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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吴在凌晨1点赶到哈密,那晚,躺在旅馆上的他整晚没有合眼,满脑子都是那光,那声音,还有那诡异的人影。
老吴后来又走过好多趟那条路,再没有见到那种景象,山还是那座山,戈壁还是那片戈壁,山的背后,也似乎还是那山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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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话 痴情
? '燃^文^书库'''。'774''buy'。' 我叫白安安,无家可归,四处游荡。【更多精彩请访问】。不,确切来说,我是有家归不得,因为七天之前我已经死去,我是一只孤魂野鬼。
死去元知万事空≥然我已魂归天国形体覆灭,可是——
我忘不了,孩童时代和子晖一起在湖边玩水,子晖为了赶走几个欺负我的小混混,被他们揍得鼻青脸肿。我心痛得眼泪直流,他却傻傻的笑,说,他一点都不痛。
我忘不了,小学时代跟子晖一起,在清香的白兰树下背诵英语单词。
我忘不了,初中时代,子晖每天骑自行车送我回家▲在破旧的车后座,我却以为自己坐到了白马王子的骏马上。
我忘不了,高中时代,我们互相扶持,花大半天登上华山的最高峰。站在最高处,对着茫茫云海大声喊“我爱你白安安!”“我爱你范子晖!”然后,一起把同心锁挂到崖边的铁栏上,系上红丝绳。
我忘不了,大学时代,我们一起在寒假里兼职。在天寒地冻的日子里,我们守着零食小摊,高声叫卖,每隔一阵子就会握一握对方冻得通红的手。
我忘不了,妈妈住进重症监护室那段日子,子晖天天熬粥送汤,帮着病人翻身、清理污物。
我忘不了,刚毕业那些日子,我找不到好工作而灰心失意,子晖为了哄我开心,亲自下厨做了蜜汁鸡中翅。食物散发着一股焦糊味,可我尝起来却是甜蜜蜜的。
我忘不了,七天之前,突然碰见子晖搂着一个温柔娇俏的女孩,两人表情甜蜜。而我,只感觉到脑髓被一下子抽空了,整个人如行尸走肉。
我忘不了,在30楼天台上,子晖声音嘶哑地对我说,对不起,我爱上了别人,我没法欺骗自己的感情。
我忘不了,我一面泪痕却表情麻木地爬到天台边上,看了子晖最后一眼,然后纵身往下跳了去。
……
一晃22年过去,记忆中的每一页都能找到子晖的身影。太多的忘不了,令我一缕亡魂留连世上,不肯离去。
我还记得,他看我的眼神,是多么痴迷。
我还记得,他当初的山盟海誓。
我还记得,他突如其来的背叛,让我仓皇离世。
……
天下男儿皆簿行。今晚是我的头七,我定要带着这负心郎一起下地狱!我要让他后悔!
大街上的男男女女看不见我,我哀怨地,孤单地,飘到子晖上班的办公楼下,等着他出现。
他终于出来了,依旧搂着他那新女友。我的心突然好疼。
女孩一路上咯咯笑个不停,看样子她此刻的心情特别好;而子晖,虽然也在笑,可笑容却十分僵硬,象是硬挤出来的。晖,此时此刻,你心里在想什么?心爱的晖,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在怀疑,你是否还记得我生前的容貌?
我跟在他们身后,看见他温柔地吻了她的额头,把她送上公交车。然而一转身,他硬挤出来的笑容全然看不见,有的只是一脸哀伤,和眼角的泪光。他哭了?
我默默地跟着他,路过我们小时候一起玩耍的白兰树下。这里并没有别人,我完全可以下手,让他陪着我共赴黄泉。可是,我却迟疑了。
他上楼梯进了家门,走进卧室。卧室凌乱得不象样,我记得我生前去的时候,他家都收拾得整整齐齐。
我飘到书桌上,默默看着他打开抽屉,取出一件件熟悉的物品:卡通手表、绣花小荷包、玩具熊——全是我生前喜欢的。他把这一大堆物品放进放行包里,哦,还有一盒我生前最爱吃的蜜制蛋糕,然后拉开门走出去。这么晚了,他要去哪?
