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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虽然依旧是李破当厨,但在老头严令之下,几个人三顿饭都只吃了个半饱,让李破都感觉痛苦不已。
但对于自己体重增长,李破也有点悚然,暗自警惕,这可不成,这要是太平时节,只要有本事,吃饱睡死都不用管。
但这可是大隋朝的马邑啊,你胖的走不动路,说不定哪天就得被人当猪给宰了,那得有多冤
于是,第二天,也不用老头督促,直接大清早起来,拉着李春和元朗两个,开始绕着马厩后面的马场开始了晨跑。
开始时,元朗还颇不乐意,觉着李破对自家阿爷讨好太过,连累自己受苦。
但跑着跑着竟然发现,不管自己怎么努力,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头,脚步也只能是越来越重,前面两个人也是越跑越远。
他哪里知道,这两位好日子其实没过几天,穿山越岭,挨饿受冻的吃了不少苦,却是将体魄打熬的越发坚韧了。
他这里就算是每天干活,练武,跟这两位也好像是家养的和野生的之间的区别一般。
于是,虽然认为这种不管不顾的疯跑有点呆傻,但连个小女孩儿都跑不过,让元朗分外的接受不了。
所以,这一天早晨,热血少年累的像狗一样,却还是挫伤了他那幼小的自尊心,发誓之后一定要练的比兔子还要跑得快。
李破跑的满头大汗,有点酸痛麻木的身体却好像在告诉他,每一个细胞都在贪婪的呼吸着新鲜的空气,那种畅快的感觉,实在难以用笔墨来形容。
同时李破也知道,自己的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如果继续打磨下去,会比在草原上的时候还要强壮,毕竟,这是个年轻的过分的身体,还有很大的成长潜力。
又拉着疲惫若死的元朗和李春慢慢跑了两圈,才算停了下来。
之后也没闲着,指挥着两个人,将一垛垛的干草搬进一间空闲已久的马厩,将老旧的围栏拆下来,弄出好大一个空场。
然后铺上厚厚的一层干草,权当垫子了。
到了此时,三个人已经饿的前心贴了后背,估计减肥效果会非常不错。
吃过了简单的早饭,在老头嫌弃早饭太过糊弄,有点幽怨不忿的目光下,李破带着李春,元朗去到整理出来的马厩里。
空荡荡的马厩中,只有李破的声音在回荡。
“今天咱们就说说徒手肉搏。。。。。。”
李春很兴奋,因为她觉着,这还是大哥头一次正式的开堂授徒,自然要竖起耳朵,听清大哥说的每一个字,并牢牢记在心里,这可是将来李家家传的本事,唯一有点美中不足的是,旁边有个臭小子在偷师。
元朗也很兴奋,只是和李春不一样,他自小便有人教导,一听徒手肉搏,小眉头一扬,心想,不就是军中角力之术吗
于是,便颇有不服,很觉得,李破这么煞有介事的,有点不自量力,不定打起架来,还真不如他元朗。
不过,见证过李破许多神奇之处,连哥哥都叫的心甘情愿了,敬畏之心渐生之下,却是不敢轻易打断李破的话头。
只是跃跃欲试的准备在之后演练中,给李破个惊喜。
李破感觉也很不错,当哥哥当习惯了,凡事也就都有了当仁不让的意思,要是初来乍到,他还可能先让元朗演练一下,看看深浅,但现在嘛,却是理所当然的当起了老师。
“练兵刃之前,都要先打熬身体,强健体魄,使用各种兵刃的时候,才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所以武人都要先练拳脚,再学其他。”
说到这里,终于进入了正题,他晃了晃自己的手掌,“那咱们就先说说拳脚,有人说过,一拳不如一掌,一掌不如一指,知道什么意思吗”
“这是说,在威力上,拳头是不如手掌的,手掌则不如手指,听着好像有点不对,但这说的却是拳脚的精髓所在。”
“咱们呢,练一辈子,恐怕也不可能到那种,用一根指头就戳死人的地步了,所以也就不提什么指头不指头的。”
