑眉道“你不是在赵地长大的嘛?”

    “虽然没去过咸阳,但是也去过不少地方。”剧亢皱眉道“感觉都是一样的,不堪入目。”

    “你就不好奇咸阳嘛?听说那是一座不需要城墙,也不需要担心盗匪的安逸雄城。”公孙戈咧嘴笑道。

    “有这样的地方?我只知道,咸阳东市几乎每天都有人砍头。”剧亢眨了眨眼。

    “秦国重法,重罚,砍头很正常。”公孙戈笑了笑“不过规矩太多,确实没什么意思。”

    “守规矩就行了。”剧亢摇摇头“我只是讨厌死人。”

    刚在突袭东胡营地的时候,若不是公孙戈拉着他,估计他就要杀到营地深处了,这还不喜欢死人?

    公孙戈微微一怔,哑然失笑“看不出,你还是个纯良之辈呢,我一直以为你很嗜血呢。”

    “我确实很喜欢杀人,但是不喜欢看死人。”剧亢抓了抓头“算了,不提这些,我先回去了,有点困。”

    “真的,跟着我去草原,可以随便杀人,也不会看到太多冤死之人。”公孙戈冲着剧亢喊道。

    剧亢仿佛置若罔闻,催马往辽阳城跑去。


………………………………

第二百零六章 天机以到(求全订)

    第二百零六章天机以到(求全订)

    两千多年前的辽西地区,除了茂密的原始丛林之外,人类生活的区域基本上多是荒原。

    所谓荒原,就是人类过度将树木砍伐之后,没有耕种也不治理的地带,通常这样的荒原就是野生动物的天堂。

    但是由于燕国还是保存着放牧习俗,所以燕地几个重要城市周边的荒原,野草并不算太过茂盛,而且也没有太多的野生动物,因为都被猎杀了,被当做是一种天然的放牧区。

    不过自从太子丹作死给燕国引来灭顶之灾之后,这些天然的放牧区再次回归了原始,其中野物横生,但是毕竟是荒原,视野还算是很开阔的。

    孤竹军的营地按照每日向前推进五里,放哨十里的速度,一直缓慢推进了十几天后,终于到达了东胡大军的后方二十里处。

    可能是对自己的后方安定过于自信,后方并没有碰见任何东胡斥候,这给王诩等人潜入敌后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在这十几天中,慕容竭也将祖神的启迪,传递给了东胡每一位遗民,他们就地取材,制作各种乐器,加上王诩从孤竹国带来了巨型战鼓,已经凑出近三万人的‘交响乐队’,近十万人的‘合唱团’。

    十万人的合唱团到底是什么效果,王诩还是很清楚的,毕竟他除了考古之外,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音乐和电影了,十万人的演唱会在后世,还是有很多的,而且基本上都会有一两首经典,会引来十万人合唱,那种感觉,只能用震撼人心来形容了。

    你可以听不懂那首歌,但是在这种震撼的合唱下,已然能够勾起灵魂深处的感动,这就是音乐的玄妙。

    同时在翟仇的王室军也在四十里开外,距离东胡大营十里的滦河森林中潜伏着,等待王诩总攻的号令,伺机而动。

    距离东胡大营越近,越是能够感觉到那股属于战争的味道,这样的味道像是吸引鲨鱼的血腥气,让孤竹国所有战士都蠢蠢欲动,躁动不安。

    尤其是王离。

    若不是有王诩坐镇压着他,可能三天前,就已经带着破虏军率先冲出去了。

    战争的味道同样也让王诩有些惴惴不安,即便假装的再淡然,但是毕竟还是一个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人,战争电影还原的再血腥刺激,终究没有那种身临其境的压迫感。

    每天早上醒来,王诩似乎都能够嗅到空气中飘荡的古怪味道。

    叫做死亡。

    毕竟,满打满算,正规战斗力也就不足四万人,还都是没有经历过真正沙场的新兵。

    天时,地利,人和。

    这三个词一直萦绕在王诩脑中。

    也是他口中对王离说的‘天机’。

    人和,孤竹国全军上下都是斗志昂扬,磨刀霍霍,而且甲刃精良,应该占尽。

    地利,其实并不占,因为孤竹国的马,肯定不如东胡的马,所以只能依赖‘四面胡音’之策弥补。

    剩下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天时了。

    这是一种冥冥之中不可言说的东西。

    其实他认可的天时,其实是王贲将东胡打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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