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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湖岛-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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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指导,魏队长找你!”有个声音从一侧传来,沈秋云住脚一看,原来是李忠和他的女友郭燕。大块头李忠一头卷发,阔脸,八字须,魁梧健壮,在沈秋云队里的青年后生中算得上老大,李忠是沈秋云的专车司机,开着从队里到乌市的联络车。

    “那天叫你等我弟弟,你等了没有?”沈秋云直问李忠。

    “头儿,别人你不信。我你也信不过吗!那天,我一直扛着写有你弟名字的牌子等到天黑,每趟车都没放过,连车站的门卫也被我的真诚感动了。”

    “你没打听路上有车误点?”

    “没那回事,我问过很多人,从郑州到乌市的路畅通无阻,大概你弟不会来了!”

    沈秋云沉默下来,他掏出烟递给李忠一支,自己也点了一支。

    “前两天‘换桩’的事(接换新车)搞好了没有?”

    “早就接过来了,全队已整装待发,就等你一声令下,头儿,今年我开啥车?”李忠半认真半玩笑地问。

    “还是联络车,两台车你任意挑一辆。”

    “谢啦,头儿!没啥事我先走啦。”

    “等一下,你通知一下魏队长,我觉得后天正式奔赴南疆可行。”

    “后天!能行吗?”

    “没问题,我刚从南疆回来,那里的气温不低,雪融得差不多,让他做好出工的准备。”

    “好的头儿,听你的!”

    “喂,什么时候结婚?提前打声招呼。”沈秋云临走时丢下一句话。

    “一定,一定,到时沈头儿要来赏脸噢!”李忠的女友郭燕娇俏一笑。

    “鬼丫头!还用说。”

    沈秋云把资料送到处大楼的资料室,资料室黄科员接过资料,不由得感慨万千。“想不到七十年代的资料能重见天ri,虽然它现无重大价值,可是它能作为我处地质调查史上的一面镜子,值得我们全处职工永远铭记。”

    黄科员极为动情,沈秋云却已轻轻退出办公室。他强忍住内心的苦涩,强忍住久远的痛楚,面对那叠发黄的资料,也只有他明白,在那种年代里,他是怎样把自己与之一切紧紧相连,并柔进了几十年的剪不断的缕缕情丝中。这缕情丝而今终ri像一根飘带,缠绕在他疲惫的心里,飘带后拖着的,是他那步履蹒跚的身影。

    肖妈已入古稀之年,她靠在墙壁一侧,骨瘦又羸弱,年轮圈圈烙印在她褶皱的脸庞,写满了岁月的无情。她抬手无力指了指床边的小凳,示意沈秋云坐下来。肖妈的保姆小chun热情地给沈秋云端来一杯开水,又忙她的去了。室内光线极暗,也没一件有生气的家私映衬,倒是窗台上媛媛搬来的一盆‘胖姑娘’,让人感觉这世界里生命的美好。

    这是个极其坚强的老妪,病魔剥夺她的zi you快十个年头。而现在,致命的癌细胞已深入她的骨髓,她依然坚韧地在抗争。她不愿走出这个小家,这里曾是个快乐的小天堂,有她的丈夫和儿子,有她一生的憧憬,一生的牵挂。她期盼着,丈夫和儿子回来的那一天。

    其实沈秋云就是她的义子。自苏辛那夜在沙漠里神秘失踪后,沈秋云就不知不觉做了她的儿子。为了方便在一起照应,沈秋云多次请求肖妈搬到自家,但都被她谢绝。因为在她心中,还有不曾磨灭的信念,还有一丝希望在牵绊。

    沈秋云把刚买来的一袋水果放在桌上,他剥了一个香蕉递给肖妈:“这段时间腿感觉好些吗?”沈秋云不敢拿正眼看肖妈,他此刻多想告诉肖妈,他已找到他的儿子,可他不敢,对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如其让她看到一堆白骨,还不如让她怀有一个永远的梦,这个梦虽然残缺,虽然支离破粹,但比没有好上一千倍,一万倍。

    “原谅我,肖妈!”沈秋云在心底默默地讲。“我是无法给你一个儿子,但我能还给你真正的儿媳和孙女------”

    “秋云,你弟秋楠从内地来了没有?他一个人在路上可千万别出啥事------”肖妈缓缓地说,吐字几乎模糊不清,但沈秋云还是能听出来。

    “没事的,肖妈,他二十来岁的人了,别担心他。”

    “唉!现在呀,外面坏人多,要小心才是。对了,媛媛在你那个野外队,她还小,你得找个较轻松的活儿给她干,让她多注意安全。只可惜哦,我今后身边又少了一个人------”