“咱们先说拳头,我告诉你,有些人拳头打人很重,重到和铁锤打人一样,但就是这样的拳头,也很少能将人一击致命,因为拳头再重,取的也是震荡之力,力道分散于拳面,所以很难在生死相搏的一瞬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以说,在两人攸关生死的赤手对决当中,只知道用拳头去锤人。。。。。。对我来说,我会非常喜欢遇到这样的对手。”
不知不觉间,元朗支起了耳朵,越听越是认真,因为那一口一个生死相搏,一口一个生死攸关。
能轻描淡写的用出这样的词句的人,只能意味着,他很可能经历过这样的场面。
隋人武风极盛,非是笑谈,所以诞生出来的技击之术,也是花样繁多,有的并不一定就比后来差了什么,甚至凶戾之处,犹有过之。
但是,就算是门阀子弟,能够亲耳听到旁人叙说在生死之间领悟出来的技巧的机会,也并不是太多。
因为那样的技巧,必然是杀人之技,传承之间不会太过随便。
所以,大隋流传最广的,其实还是军中实战之术,实用,却失之于粗糙,练上十年八年也不如到战阵上走一圈,而那与真正的两人对搏也有着很大的差别。
而李破的说法,很是新鲜,听着有点没头没尾,却让人感觉很有道理。
所以,只听了开头,元朗小觑之心便消去了不少,听的认真了起来。
李破还在继续,“所以,后人鉴于不足,终于发觉,手掌其实比拳头要致命的多,因为掌缘如刀,用对了力道,一掌切下去,足以让人骨断筋折,甚至击打在柔弱之处,可以做到一击致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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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三娘
李破在来回走动着,面容渐渐变得也严肃了起来,教授杀人的本事,也本就是件极为严肃的事情。
之所以突然做出这样的决定,一来是闲的太过无聊,需要找些事情来做,顺便让身体强健起来。
二来呢,既然将李春带入了郡府,这种防身之术,一定是要教给她的,现在衣食不缺,正是时候。
至于元朗,纯粹是附带而已。
“听说就有人将手掌练的和刀子差不多,劈斩在人身上,如中刀斧,其威力实非拳头所能及。”
“但话说回来了,手掌练到那种程度,你想想,那还能叫手吗也只能当匕首来用了,其他活计,稍微细致一些,他也就做不得了,尤其致命的是,握起刀来,也笨拙的多。”
“你说,咱们既然有了钢刀,何必费时费力,将手弄成那副鬼样子呢所以,只能说是得不偿失。”
“而聪明之人,自也不会干那种傻事。。。。。。。”
“嗯,后来呢,出了位大宗师。。。。。。记得,这是个女人,应该是在秦时吧,始皇帝禁天下之兵,偏又酷虐非常,天下苦之。”
“这位大宗师,自小天资聪颖,但时运不济,少时颠沛流离,受尽苦楚,逃入山中,为奇人所救,那奇人怜其孤苦,又爱其聪慧,便将一生所学,都倾囊而授,此女艺成之后,行走天下,三尺青锋之下,竟是无人可挡,很是杀了一些恶人。”
“但区区一人之力,阻不了天下大势,世道越来越乱,百姓流离,饿殍遍野,女子心灰意冷之下,回去山中隐居,再不愿问及世事了。”
李破这故事编的是越来越起劲,几乎将正题都忘了,却听的两个小的,两眼放光,像听晚间故事一样,越听越是入神。
三个人谁也没发觉,马厩的门口已经静静的站了两个人。
李破还在继续编造。
“但这女子悲天悯人,孤寂之下,又想及身世,自觉天下女子受苦远甚于男子,老天太过不公,于是殚精竭虑,耗尽心血,在晚年终于创出一门武学,专为女子所设,拳脚上,几乎全是近身短打,招招料敌机先,式式致人死命。。。。。。。”
“不过,功成之日,女子心肠作祟,觉得自己所创太过阴毒,所以,便将一些招式尽数抹去,才传于弟子三人,期待她们日后广收门徒,为天下女子争一个安宁。”
“可惜,她虽有这气魄,却无那样的心肠,更无识人之明,三个弟子得授绝艺,却都陆续成了旁人豢养的刺客,一片苦心,至此,也就皆都付之东流了。。。。。。”
“不过说起来,学武之人,能心怀天下的不多,只为救人的更少,何况还是个女子,又能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