回到白兰树下。
他掏出打火机,点燃了所有我心爱的物品。借着火光,我看到泪水无可抑制地从他脸上滑下来。他从未这样软弱过,手扶着树干,泣不成声,喃喃自语。
我飘近了他。而他浑然不觉。
“安安,我对不起你!是我害死你啊!”
“你真傻,为什么要这样……”
“以后,你就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我要把你印记在身上,再没别人可以取代你……”子晖说着,伸手扯开了衬衣,他的胸肌上赫然多了一个纹身,是一颗红心,里面是漂亮的艺术字体“ann”——我的英文名。
我心乱如麻。
子晖并没有把我忘记,我一直都住在他心里,只是,他已经不爱我了……但是,以前很爱,没有错;现在不爱,也没有错。我为什么要强迫他留下?为什么要做傻事,既伤害他,也伤害了自己?我到底怎么了我?
这样想着,我又下不了手去掐他脖子。
子晖哭了大半夜,直到天微微发白,才转身回家。
他失魂落魄地走在大街上,全然没注意到一辆大货车正呼啸着飞驰而来。我声嘶力竭地呼叫着,他听不到我的声音。
我连一丝犹豫也没有,化作一阵劲风,把他刮到几米以外。大货车跟他擦身而过∮晖安全了。
“安安,是不是你?”“安安!”对这一阵突如其来的劲风,他似乎有所感知,于是放声大喊。
“安安!你出来!”
“我知道是你!”……
回答子晖的,只有他自己的声音。
……
天亮了。
我终于知道我该怎么做。我根本不会去伤害他。我希望入住天堂,默默地关注他,守护他。
我的一缕魂魄,化为青烟,消散在透明的晨曦之中。
编后语:有些东西,改变了就是改变了。已经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要执着,该放手时就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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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话 不孝之人不得好死
? '燃^文^书库'''。'774''buy'。' 老两口一共有两个儿子,都成家立业,小儿子与小媳妇靠自己外出打拼,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шщш。щ小說網首发)却备尝公婆冷眼。然而大儿子呢,只有大儿子一个人累死累活,儿媳天天在家坐着和菩萨一样,一动不动,好吃懒做。公婆却十分喜爱。
为什么大儿媳如此恃宠而骄,她也没什么了不起,只是生了两个儿子而已,要是两个儿子有出息也就母凭子贵了,她这两个儿子,一个初中便辍学,一个高中复读两次,连大专都没考上。这两个不成器的东西,竟成了这个好吃懒做的女人的骄傲。想想都觉得可笑。
而小儿媳呢?生了两个女儿,老人家重男轻女,要不是看在两个孙女学习成绩顶尖,恐怕也不会喜欢她们。而这两个女孩,腹有诗书气自华,家里可谓是出了金凤凰,和她们那不成器的堂哥简直是天壤之别。
大儿媳在家过着皇太后的生活,而大儿子却在田里劳作。老人怎么看心里都难受,心疼。又想想小儿子一家衣食无忧,也不在乎自己那一点钱。于是他们思前想后决定把那辛辛苦苦,起早贪黑赚来的钱全部投资到大儿子一家身上,大媳妇自然是欢天喜地,求之不得。
老头生病了,平日最疼爱的大儿子一家就像不知道似的,看都不来看一眼。医药费只有小儿子一个人拿。孝顺的孙女还拿出自己投稿赚来的钱帮爷爷买各种补品。老爷子看在眼里,悔在心里。
因为恨大儿子一家没有一个人前来探望,很快病情恶化,在八十大寿的那一天晚上,眼一闭再没有睁开。他不知道,是大儿媳怕前来探望要花钱,所以才禁止儿子丈夫去医院的。他们心里可是一清二楚,只不过是在装糊涂罢了。大媳妇在老爷子坟前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就差点没昏死过去。以显示她多么孝顺,若老爷子黄泉下有知,非要上来把她一起带走。
老奶奶孤独的活着,老爷子生前把所有积蓄包括房产都给予了大儿子一家。她也只能去找大儿子了,谁知,刚踏进家门就被大儿媳拦住了:“哟,哪门子风把您给刮来了,天色不早了,赶紧回家吧,别磕着碰着了!”大儿媳转眼间变了一副嘴脸,盛气凌人,这也是她的真面目吧。
老奶奶显得唯唯诺诺:“秀啊,平时我对你也不薄,如今你公公走了,婆婆还指望