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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头徘徊。想想往日一连几十里,都是络绎不绝的车马行、客栈酒家,那种繁华似锦的景象一去不返,空留一片片被战火烧黑的土地。
王道夫一拱手大声道:“张大人,何不请香港岛上的赵将军过来议事,本来姜家降元的事情,就是赵将军发现的,理所当然的可以参与商议捉拿奸细之事!”
“诸位大人的意见如何?”张镇孙早就想让赵天佑参与广州城防的管理事宜,可是手下以凌振为首的朝廷正规军,并不认可赵天佑无官无职的身份,反对的意见很大。
可是这次这些武将都没有办法,低着头不再反对。
凌振愣了片刻道:“张大人,元兵虎视眈眈马上就要来犯我广州,战事紧要何须在意出身和官职,我看应该邀请赵将军共同参与。”
“就听凌都统的,马上派人去请赵将军!”张镇孙心道,这话不是我对你说的吗,上次你还说城防重要无比,不宜让身份不明人的参与。
张镇孙作为岭南籍唯一的殿试文科状元,仕途初期并不顺利,当官初期朝纲被奸相贾似道把持,因为不肯同流合污,屡次被穿小鞋。后来因为回南海伺候年老的双亲,遭弹劾被罢官免职,直到去年元兵大举南侵广州失陷,端宗即位之后陈宜中想起了张镇孙,决定从新启用这位状元郎。
张镇孙随即官拜龙图阁待制、广东制置使兼经略按抚,奉诏与都统凌震招兵买马,与兵部侍郎王道夫一起出兵收复了广州。这时候陈宜中南下,曾经来过广州一次,非常肯定张镇孙的能力,并和他探讨如何复兴宋室的方法,可是陈宜中一去就再没有回来。
赵天佑对于广州城防的重视,可以说比别人更关心,这是他计划中的最后屏障,绝对不能有失的防线。如果给他足够的时间,他有信心把广州港和香港岛发展到泉州的规模,经济和武力齐头并进,才有能力一路向北,收复失去的疆土河山。
得到张镇孙的首肯之后,赵天佑带着手下一千精锐进驻了广州城,主要负责新式火器的养护维护,收回所有城防弩改制的霹雳炮的炮位,全部由自己的手下控制。
四个城门各有特务连的人昼夜监视,防备的对象不只是普通百姓,而是所有的目标,只要非当班的城防军士,严禁上城墙严禁靠近城门。向两个方向派出快马斥候,时刻打探元兵大部队的动向,开始严加盘查入城的人员,严防再混入元兵的奸细。
两天之后的午夜,赵天佑亲率领着一队骑兵,悄悄的自北门出发向北疾驰,赶往三十里外的白云山附近的碧云峰。这里是宋军第一道防线,以前是有驻扎五千士兵的军事驿站,筑有一道易守难攻的城墙,不过现在已经一片残破,在吕师夔上次南侵的时候毁于战火。
这也是南下元兵必经之处,白云山山矮路阔没有什么险要之地,只有碧云峰下这一里多长的驿道,两面皆有矮峰,是一处可以打埋伏的地方。
吕师夔上次退兵的时候,就怕宋军再次修缮城墙,就把这里毁了乱七八糟,还放了一把火烧了碧云峰满山的古树。经过一个夏天的修养生息,大自然无穷的力量之下,碧云峰又被绿色萦绕,但是也难掩地上的一片焦痕。
“赵将军,只有这里还能埋伏一下,不过元兵曾经再此与我军激战数日,地形都相当熟悉,恐怕瞒不过去!”说话的是襄阳投降时南逃小头领吕先,一个和元军打过将近十年仗的老兵。
赵天佑从人群里一眼就相中了他,那是终日在生死之间穿梭留下的印记,真正在尸山血海中活下来的人特有的气息,那股味道比赵天佑身上要浓的多。这种老兵还是基层战力的支撑点,靠他们的奋勇杀敌和丰富的经验,才能让胜利的天平向己方倾斜。
赵天佑点点头,对着自己手下的一个排长一挥手,一百多人翻身下马,开始卸下马后驮着的大包裹。
“我们继续走,吕先你们在我后边,保持一百步以上的距离。”
“是、将军!”