    “我会照顾好媛媛的,你就放心。肖妈,我和媛媛出野外,让秀多过来陪你就是。”

    “秀呀,你多劝劝她,要注意身体。不要整天忙来忙去。你自己要注意一下胃。”

    “我知道了,肖妈。”

    沈秋云双眼被浸出的泪水所迷蒙,在他的内心深处,二十年的风吹雨打的生活丝毫不曾动摇过他,唯独慈母的心让他伤感,让他落泪。他不认为自己不孝。多年来,他无不每时每刻都在思念那个遥远的家,思念那个清苦、纯朴、魂牵梦绕的小山村。他是农民的儿子,无论走到哪里,浑身都散发浓郁乡土气息的农民的儿子。他那健强的体魄、地道的乡音、黝黑的肌肤,如果哪一天戴上草帽,再扛一把锄头去下地,绝不会引起路人的丝毫注意。

    他觉得最对不起的就是自己的母亲,一个纯朴的农家妇女,为了丈夫和儿子,奉献了全部的爱和心血,且从不知道去索取。对于父亲,他印象要模糊很多,不是他全忘了父亲,父亲那种狮子般易咆哮的脾气,还常常令他从梦生惊悸:“秋云,秋云,拿个鸡蛋去换五根烟回--------”父亲的这句话一直伴随他到二十岁,终有一天,他象倔牛般发犟,那次他没拿鸡蛋换烟,与父亲狠狠‘顶’了一场,没几天,他便去当了兵,之后没跟父亲说过一句话。

    极度的疲倦写在肖妈的脸上,沈秋云安顿好肖妈,细心叮嘱小chun一些事后,轻轻退了出来。
………………………………

第九章 乌市

    ()  故乡,是一个看得清但又摸不着的梦,它真实得可怕,只要你闭上眼,伸出手,你就能感触到它,拥抱住它,于是,你哭,你笑,你为所yu为,尽情放纵宣泄一切------

    然而这对此刻的沈秋楠来说,故乡只是一副想欣赏却难入胜的画。

    沈秋楠清晨起来,竟发现窗外下起了鹅毛大雪,隔着厚厚的玻璃,仍能看到无声无息的大雪在漫天飞舞。这是他到xin jiāng的第一场大雪,却没激起他多大的兴致,他感觉自己已渐渐适应了这里的气候。朱乐起得特别早,帮店老板林建买菜未归。黑头在被窝里蒙头大睡,上面加盖的毛毯已被他蹬下了床。这是乌市火车站的一家小餐馆,十天前,这家店主雇下了他们仨。沈秋楠在卫生间洗簌完毕,到饭厅看见很少过来的老板娘蒲莎正收拾餐桌。

    “老板娘,让我来收拾,你歇会儿。”

    “没关系的,秋楠,林老板几点去喀什?”

    “不清楚,一大早,他与朱乐去了菜市场。”

    “那个牲口,我就知道他不急,那慢xing子能办成啥事!秋楠,开这个店,都是我一手一脚把它料理好。每几天,我如果不过来一趟,小店就不知乱成啥样!昌吉那头也有小店,还得照料孩子,两头忙。昨天叫他一大早去喀什,现在还不走。这个牲口。”蒲莎心直口快,手脚极麻利,她用刀抄起两大块羊肉走进厨房,噗的一声就扔在砧板上,攥起刀三下五除二就切成肉丝,洗上几把芹菜,切好后与肉爆炒。

    蒲莎是老xin jiāng人,家在昌吉市区,八五年与从西安到xin jiāng做生意的林建结了婚,婚后开了两家小食店,生意一直不错。前些天,一位远从深圳到xin jiāng收购羊皮的杨老板找上门,高价向林老板收购大批的羊皮,林建是老行家,觉得这生意不错,当下两人一拍即合。林建早年做羊皮生意达七八年之久,许多老客户都在喀什市,而且这么多年一直有来往,于是,商量后,他们决定去南疆喀什市。

    “老板娘,喀什是不是很远,我们这一去,要好几天?”

    “是啊,在南疆,两千公里路程,坐车要四五天才能到,还有翻天山呢!”蒲莎说。

    “那外面下那么大的雪,能走得了吗?”

    “咋不行,生意场上就是这样,人家杨老板能大老远从深圳来,喀什对我们来讲就不算远了。”

    “人家是坐飞机,到xin jiāng只几个小时的事情。”

    “人家有钱坐的起,我们没钱就得出苦力。”

    “那个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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