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冷玉烟从府中消失了。
当然,这在赫彩意料之中。
“累赘么……”她轻轻叹了口气。
之后,她忽然感觉有点头晕,连忙回到室内。
白墨还挺准的。
走之前留下了自己的种子。
想到这里,赫彩又笑了起来。
也不知道郎君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他回来的时候,或许孩子已经会走路了吧。
“哎呀,还没跟他商量过,孩子叫什么好呢,这种大事怎么也该由他爹做主才是。”
赫彩又去了白墨的书房,给白墨写了一封信,询问这件事情,信中不可避免的流露出浓浓的思念之意,然后她皱了皱眉,将这封已经写好的信放在一边,又重新开始写。她希望能让自己的郎君感到自己也是有用处的,在外面没有帮助,总要把家里打理好,不要像个小孩子一样,离了大人不行。那样白墨肯定会白白担心,赫彩自己的思念也会随着这些文字慢慢酝酿得更深,自己也会不高兴。
赫彩重新写了一封,用语平淡了很多。
……
“给孩子取名?”
白墨仍在路上。
他已经离开了邯郸,正向渤海的方向行去。接到这封信的时候,白墨正在徐渐的车马里,跟徐渐探讨到达云中郡以后的对策。忽然收到这封信,白墨心下便一喜,成为人父已是他期盼两世的事情了。
“叫什么好呢……”
徐渐没好气的说了一句:“你现在留着自己的妻妾在家里独守空房,自己却在外面又搞到了一对姐妹花,你觉得她们听到这个消息会把你儿子掐死不会?”
白墨神色一窘:“徐美人,你啥时候也这么有谐趣了。”
“跟你学的。”
“这就叫近朱者赤……”
“你直接说后一句比较妥当。”
“得了得了不跟你耍嘴皮子,徐美人,要不你帮我参谋参谋,我孩子叫啥名比较好。”
徐渐冷冷的道:“取名是一辈子的事情,别让你孩子带着丑名不开心一辈子。这种事我要是给你参谋个结果出来,万一后悔了,你孩子还不得记恨上我。”
“我猜你现在肯定就记恨着某个人,因为你这名字取得就很失败。”
“你再说一句?”
“行了,我已经想到好名字了。”白墨顿了顿,展颜笑道:“墨里带火,我儿子以水为排行好了。嗯……大儿子就叫白泠!这名字姑娘也能用。”
徐渐一下气乐了:“你就这么想让陛下赐你一尺白绫自尽么?而且你是火,你的孩子是水,不怕他们克你?”
“什么白绫,是泠泠之水的泠。他们能克我证明比我强,这叫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而且,你没听说过水火既济么?”
“服你了。”
“早就该服我。”
白墨哼起了小曲。
徐渐忽然道:“你说,云中郡上层去职,你我二人又拖着不去接任,这段时间,那里会发生点什么?”
“发生的都是好事,首先,原先那帮嚣张跋扈的县令们这段时间都足不出户,基本出了处理一些案子之外,其余的事儿都不怎么过问了。大户最多的云西县现在连县令都没有了。换句话说,那里的老百姓,现在自由了,可以干他们想干的事情了。”
白墨说着,眼睛微微眯起。
“现在,那里应该已经乱成一锅粥了吧。”
徐渐道:“乱,你还说是好事?”