吕先手下是五百多的轻骑兵,也是广州城内唯一成编制的精锐骑兵,凌振手中的宝贝,这次能交给赵天佑也是一种信任吧。赵天佑参与城防之后,手下搬上城头的大包小捆新式火器,可是让宋军开了眼届。尤其对城防巨弩的改造,就在他们眼皮下边看着,改动不大但是效果惊人,就是不挂栽霹雳炮,单独的巨弩射程威力和灵活性都有很大的提升。
一天之后对赵天佑的不信任就变成了惊异,然后是无比的佩服和羡慕,羡慕他手下的那些班长、排长、可以摸着那些圆滚滚的轰天雷、霹雳炮,还有那成捆的突火箭,简直不是一个时代的部队。
赵天佑在初期没有把这些军火交给张镇孙也是经过多方考虑的,火药安全和消息泄露,是最大的问题。在没有绝对的掌握之下,以各地溃军组成的广州城防军,还没有给他足够大的信任,所以才让自己的人上城头直接参战。
胯下的大黑马有些兴奋,第一次赵天佑骑在身上,已经准备露一手的大黑马一个劲的汪汪叫,呼哧呼哧的出粗气打响鼻表达对速度的不满。随着赵天佑猛地一夹马腹,给了他加速的信号,大黑马顿时撒开了欢。
“我艹,将军骑得这马咋跑这快,兄弟们给我加速,跟上将军的速度……”
吕先一抬手,手里的皮鞭打出清脆的啪啪声,催促这手下的部队向前飞驰。这支部队的装备是城防军最好的,腰间的佩刀已经换成了香港岛的最新产品,与蒙古弯刀类似,但是背脊要厚一点,弧度稍小的变种唐刀。
赵天佑一人一骑如同一团黑云,身后五百宋军骑兵,纵马驰疆紧跟其后飞奔。
白云山的那头,三千元兵先锋骑兵,正在缓缓的骑行。
………………………………
第九十四章 大黑发威
元军先锋官阿日斯兰,在马背上眯着眼睛哼着长调歌谣,作为一个征战十数年的大老粗,这次能当上先锋官是吕师夔有意照顾他。只需要按时间把兵带到广州城下,路上不出什么差池,就算是完成任务大功一件。
“将军,前方好像有马蹄声传来!”
阿日斯兰一抬手,整个队伍停了下来,轻骑兵向前重骑兵押后,很自然的拍成了战斗队形。多年征战养成的习惯非常重要,元兵自小在草原和马背上成长,有一种自然形成的战斗意识,随时都能够进入战斗。
距离白云山入口的距离不过一里路,阿日斯兰打马走到队伍的最前面,看着那个从山口冲出来的一人一骑,以及他后边跟着飞奔的五百骑兵。
“嘿嘿!宋狗居然还有骑兵,真是好难得啊!回去我得好好谢谢吕大帅。小的们收起弓箭,全部给我拔出弯刀!让我们尝一尝宋狗骑兵的血,味道有什么不一样!”
“唰!唰!唰!”
一片整齐的额拔刀声,三千骑兵从腰间拔出了弯刀,在初升的阳光下硕硕生辉。
“停!”
赵天佑的手高高举起,身后的吕先见到,马上喝令队伍减速停下,远远的跟在赵天佑百步之外。大黑马停下之后很不开心,喘着粗气用蹄子踢着路面发泄,让他直接冲进对面的马群里多好,又可以张嘴咬人了。
阿日斯兰一脸的狞笑,弯刀举在身侧,催着马慢慢向前走,非常好奇的看着停在阵前的赵天佑。在他的记忆中,与宋军的骑兵交手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以前那些一冲及溃的战斗很不过瘾,过不了两个回合的拼杀,剩下的就是追击败退的敌人。一边倒的杀戮久了,他倒有些怀念蒙古部族之内的冲突,那些马上拼死搏杀的味道,要比追击宋狗的骑兵强的多。
“你是什么人?宋狗的骑兵吗?在死之前给我留下个名字吧,我会把你的头颅挂在广州城的外边,哈哈哈!”
阿日斯兰距离赵天佑还有六七十步远,两匹马如果冲起来,交手就使瞬间的事情,可他一点都不在意赵天佑,感觉对方是被他吓住的样子,一动不动的连刀都未拔。
“你们开战不是先射箭吗?怎么今天不射呢?”
赵天佑很是好奇,难道元兵也要派出主将叫阵,就像评书里说的那样决战吗?可他非常清楚,那都是书中的描写,为了突出主将的本事和个人英雄主义。真正的战场上,他见到的都是一言不发直接动手的,没有人会傻呵呵的在阵前浪费时间的。
赵天佑冲出来停在原地是情非得已,他可真的不知道阿日斯兰就在山口外,要是知道他们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