“不破不立嘛。云中郡大户多,有些人在他们自己的田园里几乎已经成了土皇帝。我之前处理的那个郭大林案,并非我小题大做,从这件案子里,已经可以看出,在原先的云中郡,那些豪门大户与地方上是如何沆瀣一气。”
“民强不一定是坏事。”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那些豪门大户们的确做了一些有用的事情。有时候连我都忍不住想佩服他们,但能够欺负外敌,并不意味着他们欺负普通百姓同样有理。”
二人续着这个话题谈了下去。
徐渐自己就是豪门出身,他其实是更认同那些豪门大户的,在心底里,他有些看不起普通人。白墨却是知道,普通人才是构成这个王朝最根基的地方,况且他自己虽然已经成了士大夫,但内心里仍是把自己当成普通百姓的,百姓的想法和苦难,他都感同身受。(未完待续。)
………………………………
第一百四十六章 云中郡(一)
云中郡,云西县。
两级主官皆未到任,中下层官佐,与本地豪族牵连极多,而且现在主官不在,原因还是在半路上磨洋工,出了什么问题,也轮不到他们担责任,所以此时此刻,整个云中郡都很乱,云西县则是最乱的地方。这里的乱不是盗匪横行那么简单,北地豪族,多有属于自己的、规模庞大的庄园,形成了一种庄园经济,庄园之间距离很远,周边所有的田产几乎都属于庄园主,很多佃农依附在他们之下,世世代代,久而久之,已与自家奴才无异。
而且这里紧邻漠南草原,常被游牧民族侵扰,为了自卫,这些大族手下大部分都有数目客观的武装家丁,有些训练有素的,甚至强过卫戍军,堪比八大柱国的部众。
这些武装家丁有自己独特的称呼。
部曲。
这里的部曲们与草原边境的牧民有一种独特的默契。
牧民南下劫掠粮食财物,路过辖有部曲的大族田产之内,必须走正路,不得践踏庄稼,作为交换,大族所辖部曲不会主动攻击他们。同样,北地大族北上劫掠牛羊,亦不犯边民,直入内地。不过,随着北方草原人愈发分裂积弱,当年的默契已经被打破了。现在,牧民极少南下,抢劫这种无本万利的买卖,你不干我干,这些大族们携部北上倒成了常事,而且经常在草原上修筑坞堡,导致漠南靠近云中郡的草原上,已经见不到多少牧民的影子了。
弱肉强食。
这是战乱频仍之地最普适的真理。
郭仲明就是这些部曲中的一员,他们家里世世代代为主人方家尽忠,这个方家在大晋统一天下前还是有正当爵位的,有资格豢养私兵,现在没资格了也好办,只消说手下这些人都是“护院家丁”就够了。郭仲忠是家里老二,家里的地虽然属于方家,但“耕种权”也是需要继承的,他没资格继承,他从小就知道这一点,所以一直勤练武艺,终于成为了方家部曲中的一个小头目。
现在,他骑着高头大马,在临近云中郡的一处坞堡外游曳。
清风徐徐,垂着荒芜的草地,看不见一头牛羊。
“头儿,最近哥儿几个太无聊了,咱们什么时候能回去呀?”
听了手下新兵问这种话,郭仲明心有同感,不耐烦的说了句:“我也赶紧特么的离开这个鬼地方。应该快了,据说白鬼已经离了邯郸了,主公肯定会给他们点下马威尝尝,到时候咱们就派上用场了。”
“头儿,那什么白鬼真的那么可怕?我听娘说……”
郭仲明对那个稚气未脱的新兵不轻不重的抽了个鞭子,他很讨厌这家伙有事儿没事儿就提他娘,这回他又说了句:“我娘我娘我娘,你小子都多大了,怎么还跟个穿着开裆裤的娃娃似的?”
郭仲明虽然这么说,其实他反感这新兵提娘亲的原因,最主要的还是,每到这个时候,他自己也会想起自己的娘亲。但是,他可是头儿啊,虽然手底下只有七个小伙子,他也是个头儿,他不想让手下的人看到自己其实也有点像自己口中说的,偶尔会像个还穿着开裆裤的娃娃。
那新兵改了自己的措辞:“不是……头儿,我听人说,那白鬼是厉鬼夺舍的,好吃人肉喝人血,对待女子更是狠毒,而且毫无忌讳,我怕……”
郭仲明没好气的笑骂道:“你怕你娘被他那啥了呀,放心,就你娘那姿色,人家白廷尉哪儿看得上?别杞人忧天了,什么白鬼红鬼,大刀之下,都是死鬼。”
“可是……”
“你有完没完呀?”
郭仲明懒洋洋的趴在马脖子上。
“算了,你接着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就听听你瞎几把说。”
那新兵吞了口唾沫:“我听说,那白鬼不仅心性恶毒,身手还强得很,据说那井陉一役,他一剑就劈死了一千余悍匪,简直神了!”
“你这都哪儿听来的,我的老天爷……”
正当郭仲明想继续教训一下这个毛头小子的时候,远处忽然掀起一片烟尘,紧接着是马声,再近,更多的就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